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218-2012 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ICS29.240
P62
备案号:J1459—2012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218-2012代替DL/T5218一2005
220kV~750kV变电站 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he design of 220kV~750kV substation
2012-08-23发布2012-12-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1总则
1.0.1为适应国家及行业标准化建设的需要,达到统一规范变电站设计技术原则的目的,使变电站的设计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达到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压为220kV~750kV变电站(开关站)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的设计。
1.0.3变电站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积极慎重地采用具各应用条件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1.0.4变电站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术语
2.0.1变电站substation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制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西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如保护装置)
2.0.2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由电池组、逆变器和其他电路组成,能在电网停电时提供交流电力的电源设备。
2.0.3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substation automation system
以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为基础,实现变电站信息采集,处理、监视、控制、运行管理等功能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2.0.4无人值班运行管理模式unattended operation mode
一种运行管理模式,变电站的运行监测、主要控制操作由远方控制端进行,变电站的设备采取定期巡视维护。变电站内不设置固定运行、维护的值班人员。
2.0.5继电器室relay room
安装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变送器、电能积算及记录仪表、辅助继电器屏等的场所。
2.0.G时间同步系统time synchronization system
时间同步系统是一种能接收外部时间基准信号,并按照要求的时间精度向外输出时间同步信号和时间信息的系统。
2.0.7视频监控系统video surveillance&control system
利用视频探测技术、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8人字柱herringbone column
用于承受导线张力双柱格构柱,圆形或多边形钢管或混凝土管,柱脚分开,杜顶端合并用钢板电焊连接,二柱中间无横杆为人字柱,有横杆的也称为A字柱,柱脚与基础固接或铰接。
2.0.9独立型架independent gantry/independent structural frame
有二组人字柱与柱顶横梁组成的受力钢架,梁上安装设备或张拉导线,有柱端加撑或拉线,也有不加撑杆。
2.0.10联合构架box-type structure
多组门型架连成多跨构架,双层或三层,单排或纵横向多跨铰接排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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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149-2001 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149-2001
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
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computerize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 of 220~500kV substations
主编部门: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文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二00一年第31号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1北京
《500kV变电所微机监测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GJ107一92)自颁布实施以来,为在电力建设中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体现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统一明确建设标准,保证新(扩)建500kV变电所监控水平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性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接口技术及其在变电所中应用的不断发展成熟和广泛应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已在变电所中广泛应用,并作为变电所的主要监控手段,《500kV变电所微机监测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GJ107一92)在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0年度电力行业标准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的安排,由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对原《500kV变电所微机监测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GJ107一92)进行修订,修订后名称改为《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 设计技术规程》。
在《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的编写过程中,考虑到《500kV变电所微机监测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GJ107一92)与修编后的规程在章节和内容上已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对照修改,故《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统设计技术规程》的条文说明不再涉及原规定条款内容。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的220kV枢纽变电所和500kV(33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对同电压等级的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217一19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17626一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DL/T630一1997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634一1997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1篇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667一199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719-2000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积量传输配套标准
DL5002一1991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5003一1991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一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一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2一1988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3总则
3.0.1本规程是对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500kV(330kV)变电所、220kV枢纽变电所的具体设计规定。是实施《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和《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线设计技术规程》有关条款的补充规定。
3.0.2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如下原则:
1)提高变电所安全生产水平,技术管理水平和供电质量。
2)使变电所运行方便、维护简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营运效益,实现减人增效。
3)减少二次设备间的连接,节约控制电缆。
4)减少变电所设备的配置,避免设备重复设置,实现资源共享。
5)减少变电所占地面积,降低工程造价。
3.0.3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选型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符合国情。应采用具有开放性和可扩充性,抗干扰性强的、成熟可靠的产品。
3.0.4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实现对变电所可靠、合理、完善的监视、测量、控制,并具备遥测、遥信、遥调、遥控等全部的远动功能,具有与调度通信中心计算机系统交换信息的能力。
3.0.5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
4主要术语
4.0.1分层式hierarchica
一种将元素按不同级别组织起来的方式。其中,较上级的元素对较下级的元素具有控制关系。
4.0.2分布式distributed
指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构成在资源逻辑或拓扑结构上的分布,主要强调从系统结构的角度来研究处理上的分布问题和功能上的分布问题。
4.0.3分散式decentralized
指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构成在物理意义上相对于集中而言,强调了要面向对象和地理位置上的分散。
4.0.4数据采集data acquisition
将现场的各种电气量及状态信号转换成计算机能识别的数字信号,并存人计算机系统。
4.0.5数据处理data processing
对相关设备的各种数据进行系统化操作,用于支持系统完成监测、保护、控制和记录等功能。
4.0.6监控monitoring and control
通过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连续或定期的监测来核实功能是否被正确执行,并使它们的工作状况适应于变化的运行要求。
4.0.7接口interface
两个不同系统或实体间的界面或连接设备。
4.0,8通信规约communication protocol
启动和维持通信所必需的严格约定,即必须有一套关于信息传输顺序、信息格式和信息内容等约定。
4.0.9串行通信serial communication
两台设备之间(或称点对点之间)的所有通信通过单一通信通道串行传输的一种方式。
4.0.10间隔层bay level
由(智能)I0单元、控制单元、控制网络和保护接口机等构成,面向单元设备的就地测量控制层。
4.0.11站控层station level
由主机或/和操作员站、工程师站、远动接口设备等构成,面向全变电所进行运行管理的中心控制层。
4.0.12继电小室relay kiosk
位于配电装置内或附近,安装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变送器、电能积算及记录仪表、辅助继电器屏、就地控制层设备的独立小间。
4.0.13电磁骚扰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
使器件、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的任何电磁现象。
4,0.14电磁干扰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EMI)
由电磁骚扰所引起的设备、传输通道或系统性能的降低。
4,0.15抗扰性immunity(to disturbance)
器件、设备或系统在电磁骚扰存在时,不降低性能运行的能力。
4.0.16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
设备或系统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正常工作,并要求不对该环境中其他设备造成不可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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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147-2001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147-2001
电力系统 安全自动装置 设计技术规定
Designing technical rules for security and automaticity equipment of power system
主编部门: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文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二○○一年第31号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1北京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5年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安排编制的。在编制工作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参考了国内外同类标准,征求了国内电力行业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本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285一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SD131一1984《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和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原则,是为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制定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设计过程中,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安全自动装置设计配置等原则要求,适用于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发电厂、变电所接入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和安全自动装置实施方案研究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4285一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559一1994220一~500千伏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428一1991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
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SD131一1984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
3总则
3.0.1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满足DL755的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按功能性用途,可分为用于自动防止稳定破坏的自动装置、自动消除异步运行的自动装置、自动消除可能造成事故发展及设备损坏的频率或电压偏差的自动装置和恢复正常系统工况的自动装置等。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主要用于在电力系统事故状态下,防止电力系统失去稳定性和避免电力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的系统事故。
3.0.2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及控制宜优先采用有成熟经验的、简单、可靠、有效的分散式装置,不同控制对象的各类装置应协调工作。
3.0.3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的硬件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软件应做到模块化,并具有可扩展性,以适应系统发展变化的需要。
