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大家们,您好!请教一下 这些线条分不清是什么,图纸说明上也没表示,这如何看呀?-四川土建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1-12-08 15:55:38
提问网友:远☞方
解答网友:林落
应该是节点的投影线。去看节点大样。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1-12-08 15:55:38
提问网友:远☞方
解答网友:林落
应该是节点的投影线。去看节点大样。
问题专业:安装,
提问日期:2021-12-08 15:55:05
提问网友:core
如图,压力表前面的阀门是什么阀门,这种和只有压力表的是一种吗,套定额套“压力表就地”行吗?
解答网友:幸福像花一样
压力表前面的阀门是截止阀门,这种和只有压力表的可以是一种
提问日期:2021-12-08 13:24:30
提问网友:光
背景:
A、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的计日工总量20个,中标单位报价360元。
B、施工过程中签证签了1000个零工,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均签字盖章。(其中400个为室外人工挖填管沟及室内打孔开洞,400个为冬季搭设暖棚及夜间值守人员,剩余200个零工未作说明仅签写了“零用人工200个”)
问题:
1、结算时,施工方将1000个零工均按360元/个进入结算,即1000*360=360000元。是否合理?
2、审计认为室外人工挖填管沟及室内打孔开洞可以计算工程量,应按清单工程量计价规范计算,但现在已经无法确认之前发生的工程量。且如此数量的零工,已不属于“计日工”的范围,应按照定额用工工日费进行结算。是否合理?
补充:
请大神们具体说说上述零工该如何结算,有没有相关文件资料(规范要求)可以支撑?
解答网友:
1、有图纸能算出量的,就不能按点工,即使签了零星用工,审计也有权推翻。
2、如果没有图纸,当时跟踪审计、监理、甲方也没有画草图、签字相应的量。且均同意按零星用工结算,那就只能按签证的零星用工量*中标的计日工单价。除非你能有资料证明能算出确定的工程量。
3、如果审计确实认为不合理,或者确实想核减他的总价,但又没有依据。可以发审计查询单,让甲方回答,或者甲方组织协调会解决。再按甲方意见/会议结论去审核。这样既不担责,也能让你领导对无法核减下来说不上话。
4、计日工本来就是坑,有的投标单位会把计日工单价弄很高,过程中搞定甲方、监理、跟审,再签一定数量的零星用工。你还真不一定能给人家核减下来,因为施工单位利用了规则,但并不违规。
问题专业:土建,预算,计价软件GBQ4.0,土建计量GTJ,
提问日期:2021-12-08 13:17:11
提问网友:筋筋有味
425882947
解答网友:大家广联
找下发你
问题专业:安装,
提问日期:2021-12-08 13:02:11
提问网友:念、莫相言
1.电气工程中接地跨接套什么清单?安装中没有,只能借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河北地区)
2.高压配电站基础槽钢与水平接地体的连接 属不属于 接地跨接?(镀锌扁钢与槽钢焊接连接)
3.直埋的钢管(电缆保护管)是否需要接地?因为其本身已经在地下埋了啊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套接地母线清单
高压配电站基础槽钢与水平接地体的连接 不属于 接地跨接
直埋的钢管(电缆保护管)需要接地
问题:您好,《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正式出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小区停车位是否也需要按照该规范4.2.1中建筑防火强条要求的停车场与建筑物最小防火间距6米来执行呢?如果按规范控制,最小控制6米,小区地面的停车位数量难以满足小区居民数量要求。请明示,万分感谢!(2021.11.09)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中规定的停车场是指专用于停放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包括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客车、公交车、货车等道路营运车辆的专用停车场,工程车、环卫车等专用车辆的专用停车场等,不包括住宅小区内部设置的地面停车位。
2、有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停车场建设,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问题: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4.2.1强制性条文规定,停车场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表4.2.1中之距离要求。现咨询问题如下:该规范中的停车场是否包括住宅小区内部、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停车位。住宅小区内部停车位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内部停车位是否也要遵循该规范中相应的防火距离要求。(2021.10.26)
住房城乡建设部: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停车场是指供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对于供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车位、单位内临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该规范未做具体规定。
问题: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的咨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节、5.4.10节中对于多个独立建筑之间的平面布局、组合式建筑中的平面布置进行了规定。但是对于由多个建筑连在一起的情况,我们应当按照一个组合建筑还是多个独立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有的专家说判断其属于一个组合建筑还是多个单独建筑的依据是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这个说法对吗?(2021.10.09)
住房城乡建设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6.4条的条文说明明确,采用天桥、连廊将几座建筑物连接起来的建筑,一般仍需分别按独立的建筑考虑。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建设单位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范围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相符。
问题:消防验收政策咨询:在现场消防验收项目中,有大楼主体共用以前的消防泵房、消防水箱、室外消防管网市政水源的情况,针对以前消防支队已经验收合格的消防泵房、消防水箱、室外管网市政水源,是否还要再次提供相关图纸进行验收?(2021.09.28)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消防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如大楼主体共用的消防泵房、消防水箱、室外消防管网市政水源等属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内容,申请消防验收时应提供相关图纸。
问题:咨询《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的几点疑问:请教《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以下几个关于建筑面积的理解。(1)对于3.0.1条款中,“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各计算。”的定义,是否可以等同于“建筑物整栋楼的基底面积”的数值?(2)对于(1)中的“建筑物整栋楼的基底面积”,如果这栋楼为N标准层,并且每层的建筑户型设计是完全相同。那么,每一层楼分摊的基底面积是不是应该等于N分之一的(1)中定义的建筑面积?(3)在3.0.21条款中,“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此定义中的“阳台在主体结构内”,与阳台是否被封闭,是否有关?(2021.09.23)
住房城乡建设部:
1.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面积不能够等同于基底面积;
2.《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没有关于面积分摊的规定;
3.主体结构内阳台与阳台是否封闭没有直接关系。
问题:您好!我们公司是农业企业,主要是进行蛋鸡和牛羊的养殖,为了配合生产,要在农业用地上建了办公楼和宿舍楼,请问需要办理消防验收吗?请指教。谢谢!(2021.09.02)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明确了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办公楼和宿舍楼,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不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应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
问题:关于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中条文解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8年发布的《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网页通知建办城函〔2018〕647号),本技术导则中第十一条规定:“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对于此条文有以下几点疑议,请相关领导专家给予解答。1、“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是全部高于屋面或垮墙顶的钢管都必须壁厚不得小于4mm,还是根据前一句采取了防雷措施后壁厚可以小于4mm?2、根据《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QX/T109-2009)中也未明确说钢管必须不小于4mm,里面的规定也是说在接闪器防护范围内就符合规范。针对十一条规定,在农村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时如何符合规范要求。(2021.08.12)
住房城乡建设部:
该条规定的本意为:应对室外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进行防雷保护,避免其遭受雷击损坏后造成燃气安全事故。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包括在建筑防雷保护范围内的架空燃气管道。不在建筑防雷保护范围内的架空燃气管道,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问题:第三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第十二项提到的单体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的建筑是不是单指公共建筑?还是所有大于四万平米的建筑?(2021.08.05)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中,大于四万平方米的建筑指公共建筑。
问题:对住建部51号令中特殊建设工程的总面积的咨询:根据住建部51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以上“总建筑面积”是指单体工程的总建筑面积?还是一个项目包含多栋单体建筑,多栋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的总和?(2021.07.29)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中的“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中的“总建筑面积”是指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单体总建筑面积。
问题:10000平米以上商场内部改造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消防验收手续?(2021-07-21)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商场的内部改造工程,如为整体改造,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如为局部改造,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应当依法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问题: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3.2条,关于工业建筑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是否可理解为:对于室内净高不大于10米工业建筑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0米,但对于室内净高大于10米的工业建筑则可以放宽到不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即有可能大于30米)?(2021.04.19)
