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请教下图中的连梁的交叉斜筋该如何设置呢,可以具体些吗,谢谢!-北京预算施工土建计量GTJ
提问日期:2021-10-17 17:34:38
提问网友:vivian
解答网友:陈工
例如下图的方法:
提问日期:2021-10-17 17:34:38
提问网友:vivian
解答网友:陈工
例如下图的方法: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glass 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 insulation
DBJ61/T148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8年11月20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材料及性能
4.1一般规定
4.2外围护墙板
4.3内隔墙板
4.4配套材料
5设计
5.1一般规定
5.2建筑热工设计
5.3建筑结构设计
5.4建筑构造设计
6加工制作
6.1般规定
6.2制作要求
6.3质量检验
6.4运输与堆放
7安装施工
7.1一般规定
7.2施工准备
7.3施工工艺
7.4操作要求
7.5防火与成品保护
7.6施工安全
8验收
8.1一般规定
8.2外围护墙工程验收
8.3内隔墙工程验收
9维护
附录A
A.0.1内隔墙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A.0.2外围护墙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外围护墙板耐候性试验方法
附录C复合墙板不透水性试验方法
附录D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陕西省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的装配式外围护墙及内隔墙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及配套材料应成套供应。
3.0.2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应用在建筑不同部位时,耐火极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隔声应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热工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等标准的规定。
3.0.3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体外墙防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技术规程》JGJ/T23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做好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
2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的部位应做防水处理;
3安装设备管道必须固定主体结构上,并应做密封和防水设计。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1-10-17 17:26:48
提问网友:w
解答网友:竹风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igh performance concrete
DBJ61/T147-2018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8年08月10日
1总则
1.0.1为规范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降耗,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强度等级不低于C35的高性能混凝土的设计、生产、施工和验收。
1.0.3高性能混凝土设计、生产、施工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高性能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体积稳定性、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3.0.2高性能混凝土应根据结构所处环境和功能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选用适当的水泥品种、矿物掺合料,采用性能优良的骨料和外加剂。
3.0.3高性能混凝土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水胶比不大于0.42;
228d龄期的6h电通量不大于1500库伦
3碱含量不大于3kg/m³
4应采用非活性骨料
3.0.4高性能混凝土应采取技术措施控制体积变形,保持体积稳定。
3.0.5高性能混凝土试配时宜进行早期抗裂试验,其开裂面积应小于700mm²/m²
3.0.6高性能混凝土应采用预拌工艺生产。
问题专业:土建,
提问日期:2021-10-17 17:22:48
提问网友:沉默学习无法自拔
我在说明中只找到了这个,其他就没有了,但是这个位置属于节点,类似于外伸的空调板。我认为说明第七条应该不适用这条吧。
解答网友:GXZ
这是要建筑与结构图结合来看,当砌体墙下没有结构梁时,那么增加的钢筋可以在表格 输入,也可以定义楼层板带布置,板带的宽度 墙的厚度。
提问日期:2021-10-17 17:19:50
提问网友:不晓得改啥名
1、C40P6套什么定额啊,怎么操作的,求告知感谢?
