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T 3671-202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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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
JTG/T3671—202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Safety Facilities
2021-03-17发布
202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JTG/T 3671-202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安全设施施工规范,JTG/T 3671-202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11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5号)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承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一2006)(以下简称“06版规范”)的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密切结合新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的有关要求,全面总结了自版规范实施以来国内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领域相关的科研和技术成果,以及施工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吸收、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坚持“健全施工程序、强化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的修订原则,重点突出技术的成熟性和先进性,对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准则、技
术要求以及施工关键工序的控制内容进行了规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以及公路设计、施工、科研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而成。
本规范由12章,以及1个附录组成,分别是:1总则,2施工准备与施工组织,3交通标志,4交通标线,5护栏和栏杆,6视线诱导设施,7隔离栅,8防落网,9防眩设施,10避险车道,11其他交通安全设施,12工程交工,附录A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检验要求。
与06版规范相比,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了改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规定。
2.强化了施工准备的内容和施工组织的要求,明确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前提条件和施工工序。
3.强化了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测和试验,以及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过程控制的规定。
4.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验收”一节调整为“质量过程控制”,提出了施工质量过程控制指标。
5.将“护栏”一章调整为“护栏和栏杆”,增加了桥梁路段设置栏杆的施工工序和质量过程控制指标。
6.细化了采用滑模施工法现场浇筑混凝土护栏的工序、方法和质量过程控制指标。
7.将原“轮廓标”一章调整为“视线诱导设施”,适当扩大了通盖范围。
8.防落网的范围扩大到防落物网和防落石网两类。
9.新增“缓冲设施”“避险车道”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包括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限高架、减速丘和凸面镜等)”等章节。
10.新增“工程交工”一章,规定了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交工验收前应做的各项准备工作。
11.新增“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检验要求”附录,规定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进场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项目及抽样频率。


1总则
1..1为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
1.0.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做好施工准备、技术交底和施工组织工作。
1.0.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在前道工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
1..7对边施工边通车的公路改扩建工程,应根据设计文件或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取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1.0.8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过程控制,按规定进行工序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100%满足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宜推行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化施工。
1.0.10在确保施工周期和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1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不得污染、损坏土建工程和其他设施。
1.0.1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施工准备与施工组织
2.1施工准备
2.1.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掌握设计要点,并核查设计图纸是否齐全、清晰、准确,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解决。
2.1.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条文说明
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设计单位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介绍和解释,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工程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技术交底一般包括下列两种:
(1)设计交底,即设计图纸交底。在建设单位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进行的交底,主要介绍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与特点、设计理念、原则与要求等。
