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Code for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land use and planning standards of development land
2010-12-24发布201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88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 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2.2、3.3.2、4.2.1、4.2.2、4.2.3、4.2.4、4.2.5、4.3.1、 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 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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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调 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包括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 积标准以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了 补充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 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组(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 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城市规划设计中心)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凯赵民林坚张菁 靳东晓徐泽楚建群李新阳 4
徐颖谢颖顾浩邵波 张立鹏韩华鹿勤张险峰 张文奇 刘贵利 张 播 高 捷 程遥汪军乐芸张书海 苗春蕾田刚陈宏詹敏 洪明赵书鑫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董黎明王静霞任世英邹德慈 李先范耀邦徐波耿慧志 谭纵波潘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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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术语 3用地分类 3.1一般规定 3.2城乡用地分类 3.3城市建设用地分类6 4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4 4.1-一般规定14 4.2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14 4.3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16 4.4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16 附录A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7 附录B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插页 本标准用词说明19 引用标准名录20 附:条文说明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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