住房城乡建设部:
咨询内容为相关标准的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按该标准前言联系标准主编单位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问题:消防验收过程中消防电气的规定:在消防验收中,会涉及到配电室未施工完成,项目采用临时电替代正式电进行电气部分,请问,消防验收过程中,如果未通正式电的情况下,可否用临时电替代正式电进行验收过程中的联动测试?(2021.03.26)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明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消防设施性能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是否检测合格完成查验。经查验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问题:消防审验事项咨询:专业技术内容:请问建筑面积小于300平米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需要办理消防审查等手续吗(2021.03.19)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明确了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其中第七款至第十二款未对建筑面积做出规定;除此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应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
问题:300平米以下的营业场所可以办理消防验收吗:我机构场地面积为78平方米,按教育局要求,我机构目前需办理消防手续,住建部以《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公消2015【209】号)》为依据,不受理300平米以下的消防验收工作。请问由公安部消防局在2015年下发的文件,该文件目前依然适用吗?(2021.03.12)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明确了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除此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应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
问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的认定标准: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指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企业而不需要考虑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值;生产加工车间是否包括物流分拣车间。(2021.03.03)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四)项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是指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2、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10条,物流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建筑功能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时,应按本规范有关厂房的规定确定。
问题:关于消防验收问题咨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指什么?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中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指什么?(2021.02.22)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中要求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指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问题: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政策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个人在既有建筑地下汽车库自有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是否需要满足6.1.5条中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000平米的要求,非集中布置。(2020.12.10)
住房城乡建设部:
在既有建筑地下车库自有车位上安装的充电桩,应符合现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定义的分散充电设施,并应符合该标准其他规定。其中,第6.1.5条对新建的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作出了规定,第6.1.6条对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作出了规定。
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已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宜符合第6.1.5条规定,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安全。
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述了多类人员密集场所,请问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指标标准,如人员密度值等?(2020.10.26)
住房城乡建设部:
《消防法》第73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其中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与《消防法》保持一致。
问题:我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拟迁址,由南岗区先锋路569-13号金河小区15栋1-2层迁址至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常青国际大厦已建成多年,我公司直接迁址不需要进行装修。按照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开具消防证明,请问如何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2020.8.24)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根据咨询问题中反映的情况,该公司迁址没有进行装修,不涉及建设工程,因此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属于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职责,相关问题建议向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咨询。
问题:消防工程验收资料盖章问题:工程总承包范围不包含消防工程(室内外消火栓、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由建设方独立分包给专业的消防公司施工,消防工程的工程资料上必须还要盖总承包的章吗?(2020.5.28)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8条至第13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我部即将印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中,规定申请消防验收的主体是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中应如实填写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并加盖印章。具体项目的申报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问题咨询: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前,设计图纸已审查备案的,在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后进行的设计图纸变更,是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还是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0.5.15)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设计及变更首先应保证建筑防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条,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后、正式实施之前的设计图纸变更按照修订前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且正式实施之后的设计图纸变更,在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明确规定的,应按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是否应由政府购买服务?(2020.4.28)
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遵照有关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规定。
问题: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职责的咨询 :您好!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的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但目前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已没有此内容。因此想咨询一下,按照国家的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制由谁负责管理?作为建设方应如何进行管理?(2020.4.16)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我部印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主要落实我部负责的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消防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仍然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施工企业应该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9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适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有关建设方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建议咨询消防救援机构。
问题:请教地下停车位问题 :1、请问地下停车位计算套内面积是按划的白线内宽来测量的吗?2、按住建部《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的说明,机动车最小停车位小型车为2.4米,这个2.4米的测量是按划的白线内宽来测量,还是按两边白线中间来测量?3、《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对开发商有没有约束力?(2020.3.30)
住房城乡建设部:
1、《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没有对如何计算所谓的停车位套内面积进行规定,请参见其它建筑面积计算规定的相关标准,一般情况下,根据工程经验有一个停车位的综合建筑面积指标,但也不是本规范需要规定与明确的内容。