(2)施工技术交底。主要介绍施工工艺方法、规范要求,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等。
2.1.3应结合设计图纸、监理验收资料等对现场条件进行检查、验收。根据不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要求,对前道工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处理,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后序工程的施工。
条文说明
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如交通标志所在位置与设计图纸不符,图纸上位于路基段的,实际上处于桥梁或隧道路段:护栏所在位置的土基压实度不特合设计要求:位于桥梁或醒道路段的交通安所在位置已设置了其他设施,等等。上述前道工序不满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要求的情况,均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并查明原因,要求相关单位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序工程的施工。
2.1.4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工艺要求按品种、规格、数量采购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或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A.1节的规定。
2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进场时宜按本规范第A.2节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质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新型护栏标准段和过渡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缓冲设施等产品主要构件的规格尺寸和材料性能不应低于实车碰撞试验样品对应构件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条文说明
3《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05-01-2013)中规定:《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报告》中,除包括试验样品所用的材料牌号外,还要提供材料性能试验报告,这主要是为避免施工单位所采购的新型护栏产品与试验样品材料不一致而导致产品偷工减料的问题。规格尺寸包括截面形状、截面尺寸、截面面积、单位重量等,材料性能一般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等。
2.1.5施工专用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应在施工前进行安装调试和校验,试验检测设备、仪器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2.1.6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应根据其品种、规格及用途分别标识、妥善存放。
2.1.7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及施工机械停放于通车公路上时,应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相应的标志、警示和防护设施。
(略)

3交通标志
3.1一般规定
3.1.1交通标志应按施工准备、基础施工、立柱和横梁等构件和标志板加工制作、交通标志安装等工序进行施工。
3.1.2应按本规范第2.1节的规定进行施工准备,发现下列问题应按本规范第
2.1.3条的规定处理:
1桥梁、隧道段的交通标志基础无预留预埋或预留位置、预埋基础不满足设计要求;
2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与通信管道、电力管线等隐蔽工程冲突:
3交通标志之间以及与可变信息标志等设施相互干扰:
4照明灯杆、上跨桥梁、路侧挡墙、声屏障、绿化等设施遮挡交通标志:
5与设计不符或其他设施冲突的其他情况。
3.2材料
3.2.1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交通标志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底板及支撑件所用材料的结构尺寸、外观质量、防腐层质量和材料力学性能等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的规定。
2逆反射材料的外观质量、光度性能、色度性能、抗冲击性能、耐溶剂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高低温性能、耐候性能等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的规定。
3交通标志的立柱、横梁等构件采用应符合现行《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等的规定。
4交通标志基础、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所用的钢筋、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拌和用水、外加剂等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公路桥通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的规定。

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2.3改扩建工程中拆除的标志底板、钢构件等材料,应按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通过后,方可再利用。
3.2.4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预埋在混员土基础中的钢构件可不进行防腐处理,其他钢构件均应按照现行《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及下列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1所有钢构件,在进行防腐处理前,均应进行表面除锈、脱脂等处理。螺栓、螺母、垫围等紧固件和连接件经热浸镀锌处理后,应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
3钢构件进场时应对防腐层厚度进行检查,每一构件的上、中、下断面表面用涂层测厚仪测四点取均值,防腐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3施工
3.3.1交通标志基础施工应按下列工序和规定进行:
基坑开挖。基础应放样定点后开挖,基坑的位置和几何尺寸均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基坑开挖时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双柱或多柱基础不宜同时施工。开挖的基坑四周应进行围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2基底处理。基坑开挖后应平整基底、清理坑壁、检测基底的地基承载力。设计文件未具体规定时,地基承载力可采取直观或触探等方法进行检测。每个基坑应至少选取一个检测点,地基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出现软弱地基等不良地质条件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对基坑进行处理。模板安装。基坑验收合格后,在基础混凝土外露部分和基坑上沿以下10~20m位置安装模板,然后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钢筋和绑扎。模板的制作、安装以及钢筋绑扎、安装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规定。