3.0.4符合SD131和DL755要求的、合理的电网结构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一般的电网结构条件下,采用常用的提高稳定的措施,可以保证在单一故障情况下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但对于可能的多重性故障,为了防止发生恶性连锁反应造成全网大事故,就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电网结构,并配合必要而可靠的安全稳定自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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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扫描 DL/T 5136-2012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ICS27.100
P60
备案号:J142—2012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136-2012代替DL/T5136一2001
火力发电厂 、变电站 二次接线 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he design of electrical secondary wiring in fossil-fired power plants and substations
2012-11-09发布2013-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C2008)1242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一2001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标准骗制组认真总结了火力发电厂工程的设计实践经验,吸取了相关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电力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和设计管理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并修改定稿。
本标准修订后共有16章和13-个附录,保特了2001午版本的基本框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新增了发电厂电气在ECMS的监控、维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等章节,增加了时间同步系统、在线监测装置、配电装置图像监视和直流系统等内容。
2,简化了控制屏台的布置、中央信号系统以及模拟控制屏等相关内容,对励磁系统中与其他规范相重复的内容进行了精简。
3.新增了附录C故障录波信息量,附录D厂、站各种设备的时间同步技术要求,附录E配电装置摄像头设置和附录L厂、站UPS常用负荷,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控制方式……(5)
3.1电气设备的控制方式……(5)
3.2发电厂电气设备的控制………(5)
3.3变电站电气设备控制……(7)
4控制室、继电器室及其屏(台)的布置……………(8)
4.1一般规定…(8)
4.2主控制室的布置……(9)
4.3继电器室的布置……(10)
4,4集中控制室及单元控制室的布置…………(10)
4.5控制屏(台)及维电器屏的屏面布置……(11)
5二次回路设计的基本要求…(14)
5.1控制系统…(14)
5.2信号系统………(16)
5.3测量系统(17)
5.4交流电流、电压回路……(17)
6控制室控制的各安装单位的接线………(22)
6.1发电机………(22)
6.2变压器和并联电抗器………………(22)
6.3送电线路(24)
6.4补偿装置………(24)
6.5母线设备(26)
6.6厂(站)用电源………(27)
1总则
1.0.1为了使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电气二次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及标准。
1.0.3本标准适用于单机额定容量为12MW~1000MW等级的新建火力发电厂及额定电压为35kV~1000kV单台变压器额定容量为5MV·A及以上的新建变电站,
1.0.4二次接线设计应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慎重地采用和推广经过鉴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1.0.5二次接线设计应积极采用通过审定的标准设计和典型设计,以提高设计质量,并为保护及控制设备的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
1.0.6电压250V以上的回路不宜进人控制和保护屏。
2术语
2.0.1主控制室electrical control room
变电站中对主要电气系统、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房间,发电厂在非单元制控制方式下对主要电气系统集中控制的房间。
2.0.2集中控制室center control room
发电厂中对二台及以上的机组及辅助系统进行集中控制的房间。
2.0.3单元控制室unit control room
发电厂中对单元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其主要辅助系统或设备进行控制的房间。
2.0.4网络控制室network control room
发电厂中对升压站的电力网络系统或设备单独进行控制的房间。
2.0.5继电器室relay room
安装继电保护、白动装置、变送器、电能积算及记录仪表、辅助继电器屏等的房间。
2.0.6电子设备间electronics room
发电厂内安装电气和热控的保护和自动装置等设备的房间。
2.0.7辅助屏auxiliary panel
安装控制、信号、仪表、继电器、转接端子排等设备的立式开关板。
2.0.8模拟母线mimic bus
屏(台)、显示器上模拟主电路和母线的示意图。
2.0.9小母线mini-bus bar
控制屏或继电器屏安装的二次接线公共连接点的导体。
2.0.10端子排terminal block
用以连接和固定电缆芯线终端或二次设备间连线端头的连接器件。
2.0.11事故信号fault alarm
断路器事故跳闸时发出的报警信号,
2.0.12预告信号abnormal alarm
设备运行异常时发出的报警信号。
2.0.13强电控制control with strong power source
额定控制电压为110V及以上的控制方式
2.0.14弱电控制control with weak power source
额定控制电压为60V及以下的控制方式。
2.0.15防误操作闭锁blocking against misoperation
防电气误操作闭锁。
2.0.16快速切换(HCO)high speed change-over
发电厂高压厂用电源事故切换时间不大于100ms的厂用电切换。
2.0.17电压切换(VCO)voltage check change-over
发电厂高压厂用电源事故切换时,工作母线电压必须低于25%额定值方可切换。
2.0.18并联切换(PCO)parallel change-over
发电厂高压工作电源断路器跳闸与备用电源断路器合闸指令同时发出的切换。
2.0.19串联切换(SCO)series change-over
发电厂高压工作电源断路器跳闸之后,备用电源断路器方可合闸的切换。
2.0.20励磁系统excitation system
励磁系统是为同步发电机提供可调励磁电流装置的组合。它包括励磁电源(直流励磁机、交流励磁机或励磁变压器及整流器等)、自动电压调节器、手动控制单元、灭磁、保护、监视装置和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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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041-2012 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
ICS29.100
P61
各案号:J13612012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041-2012代替DL/T5041一1995
火力发电厂 厂内通信设计 技术规定
Technical code for the design of fossil-fired power plant inner communication
2012-01-04发布2012-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修订后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生产管理通信、生产调度通信、中继方式、通信电缆网络、通信电源、通信机房、接地。
本标准主要对交换机的配置原则、中继方式、通信电源配置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目次
1总则……………………(1)
2生产管理通信…(2)
3生产调度通信………(3)
4中继方式………………………………………(4)
5通信电缆网络……………+(5)
6通信电源
……(7)
7通信机房………(8)
8接地…………(9)
本标准用词说明…………………………(11)
引用标准名录……………(12)
附:条文说明……………………(13)
1总则
1.0.1为规范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工作,统一通信系统设计内容深度,适应电力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标准对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进行了规定,包括生产管理通信、生产调度通信、通信电缆网络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如通信机房、通信电源、接地等),不包括发电厂系统通信部分,如光纤通信、载波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电网的数据通信网等。
1.0.3本标准适用于配置输煤粉锅炉的燃汽轮机发电机组,且单台发电机组的额定容量50MW以上的新建或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
1.0.4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的厂内通信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确保厂内通信安全、可靠、畅通。
1.0.5应建设安全可靠的厂内通信系统,应能满足电厂安全、可靠运行,满足电厂人员生产管理、生产调度通信的要求。
1.0.6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应按发电厂组织机构、汽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和台数以及电厂的控制方式、调度体制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并应考虑发电厂规划装机台数和容量,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1.0.7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应与电力系统通信设计要求相适应。
1.0.8发电厂厂内通信应装设下列主要设备:
1生产管理通信设备;
2生产调度通信设备。
2生产管理通信
2.0.1发电厂厂内通信应设置一台生产管理程控交换机,该设备
兼作生产调度通信的备用。
2.0.2交换机的选型配置原则:
1生产管理程控交换机的选型应满足公用网、电力系统行政交换网的进网要求。
2生产管理程控交换机采用无阻塞时分数字程控交换机。
3交换机应具备扩容功能,以满足电厂扩建规模的要求。
2.0.3,生产管理程控交换机的容量,应按发电厂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自动化水平、规划装机台数和容量来选择,建议用户线容量配置如下:
300MW以下机组,应以80线为基础,每台机组增加50线;300MW级机组,应以160线为基础,每台机组增加80线;600MW~1000MW级机组,应以320线为基础,每台机组增加80线。
2.0.4.发电厂生活区通信,应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YD/T2008要求使用。远离电厂的生活区,由当地市话局统一考虑对外通信。若生活区设在电厂附近,电厂交换机容量可适当考虑生活区的需要。
2.0.5总配线架的容量可按生产管理程控交换机、生产调度程控交换机、系统通信设备(如PCM、载波机)等设备总容量的1.5倍~2倍确定,一般不宜小于1000回。总配线架的外线侧需装设保安单元,保安单元至少按配线架总容量的50%配置,保安单元必须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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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014-2010 330kV-75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T5014-2010代替DL.5014一1992
330kV~750kV变电站 无功补偿装置 设计技术规定
Technical rules for designing of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equipment in330kV~750kV substations
2010-08-27发布
2010-12-15实施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和定义………3
4总则………5
5系统要求………6
6接线………8
7电器和导体选择…………11
8安装与布置………18
9二次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投切……21
10建筑与结构设计………28
11采暖通风…………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谐振容量计算…33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34
附录C(规范性附录)稳定电压升高(或降低)的计算……37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电容器装置继电保护整定计算……38
附录E(规范性附录)相控电抗器(TCR)
产生的谐波电流计算……43
附录F(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45
条文说明4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330kV~750kV变电站中无功补偿装置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330kV~750kV高压并联电抗器装置,35kV~66kV并联电抗器和并联电容器装置,静止无功补偿装置,不包括调相机)。
本标准适用于330kV~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03kV~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
GB50260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1984高压交流断路器
GB2900.15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
GB2900.16电工术语电力电容器
GB7372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量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DL/T500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5222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5352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75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2900.16和GB2900.I5中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0.1
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ation of shunt capacitors
由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并联连接于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能完成独立投运的一套设备。
3.0.2
空心电抗器reactor with air core
一种无铁心的电抗器。
3.0.3
铁心电抗器reactor with iron core
由绕组和自成闭环的铁心(含小气隙)构成的电抗器。
3.0.4
半心电抗器reactor with half-iron core
含有铁心,但沿铁心不构成闭合磁路的电抗器。
3.0.5
并联电抗器装置installation of shunt reactors
由电抗器和相应的一次、二次配套设备组成,并联连接于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能完成独立投运的一套设备。
3.0.6
晶闸管控制电抗器thyristor-controlled reactor(TCR)
由晶闸管控制的并联电抗器,通过控制晶闸管阀的导通角使其等效感抗连续变化。
3.0.7
磁控电抗器magnetically controlled reactor(MCR)
一种通过改变电抗器铁心的磁通密度来实现自身电抗值调节的电抗器。
3.0.8
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tatic var compensator(SVC)
由静止元件构成的并联可控无功功率补偿装置,通过改变其容性或(和)感性等效阻抗来调节输出,以维持或控制电力系统的特定参数(典型参数是电压、无功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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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 DL/T5103-2012 35kV~220kV 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
ICS29.240
P62
备案号:J1362—2012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103-2012 代替DL/T5103-一1999
35kV~220kV 无人值班变电站 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he design of 35kV~220kV unattended substation