2、2.4米宽度不是《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明确提出的数据,而是通过设计车型的宽度和规定的车与车的最小间距计算而来,2.4米为一般标准车位的计算数据,对于其它特殊车位该数值可能不同。对于白线的宽度本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以认为车与车之间的划分可以取白线中线位置,车与柱、墙等特殊部位的距离可以包括白线的宽度。
3、该规范对设计师有约束力,即设计师应该按照该规范进行车库的设计,反应在建成的建筑物方面,理应合乎本规范要求,进而开发商开发的相关停车库建筑物也应遵守相关设计规范。
问题:物流公司内部打算安装一台撬装式加油装置,为本公司车辆加油使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各地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权已经递交至住建局,请问公司内部自用的撬装式加油装置是否需要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望回复为盼,谢谢!(2019.11.14)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设备安装工程是建设工程。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4.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第一条,“现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在我部未出台相关规定之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然执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以下简称《规定》)等规定。
5.按照《规定》第十四条第六款,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是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6.撬装式加油装置应按照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B50156)(以下简称《规范》)设计和施工。其中,依据《规范》第3.03款,企业自用的撬装式加油装置设计与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第6.4.1款,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阻隔防爆撬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 3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此,你公司安装撬装式加油装置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和施工,需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
问题:《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及车道与住宅建筑水平防火间距的最小距离:现大量小区地下汽车库与地面主体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国标,第3.0.3条和第4.2.1条均是强制性执行条文;第3.0.3条: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第4.2.1条: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其中表4.2.1第一行:汽车库(一、二级),及第一列:耐火等级(一、二级)所对应的防火间距的数值是10米。问题:即当住宅小区的地下汽车库与地面主体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时,住宅小区的地下汽车库的出入口位置及车道是否应与住宅主体建筑外墙的水平防火间距应至少10米的距离?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权威解释。(2019.11.05)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对地下车库适用。
2.当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1节、第5.1.6条等条文相关规定。
3.本规范中未具体规定当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住宅建筑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及车道与住宅建筑防火间距,拟在合适的时候对本规范进行局部修订和补充完善。
问题:关于住宅停车场的问题:您好,我看到2015年11月住建部回复过说:《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未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位、单位内临时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做具体规定,那请问住宅小区停车场按照什么规范控制与建筑之间的距离?紧贴建筑设置是否合理?(2019.10.31)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2.0.3条规定,停车场的定义为: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或构筑物。
2.如咨询中所提到的小区停车场符合规范中对停车场的定义,则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3.相关规范暂未对不符合停车场定义的停车位与建筑之间的距离做出规定。
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第7.2.1条中规定:“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请问如果此建筑物在裙房范围内有一宽度小于4m的凹槽,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还是凹槽内侧?盼回复,谢谢。(2019.10.18)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宽度小于4m的凹槽不具备更好的展开消防救援的条件,所以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
问题:建设消防工程的验收和备案咨询:一、按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请问住建部何时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文件、规定、通知等)?二、据网传: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其中(二)、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仅对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医疗建筑和其它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生产和储存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多层广房、仓库等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审批时限缩减一半;不再对其他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请问这份网传是否属实?若属实,请问住建部门何时可以执行?是否可以在网上下份通知之类,先行按意见取消一般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和备案,然后再完善、调整大型工程、危险性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的消防验收?若网传不属实,请问住建部门是否可以在网上予以澄清?是否可以尽快发布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和备案标准或意见?因为现在各地住建部门对一般建设工程的验收和备案完全不统一,甚至比以前消防队受理建设消防工程业务复杂得多,烦琐得多,也与中央的改革精神相违背!(2019.8.30)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我部正在起草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5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正在结合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出台。
2、2019年5月30日正式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并无前述内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于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移交承接,目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已承接相关工作,受理申请办结时限也正在逐步缩短,效率不断提高。后续工作中,我们将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提高审验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建设工程建设,确保建设工程安全。
问题:关于 CJJ/T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问题:标准中的3.3.3条款中的1:当设置集气罩时,集气罩宜设于释放源上方4m处,集气罩面积不得小于1m,这里的1m不是面积单位,是直径?还是半径?还是面积1㎡?(2019.05.29)
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第3.3.3条款中的1:“当设置集气罩时,集气罩宜设于释放源上方4m处,集气罩面积不得小于1m,……”。此处的“1m”应为“1㎡”,正式出版的标准为印刷有误
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咱们部门制定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中,关于4.2 灶具4.2.1 设置灶具的房间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1.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这项是必须执行的条款么,是不设置门,燃气公司就有权利不给通气么。(2019.05.29)
住房城乡建设部:
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第4.2.1条第1款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该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文,但该条款依据全文强制性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的第8.2.2条、第2.0.12条制定,为上述强制性条文的细化要求。
2.《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第8.2.2条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对“非居住房间”的定义,第2.0.12规定:“非居住房间是指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即起居室(厅)不在应安装灶具的空间范围内。如果厨房不装门,和起居室(厅)空间上无隔离,则可认为两者在空间上为一体,如果此种情况安装灶具,则与第8.2.2条相抵触。
3.以上条款制定的主要目的为:将室内设置燃具的场所与人员休息和聚集的场所在空间上分隔开,以防止泄漏的燃气和烟气流入起居室和卧室而引发着火、爆炸或中毒死亡事故,最大程度的保障人身安全。
综上,“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属于应强制执行的内容,否则将不符合《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第8.2.2条的强制性规定。
问题:1988年10月3日公安部建设部印发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目前是不是继续有效施行?(2018.01.30)
住房城乡建设部:
据了解,公安部有关单位正在研究是否废止此文件
问题:咨询有关标准的区别和法律地位:1、例如GB50096被你部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又有黑体与非黑体,请问强制性标准中两者的区别、两者是否都具有约束力及违反两者相应的处罚区别?2、请问例如03J103这种标准图集具有法律约束力吗?3、请问被批准为国家标准的规范是怎样的法律地位,具有约束力吗?(2016.03.11)
住房城乡建设部:
1.强制性标准中的黑体字为强条,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即处罚;非黑体字应当执行,如有违反且因此出现问题或事故,则亦要受到处罚。
2.依据标准化法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网民提问第二个问题未涉及我司业务。
问题:关于“国家标准”类规范有无电子版发布的咨询:本人查找某规范文件,发现涉及“国家标准”的规范公告没有电子版,只是在公告中指明有哪一个研究所和出版社发行。本人以为此类公告应该是可以免费查阅和下载到电子版的,如有请告知;如没有建议根据节能减排等考虑,在授权某出版社发行的同时,也推出电子版。方便查阅和下载。谢谢!(2016.3.11)
住房城乡建设部:
依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8〕182号)有关规定,我部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及时公开我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公告,标准的正式文本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标准的正式文本因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暂未提供免费查阅和下载。下步,我们将与有关单位协调,推动向社会提供免费查阅国家标准内容服务。
问题:新旧规范衔接问题?(2015.11.16)
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我部有关规定和做法,在新规范实施日期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应按照新规范进行设计;在新规范实施日期之前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鼓励按照新规范执行。对有条件的项目,也鼓励按照新规范执行。
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应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检测、鉴定、运行维护、维修、加固改造的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
问题: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是否适用于商品房小区的地面停车位设计:我想咨询一下2015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国家标准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是否适用于商品房小区的地面停车位设计?这个国标中有提到适用于别墅的地面停车位,那么对于商品房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是否同样适用?毕竟不管到哪里,汽车自燃的风险都是存在的,一旦离住宅楼外墙过近,都会存在引燃的风险。不能因为别墅小区就考虑防火间距的安全,而对于商品房公寓就不考虑防火间距的问题。因为国标上面写了“本规范的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所以特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是否可以给出一个权威的回复。为了广大只能买得起商品房而买不起别墅的百姓,请务必回复。谢谢。(2015.11.10)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停车场是指供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对于供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位、单位内临时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该规范未做具体规定。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中第1.0.2条所指的是设置在别墅(半)地下室、底层的停车位,即建筑物内的停车位,当每户车位与每户车位之间、每户车位与住宅其他部位之间不能完全分隔的或不同住户的车位要共用室内汽车通道的情况,也适用于本规范。
问题:您好,《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正式出台,关于一般项目或单位内临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是不是也需要按照该规范的关于停车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要求进行控制呢?如果按该规范控制,最小控制6米,有些项目配置的停车位数量难以达到数量要求。请明示,万分感谢!(2015.11.10)
住房城乡建设部: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停车场是指供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对于供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位、单位内临时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该规范未做具体规定。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中第1.0.2条所指的是设置在别墅(半)地下室、底层的停车位,即建筑物内的停车位,当每户车位与每户车位之间、每户车位与住宅其他部位之间不能完全分隔的或不同住户的车位要共用室内汽车通道的情况,也适用于本规范。
原文地址:http://www.mohurd.gov.cn/interaction/consult/que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技术制图 字体
GB/T14691—93 代替GB4457.3—84
Technical drawings Lettering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03098/1一1974《技术制图——字体第一部分:常用字母》和1503098/2—1984《技术制图—字体第二部分:希腊字母》。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汉字、字母和数字的结构形式及基本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图样及有关技术文件。
2引用标准
GB10609.4技术制图
对缩微复制原件的要求
GB/T13361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3基本要求
3.1书写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3.2字体高度(用k表示)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2.5,3.5,5,7,10,14,20mm。
如需要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应按√2的比率递增。
字体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
3.了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字,并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公布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规定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h不应小于3.5mm,其字宽一般为k/√2。
3.4字母和数字分A型和B型。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的十四分之一B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k)的十分之一。
在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型式的字体。
3.5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和直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
3.6汉字、拉丁字母、希腊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等组合书写时,其排列格式和间距应符合图1~图4和表1、表2的规定。
宁波市建设地方标准
2014甬SB-01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Regulations of design technique for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power distribution in Ningbo
2014-08-15发布
2014-10-01实施
发布单位: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组织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主编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随着宁波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用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带动了电力技术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技术普遍应用,原《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2006甬SB-01)已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了推进住宅配电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住宅配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发挥建设投资效益,结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对原规定进行重新编制。住宅配电是一项系统工程,21世纪的住宅工程势必向科技、环保、智能化方向发展,大量电子设备进入家庭,着重抓好配电安全、电能质量、容量需求、节能环保及运行经济性,使本规定能与远期发展相衔接。本规定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本规定共分九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定义;3、负荷分级;4、供配电方式;5、负荷容量统计;6、用户室外配电系统;7、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8、防雷及接地;9、用户室内配电系统。
内容索引:
1总则6
1.1主要内容...…6
1.2适用范围.........6
1.3规范性引用文件7
2术语和定义....9
3负荷分级......12
4供配电方式..…13
5负荷容量统计....15
6用户室外配电系统..17
6.1开关站及小区变电所供电原则.…......…17
6.2开关站及小区变电所设置原则17
6.3开关站.………19
6.4小区变电所主接线19
6.5变压器.........20
6.6配电自动化....20
6.7低压配电系统21
6.8计量表箱.........22
7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24
7.1中压电缆........24
7.2低压线路.........24
7.3线路敷设........25
8防雷及接地.........26
8.1防雷......…26
8.2接地.........26
9用户室内配电系统.......28
附录A附图........29
附录B用词说明44
编制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50613-201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一2005
《国网公司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GDW1738-2012
《浙江省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11-282-2011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382-2009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规范》Q/GDW513-2010
《配电自动化系统验收技术规范》Q/GDW567-2010
《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Q/GDW625-2011
《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3]1781号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1-12-08 10:58:55
提问网友:阿飝
老师们,这个板负筋与版受力筋范围重叠了应该怎样调整?或是忽略掉,不用去考虑呢?