解答网友:GXZ
不需要另外去套价,对应的选择相应构件子目计价,同是列入抗渗混凝土的制作材料即可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应用技术导则
Guidelin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high ductile concrete strengthening technic in rural dangerous building renovation
DBJ61/T142-2018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8年05月20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砌体结构房屋加固
4.1一般规定
4.2砖砌体及砌块砌体结构整体性加固
4.3石砌体结构整体性加固
4.4构件加固与修复
5木结构房屋加固
5.1一般规定
5.2加固方法
6窑洞房屋加固
6.1般规定
62加固方法…
7施工及施工质量验收
7施工工序
7.2施工要点
7.3施工质量验收…
附录A农村危房加固示意图
附录B农村危房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
本导则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指导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农村危房的设计施工施工质量验收,推进该项技术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应用,结合本省农村危房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区的陕西省农村一、二层砌体结构、木结构及窑洞房屋的上部结构加固注:本导则以下将“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简称为6、7.8度”
1.0.3农村危房的加固改造应满足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的规定,因地制宜开展C级危,房加固维修,D级危房确无加固维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
1.0.4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农村危房时其外立面建筑效果可根据当地建筑风貌进行针对性处理。
1.0.5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农村危房应做到加固有设计施工有监督、竣工有验收。
1.0.6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农村危房,除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农村危房加固应综合考虑房屋功能改造要求和消防疏散、防洪、抗风雪、防雷击、防地质灾害等防灾要求。
3.0.2当基础无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或虽有裂缝、倾斜但不严重且无发展趋势时,应以加强上部结构的整体性为主;当地基基础沉降和上部结构开裂、倾斜仍在发展时,应先对地基基础进行加固,再进行上部结构加固处理。
3.0.3上部结构的加固改造,首先应增强房屋的整体性,提高关键部位或关键构件的承载能力,其次再兼顾房屋的使用性和耐久性。
3.0.4高延性混凝上加固部位的环境温度不应超过80℃,加固后原建筑物防火等级不变。
3.0.5农村危房加固所采用的高延性混凝土,其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高延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61/T112)和本导则相关规定
3.0.6承接农村危房加固改造项目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
提问日期:2021-10-17 17:19:23
提问网友:xufangfang
筏板外圈底筋附加筋用哪个构件?
解答网友:GXZ
可以定义暗梁布置,暗梁属性不需要输入箍筋信息
问题专业:安装,
提问日期:2021-10-17 17:19:17
提问网友:.
有谁知道这些消防电图例吗
解答网友:幸福像花一样
模块、电磁阀 、流量仪表
GB55016-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2022年4月1日实施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 第 4.0.2、4.0.4、 4.0.6 条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第 7.3.1、7.4.1、 7.4.2、7.5.3 条 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 50118-2010 第 4.1.1条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6 第 4.2.11、 6.1.1、6.2.1、7.1.2 条 5. 《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规 范 》 GB 50325-2020 第 3.1.1、3.1.2、3.6.1、4.1.1、4.2.4、4.2.5、 4.2.6、4.3.1、4.3.6、5.2.1、5.2.3、5.2.5、5.2.6、5.3.3、 5.3.6、6.0.4、6.0.14、6.0.23 条 6.《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第 3.1.8、7.1.1、 7.1.4、7.1.6、7.2.3、7.3.1、7.3.2、7.4.1、10.1.3 条 7.《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153-2016 第 4.4.11 条8.《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54-2014 第 9.1.4(1) 条(款)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建筑声环境2
2.1一般规定2
2.2隔声、吸声与消声设计3
2.3隔振设计4
2.4检测与验收5
3建筑光环境6
31一般规定6
3.2采光设计6
33室内照明设计8
3.4室外照明设计10
3.5检测与收12
4建筑热13
4般规定13
4.2保温设计13
4.3防热设计13
4.4防潮设计14
4.5检测与验收16
5室内空气质量17
5.1一般规定17
5.2场地土壤氢控制17
5.3材料控制18
5.4检测与验收19
附录A声环境功能区分类21
附录B光气候区划22
附录C建筑气候区划28
附录D建筑热工设计区划31
内容摘抄:
2建筑声环境
2.1般规定
2.1.1民用建筑室内应减少噪声干扰,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措施使建筑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1.2噪声与振动敏感建筑在2类或3类或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应在建筑设计前对建筑所处位置的环境噪声、环境振动调查与测定。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1.3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及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表2.1.3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高性能泡沫混凝土免拆模板保温系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on -dismantling formwork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made from high performance foamed concrete
DBJ61/T141-2018
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8年07月10日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和陕西省建筑节能政策及相关规定规范高性能泡沫混凝土免拆模板保温系统工程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确保工程质量及建筑节能与建筑结构同寿命,编制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陕西省抗震设防烈度8度和8度以下地区,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新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其他结构形式的建筑可参照执行。
1.0.3高性能泡沫混凝上免拆模板保温系统工程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高性能泡沫混凝土免拆模板保温系统中所涉及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安全性、保温性能要求及施工质量要求对材料和施工质量有特别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3.0.2保温模板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应力变形而不产生有害的破坏裂缝、空鼓。
3.0.3保温模板应能长期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4保温模板在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下不应从基层脱落。
3.0.5保温模板应具有防水抗渗性能。
3.0.6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保温系统的使用年限应与建筑同寿命
3.0.7保温模板防火性能应为A1级。
3.0.8保温模板作为工程施工模板使用,应与现浇混凝土具有相容稳定粘结力,应能承受现浇混凝土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荷载;其保温系统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程施工规范》B5066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CJ162的技术要求。