2012-01-04发布2012-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安排,对DL/T5103一1999《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DL/T5103一1999版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1.增加了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计规定;
2.修订了变电站无人值班的技术要求;
3.增加了无人值班变电站顺序控制、安全监视等要求;
4.增加了无人值班变电站节能与环保的规定。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电气部分、土建部分、消防、节能与环保。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3)
3.1站址选择…………(3)
3.2站区布置………(4)
4电气部分………(6)
4.1电气主接线及主要电气设备选择……(6)
4.2主变压器…………(7)
4.3配电装置……(7)
4.4无功补偿装置……………………(7)
4.5站用电系统……………(8)
4.6直流系统及不停电电源………………(8)
4.7二次设备布置………………(8)
4.8监控和二次接线……………………………(9)
4.9电谢量仪表装置……(10)
4.10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10)
4.11系统调度自动化……(11)
4.12通信………………………………(11)
4,13安全监视系统…………………………(12)
4.14过电压保护及接地……………………(12)
4.15照明………(12)
4.16电缆选择及敷设………………(12)
5土建部分…(13)
5.1一般规定…(13)
5.2建筑物……………(13)
5.3架构及其他构筑物……………(14)
5.4采暖通风………(14)
5.5给排水………………(14)
6消防……………………(15)
7节能与环保…………………………(16)
7.1一般规定+……(16)
7.2节能………(16)
7.3电磁辐射污染防治……………(16)
7.4噪声控制…(16)
7.5废水治理……(17)
7.6水土保持……………(17)
7,7生态环境的保护……………………(17)
附录A输入/输出信号量…………(19)
本标准用词说明…………(26)
引用标准名录………(27)
附:条文说明……(29)
1总则
1.0.1为规范35kV~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的原则、基本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35kV~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或开关站的设计。
1.0.3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计应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
1.0.4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减少建筑面积,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
1.0.5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计应结合地区特点,推广采用成熟的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变电站自动化水平。
1.0.6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术语
2.0.1无人值班变电站unattended substation
站内不设置固定运行、维护值班人员,运行监测、主要控制操作由远方监控中心进行,设备采取定期巡视维护的变电站。
2.0.2顺序控制control by sequence
按照生产工艺预先规定的顺序,根据既定程序和时间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使若干执行机构自动、有序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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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F21
备案号:8807—2001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755-2001
电力系统 安全稳定导则
Guide on security and stability for power system
2001-04-28发布200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2.1总体要求
2.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a)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
b)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他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
c)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
d)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
e)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2.1.3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2.1,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
2.1.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1,6低-一级电压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
2.2电网结构
2.2.1受端系统的建设:
2.2.1.1受端系统是指以负荷集中地区为中心,包括区内和邻近电厂在内,用较密集的电力网络将负荷和这些电源连接在一起的电力系统。受端系统通过接受外部及远方电源输入的有功电力和电能,以实现供需平衡。
2.2.1.2受端系统是整个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实现合理电网结构的一个关键环节予以加强,从根本上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水平。加强受端系统安全稳定水平的要点有:
a)加强受端系统内部最高一级电压的网络联系;
b)为加强受端系统的电压支持和运行的灵活性,在受端系统应接有足够容量的电厂;
c)受端系统要有足够的无功补偿容量;
d)枢纽变电所的规模要同受端系统的规模相适应;
e)受端系统发电厂运行方式改变,不应影响正常受电能力。
2.2.2电源接人:
2.2,2.1根据发电厂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规模的发电厂应分别接入相应的电压网络;在经济合理与建设条件可行的前提下,应注意在受端系统内建设一些较大容量的主力电厂,主力电厂宜直接接入最高一级电压电网。
2.2.2.2外部电源宜经相对独立的送电回路接人受端系统,尽量避免电源或送端系统之间的直接联络和送电回路落点过于集中。每一组送电回路的最大输送功率所占受端系统总负荷的比例不宜过大,具体比例可结合受端系统的具体条件来决定。
2.2.3电网分层分区:
2.2.3.1应按照电网电压等级和供电区域合理分层、分区。合理分层,将不同规模的发电厂和负荷接到相适应的电压网络上;合理分区,以受端系统为核心,将外部电源连接到受端系统,形成一个供需基本平衡的区域,并经联络线与相邻区域相连。
2.2.3.2随着高一级电压电网的建设,下级电压电网应逐步实现分区运行,相邻分区之间保持互为备用。应避免和消除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磁环网,发电厂不宜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2.2.3.3分区电网应尽可能简化,以有效限制短路电流和简化继电保护的配置。
2.2,4电力系统间的互联
2.2.4.1电力系统采用交流或直流方式互联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2.2.4.2交流联络线的电压等级宜与主网最高一级电压等级相一致。
2.2.4.3互联电网在任一侧失去大电源或发生严重单一故障时,联络线应保持稳定运行,并不应超过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规定。
2.2.4.4在联络线因故障断开后,要保持各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2.4.5系统间的交流联络线不宜构成弱联系的大环网,并要考虑其中一回断开时,其余联络线应保持稳定运行,并可转送规定的最大电力。
2.2,4.6对交流弱联网方案,应详细研究对电网安全稳定的影响,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后方可采用。
2.3无功平衡及补偿
2.3,1无功功率电源的安排应有规划,并留有适当裕度,以保证系统各中枢点的电压在正常和事故后均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3.2电网的无功补偿应以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为原则,并应随负荷(或电压)变化进行调整,避免经长距离线路或多级变压器传送无功功率,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充电功率应基本上予以补偿。
2.3.3发电机或调相机应带自动调节励磁(包括强行励磁)运行,并保持其运行的稳定性。
2.3.4为保证受端系统发生突然失去一回重载线路或一台大容量机组(包括发电机失磁)等事故时,保持电压稳定和正常供电,不致出现电压崩溃,受端系统中应有足够的动态无功备用容量。
2.4对机网协调及广网协调的要求发电机组的参数选择、继电保护(发电机失磁保护、失步保护、频率保护、线路保护等)和白动装置(自动励磁调节器、电力系统稳定器、稳定控制装置、自动发电控制装置等)的配置和整定等必须与电力系统相协调,保证其性能满足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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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 DL/T 5056-2007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ICS29.240.10 P62
备案号:J761-2007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056—2007代替DL/T5056一1996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 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general plandesign for substation
2007-12-03发布
200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 总布置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110kV~750kV新建或扩建变电站的总布置设计。对750kV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改建的变电站以及换流站的总布置设计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01防洪标准
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J 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DL/T5032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
3总则
3.0.1变电站总布置设计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统一和明确建设标准,保证新(扩)建变电站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符合国情。
3.0.2变电站总布置设计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深入调查研究,依靠技术进步,精心设计,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慎重地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地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新布置,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
3.0.3变电站总布置设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合理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坡地、不占或少占农田:应合理利用地形,减少场地平整土(石)方量和现有设施、建(构)筑物拆迁,避免或减少带(代)征地,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并为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3.0.4本标准根据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原则进行编制。变电站总布置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对于在山区和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软土地区、永冻土地区、盐渍土地区等特殊自然条件建设的变电站,尚应符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0.5扩建和改建变电站的总布置设计应结合原有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以及设备布置特点,使总体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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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 DL 5053-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程
ICS13.100 P09
备案号:J1356—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5053-2012 代替DL5053一96
火力发电厂 职业安全 设计规程
Code for the desig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in fossil-fired power plant
2012-01-04发布
2012-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1总则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力发电厂(简称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以燃用固体化石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
2基本规定
2.0.1火电厂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保证火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同时,为劳动者创造安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2.0.2火电厂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应在各工艺专业设计中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积极有效地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2.0.3火电厂各工艺系统的设计应以专业标准和规范为原则,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
2.0.4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火电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应结合原有电厂的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其设备布置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全面考虑、统一协调。其初步设计阶段职业安全设计专篇,应对扩建、技术改造工程所涉及原有电厂工艺系统的安全设施及职业安全状况作出评述。
2.0.5火电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等各设计阶段,应有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内容。
2.0.6火电厂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程及标准的规定。
3术语
3.0.1职业安全occupational safety
以防止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各种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3.0.2地质灾害geological disaster
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0.3地质灾害易发区geological disaster-prone area
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3.0.4·地质灾害危险区geological hazard area
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3.0.5次生灾害secondary disaster
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3.0.6气象灾害meteorological disaster
