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09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水发 (2009】408号)要求,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单 位,开展了《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制定》的编制工作。
本规范是通过深入调查 研究,汲取我国通航建筑物(船闸和升船机)维护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 编制而成。
通航建筑物维护是其运行管理中一项董要的基部性工作。
近几十年,随着通航建筑 物的不断建成运行,我国在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效地保障了 通航建筑物的安全高效运行。
目前我国内河水运已进人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对通航建筑 物维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适应发展的需要、规范通航建筑物维护管理,制 定了《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6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通航建筑物技术状态等级,检 测与评价,船闸维护,升船机维护,引航道、口门区、连接段和锚地维护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主编单位为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为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河海大学、福建水口发电集团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胡亚安李云 2术语:胡亚安李云 3基本规定:胡亚安李云陈坤 4技术状态等级:覃祥孝刘振嘉 5检测与评价:骆少泽胡亚安薛激 6船闸维护:王新李云陈坤刘本芹郭超覃业传 7升船机维护:李中华胡亚安杨靖李然黄其捷 8引航道、口门区、连接段和锚地维护:李君何良德陶桂兰 附录A:王新 附录B:覃祥孝 附录C:杨靖 附录D:刘振嘉 附录E:李然 附录F:胡亚安 本规范于2018年1月9日通过部审,于2018年10月30日发布,自2018年12月15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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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JTS320-2-2018)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规范的过程 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 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江 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邮政编 码:210029),以便修订时参考。
次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技术状态等级.(5) 5检测与评价(6) 5.1一般规定.(6) 5.2检测范围-(6) 5.3检测内容(7) 5.4评价(9) 6船闸维护(11) 6.1一般规定(11) 6.2水工建筑物(11) 6.3阀门.(12) 6.4启闭机(17) 6.5电气设备(21) 6.6附属设施(.25) 6.7监测设施(26) 7升船机维护(29 ) 7.1一般规定(29) 7.2水工建筑物(29) 7.3金属结构((30) 7.4机械设备(33) 7.5液压设备(35) 7.6电气设备(38) 7.7附属设施(40) 7.8监测设施 8引航道、口门区、连接段和锚地维护(42) 8.1一般规定(42) 8.2引航道、口门区和连接段.(42) 8.3错地...(44) 8.4助导航设施(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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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JTS320-2-2018) 附录A检查和维护记录表(46) 附录B船闸设备技术状态等级48) 附录C升船机设备技术状态等级.(55) 附录D船闸设施技术状态等级..(61) 附录E升船机设施技术状态等级.(64) 附录F本规范用词说明(67) 引用标准名录(.68)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 和管理组人员名单.(69) 条文说明.71)
1总则
1总 1.0.1为统一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要求,保障通航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制 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管理。
1.0.3通航建筑物维护应在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专项修理和大修 工作,遇到突发事故及时抢修,使通航建筑物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0.4通航建筑物维护应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工艺。
1.0.5通航建筑物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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