3.0.9高性能泡沫混凝土免拆模板保温系统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6和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61-65以及国家、行业和陕西省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3.0.10保温模板中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
3.0.11当外饰面为面砖时宜三层以下。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陕西省城镇综合管廊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for urban utility tunnel of Shaanxi province
DBJ61/T139-2017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本规程是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对陕西省城镇综合管廊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编制立项的批复(陕建[2016]343号文)的要求,由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写。
本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陕西省地方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14章,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开挖工程、地基处理、防水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工程、预应力工程钢结构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管线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本规程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由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北大街199号,邮政编码:710003)
1总则
2术语
3基木规定
4开挖工程
4.1一般规定
4.2明挖工程
4.3暗挖工程
4.4基坑支护工程
4.5地下水控制
4.6基坑安全监测
5地基处理
5.1一般规定
5.2处理方法
5.3基坑(槽填
6防水工程
6一般规定
6.2结构防水
6.3细部构造防水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7.1一般规定
7.2模板工程
7.3钢筋工程
7.4混凝土工程
8装配式结构工程
8.1一般规定
8.2运输与存放
8.3安装准备
8.4安装与连接
8.5成品保护
9预应力工程
9.1一般规定
9.2制作与安装
9.3张拉与放张
9.4灌浆与封
10钢结构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2钢结构
11附属设施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消防系统
11.3通风系统
11.4供电系统
11.5照明系统
11.6监控与报警系统
117排水系
1.8标识系统
12线工程
121一般规定
12.2给水,再生水管道
12.3排水管(渠)
12.天然气管道
12.5热力管道
12.6电力电缆
12.7通信线缆
13质量验收
13.1一般规定
13.2地基与基础
13.3防水工程
13.4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13.5装配式结构
13.6预应力结构
13.7附属设施
13.8管线
14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14.1施工安全
14.2环境保护
附录A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工程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陕西省城镇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合理、安全使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镇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城镇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承担综合管廊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和施工检验制度。
3.0.2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盛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掌握设计意图
3.0.3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情况对周边环境进行下列调查
1现场地形、地貌、气象文地下管线地不构筑物、其他设施和障碍物等情况
2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工便道
3水电供应及雨水污水排放等情况:
4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资料和土层冰冻资料。
3.0.4综合管廊施工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应互相配合,做到结构、附属设施及管线一次到位
3.0.5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经相关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0.6综合管施工应学组织、合理划分施工段,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进行测量和监测。
3.0.7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3.0.8综合管廊应实施绿色施工,优先采用“四新”技术,并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0.9综合管廊在穿越地裂缝时,应按现行陕西省地方标准《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DBJ61-6的规定执行。
3.0.10冬雨期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3.0.11对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种既有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影响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
3.0.12受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建(构)筑物的安全性能进行监测。
3.0.1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与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4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5综合管廊配套的监控中心及其他建(构)筑物按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
3.0.16综合管廊及管线施工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应有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禁止使用淘汰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和材料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范
Code for safety risk manage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DBJ61/T136-2017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7年09月20日
为适应陕西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安全风险管理的需要,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范》编制项目立项的批复(陕建标函[2015]42号)要求,由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分7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安全风险管理;勘察设计阶段安全风险管理;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铺轨、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安全风险管理等。
在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分析和总结了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其他城市建设管理中积累的安全风险管理经验做法,吸取了以往工作中的教训,充分考虑了陕西地区特殊不良地质和文物保护等区域性特点及相关地方标准要求,并借鉴了国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有关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经认真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和审查定稿。
1总则
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陕西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新建、改建与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涵盖地下、地面高架等线路敷设方式的各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必须遵循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