大气对人类的生命和社会活动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3.0.7天气、气候灾害weather disaster
因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连阴雨、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早、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满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3.0.8气象次生、衍生灾害weather derivative disaster
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3.0.9地震基本烈度,basic-intensity earthquake
50年期限内,一般场地土条件下,场区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10%的烈度值。
3.0.10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3.0.11明火地点open fire place
存在外露的火焰及赤热表面的场所。
3.0.12散发火花地点send-out spark place
.指操作中砂轮、电焊、气焊(割)、电锯或手锯、非防爆电气设施及开关、有飞火的烟肉等固定地点。
3.0.13接触电位差contact potential difference'
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大地表面形成分布电位,在地面上离设备水平距离为0.8m处与设各外壳、架构或墙壁离地面的垂直距离1.8m处两点间的电位差。
3.0.14跨步电位差step potential difference
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地面上水平距离为0.8m的两点间的电位差。
3.0.15安全事故accidents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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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
ICS29.020 P62
备案号:J523—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033-2006代替DL5033一1994和DL/T5063一1996
输电线路 对电信线路 危险和干扰影响 防护设计规程
The design rules of telecommunication lines against danger and interference effects from power transmission lines
2006-05-06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2
3输电线路故障状态和电信回路工作状态…8
4危险和于扰影响允许值…
5危险影响 计算…………13
6干扰影响计算………21
7防护措施·……3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无限长接近线路互感阻抗计算……3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有限长平行接近线路互感系数计算…41
附录C(规范性附录)屏蔽体磁屏蔽系数计算……44
附录D(规范性附录)放电器对地电压及其接地电阻计算-55
条文说明…………-6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高压架空输电线路(简称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允许值,给出了危险和干扰影响计算方法,提供了必要的参数,提出了防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三相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对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电信线路的防护设计。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1
高可靠输电线路high trustworthy power transmission lines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输电线路,故障率低,一相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持续时间短,大多数情况小于0.2s,不超过0.5s
2.0.2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neutral point not direct grounded system
变压器的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高阻抗接地的系统。
2.0.3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neutral point direct grounded system
变压器的中性点直接或经低阻抗接地的系统。
2.0.4
电信线路telecommunication lines
架空明线、架空或埋地电缆、架空或埋地光缆等型式的通信线路,铁路信号电线路,有线广播电视(信号、馈电、用户)线路以及遥控遥信线路。
2.0.5
铁路信号电线路railway signal electrical lines
传输铁路信号系统信息的电缆及架空明线,如继电半自动闭塞、自动闭塞方向电路、遥控线路、遥信线路及自动闭塞区间的轨道电路。
2.0.6
自动闭塞方向电路automatic obturate way circuit
自动闭塞区段内,同一铁路上列车双方向运行时,用以确定列车运行方向的电路。
2.0.7
有线广播用户线broadcasting user's lines
有线广播功率传输系统中,匹配变压器输出端与用户设备输入端之间的传输线。
2.0.8
音频传输voice-frequency transmission
音频信号不经模拟调制或数字编码过程,而直接在金属导线上进行传输。
2.0.9
危险影响danger effects
电信线路遭受输电线路感应产生的电压和电流,足以危害电信运行维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损坏电信线路或设备;引起构筑物火灾以及铁路信号设备误动而危及行车安全。
2.0.10
干扰影响interference effects
电信线路遭受输电线路电感应和磁感应产生的电压和电流足以影响电信回路的正常运行。
2.0.11
接近adjacency
电信线路与输电线路的相对位置,使输电线路的电磁影响在电信线路上可能产生危险或干扰时称为接近。两线路接近距离的变化不超过其算术平均值的5%时,称为平行接近。超过5%时,且两线路接近距离呈线性增加或减少时(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均无转折点)称为斜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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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正式版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pdf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 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ow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2011-07-26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器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备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
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
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
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
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
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
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
1总则
1.0.1为使低压 配电设计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预期接触电压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
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 limit
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direct contact
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additional protection
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arm's reach
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enclosure
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protective barrier
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protective obstacle
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2电气分隔electrical separation
将危险带电部分与所有其他电气回路和电气部件绝缘以及与地绝缘,并防止一切接触的保护措施。
2.0.13保护分隔protective separation
用双重绝缘、加强绝缘或基本绝缘和电气保护屏蔽的方法将一电路与其他电路分隔。
2.0.14特低电压extra-low voltage
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方均根值50V的电压。
2.0.15SELV系统SELV 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且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0.16PELV系统PELV 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接地,且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0.17FELV系统FELV system
非安全目的而为运行需要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0.18等电位联结equipotential bonding
多个可导电部分间为达到等电位进行的联结。
2.0.19保护等电位联结protective-equipotential-bonding
为了安全目的进行的等电位联结。
2.0.20功能等电位联结functional-equipotential-bonding
为保证正常运行进行的等电位联结。
2.0.21总等电位联结main equipotential bonding
在保护等电位联结中,将总保护导体、总接地导体或总接地端子、建筑物内的金属管道和可利用的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可导电部分连接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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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90-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的化学成分。
本标准适用于以压力加工方法生产的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板、带、箔、管、棒、利、线、和锻件)其所用的铸锭和板坯。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13/T6987一86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8005-87铝及铝合金术语
GB/T8170-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6474一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3要求
3.1化学成分
变形铝及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取样
3.2.1生产应按熔次,在熔体中取化学成分分析试样;对于连续铸造,每班应至少取一次试样。
3.2.2使用厂在加工产品上取化学成分分析试样。采样时,应尽量使样品具有代表性。采取的样品应清洗干净,去掉氧化皮、包覆层、脏物、油污及润滑油等,并应避免因腐蚀、氧化或污染改变样品的成分。
3.2.3试样应取双份,份分析,一份备查。备查试样的保存期限为:纯铝不少于半年,铝合金不少于1
年。
3.3成分分析
3.3.1常规分析时只分析表1中有数值规定的元素,铝不作分析,另有规定者除外。如怀疑有其他元素超过了规定值,应作进一步分析。
3.32常规分析可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也可用其他准确可靠的方法。有争议时、必须采用GB/T6987或双方另行商订的方法作仲裁分析。
3.3.3第一次分析结果不合格,允许进行第二次分析,并以第二次分析结果作为生产厂出、验收的定依据。
4其他
4.1铝含量大于等于99.00%但小于99.90%时,应由计算确定,即由100.00%减去所有含量不小于0.010%的元素总和的差值而得,求和前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0.0×%。
4.2铝含量大于等下99.90%但小于等于99.99%时,应由计算确定,即由100.00%减去所有含量不小于0.0010%的元素总和的差值而得,求和前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0.0××%,求和后将总和修约到0.0×%4.3表1中,含量有上下限者为合金元素;含量为单个数值者,铝为最低限,其他杂质元素为最高限。
“其他”一栏系指未列出或未规定数值的金属元素。表头未列出的某些元素,当有极限含量要求时,其具体规定列于空白栏中。
4.4化学成分分析报告给出的元素含量的位数,应与表1中规定的相应牌号的位数一致。
4.5数值修约方法按GB/T8170规定进行。
4.6本标准的术语符合GB/T8005的规定。
4.7本标准牌号的命名符合GB/T16474的规定。
4.8新旧牌号对照关系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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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648-2012 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规范
江西省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管线 数据库 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Database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 in City
DB 3/T 648-2012
批准部门: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目 录
1 范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的编码方案和相关属性结构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1
5 要素分层 …………………………………………………………………………………………… 2
6 属性结构 …………………………………………………………………………………………… 10
7 管线要素编码 ……………………………………………………………………………………… 16
8 元数据规定 ………………………………………………………………………………………… 42
1.范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的编码方案和相关属性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城市地下管线数据整理、建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DB36/T519-2007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要素
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
3.2 类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3.3要素属性
要素的质量和数量特征。
3.4编码
对某一要素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3.5城市地下管线
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埋设于地下的各种管道和电缆,包括:电力(供电、交通信号、路灯、电车)、通讯
(电信、移动、网通、联通、铁通、监控、军用、有线电视、网络、电力通讯、保密等)、给水(饮用水、配水、循环水、专用消防水、绿化水等)、排水(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燃气(煤气、液化气、天然气)、工业(氢气、乙炔、石油)、热力(蒸汽、热水)、不明管线、综合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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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409.3-200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
ICS29.160.20