4法兰盘安装。模板和钢筋验收合格后,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按照设计图纸准确安装底座法兰盘,可在与公路中心线平行和垂直的方向各拉一条线作为定位线,然后在侧模板上中分画线,放置法兰盘时应确保基础纵横轴线与法兰盘纵横轴线两两重合。预埋地脚螺栓应与法兰盘垂直固定,底座法兰盘应安置水平。混凝土瓷筑。法兰盘安放合格后,应固定底座法兰盘和地脚螺栓,然后开始浇筑混凝土,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G/T3650)规定。混凝土的浇筑不应影响地脚螺栓和法兰盘的位置。
调整养护。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再次对法兰盘水平情况进行检查、调整。法兰盘表面应擦拭干净,不得留有混凝土或其他异物,预埋螺栓的外露部分应清理干净并采取保护措施。对基础外露部分进行抹平后,应按照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规定进行混凝土养护。拆模时间应根据气温和混凝土强度确定,夏季宜在混凝土终凝后24h,冬季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5MPa,拆模不得破坏混凝土表面和棱角。
7基础回填。基础的回填土应分层夯实,与相邻地面齐平。
3.3.2交通标志钢构件的加工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施工放样协调后标志基础实际位置、净空要求和设计文件确定立柱和横梁的加工长度。
2悬臂、门架式标志横梁制作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设置预拱度。
所有钢构件的切割、钻孔、冲孔、焊接等加工均应按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G/T3650)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在防腐处理之前完成。所有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出现变形或损坏,不应损伤防腐层,宜采用保护性包装材料隔离保护。
3.3.3标志底板制作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底板应根据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加工成型,并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固、拼接、冲孔、卷边等工序。标志板面应平整,无裂缝、无刻痕。大型标志底板需要拼接时,拼接处应保证紧凑、密实,铆钉应与铝板无明显缝隙,拼接后标志板面应平整,不得有错台。
加工完成后,标志底板应进行打磨、清洗、干燥等工艺处理,标志底板应彻底干透后方能进行贴膜。清洗处理完成后直到粘贴反光膜前,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标志底板,亦不应再与油脂或其他污物接触。
条文说明
1标志底板的制作需要在全工车间进行。采用铝合金材料的标志底板加工要根据板面设计尺寸的要求进行剪载、切割、焊接、铆接等并按设计要求对标志底板进行拼接和加固,以及冲孔、卷边及其他加工工序。
2不严密的拼缝会导致灰尘、水汽进入,影响反光膜的粘贴效果。铆钉头与周边区域要保证平整,如果铆钉与铝合金板间隙过大,或与铝合金板不在同一水平面上,贴膜后,铆钉周围会产生气泡。
3为了使反光膜能牢固地粘贴在标志底板上,要求标志底板制作完成以后,进行彻底的打磨、清洗、除污、千燥,以增加微观的粘贴面积,去除加工过程中留存的大量汕脂,确保粘贴效果。
3.3.4标志底板再利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去除原有反光膜重新利用标志底板时,应将原有反光膜和残胶彻底去除,并对板面进行清洁和打磨。
2采用外套法利用标志底板时,板面不得出现明显的变形或翘曲。
交通标志底板重新利用时,加强肋、边框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加固。
4连接紧固件应按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条文说明
1鼓励采用各种交通标志底板再利用的工艺,前提条件是板面要平整千净,不影响新反光膜的使用效果。去除旧标志板残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把乙酸乙酯等溶剂装入喷壶中,然后将溶剂喷酒在要去除残胶的板面上,喷洒完后,约静置2~3mn,让溶剂对残胶进行充分浸润和溶解,然后用油灰刀将已经溶解的残股刮下,集中收集。
3.3.5标志板面粘贴反光膜时,其制作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反光膜应在干净、无尘土、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在20%~50%的车间内,按照反光膜产品的要求进行粘贴。
2版面的形状、颜色、文字、箭头、编号、图形及边框等应按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制作。
3反光膜制作和粘贴工艺可根据标志特点和实际条件进行选择,所选工艺不得影响反光膜颜色、反光性和耐候性等指标。除特殊情况外,宜采用机器贴膜。
4新设置的交通标志应采用同一品牌、同一批次的反光膜。
5反光膜拼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底板的长度或宽度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不得拼接。
2)当不能避免拼接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贯通的拼接缝。
3)搭接时,宜竖向拼接,压接宽度不应小于5m。在反光膜搭接粘贴后,反光膜自行开裂前,应沿着搭接缝将反光膜切割断开,并刮压。
4)棱镜型反光膜应平接。平接接缝间隙不应超过1mm,平接缝应垂直于地面,不得平行于地面。
条文说明
1标志面加工过程中,贴反光膜是最关键的工序。反光膜与标志底板通过化学胶来粘贴。为保证粘贴效果,标志底板一定要千净。标志反光膜要在干净、无尘土,湿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在20%~50%的车间内进行粘贴。温度过低,对胶的粘贴性能有不利影响。
驾驶人对交通标志的认读是在快速行驶中进行的,标志要确保驾驶人有足够时间去发现、判断、认读、理解和采取行动。为了保证良好的视认性,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等要严格执行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汉字、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要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严格按照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及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字高和间距等要求,
才能获得最佳效果。
3反光文字、特号和图案的制作工艺有很多,包括贴膜、丝网印刷、电刻膜和数码打印等,在保证所有交通标志各项性能和耐侯性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标志特点和实际条件选择制作工艺:
(1)贴膜方法主要有手工和机器贴膜两种:手工贴膜工艺较为成熟。在粘贴好的底膜上,将刻字机做好的字膜进行人工粘贴,但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比较高,适合以文字和简单图案为主的交通标志:机器贴膜由于反光膜所受到的粘贴压力均身连续,粘贴后标志面平整光滑、无皱纹、起泡、条纹、变形等,其粘贴效果要好于手工贴膜,国此除现场贴膜的情况外。鼓励采用机器贴膜,采用手工贴膜工艺时至少底膜的粘贴要在专用的贴膜机上进行。
(2)丝网印刷需要定制网板,适合大批量制作图案固定、板面较小的警告、禁令等标志。
(3)电刻膜是将标志字体镂空,贴敷于白色反光膜表面,呈现白色文字,适合制作绿底白字或蓝底白字的标志。
(4)数码打印是将不同颜色的透光油墨打印在反光膜上,形成文字、符号和图案,解决了传统工艺刻字、扣字、画线、定位造成的差异,在制作图案复杂、颜色多变的各类标志方面有优势。
5反光膜拼接有平接和搭接两种方式。棱镜型反光膜搭接时,有极大可能发生翘曲,导致版面不平整,棱镜型反光膜只能平接。在反光膜搭接时,为防止接缝处可能产生反光膜翘曲,规定在反光膜搭接粘贴后,反光膜自行开裂前。要沿着搭接缝将反光膜切割断开,并刮压,如图-1所示。拼接缝垂直于地面时,拼缝里的水会在冲洗灰尘后自然流出,而水平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水和灰尘积存,因此对拼接缝方向做出了规定。

JTG/T 3671-202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安全设施施工规范,JTG/T 3671-202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4交通标线
4.1一般规定
4.1.1新铺沥青路面的交通标线施工,可在路面施工完成7后开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交通标线施工,应在混凝土养护膜老化起皮并清除后开始。
条文说明
新建沥青路面因沥青材料中含有未挥发的化学成分,易造成对标线的污染并有可能影响标线与路面的牢固粘结,故要使其挥发一段时间。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在混凝土养护成型后会在混凝土表面残留灰浆皮及混凝土养护膜,易造成标线剥离,要在混凝土养护膜老化起皮并清除后再施划标线。
4.1.2交通标线宜在白天施工。在雨、雪、沙尘暴、强风、气温低于材料规定施工温度的天气,应暂停施工。
条文说明
雨、雪等恶劣天气会影响路面与涂料之间的粘结,沙尘暴、强风会影响标线施工的作业。对于标线涂料、下涂剂、突起路标胶粘剂等材料,施工时的气温也要符合相应的使用规定。
4.1.3突起路标宜在交通标线施工完成后安装,且不得影响标线质量。
4.1.4清除原有交通标线、突起路标时,应清理干净并不得损坏路面。
条文说明
交通标线的清除方法有高压水射流法、刷擦清除法、喷砂清除法、铣刨清除法、打磨清除法等,选用时可以综合考虑经济成本、施工效率、清除效果等因素。突起路标清除时,也需要采用适宜的工具,以免损坏路面。
4.2材料
4.2.1标线材料的技术指标,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考虑公路所在区域、施工季节、路面情况等条件确定。
条文说明
标线材料采购时,其技术指标需考虑标线应用的实际情况,如对于寒冷地区,需重点考虑标线的低温抗裂性:对于多雨地区,需重点考虑标线的耐水性:对于高原高海拔地区,需重点考虑标线的耐紫外线、耐侯性能。
4.2.2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交通标线材料的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路面标线涂料》(T/T280)、《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路面防滑涂料》(JT712)、《路面标线材料有害物质限量》(JT/T1326)、《立面反光标记涂料》(JT/T1327)、《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和《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24717)等的规定。
条文说明
现行《路面标线涂料》(JT/T280)、《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路面防滑涂料》(1T/T712)、《路面标线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TT1326)、《立面反光标记涂料》(J1/T1327)、《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和《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24717)等标准对标线材料的技术要求、性能有明确的规定,如玻璃珠的成圆率、粒径分布、色度性能、有害物质含量等,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要予以执行。
4.2.3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突起路标的性能应符合现行《突起路标》(GB/T24725)的规定,胶粘剂可采用耐候性专用沥青胶或环氧树脂,其胶接性能指标应满足现行《突起路标胶粘剂胶接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JT968)的要求。
条文说明现行《突起路标》(GT24725)对突起路标的技术要求、性能有明确规定,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要遵照执行。突起路标胶粘剂主要有环氧树脂和专用沥青胶两种,其中专用沥青胶适用于沥青路面。
4.2.4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标线涂料使用说明书中应提供预混玻璃珠的比例、面撒玻璃珠的撤布量,以及推荐的施工条件、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双组份涂料使用说明书中还应提供各组份的混合配比。
43施工
43.1交通标线宜采用机械化施工.施工专用机械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或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3.2交通标线正式施划前应在试验路段进行试划,试验路段应有代表性,长度不宜短于200m,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可按单向计算。
4.3.3试验路段应结合设计文件和交通标线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划线车的行驶速度,试划标线的长度、宽度、厚度,玻璃珠面撒率,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等进行现场检测,确定施工参数。检测结果符合规定时,施工参数可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否则应调整施工参数,直至检测结果符合规定为止。
4.3.4交通标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面清洁。路面应清洁干燥,不得存在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渣、油污或其他有害材料。
2标线放样。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标线位置、宽度、长度,标线应与公路线形相协调,流畅美观。
确定参数。应根据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参数进行施工。
4预留位置。应采取措施为位于禁止跨越同向或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上的突起路标预留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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