解答网友:
两种钢筋的直径不同,咨询下设计人员,是否取消板负筋。
提问日期:2021-12-08 10:57:26
提问网友:拂尘
项目直径1.4m人工挖孔桩施工中。若人工挖孔装总量100m³,其中挖石方约35m³,套定额时,是否定选择 人工挖孔桩挖土 桩外径150cm以内,孔深(m以内) (工程量65m³)与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增加费 入岩 机械施工。(工程量35m³)。
这里的增加费和桩基入岩增加费的计算方式是否一样?
解答网友:小明
你好。应该是人工挖孔桩100m3,入岩增加费35m3
提问日期:2021-12-08 10:56:59
提问网友:床铺
解答网友:将军峰
套用卷材防水的定额子目 。
ICS13.040.20 C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428-2017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Requirements of environmental control for hospital negative pressure isolation ward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用于隔离通过和可能通过空气传播的疑似或传染病患者的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负压隔离病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294一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6一2011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utomatic fire一proof sealing of building holes
T/CECS837一2021
主编单位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 : 2 0 2 1 年 8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21 北 京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 2019年第一批协 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 由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建筑孔洞 自动防火 封堵装置应用技术规程》,经协会 防火 防爆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 , 现批准发布 ,编号为 T/CECS837一2021,自 2021年 8月 1日起施 行 。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设 计 ··················································· (4)
5 安装与调试 ···············································(7)
5.1 施工准备 ················································ (7)
5.2 安装 ······················································ (7)
5.3 调试 ················································· (8 )
6 验 收 ···················································(10)
7 维护保养 ···················································(12)
8 报 废 ··················································· (13)
附录 A 自动防火封堵装置验收记录 ·····················(14)
本规程用词说明 ················································(巧)
引用标准名录 ··················································· (16)
附 :条文说明 ··················································· (17)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孔洞自动防火封堵装置的应用,减少火灾危 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常开孔 洞 自动防火封堵装置的设计、安装与调试 、验收 、维护保养及报废。
1.0.3 建筑孔洞 自动防火封堵装置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保养 及报废 ,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术 语
2.0.1 自动防火封堵装置 automatic fire一proof sealing
由防火组件、防火材料 、控制系统等组成 ,发生火灾时 自 动控 制,按预定程序动作将建筑孔洞封堵 ,并 达到一定耐火极 限的装 置,简称 自动防火封堵装置 。
2.0.2 封堵动作时间 plugging time
自动防火封堵装置启动至建筑孔洞封 堵完成所用的时间。
构造要求
一、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一类环境(干燥、无水浸没): 墙板15mm、梁柱20mm,后续逐级按每级增加5mm, 到3b增加10mm,墙板40mm、梁柱50mm。 与保护层厚度相关:潮湿、严寒、干湿交替、水位变动、 盐渍土环境,例如基础垫层40mm(分有垫层、无垫层)、 地下室墙板迎水面50mm 、承台迎水面50mm 、 100mm(根据桩径大小不同),都与水位频繁变动和水位 线以下所处环境有关联, 他的作用: 1)防止受拉构件钢筋氧化、锈蚀; 2)二种材料的协同工作,确保结构达到安全使用年限; 3)防火要求,耐火极限; 4)保护层过厚易产生裂缝(地下室外侧设置抗裂网片)。
二、100年建筑乘1.4倍;保护层厚度指最外层钢筋到混 凝土外边缘距离。 混凝土碳化原理:混凝土受外界空气的化学腐蚀,当二 氧化碳与氢氧化钙作用(水泥水化过程形成氢氧化钙)超 过保护层厚度,会使内部钢筋锈蚀。
1)梁纵向钢筋间距:纵向钢筋水平方向净距不 应<30mm和1.5d,下部纵向钢筋水平方向净 距离不应<25mm和d,多于二层时各层之间 的净距不应< 25mm和d。(注意支座负筋上 下距离),柱子纵向钢筋的净间距不小于 50mm(设计并筋的除外),且不大于300mm, 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200mm,竖向分布筋 ≤300mm。 2)18G901是对12G901的修编,也是对 16G101构造内容的深化。
三、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 表格外需理解几个数据:
1)环氧树脂涂层钢筋*1.25,用于主要的道路、港口耐蚀、 防腐工程
2)施工中易受扰动*1.1,用于对模板系统有提升功能建筑
3)当锚固长度范围内纵向受力钢筋周边保护层厚度为3d、 5d(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时),表中数据可分别*0.8、0.7,中间 时按内插值(需要去正确理解,从设计力学角度来说,纵向受力钢 筋周边保护层厚度为3d、5d时,都可分别乘系数;包括抗扭钢筋)
4)修正系数多于一项时可连乘
5)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a、lae计算值不应小于200
6)四级抗震lae=la;lle=ll;
7)二根不同钢筋搭接时取较细钢筋直径 注:锚固长度条件:砼标号、钢筋型号、抗震等级;如搭接+接 头面积%。
四、纵向钢筋连接: 三种方式:机械、焊接。绑扎(分为接触式和不 接触式)
1)受力钢筋的接头宜在受力较小区,同一根受力钢 筋宜少设接头,抗震设计时宜避开梁端、柱端箍筋的 加密范围(目前普遍存在加密区范围搭接),如果必 须在此处连接应采用机械、焊接;(因钢筋接头处往 往受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成为薄弱点。当发生地震在 受力区域产生拉应力时,最先破坏的肯定是接头位置)
2)同一构件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点应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1.3ll、1.3lle、机械、焊接35d且不小于 500mm。
3)同一连接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不宜大 于50% 4)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按较小直径计算面积。
五、箍筋、拉筋:
1)为梁、墙、板拉钩,d为柱中单肢箍
2)箍筋绑扎:梁箍筋开口处应放在上端板中、二 侧交叉错位绑扎,柱外角筋开口处宜四角交替布置
3)拉钩:下料时注意外侧厚度,拉钩保护层厚度 不小于10mm,剪力墙拉钩角度135°,平直段长度 5d;梁腰筋拉钩角度135° 、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同箍 筋。