K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409.3-2007代替GB/T7409.3一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大、中型同步发电机 励磁系统技术要求
Excitation system for synchronous electrical machines-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excitation system for large and medium synchronous generators
2007-01-16发布2007-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1范围
1.1,本部分规定了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励磁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项目、标志与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与电力系统连接的1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50MW及以上透平型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的励磁系统。发电电动机励磁系统可参照使用。
1.2:本部分仅适用于下列几种型式的励磁系统。
1.2.1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
a)交流励磁机带静止整流器;
b)交流励磁机带旋转整流器(无刷励磁系统)。
1.2.2静止励磁系统
a)电势源静止励磁系统;
b)复合源静止励磁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包含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755-2000,idt IEC60034-1:1996)
GB1094(所有部分).电力变压器(GB1094.1一1996,egv IEC60076-1:1993;.GB1094.2一1996,egv IEC60072-2:1993:GB1094.3—2003,IEC60076-3:2000,MOD;GB1094.5-2003,1EC60076-5:2000,MOD)
GB3797: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6450千式电力变压器(GB6450-1986,qv1EC60726:1982)
GB/T7064透平型同步电机技术条件(GB/T7064一2002,IEC60034-3:1988,NEQ)
GB/T7409.1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定义(GB/T7409.1一1997,idt IEC60034-16-1:1991)
GB/T7409.2:同步电机励磁系统:电力系统稳定性研究用模型(GB/T7409.2一1997,idt IEC60034-16-2:1991)
GB/T7894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GB/T7894一2001,neq1EC60034-1:1996)
GB/T14598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GB/T:14598.1二-2002 IEC6025523:1994 ,IDT;GB/T14598.2-1993,eqv:IEC60255-1-00:1975;GB/T14598.3-1993;egv1EC60255-5:1997;GB/T14598.4-1993,idt IEC60255-14:1981;GB/T14598.5-1993,idt IEC60255-15:1981;
GB/T14598.6--1993,idt IEC.60255-18:1982;GB/T14598.7-1995,idt IEC60255-3:1989;
GB/T:14598.8-1995,idt1EC60255-20:1984;GB/T14598.9-2002,idt IEC60255-22-3:2000,1DT;
GB/T14598.10-1996,idt.IEC60255-22-4:1992;GB/T.14598.11--1997;idt IEC60255-19:1983;
GB/T14598.12-1998,idt1EC60255-19-1:1983;GB/T:14598.13-1998;eqv IEC60255-22-1;1988;
GB/T14598.14-1998,idt:IEC60255-22-2:1996;GB/T:14598.15-1998,idt1EC60255-8:1990;
GB/T14598.16-2002,IEC60255-25:2000,IDT)
GB/T18494.1变流变压器:第1部分:工业用变流器变压器(GB/T.18494.1一2001,idt IEC61378-1:1997)
GB50150: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JB/T7784透平同步发电机用交流励磁机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使用GB/T7409.1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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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1469-2011 安徽省地标居住区供配电技术标准
DB34/T1469-2011
安徽省 地方标准
DB34/T1469-2011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s of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2011-8-8发布
2011-8-10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0 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含标准设计图集)制订、修订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907 号)的要求,编制组结合我省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范。
该规范符合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居住区供配电系统的具体实施,对进一步保障居民用电可靠性、提高用电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及实现资源共享有着重要意义。
本规范共分十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定义;3 供配电系统;4 配变电所;5 低压配电系统;6 配电线路敷设;7 变配电装置;8 电能计量;9 防雷与接地;10 施工、验收和维护。
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1 总 则
1.0.1 为在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居住区 10(6)kV 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工程建设。
1.0.3 系统建设中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1.0.4 系统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5 系统建设中采用的设备、元件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环保型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1.0.6 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和维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1.0.7 系统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0.1 居住区 urban settlements
也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 区、组团三级。
2.0.2 居住小区 residential area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3 居住组团 residential group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4 开关站(开闭所) switchgear station
对电源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及构筑物。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限制,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
2.0.5 配变电所 distribution room
户内仅设有 10kV 进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供低压负荷的配电场所统称为配变电所。
2.0.6 箱式变电站 Cabinet type transformer station
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箱变。指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
2.0.7 环网柜 ring main unit
指以环网供电单元(断路器、负荷开关和熔断器等)组合成的组合柜。
2.0.8 电缆分接箱 cable branch box
用于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入和分配电能作用的电力设备。
2.0.9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
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屏、柜、箱等。
2.0.10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power user elecoerergy data acquire system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监测、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分布式能源控制、智能用电设备的信息交互等功能。
2.0.11 电能信息采集终端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re terminal
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是负责各信息采集点的电能信息的采集、数据管理、数据传输以及执行或转发主站下发的控制命令的设备。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按应用场所可分为厂站采集终端、专变采集终端和低压集中抄表终端(包括集中器、低压采集器)等类型。
2.0.12 集中器 concentrator
集中器是指收集各采集终端或电能表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能和主站或手持设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
2.0.13 低压采集器 acquisition unit
低压采集器是用于采集多个电能表电能信息, 并可与集中器交换数据的设备,规范简称为采集器。采集器依据功能可分为基本型采集器和简易型采集器。基本型采集器抄收和暂存电能表数据,
并根据集中器的命令将储存的数据上传给集中器。简易型采集器直接转发低压集中器与电能表间的命令和数据。
3 供配电系统
3.1 一般规定
3.1.1 本章适用于居住区中 10(6) kV 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建设。
3.1.2 布置、预留居住区内配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3.1.3 供配电系统的构成应简洁可靠,减少电能损失,并便于管理和维护。
3.1.4 供配电方案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确保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用电需求。
3.1.5 供配电系统的实施,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的有关规定。
3.2 供电规划
3.2.1 供电规划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城市供电规划; 2 充分考虑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的运行噪声、电磁干扰及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
并应按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3 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4 根据其所处地段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环境要求,选择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的结构型式与建筑外形; 5 与居住区道路规划、绿化规划以及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通信等公用工程规划相协调,统筹安排,妥善处理相互间影响和矛盾。
3.2.2 终期配变容量在 40000kVA 及以上的居住区,宜同步规划 110kV 变电站及线路进出通道,预留110kV 变电站建设用地。
3.2.3 居住区内宜独立设置开闭所,每个开闭所的转供容量不宜超出 15000kVA,开闭所的建筑面积宜符合 200~300m2的规划要求。
3.2.4 居住区内应根据组团和区域的划分设置配变电所,每个配变电所的供电半径不宜大于 150m,超过 250m 时应进行电压质量校核。
(略)
4 配变电所
4.1 一般规定
4.1.1 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及以上的地区,配变电所的设计和电气设备安装应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4.1.2 配变电所应充分考虑居住生活区环保需求,应采取避免污染物排放、噪声超标等技术措施。
4.1.3 配变电所设计应充分考虑智能电网建设需要,采用智能型电气设备,预留通信光纤通道。
4.1.4 配变电所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 配变电所位置及型式选择
4.2.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2 进出线便利; 3 开闭所宜采用地面独立式建筑,分配变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内,建筑高度超过 100 米的高层住宅,可根据负荷分布在建筑物中间楼层预留配电设施的位置;居住区内不宜采用露天或半露天的
变电所;
4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5 不应设置在住宅正上方和正下方,且不应与住宅相贴邻;
6 不宜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4.2.2 根据规划和现场情况,在地面无法建设配变电所时,配变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层,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需满足电气设施运输、维护及运行条件; 2 在有多层地下室时,不应设置在地下层的最底层; 3 应装设消防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独立的消防联动灭火系统; 4 应根据环境要求加设机械通风、去湿设备或空气调节设备。当地下只有一层时,尚应采取预防洪水、消防水或积水从其他渠道淹渍配变电所的措施。 5 不应使用裸露导体配线。
4.2.3 配变电所内不应采用有可燃性油浸电力变压器,严禁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
4.3 配变电所布置
4.3.1 居住区配电变压器应按照深入供电负荷中心,减少供电半径的原则进行配置。配变电所内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 1000kVA,二台及以上变压器供电时,应考虑变压器经济运行等措施。
4.3.2 配变电所高、低压配电设备应成排布置,其安装间距、维护通道、操作距离均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略)
内容索引:
1 总则 ……………………………………………………………………………………………6
2 术语和定义 ……………………………………………………………………………………7
3 供配电系统 ……………………………………………………………………………………9
3.1 一般规定 ……………………………………………………………………………….…… 9
3.2 供电规划 ……………………………………………………………………………….……9
3.3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10
3.4 负荷标准……………………………………………………………………………….……11
3.5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12
3.6 无功补偿………………………………………………………………………………..……14
4 配变电所………………………………………………………………………………………14
4.1 一般规定…………………………………………………………………………….….……14
4.2 配变电所位置及型式选择…………………………………………………………….……15
4.3 配变电所布置………………………………………………………………………..………15
4.4 继电保护及配电自动化……………………………………………………………..………16
4.5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16
4.6 设备运输通道………………………………………………………………….……………17
4.7 通风、排水、照明…………………………………………………………….……………17
5 低压配电系统…………………………………………………………………………………18
5.1 一般规定…………………………………………………………………………..…………18
5.2 低压配电系统……………………………………………………………………..…………18
