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1173-2025代替LY/T1173-2010
营林用火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forestry fire use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出版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5营林用火地段6营林用火时段7营林用火条件8营林用火频度9营林用火方法10可燃物烧除率11证实方法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LY/T1173-2010《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与LY/T1173-2010相比,
a)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一章(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b)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0年版的第2章):c)删除了用火技术规程操作程序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3章);d)更改了基本要求的规定(见第4章,2010年版的第9章): e) 更改了营林用火地段的规定(见第5章,2010年版的第4章):f) 删除了不能用火地段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4章):g)更改了营林用火时段的规定(见第6章,2010年版的第5章):h)删除了用火标准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营林用火条件的规定(见第7章,2010年版的第7章):增加了营林用火频度的规定(见第8章):k)更改了营林用火方法的表述(见第9章,2010年版的第8章):1)增加了可燃物烧除率的规定(见第10章);m)增加了证实方法的规定(见第11章): n)删除了附录A和附录B(见2010年版附录A和附录B):o)删除了参考文献(见2010年版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林草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中心、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局.
李琦伟、胡慎.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龙、胡同欣、杨光、窦旭、于宏洲、蔡慧颖、刘凯、李世勇、曾瑜、翁武达、蒋立、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LY/T1173-1995 2010年第二次修订为LY/T1173-2010;
一本次为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