4)箍筋:非抗震90°,5d,抗震135°max(10d, 75mm),φ8以上钢筋都是按10d计算,非抗震结构 悬挑梁按抗震箍筋构造135° 、5d ;
5)墙板、梁构造钢筋拉勾放在箍筋外侧,柱单肢 箍拉牢纵筋(见图)
6)梁箍筋开口位置:顶部有板设顶部,底部有板设 底部;二侧交错设置。 6)如梁侧面钢筋为”N” ,箍筋max;(10d, 75mm);135° ;
7)左下图拉筋弯钩有两种做法,如设计图未确定, 可在图审中由设计确定。
1 )拉钩一端90°,另一135° ,应错位交叉布置。
2)螺旋型箍筋搭接大于ll ;lle ;300mm ;
3 )非抗震结构悬挑梁按抗震箍筋构造,平直段长度不小于 5倍d。
4)螺旋箍筋纵筋内箍属于措施钢筋; 注:在很多项目检查中箍筋的平直段长度在每一次飞检中 基本上有90%达不到要求,虽然扣分不多,但需引起重视。
结构受力分析
连续梁弯矩图
1、梁纵向钢筋配置根据弯矩图配置正弯矩、负弯 矩等受力钢筋,确保平面结构的空间协同工作, 发挥梁悬链线效应或楼板薄膜效应。
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超过楼面标高的支座负弯 矩钢筋的上翻梁,必须一次性浇筑,严禁留施工 缝二次浇筑。否则有效截面减小会影响梁刚度。
3、楼层走廊梁高跨比大于1/12的连续梁,应在跨 中有构造位置提前做好构造柱,确保梁整体刚度 。(因住宅结构梁截面、配筋比较经济。如跨度超 过八米,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达到100%强度拆模板 支架)
4、塔吊附墙位置应提前与设计沟通,局部调整配 筋及混凝土标号。
5、代号L的非KL梁:属于铰支座,耗能构件;在地 震发生时,提前进入破坏状态。确保主梁安全。 特别提醒:注意结构设计说明的每一条款,正确 理解节点构造延伸的图集等相关的施工规范。
技术参数:
1)梁上部贯通筋宜在中间hn/3范围内连接;第一排支座负筋取 hn/3;第二排支座负筋取hn/4 ;下部贯通筋宜贯穿节点或支座( 考虑梁悬链效应),搭接范围:近支座hn/3 ;>1.5h ;箍筋加密区 范围外;接头面积≤50%,宜相互错开,
2)非框架梁(LL):上部通长筋在ln/3处连接,下部在近支座ln/4处 连接;在支座处按”铰接设计” ,属于耗能构件,一旦发生地震 先于主梁而破坏”强主弱次”。
约束边缘构件抗震分析
1)对高层建筑而言:地震发生时,地震的水平波从上 往下逐渐增大,底层受剪力最大,因此下部是加强部位, 设置嵌固端加强区,确保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 倒。
2)当地震发生时,首层嵌固端部位是抗震设防最薄弱 处,在抗震设计时一般在基础或地下室与一层交接位置 作为嵌固端加强,柱纵向钢筋非连接区,箍筋加密区为 楼层净高的hn/3.底部设结构加强层(按总高度1/10), 在底部加强区的剪力墙、暗柱、转角柱、翼墙、端柱设 置Lc为约束边缘构件处,此部位要求拉筋满拉,箍筋设 置套箍与墙板水平筋隔一跳一设置(水平筋按设计配箍 率计入)。
3)施工问题:目前很多项目对嵌固端、底部加强区还 不是很清楚这种抗震设防的特殊要求;1.不理解设计意 图2.暗柱箍筋与水平筋多余重叠浪费材料3.根据受力分 析墙板与墙板内的暗柱、翼墙柱、端柱、转角柱如设计 明确不用设柱箍筋加密区,而施工中如果不清楚,认为 逢柱必加密,各方不理解,造成材料浪费严重。
框架柱抗震分析
1)当无抗震设防时,我们的框架柱为受压构件,最大弯 矩力应在柱中部位置,所以柱子的设计以考虑构件的长细 比和弯矩为主。
2)当地震发生时,其地震水平波的冲击力最大力发生在 节点部位,因此也有了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 件的抗震设防理念,而框架柱的非连接区及箍筋的加密区 就是为抗震而设(考虑水平剪切应力,满足配箍率、轴压 比)。
3)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底部嵌固端一般为首层,柱净高 近支座hn/3为非连接区域,非连接区也是箍筋加密区,箍 筋加密区主要起抗震设防作用。
4)柱箍筋加密主要是怕受横向剪力,节点处最为薄弱, 柱子一旦失稳会造成建筑坍塌现象。
基础
桩顶与承台连接构造
一、技术数据:1)笼长超过四米时,每隔 二米设一道焊接加劲箍。2)桩上部钢筋锚 入基础max:(la;35d)3)当底板较薄,不 能满足锚固条件时,角度不得大于75度, 无法满足70度时,弯锚15d。4)箍筋加密, 有设计按设计,无设计按桩径5D加密。
二、注:桩笼钢筋下沉;桩超灌区域钢 筋随意切割、截断、多次弯折造成脆性 断裂现象;锚固长度不足、角度太小会 影响桩与承台、筏板的有效连接。对桩 基有效锚入基础、地下室抗浮拨产生一 定影响。
1)笼长超过四米时,每隔二米设一道焊接加劲 箍。
2)桩上部钢筋锚入基础max:(la;35d)
3) 当底板较薄,不能满足锚固条件时,角度不得 大于75度,无法满足70度时,弯锚15d。
4)箍 筋加密,有设计按设计,无设计按桩径5D加密。
剪力墙垂直钢筋构造
技术数据:
(1)基础插筋
1)如基础高度满足直锚要求:弯折 max(6d;150mm);
2)伸入基础墙侧面保护层大于5d,竖筋隔二下一, 伸 至底板钢筋网片上(满足直锚Lae) 。
3)伸入基础墙侧面保护层小于5d,竖筋全部伸至板底
4)基础高度不够直锚:弯折15d。当基础墙侧面保护 层小于5d时,锚固处箍筋加密按以下三个条件min: 1) 箍筋直径大于纵筋的d/4; 2)间距小于纵筋直径的5d; 3) 间距小于10mm 剪力墙暗柱箍筋是否加密的体积配箍率根据设计图 施工,暗柱的作用是剪力墙的加强带,抗震作用与 砖混结构构造柱相同。
框架柱抗震分析
技术数据:
(1)基础插筋:
1)如基 础高度满足直锚要求:弯折max(6d; 150mm);
2)伸入基础墙侧面保护层大于5d,竖筋 隔二下一, 伸至底板钢筋网片上(满足 直锚Lae) 。
3)伸入基础墙侧面保护层小于5d,竖筋 全部伸至板底
(2)基础高度不够直锚: 弯折15d。当基础墙侧面保护层小于5d 时,锚固处箍筋加密按以下三个条件 min:
1)箍筋直径大于纵筋的d/4;
2)间距 小于纵筋直径的5d; 3)间距小于10mm
ICS 35.240
CCS 1.7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0994-2021
智慧城市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与
运行管理规范
Smart city-Intelligent multifunctional pole-Specifications for service functionality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2021-11-26发布 2022-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智慧城市是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产生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其通过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将城市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改变着物与物、人与物之间的联系方式,改变着我们的生存环境,也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模式。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加速,作为近年来新兴的城市公共设施,智慧多功能杆通过挂载各类设备和传感器,集智慧照明、智慧通信、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联动等功能于一体,整合城市各类基础设施与新型设施,能更好实现城市公共设施集约和共享,实现城市服务与城市管理的智慧化,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⑤技术的迅速发展与新基建进程的加速,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正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为规范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服务提供和运行管理要求,确保智慧多功能杆挂载服务功能实现及其运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实现城市治管理与服务的智能化和精细化,特制定本文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多功能杆的总体要求、服务功能要求、服务提供要求和运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广场、景区、园区和社区等场景下的智慧多功能杆的服务功能设计和运行
管理。高速公路等场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802.12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
GB/18802.22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CJ/T527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智慧多功能杆intelligent multifunctional pole