5.3 导体选择………………………………………………………………………..……………19
5.4 线路保护……………………………………………………………………….……………20
5.5 电动汽车充电桩……………………………………………………………….……………20
6 配电线路敷设…………………………………………………………………………………21
6.1 一般规定……………………………………………………………………….……………21
6.2 室外布线……………………………………………………………………….……………21
6.3 电气竖井布线……………………………………………………………………..…………22
6.4 电缆桥架(梯架、托盘)布线………………………………………………….….………22
7 变配电装置……………………………………………………………………………………23
7.1 一般规定……………………………………………………………………………..………23
7.2 高压配电设备………………………………………………………………………..………23
7.3 低压设备…………………………………………………………………………….………24
8 电能计量………………………………………………………………………………………25
8.1 一般规定…………………………………………………………………………….………25
8.2 高压计量…………………………………………………………………………….………25
8.3 低压计量…………………………………………………………………………….………26
8.4 计量装置…………………………………………………………………………….………27
8.5 用电信息智能采集…………………………………………………………………….……28
9 防雷与接地……………………………………………………………………………………28
9.1 一般规定………………………………………………………………………………..……28
9.2 防雷…………………………………………………………………………………..………29
9.3 接地…………………………………………………………………………………..………29
10 施工、验收和维护 …………………………………………………………………………29
10.1 一般规定 ……………………………………………………………………………….…29
10.2 施工 …………………………………………………………………………………….…29
10.3 安装 …………………………………………………………………………………….…30
10.4 验收 …………………………………………………………………………………….…31
10.5 维护 …………………………………………………………………………………….…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3
规范性引用文件…………………………………………………………………………………34
条文说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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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 JG/T 100-1999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塔式起重机 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99 (原标准编号ZBJ80012-89 )
内容摘抄: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及其在作业中的指挥、使用、操作、拆装和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式、轮胎式、履带式、附着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机。
2引用标准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031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规范和方法
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720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J232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信号严禁起重机司机(以下简称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3.1起重机司机
3.1.1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1.2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1.3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
3.1.3.1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
培训的科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b.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c.原动机及电气知识;
d.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需的力学知识;
e,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
f.物体重量目测;
g.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h.指挥信号;
i.有关登高作业、电气安全、消防及有关的一般救护知识;
j.有关法规、法令、标准、规定等、
3.1.3.2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
实习操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爬升、附着及锚固;
b.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d.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3.1.4对司机培训期满后,省、市劳动部门应按GB6720中2.2和2.3条的规定考核和发证。
3.1.5除主管部门安排的实习学员外,严禁没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注:实习学员是指在本规程3.1.3条中所规定的在培训司机的学校、培训班里学习的学员、3.1.6实习学员操作起重机时,在操作的全过程中,必须有该起重机司机的监护和指导:
3.1.7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起重机的司机、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重新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略)
4起重机的使用
4.1起重机的使用条件
4.1.1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经省级以上鉴定合格的新产品除外)
4.1.2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布线图、配件目录以及必要的专用随机工具等。
4.1.3对于购入的旧起重机应有两年内完整的运转履历书及有关修理资料。在使用前应对各部分(金属结构件、机构、电气、操纵、液压系统、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工作可靠。
4.1.4大修出厂的起重机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1.5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润滑调整、保养、检查。
4.1.6对所使用的起重机(购入新的、旧的、大修出厂的以及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应按说明书提供的性能,根据起重机生产国家的有关标准或GB5031第3~5章的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试验报告。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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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正式版 GB/T 17796-2009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pdf
ICS07.040 A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796-2009 代替GB/T17796一1999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administrative boundary surveying and mapping
2009-02-06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代替GB/T17796一1999《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
本标准与GB/T17796一1999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名称改为《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由原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扩大到省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并在有关章节中增加了适应省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有关规定。
一根据GB/T1.1一2000规范了本标准的编排格式。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
一第5章“界线测绘的准备工作”中增加了边界地形图制作的内容,有利于后期协议书附图制作。
一由于测制地图技术的进步,边界地形图、协议书附图制作,均采用了数字成图技术,并作出了相应的技术规定。
一控制测量方面,本标准根据多年界线测绘的经验,确定以界线测绘用图比例尺规定的精度作为制定界桩点测量精度的依据。本标准的精度规定,可满足不同行政区域界桩点坐标的精度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第8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印刷和第9章边界线更新测绘。现用《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集》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
一一附录A“界桩登记表”中增加了地理坐标和高程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晓淦、朱秀丽、王贵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796-199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省级和省级以下行政区域陆地边界界线测绘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和省级以下行政区域陆地边界界线测绘和联检测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2341一2008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14511一2008地图印刷规范
GB/T19710一2005地理信息元数据(ISO19115:2003,MOD)
GB/T20257.2一200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3一200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边界点object on boundary
实地在界线上,选取一定数量能确定边界线走向、有明确固定位置,可在边界地形图上准确判读平面位置的地物点,称为边界点(含界桩点)。
3.2界桩点mere stone
具有实测平面坐标和高程值,且在界线上或界线两侧的界线标志物。界桩按一定的规格和类型,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石质材料制成。界桩点分为单立、同号双立和同号三立三种。
3.3边界地形图boundary topographical map
一般指利用国家最新的1:5000、1:10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作为资料,按照一定的经差、纬差自由分幅,图内内容范围为垂直界线两侧图上各10cm或5cm(1:100000)内,沿界线走向制作呈带状分布的地形图,供界线测绘工作时使用。其表现方式有纸质或数字形式。
3.4边界协议书附图map attached to protocol
描述边界线地理位置的法律图件,作为协议书的附图。是边界信息与修测后的边界地形图叠加一起制作而成,与界线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作用。
4总则
4.1界线测绘的目的和任务
4.1.1界线测绘的目的
界线测绘的目的是通过对行政区域界线的位置和走向等信息的分析确认,勘定一条公平合理的行政区域边界,为各级政府边界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4.1.2界线测绘的内容
界线测绘的内容包括界线测绘准备、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边界协议书附图制作与印刷、边界点位置和边界走向说明的编写。
4.1.3界线测绘的成果
界线测绘成果包括:界桩登记表、界桩成果表、边界点成果表、边界点位置和边界走向说明、边界协议书附图。
4.1.4界线联检的工作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应定期进行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界线联合检查内容包括:界桩维修更新、增设界桩、调整界线、重新测量界桩坐标与高程,重新修改协议书、重新测绘协议书附图等。
4.2界线测绘的基准和比例尺
4.2.1坐标系统与高程基准
界线测绘宜采用国家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4.2.2边界地形图和边界协议书附图的比例尺
边界地形图和边界协议书附图的比例尺视情况选用:
a)同一地区,勘界工作用图和边界协议书附图应采用相同比例尺;
b)同条边界,协议书附图应采用相同比例尺;
c)省级行政区选用1:50000或1:100000比例尺;
d)省级以下行政区采用1:10000比例尺;
e)地形地物稀少地区可适当缩小比例尺;
f)地形地物稠密地区可适当放大比例尺。
4.3界线测绘的基本精度
4.3.1界桩点的精度
界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一般不应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图上士0.1mm。界桩点高程中误差一般不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平地、丘陵、山地(高山地)十分之一基本等高距(特殊困难地区可放宽0.5倍中误差)。资源开发利用价值较高地区可执行地籍测绘规范中界址点精度的规定。
4.3.2边界协议书附图的精度
边界协议书附图中界桩点的最大展点误差不超过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图上士0.2mm,补调的与确定边界有关的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固定地物点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图上士0.5mm。
5界线测绘的准备工作
5.1边界地形图制作
边界地形图,宜采用国家基本比例尺1:10000、1:50000或1:100000比例尺地形图或数字地形图来制作。
边界地形图按一定经差、纬差自由分幅,一般情况下同一条边界线上的图幅的经差和纬差值应一致,图幅编号由1……N。
内容索引:
前言Ⅰ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4.1界线测绘的目的和任务1
4.2界线测绘的基准和比例尺……2
4.3界线测绘的基本精度…………2
5界线测绘的准备工作………2
5.1边界地形图制作2
5.2边界调查2
5.3界桩与边界点……3
6边界点测绘4
6.1控制测量……4
6.2界桩点的平面测量4
6.3界桩点高程的测定6
6.4界桩点方位物的测绘6
6.5界柱登记表的填写……6
6.6特殊边界点的测绘与表述6
7边界地形图修测与边界线标绘6
7.1边界地形图修测6
7.2边界线标绘7
8边界协议书附图及边界位置说明7
8.1边界协议书附图7
8.2边界协议书附图制图及印刷7
8.3《行政区域边界协议书附图集》的编纂8
8.4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8
9成果整理与验收9
9.1文档整理9
9.2数据整理……9
9.3元数据文件制作…9
9.4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9
附录A(规范性附录)界桩登记表…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界桩成果表……….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16个方位图……·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界桩编号示意图……13
参考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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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花园商住小区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
黄埔花园商住 小区C1~C5、D1~D7栋基坑 支护 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黄埔花园商住小区.
1.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南路.
1.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38400m:总建筑面积373305m².
1.4投标工程名称:商住楼C1-C5、D1-D7基坑支护 二、工程概况 2.1商住楼C1-C5建筑面积62318m²,其中地下室面积9296m²,地下室一层,地 面塔楼分别为14、15、18、25、25层.