1.0.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应从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
1.0.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应遵循全过程动态管理、分级管理和重点监控的原则。
1.0.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第三方监测安全风险咨询等技术或管理服务。
3.0.2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组织机构和责任制。
3.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可划分为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
3.0.4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线、站位的多方案设计和比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因素识别分析和方案风险评估等工作。
3.0.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应对上阶段存在的风险进行必要的方案优化,制定有效的风险处置措施,满足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3.0.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应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
3.0.7城市轨道交通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通过工程监测、现场巡视、安全风险状态评价、预警、响应及处置等方式管控风险。
问题专业:安装,
提问日期:2021-10-17 15:29:09
提问网友:枫斗
解答网友:杜鹃
属于地下室
提问日期:2021-10-17 15:18:24
提问网友:南妹妹
解答网友:xagcc
中水就是废水处理系统
管材要看设计标注的。
提问日期:2021-10-17 15:09:32
提问网友:弱水三千
解答网友:冯福连
用条基定义布置
提问日期:2021-10-17 15:05:12
提问网友:大概是憨憨吧
解答网友:GXZ
软件可以正确识别计算,不会影响工程一及钢筋的计算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停车场(库)设置及交通设计技术规范
Guideline on settings and traffic design of parking facilities
DBJ61/T135-2017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本规范根据陕建标发2015]36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陕西省停车场(库)设置及交通设计技术规范》编制立项的批复”的要求进行编制。本规范编制组对全国及陕西省多个城市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吸收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实践经验,并结合我省的具体特点,在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修改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最后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组审查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物配建停车位;5.总平面布局;6.路内停车位;7.交通设计;8.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本规范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出版、发行,由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条文技术解释。本规范在实施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函告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50号,邮政编码:710068电话:02988422024,邮箱: liulifen110@126.com),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建筑物配建停车位
4.1一般规定
4.2配建停车位
5总平面布局
5.1一般规定…
5.2机动车停车场(库)设置
5.3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
5.4非机动车停车场(库)设置
5.5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
6路内停车位
6.1一般规定
6.2设置条件
6.3停车位设置
7交通设计
7.1一般规定
7.2交通组织
7.3交通标志
7.4交通标线
7.5交通安全设施
8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8.1一般规定
8.2城市智能停车信息平台
8.3停车诱导系统
8.4车位引导系统…
8.5停车收费管理系统
8.6视频监控系统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和扩建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使本省停车场(库)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城镇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停车场(库),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城市公共停车场(库)及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及交通设计。
1.0.3停车场(库)的设置及交通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停车场(库)建筑规模与配建停车位标准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公共停车场(库)的规模还应同时考虑停车需求用地条件及周边道路交通承载力等因素。停车场库建筑规模划分标准应按《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执行。
3.0.2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及城镇公共停车场(库)项目,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同步进行交通组织设计
3.0.3未按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下列建筑物,应在改建、扩建时补建:
1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及各类交通枢纽类建筑物;
2文化体育设施类建筑物。如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会议中心影剧院等
3办公类建筑物。如行政办公、商务办公等;
4医院类建筑物。如综合医院、其他医院等;
5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6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场所。
3.0.4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城镇综合交通规划及城镇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2满足安全、便捷和高效的交通服务要求;
3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4近、远期结合,配置合理;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湿陷性黄土地区土工试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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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134-2017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本规程是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建标函(2014]4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29章和1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试样验收和环刀试样制备、含水率试验密度试验、比重试验、颗粒分析试验、界限含水率试验、湿化试验渗透试验击实试验、固结试验、黄土湿陷性试验、直接剪切试验反复直剪强度试验、三轴压缩试验、静止侧压力系数试验、三轴基床系数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静弹性模量试验、振动三轴试验共振柱试验、真三轴压缩试验平面应变三轴压缩试验、黄土浸水灵敏度试验、现场试坑浸水、现场浸水载荷试验、深层黄土湿陷性试验和易溶盐试验等。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湿陷性黄土地区土工试验,做到试验方法先进、过程规范、结果可靠,并符合环境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陕西省湿陷性黄土地区建设工程的土工试验。
1.0.3本规程中土的分类及定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确定。
1.0.4土工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仪器的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GB/T15406采用并应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
1.0.5本规程试验用水,除特殊要求外均指蒸馏水蒸馏水的纯度应符合电导率小于2us/cm或电阻率大于0.5M·cm的要求。
1.0.6湿陷性黄土地区土工试验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