P61 ICS27.100 备案号:J353-2016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187.1-2016
代替DL/T5187.1-2004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1部分:运煤系统 Technicalcodefordesigningcoalhandling fossilfiredpowerplant part1:Coalhandlingsystem
2016-08-16发布2016-12-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1部分:运煤系统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coal handling fossil fired power plant Part 1:Coalhandling system DL/T5187.1-2016 代替DL/T5187.1-2004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2016北京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0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 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32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认真 总结了火力发电厂工程的设计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对原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1部分: 运煤系统》DL/T5187.1-2004进行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卸煤设施、贮 煤设施、输送系统、筛分破碎系统、混煤设施、循环流化床锅炉运煤 系统、循环流化床锅炉石灰石运输及制备系统、辅助设备和设施、 运行维护条件、运煤系统控制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将铁路卸煤、水运卸煤、公路卸煤合并成为卸煤设施章节并 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2.对带式输送机的设计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对圆管带式输送 机的设计要求进行了补充; 3.对筛分破碎设施设计要求、辅助设备和设施设计要求和运 行维护条件要求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4.新增了混煤设施章节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运煤系统章节; 5.新增附录B圆形煤场储量表和附录C圆管带式输送机名 义管径与名义带速和体积输送量的匹配关系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 1部分:运煤系统》DL/T5187.1-2004。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 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 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1
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韩萍王宏斌原晓宏崔健詹扬 胡宏柏荣 主要审查人:王立民冯波王盾朱大慧沈兵 王俊胡军穆敏龙伟赵亚山 姚良波罗宇东宋小斌康兆川杨振利 刘伯宽乔支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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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5) 4卸煤设施(8) 4.1一般规定(8) 4.2铁路来煤(8) 4.3水运来煤(14) 4.4公路来煤(20) 4.5厂外带式输送机来煤(25) 5贮煤设施(27) 5.1一般规定(27) 5.2条形煤场(29) 5.3圆形煤场(32) 5.4筒仓(33) 6输送系统(35) 6.1一般规定(35) 6.2带式输送机(35) 6.3圆管带式输送机(41) 7筛分破碎系统(47) 7.1一般规定(47) 7.2煤粉炉筛分破碎设施(48) 7.3循环流化床锅炉筛分破碎设施(48) 8混煤设施(50) 9循环流化床锅炉运煤系统(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