2.2商住楼D1-D7建筑面积77509m㎡²,其中地下室面积9621m²,地下室一层,地 面塔楼分别为14、15、16、18、18、18、18层.
2.3该地下室工程内绝对标高9.3m,现场地面绝对标高7.28.3m,地下室 底板相对标高-7.0.
2.4该工程塔楼为钢筋砼框剪结构,采用静压预应力Φ500~Φ600管桩,地 下室底板采用梁板结构,梁高约7001300mm,板厚400mm.
2.5C栋场地与D栋场地距离约55m,可同时进行支护施工.
三、场地地质条件 本工程拟建场地邻近黄埔乌涌和珠江黄埔段,根据地质资料揭示,地面以下 内广泛分布粗砂、中砂,含水量丰富,地下水补给充足.
地层分布较均匀,冲积层 厚度较大,基岩埋深普遍在12.9m以下.
四、总体控制 4.1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
4.2主要工作量: 中600搅拌桩:9.4万延米.
48注浆花管:6.6万延米.
130钢管桩:2.0万延米.
喷射混凝土面积:7871m².
五、施工准备 5.1由建设单位提供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两个地块应各自 黄埔花园商住小区C1~C5、D1~D7栋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 提供至少4个排污口.
层.
5.2铺设施工用各类水电管线.
5.3按图纸堆放各类材料、设备,对使用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5.4成立施工项目部,明确各人职责,建立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
六、施工机械设备 均按两地块同时施工考虑 6.1深层搅拌桩机 12台 6.2地质钻机 8台 6.312m空气压缩机 4台 6.4混凝土喷射机 4台 6.5污水泵 16台 6.6电焊机 10台 6.7气动冲击锤 2台 6.8水泥搅拌机 4台 6.9高压注浆泵 2台 6.10其他工具 若干 七、主要施工材料 7.1各规格钢筋:70t.
7.2各规格钢管:410t.
7.332.5R水泥:1.2万t.
7.5中砂及碎石:各2500m.
八、项目部管理体系 建立由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各技术人员岗位负责,各班组设班长1 名.
总计施工人员140人.
8.1项目经理:1名.
8.2施工技术组:负责人1名:施工员4名:资料员2名.
安全质量组: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
2 黄埔花园商住小区C1~C5、D1~D7栋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 8.3施工队长:2名.
搅拌桩机组:机长12名:机组人员48名.
地质钻机组:机长8名:机组人员16名.
电焊班:班长1名:成员11名.
喷射班:班长2名:成员14名.
注浆班:班长2名:成员12名.
后勤保障班:班长1名:成员11名.
九、施工工艺及要求 9.1深层搅拌桩 9.1.1搅拌桩在基坑开挖前施工.
9.1.2搅拌桩桩身直径600mm,桩长13m,横向间距400mm,纵向间距450mm.
9.1.3施工步骤:桩机就位、调平→预搅下沉→边喷浆边提升→重复搅拌→ 桩机移动.
9.1.4固化剂采用32.5R普硅水泥,水灰比0.5~0.6:搅拌桩水泥掺入比不 低于12%,每米水泥掺入量不少于64kg.
9.2垂直钢管桩 9.2.1在搅拌桩施工完毕后进行钢管桩施工.
9.2.2钢管桩成桩直径130mm,桩长13m,横向间距1300mm,全长置入Φ108 钢管.
9.2.3采用XY-100型钻机,成孔采用泥浆护壁,泥浆浓度根据孔内情况调 整:钻遇易坍塌土层时,应采用套管护壁.
按一定比例,终孔提取土、岩芯,判定桩 底土、岩性.
9.2.4钢管制作采用套焊,钢管底部制作成尖头,端部焊短钢筋用于吊装.
9.2.5钢管桩垂直度要求偏差小于5%.
9.2.6注浆:采用底部灌浆,固化剂采用32.5R普硅水泥,水灰比0.5~0.6 注浆压力不小于1MPa,宜加入适量早强剂.
9.2.7补浆:配置注浆用浆体,在水泥浆凝固收缩后重新将钢管桩桩体灌满 9.3开挖 9.3.1分层分段跳挖,按20~25m分若干个开挖段,根据支护施工要求开挖.
3 黄埔花园商住小区C1~C5、D1~D7栋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 9.3.2不得超挖抢挖:开挖深度不大于锚杆开孔深度0.3m,不提前开挖未列 入计划的区段,不增加开挖段长度.
9.3.3覆土回填:在处理出道口时,应合理安排开挖及覆土,保障整体工期.
9.4水平注浆花管 成尖头,管身前段开5mm的出浆孔.
9.4.2在混凝土喷射作业完成48小时后进行注浆.
9.4.3注浆材料采用32.5R普硅水泥配制,加入适量早强剂,水灰比0.4~ 0.5.
9.4.4水泥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水泥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注浆前将孔内残留或松动的杂土清除干净.
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离孔底250~ 500mm处,孔口部位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
9.4.5注浆压力不低于1.0MPa.
9.5喷射混凝土 9.5.1开挖工作面后,修整喷射面,布置厚度控制点.
9.5.2现场按配比配制混凝土料,具体配比按实验室数据为准.
根据现场湿 度调整速凝剂添加量.
十、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 10.1技术交底:开工前召开全体会议,对各项各班组进行具体的书面的技 术交底,明确班组负责制.
10.2特殊工种全部使用具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10.3不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待检验合格后方能 使用.
10.4定期检查机械器材运转情况,对不能保证按技术要求运作的机械停工 检修.
10.5对各工种各工序进行记录,及时整理资料.
10.6流程安排紧凑,各班组密切配合,不得出现怠工现象.
10.7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如需调整设计,应及时上报甲方、监理业主 黄埔花园商住小区C1~C5、D1~D7栋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负责人,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1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1.1.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专职安全员,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2开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开工时定期进行安全再教育.
定期进行安全 生产检讨,及时排除安全隐惠.
11.1.3施工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设备用电均采用四相五线制,支线 架设在过道处要采用一定的保证措施.
手持照明灯及危险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严 禁电线随地走.
11.1.4机电设备用电均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一箱制,电箱要求用 统一制作的铁制电箱,要求有门一锁,有防雨措施,电线应离地面2.5m铺设.
11.1.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进入施工现 场.
11.1.6严禁电线、电缆浸水和浸油.
11.1.7严禁在油料堆放处动火、吸烟.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防火设施.
11.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2.1材料按规格、按图分类堆放.
11.2.2作好材料的防水防潮措施,保证材料不受损.
11.2.3工业废料、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11.2.4不留积水,及时排走施工用水、雨水等.
11.2.5作业后清理施工机械,及时保养维护.
11.2.6作业人员穿着统一,不使用破旧防护衣物、鞋子等.
11.2.7出入工地佩戴工作证.
十二、应急措施 12.1对出现边坡变形超出控制范围后,应先进行及时补救措施,待情况得 到控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下一步施工方案.
12.2现场准备足够的短注浆花管、木桩、砂包,对出现开裂情况不太严重的 情况下,可以进行及时的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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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商国际商贸城1 、2 楼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doc
胡商 国际商贸城 1#、2#楼基坑土方开挖 专项 施工方案 第一部分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胡商国际商贸城1#、2#商服楼 地理位置 银川市北塔东路北、丽景街以东 建设单位 银川胡商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华城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银川慧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站 施工总承包单位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范围 详见合同 投资性质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 合同质量目标 合格 1.2本工程场地较宽,附近无建筑物,实测土质较好-55m以上为土,-5m以下为粉细沙层,经计算 采用错台放坡法开挖.
土方开挖时要做好标高控制,严禁超挖.
该工程地下水位较高,根据实测软塑 粘性土,地下水位埋深5m(自然地坪始计),土方开挖前须做好基坑降水.
二、计算依据及参考资料 1.编制依据 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主要依据:招标文件及图纸:现行规范、规程以及现场实际情况.
主要规范、 规程如下: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规范》(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计算手册》(江正荣编著中国建筑出版社)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安全技术规程》(JGJ180-2009) (【())《回 《胡商国际商贸城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1-X336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2.总体施工部署 2.1质量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保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2.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3施工部署 该工程开工前应协调办理交通、环卫、环保车辆通行手续,根据降水观测情况,满足条件后开挖.
采用2台德国CAT320L(1m)反铲挖掘机,10辆斯太尔自卸车,进行土方开挖.