由杆体、综合箱(3.2)和综合管道(3.3)组成,与系统平台联网,挂载各类设施设备,提供城市管理与
智慧化服务的的系统装置。
注:智慧多功能杆是城市公共设施具体体现形式之一。
3.2综合箱multifunctional box
为智慧多功能杆(3.1)杆体上各类挂载设施的配套设备提供安装舱位,可提供供电、供网、接地、布
线等服务设置的箱体。
3.3综合管道Multifunctional conduit
为智慧多功能杆(3.1)杆体和综合箱(3.2)提供线缆敷设的管道。
3.4使用单位use section
通过智慧多功能杆(3.1)实现设备挂载,获取数据及满足其业务需求的组织。
3.5运行单位operating section
通过运行、管理智慧多功能杆(3.1),为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3.4)提供相关服务的组织。
ICS 29.140.99
CCS K 7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0995-2021
村镇照明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village and town lighting
2021-11-26发布 2022-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要求
5功能照明
5.1通则
5.2具休要求
6景观照明
6.1设置原则
6.2设置要求
7照明电气
7.1供配电
7.2防雷和接地安全
7.3控制
8照明设施选择
9安装验收及运维
参考文献
表1村镇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
表2村镇停车场地面照明标准值
表3村镇夜间亮度分区和控制原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镇照明基本要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照明电气、照明设施选择、安装验收及运维。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村镇照明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
GB7000.7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201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7000.202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人式灯具
GB7000.213灯具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人式灯具
GB7000.218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T33721 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35626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88镇规划标准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T51224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8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307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
ICS 23.020.9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7710—2020代替GB/T 27710一2011
地漏
Floor drain
2020-07-2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1范围
木标准规定了地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物使用的地漏。
2规范性引朋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木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木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76诗造铜及铜合金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5231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5270一2005金属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评述
GB/T661一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T8170一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D1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坠落试验方法
GB/T82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
GB/T9286一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0125一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2078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21873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
GB/T26311再生铜及铜合金棒
GB/T27572橡胶密封件110℃热水供应管道的管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地漏floor drain
接纳并传输地面积水至排水系统的装置。
3.2水封式地漏floor drain with seal
仅依靠充水后在其内部形成水封达到密封功能的地漏。
3.3机械密封式地漏mechanical seal floor drain
仅依靠机械构造达到密封功能的地漏。
3.4混合密封式地漏blend seal floor drain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密封方式的地漏。
3.5直通式地漏straight floor drain
没有任何阻止排水管道内气体返溢构造的地漏。
3.6密闭式地漏manual floor drain
排水时由人工打开、不排水时由人工关闭,带有密封盖板的地漏。
3.7侧墙式地漏side-drain floor drain
算子为垂直方向安装目具有侧向接纳并排除地面积水功能的地漏,
3.8带网框式地漏floor drain with filter
带有可栏截杂物并可取出清洁的网框的地漏。
3.9防返溢式地i漏spill-proof floor drain
具有防止废水在排放时冒溢出地面,同时兼可防止排水管道系统中的废水返溢至地面功能的地漏。
3.10多通道式地漏multi-channel floor drain
具有多个人水通道,既能接纳地面排水,又可接纳多个器具排水的地漏。
3.11同层排水地漏same-floor drain直埋式地漏embedded floor drain
安装在本层且排出管不穿越楼层的地漏,
3.12地漏算子grate of floor drain
表面带有格栅的作为地漏进水的盖面。
3.13地漏盖板cover of floor drain
表面没有格栅等过水孔原的盖面,是密闭式地漏的部件之一,
3.14水封深度rap seal depth
水封中能产生密封作用的最高水面与密封失效时的最高水面之间的高度差。
安徽省地方标准
建筑中水工程运行及管理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building reclaimed water system
DB34/T4054-2021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30日
2021 合肥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10号)的要求,《建筑中水工程运行及管理技术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和研究,认真总结安徽省中水系统运行和管理的实践经验,反复论证可适用的中水运行及管理技术标准,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省、市中水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水量、水质及检测;5设施运行与维护;6设备运行与维护;7污泥处理处置;8安全管理。
1总则
1.0.1为规范建筑中水的运行管理,提高中水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中水设施稳定、安全运行,为用户提供水质达标的中水,适应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根据安徽地区特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建筑中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安全等技术管理。
1.0.3建筑中水工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中水reclaimed water
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利用的非饮用水。
2.0.2中水系统reclaimed water system
由中水原水的收集、贮存、处理和中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成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2.0.3建筑中水building reclaimed water system
建筑物中水和建筑小区中水的总称。
2.0.4建筑物中水reclaimed water system for building
在建筑物内建立的中水系统或设施。
2.0.5建筑小区中水reclaimed water system for sub-district
在建筑小区内建立的中水系统。建筑小区主要指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区,统称建筑小区。
2.0.6中水设施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of reclaimed water
中水原水的收集、处理,中水的供给、使用及其配套的检测、计量等全套构筑物、设备和器材的统称。
安徽省地方标准
城市旧水泥路面改造工程共振碎石化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resonant rubblization of old cement pavement in city
DB34/T4053-2021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30日
2021 合肥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51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安徽省城市旧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工程实践和研究成果,参考了有关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和工程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及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城市旧水泥路面状况调查与分析;4.共振碎石化施工;5.共振碎石化施工质量验收。
1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绿色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的城市旧水泥路面改造工程的调查与分析、共振碎石化施工、共振碎石化施工质量验收等。
1.0.3本标准在应用中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共振碎石化技术resonance rubblization technology
通过共振原理,使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与振动锤头发出的高频激振力产生共振,将旧水泥混凝土板破碎为上部粒料层、下部嵌锁层的破碎技术。
2.0.2共振破碎机resonance crusher
一种由与旧水泥混凝土面板固有频率接近的振动装置产生高频低幅振动能量,通过破碎锤头传递到水泥混凝土路面板达到破碎效果、可自主移动的机械设备。
2.0.3隔振沟isolation trenches
对于附近存在某些敏感建筑物的局部路段,施工前在路基外侧边缘处开挖的具有一定深度及宽度的沟。
2.0.4应力释放槽stress release tank
为提供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的共振破碎中的自由膨胀空间,在碎石化施工前,将道路纵向切割贯穿整个水泥混凝土路面层厚度的槽。
安徽省地方标准
预应力数控张拉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stressing construction by numerical control
DB34/T 4052-2021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30日
2021 合肥
本规程是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10号)下达的任务要求,由上海同吉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数控张拉基于物联网技术,通过输人张拉参数及控制命令,实现对张拉力和张拉伸长值的双重控制。该技术可以实现对有效预应力、预应力错固回缩、反拱值的监测和预应力张拉的全程自动控制。
为规范预应力工程数控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参考国内其他省份有关技术规程,结合我省工程实际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数控张拉系统;4.张拉与锚固;5.体外预应力施工;6.预应力钢结构施工;7.桥梁施工;8.施工管理;9.施工验收。
1总则
1..1为规范数控张拉技术在预应力工程施工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本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中预应力数控张拉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0.3应用数控张拉技术的预应力工程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数控张拉numerical control pretension
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预应力张拉过程自动控制的一种新型技术手段。
2.1.2数控张拉系统numerical control prestressing system
数控张拉系统是实现数控张拉的具体数字化系统,由逻辑数字化电控部件、控制面板、遥控器、实时通讯组件以及后端数据处理系统等组成,可以自动测量预应力张拉时的张拉力值,预应力筋伸长值,实时输出并自动存储力-位移、力-时间、位移-时间数据。可实现自动化控制功能的预应力施工张拉机具整体。数控张拉系统按功能划分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数据模块、CPU模块、人机界面模块、远程云服务监控、执行机构,其中远程云服务监控,不属于必须配置的部分。
2.1.3无粘结预应力筋unbonded prestressed tendon
表面涂防腐油脂并包护套后,与周围混凝上不粘结,靠锚具传递压力给构件或结构的一种预应力筋。
2.1.4缓粘结预应力筋retarded-bonded prestressed tendon
用缓粘结材料涂敷和高密度聚乙烯护套包裹钢筋,组成的一种复合筋材。缓粘结预应力筋内部的钢筋可以是钢绞线或螺纹钢筋。
2.1.5有粘结预应力筋bonded prestressed tendon
张拉后直接与混凝上粘结或通过灌浆使之与混凝土结构粘结的一种预应力筋。有粘结预应力筋内部的钢筋可以是钢绞线或螺纹钢筋。
2.1.6体外预应力筋exteral prestressed tendon
布置在结构构件截面之外的预应力筋。通过与结构构件相连的锚固端块和转向块将预应力传递到结构上。
2.1.7拉索tension cable
由索体和锚具组成的受拉构件。索体可为钢丝束、钢绞线束或钢拉杆等。
2.1.8预应力损失prestress loss
预应力筋张拉过程中和张拉后,由于材料特性、结构状态和张拉工艺等因素引起的预应力筋应力降低的现象。预应力损失包括:摩擦损失、错固损失、弹性压缩损失、预应力筋应力松弛损失和混凝上收缩徐变损失等。
2.1.9错口摩擦损失prestress loss due to friction at anchorage device
预应力筋在锚具及张拉端错垫板喇叭口转角处由于摩擦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当夹片式锚具采用限位自错工艺张拉时,夹片逆向刻划预应力筋引起的损失也属错口摩擦损失。
2.1.10变角张拉摩擦损失prestress loss due to friction at deviated device
预应力筋在变角装置内转角处由于摩擦引起的预应力损失。
2.1.11有效预应力effective prestress
指扣除预应力损失后,在预应力筋中保持的应力值。
2.1.12检验批inspection lot
由同一的施工条件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或作业项目组成的基本检验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