2.3.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 设备或 型号规格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数量 额定功率 号 生产能力 设备名称 /kW 备注 2 水准仪 QF50T 济南 2011. 1 1 完好 4 经纬仪 T107166 上海 1 完好 6 挖掘机 CAT320L 德国 2009.10 1 009 完好 自卸车 斯太尔 济南 2008. 9 10 20t 完好 8 装载机 50 江苏徐州 1 3m² 完好 2.3.2、主要劳动力计划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工种级别 施工降水 土方开挖 边坡支护 普通工 4 12 放线工 2 2 机具工 2 司机 2 13 电工 1 2 维修工 2 2 第二部分土方开挖方案 1.施工准备 1.1基坑放坡及土坡稳定性计算见土坡稳定性计算计算书 1.2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出场计划 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机械或 型号 观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 率/kW 生产 能力 备注 挖掘机 CAT320L 1 德国 1m² 完好 2 自卸车 斯太尔 9 济南 完好 3 装载机 50 2 江苏徐州 3m? 完好 以上机械设备开工第二天进入施工现场,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机械设备退场.
2.主要施工方法 2.1设备进场前,按甲方的要求及有关部门规划、规定、设立施工放线控制点和高程水准点.
2.2基坑挖土分两大步进行,第一步挖至自然地坪--5m时边挖边做好护坡.
同时做好上部排水工 作.
2.3第二步开挖以第一台坡底退回2m挖至设计标高.
开挖至距离坑底50cm以内时,测量人员抄出 控制500水平线,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樱,在基坑内抄若干个基准点,拉通线找平.
基底预留10 cm、边坡预留20cm人工清理,同时做好边坡支护工作.
2.4开挖时基坑底严禁暴晒:边开挖边做好基底覆膜工作.
2.5基坑边坡护坡做完后,在距坡底50cm处做好排水沟,自然找坡排向边角预留集水坑.
2.5基坑边开挖边做好基坑临边防护,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6马道设在基槽西北角汽车坡道处,宽度4m,坡度为15°,马道收口时采用挖土机倒退挖除马 道余土,剩余部分采用人工清理,支搭脚手架进行该处边坡支护施工.
2.7每段挖至设计槽底标高时,及时通知业主和监理进行基槽钎探施工.
2.8施工中对标准桩、观测点、管网加以保护,发现古墓文物及时申请有关部门处理.
2.9土方开挖完毕,每一坑内配备两台抽水泵,随时抽出坑内积水.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开工前组织全部进场人员学习施工方案,熟悉图纸及 地质状况,对机械操作手进行技术交底,要求掌握施工的技术要点.
每一道工序开工前,学习规范要求, 精心施工.
完工后,进行严格自检,不合格者坚决返工,按国际ISO9002认证标准与要求进行全过程 的质量管理.
3.1质量标准 项次 充许信差值/mm 检验方法 标高 0 0S- 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由设计中心向两边拉尺量 3 L 边坡坡度 不充许 坡度尺检查 4.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保证体系.
开工前组织全体进场人员学习安全知识,进行安全交 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4.1在距基坑1.5-2m周围用Φ48mm钢管设置两道护身栏杆,立杆间距2m,高出自然地坪1.2m, 埋深0.5m.
在距基坑1.5-2m处自然地坪高处砌120砖墙30cm高,中有240×240mm砖柱间距3m.
基 坑上口边1.5m范围内不许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各施工人员不许翻越护身栏杆.
基坑施工期间设警 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4.2基坑外施工人员不得向基坑内乱扔杂物,向基坑下传递工具时要接稳后再松手.
4.3基坑内严禁在边坡底休息、闲聊做其他工作.
4.4机械施工时现场设专职指挥人员一名,施工机械一切服从指挥,人员尽量远离施工机械,如有 必要,先通知操作人员,待回应后方可接近.
5.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该工程在现场文明管理上自始至终都要严格要求,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如下: 5.1项目部全体人员佩带统一制作的胸卡.
安全帽有企业的统一标志,正面贴司徽.
5.2项目现场可根据业主的意见决定是否并排放置放大的业主要求与公司质量方针标牌.
5.3施工现场的料具堆放等需有一个合理的布局,而且要制定一个科学严密的现场管理制度.
5.4施工现场合理布置机械设备,搭设临建设施,堆放材料、成品、半成品,埋设临时施工用水管线, 架设动力及照明线路.
5.5材料进场堆放:半成品、成品材料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明显的标牌.
废旧和多余的物资要 及时回收.
料具堆放整齐,不得挤占道路和作业区,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5.6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平衡土方开挖 与边坡支护和降水等工序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施工程序.
5.7建筑物的轴线控制及高程控制点,要做出醒目的标志牌,任何人不得破坏.
5.8每一分项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各种材料、工具等,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码放整齐,以备 再用.
5.9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运输车辆不得带泥浆进出现场,土方外运时车辆 必须进行覆盖,并做到沿途不遗撒.
5.10施工现场严禁从高处向基坑内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中的扬尘、袋装水泥必 须覆盖,不得随意露天堆放,以免雨淋.
5.11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5.12施工现场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施工人员不准喝生水,严 禁公用一个器Ⅲ喝水.
5.13施工现场的主出入口处实行“三包”,随时清扫运土车及送料车辆掉在门口及街道上的杂 物,保持门前及现场内的清洁,树立业主与本公司的良好形象.
5.14经常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素质.
5.15进一步抓好现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施工现场施工道路坚实、 平坦、整洁,在施工过程中保持畅通.
工地内要设立“两栏一报”(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5.16建立健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挂在办公室的墙上,使自己能随时看到自己的责 任,把现场管理工作抓好.
5.17现场文明要高标准严要求,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秀工地”的标准.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该工程处于地下施工,工序复杂,穿插作业较多,工期紧,且处于雨期施工,因此,开工时的施工组 织部署及作好雨期施工技术措施很重要,合理作好施工前的机械、劳力安排,材料准备,保证开工时机 械、劳力及材料充足.
6.1组织措施 6.1.1公司成立工程现场指挥部,调度协调公司各部门,及时解决各项问题,优先保证本工程施工 需要.
6.1.2项目部成立保证工期领导小组,负责工期目标实施: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成员: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 6.1.3建立保证工期联席会议制度,由工程指挥部、工期领导小组和业主.监理等部门,定期召开 保证工期会,对比工期目标,解决出现的各项问题,保证工期实施 6.2技术、设备、劳力保证措施 6.2.1现场技术施工人员充分了解设计文件,与设计部门紧密联系,及时解决设计文件出现的各 项技术问题,保证设计文件的正确和施工连续.
6.2.2现场成立技术攻关小组,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杜绝因采用技术措施不当, 发生技术事故而影响工程工期.
6.2.3优化施工网络设计,合理划分工程施工段,流水施工.
本工程合理划分流水段,编制施工进 度计划,工期网络控制采取三级网络动态管理,严格按网络计划施工.
6.2.4安排强有力的施工劳力,保证施工连续进行.
6.2.5选择优良的施工机械,确保工程施工期间设备、机械完好,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
6.3资金、材料工期保证措施 6.3.1本工程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以避免施工中因为资金间题面影响工程进展,充分保证劳动力的 部署、机械的充足配备、材料的及时进场.
随着工程各阶段关键日期完成及时兑现各专业队伍的劳务 费用,这样既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也使各劳务作业队为本工程积极安排高技能作业人员,同时 为雨季配备充足的作业人员提供了保证.
同时专款专用制度也为项目部应付万一某一环节完不成关键 日期而采取果断措施提供了保证.
6.3.2本工程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零星材料及急用材料由现场采购,保证材料能够及时供 应.
进场后需复试检测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提前到场,进行复试检测,避免因检测面耽误材料 的使用.
6.4外围环境工期保证措施 6.4.1积极定期的与当地环卫、市政、交通部门、水电供应部门、政府监管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交 流看法,改正不足,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6.4.2做好外围环境的工作,取得周围办公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在施 工期间,对处理周边关系及社会协调等诸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期间的交通间题一一我方将与当地公安、交警、环卫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保证施工期间 施工车辆行走路线,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②协调解决外围环境问题一一首先,从自身抓起.
我们在施工期间将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门有关 规定,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并走访工地周围的单位及办公人员,协调好相互间的关系,与他们 达成谅解,我公司在承建的同类工程的施工中,遇到过类似问题,但我们能较好的协调处理各方面的 关系,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协调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以确保 工程的顺利完成.
7.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 7.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噪音低、效率高,污染物排放低,达不到要求的机械设备 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7.2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土方开挖时,如必须夜间施工,运土车辆在院内停放时必 须熄火,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7.3土方外运时,土方车必须覆盖,防止酒落,随时清扫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减少污染.
8.与其他施工队伍友好配合措施 8.1定期组织业主、监理及其他施工队伍参加的协调例会,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8.2分包队伍服从总包单位制定的质量、工期、安全目标,达到业主的要求.
8.3详细阅读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服从大局,积极做好各施工队伍中的配合.
8.4与各施工队伍密切保持联系,通信畅通,相互间需配合的工作提前说明.
8.5解决好与各施工队伍间的工序配合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土坡稳定性计算计算书 建筑面积:33526.73平方米:总工期暂定:700天:施工单位: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本工程由投资建设,设计,地质勘察,监理,组织施工;由担任项目经理,担任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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