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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
P40
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104-2015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2015-12-15  发布
2016-01-15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T 1104-2015,再生利用,城市污水,太原市,工业用水水质,DB14/T 1104-2015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PDF

前言
本标准是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为:
——DB14/T1102-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总则》;
——DB14/T1103-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DB14/T1104-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DB14/T1105-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本标准依据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崴、岳秀萍、王国英、解立国、赵宇、宋正光、刘吉明、马小丽、范海洋、任琳、马鑫、郜俊峰、李建梅、陈彩萍。

内容目录: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l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要求2
5利用方式3
6采样与监测3

内容摘抄: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中工业用水水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利用方式、采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太原市所辖行政区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于循环冷却用水、锅炉补给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洗涤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145-198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50050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DB14/T1102太原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城市污水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水的统称,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截留的雨水。[GB/T19923-2005,定义3.1]
3.2再生水
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GB/T19923-2005,定义3.2]
3.3新鲜水
工厂使用的城镇市自来水或工厂自备水源水。

3.4循环冷却水系统
以水作为冷却介质,由换热设备、冷却设备、水泵、管道及其他有关设备组成系统,水在系统中循环使用的一种冷却系统。[GB/T19923-2005,定义3.4]
3.5工业用水水源
系指锅炉补给水、工艺与产品用水、冷却用水、洗涤用水水源。作为锅炉补给水的水源,尚需再进行软化、除盐等处理的水:作为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水源,根据回用试验或参照相关行业或产品的水质指标,可以直接使用或补充处理后再用的水:作为冷却用水、洗涤用水水源参照相关的水质指标,可以直接使用或补充处理后再用的水。[GB/T19923-2005,定义3.5]
4要求
4.1水质指标见表1。

(表略)

4.2对于以城镇污水为水源的再生水,除应满足表1规定的各项指标外,其化学毒理学还应符合G18918中“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各项指标限值的规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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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60
P40
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103-2015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2015-12-15  发布
2016-01-15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T 1103-2015,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太原市,DB14/T 1103-2015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PDF

前言
本标准是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为:
DB14/T1102-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总则》;
DB14/T1103-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DB14/T1104-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DB14/T1105-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本标准依据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秀萍、刘吉明、王孝维、王纪恩、王伟、宋正光、王国英、李晓崴、马小丽、郑铁雄、任景荣、解立国、赵宇、王栋伟。

内容目录:

目次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要求2
5采样及监测2

内容摘抄: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中城市杂用水水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采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太原市所辖行政区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920一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DB14/T1102太原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总则
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 IS05667-1)
GB/T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 IS05667-2)
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道技术规定(neg IS(05667-3)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城市杂用水
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非饮用水。[GB/T18920-2002,定义3.2]
3.2冲厕办用水
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用水。[GB/T18920-2002,定义3.2.1]
3.3道路清扫杂用水
道路扫除、抑制道路灰尘用水。[GB/T18920-2002,定义3.2.2]
3.4消防杂用水
市政及小区消火栓系统用水。[GB/T18920-2002,定义3.2.3]
3.5城市绿化杂用水
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运动场、草坪,以及相似地区用水。[GB/T18920—2002,定义3.2.4]
3.6建筑施工杂用水
建筑施工现场的土壤压实、灰尘抑制、混凝土冲洗、混凝土拌合用水。[GB/T18920-2002,定义3.2.5]
4要求
水质指标见表1。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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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3.080
D59   D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064.64-2021
代替DZ/T 0064.64-1993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4部分硫酸盐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一钡滴定法
Methods for analysis of groundwater quality
-Part 64:Determination of sulfate
-EDTA-barium titration
2021-02-22发布  202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布

DZ/T 0064.64-2021,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钡滴定法,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硫酸盐的测定,第64部分,DZ/T 0064.64-2021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4部分:硫酸盐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钡滴定法

前言:

DZ006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分为85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第3部分:温度的测定  温度计(测温仪)法
第4部分:色度的测定  铂钴标准比色法
第5部分: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第6部分: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
第7部分:Eh值的测定  电位法
第8部分: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  重量法
第10部分:砷量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第1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12部分:钙和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13部分:钙量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4部分:镁量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5部分:总硬度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7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册分光光度法
第18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  催化极谱法
第20部分:铜、铅、锌、镉、镍和钴量的测定  鳖合树脂交换富集-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1部分:铜、铅、锌、镉、镍、铬、钼和银量的测定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2部分:铜、铅、锌、镉、锰、铬、镍、钻、钒、锡、铍和钛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第23部分:铁量的测定  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第24部分:铁量的测定  疏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第25部分: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6部分:汞量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7部分:钾和钠量的测定  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28部分:钾、钠、锂和铵量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第29部分:锂量的测定  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30部分:锂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31部分:锰量的测定  过疏酸铵分光光度法
第32部分:锰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33部分:钼量的测定  催化极谱法
第36部分:蜘和铯量的测定  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37部分:硒量的测定  催化极谱法
第38部分:硒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9部分:锶量的测定  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42部分:钙、镁、钾、钠、铝、铁、锶、钡和锰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第43部分:酸度的测定  滴定法
第44部分:明量的测定  H酸甲亚胺分光光度法
第45部分:硼量的测定  甘露醇碱滴定法(略)

内容摘要: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4部分:硫酸盐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钡滴定法
普示——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贼经验。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愿。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款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DZT0064的本部分规定了乙二按四乙羧二钠一钡滴定法测定地下水中疏酸盐的方法。
DZT0064的本部分适用于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利用等水样中硫酸盐的测定。
本方法测定硫酸盐(以SO:2)的定量限为10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险方法
DZT 0130 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3 原理
在微酸性溶液中,加入过量的氯化钡,使疏酸根定量地与钡离子生成疏酸钡沉淀,刹余的钡离子在pH10的条件下,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滴定。在滴定中,不但过量的钡离子被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所滴定,原水样中的钙、镁离子也同时被滴定,因此,在计算中应将水样的总硬度计入。
4 试剂或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4.1 纯水,符合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
4.2 盐酸溶液(1+1):取盐酸(p20可.19emL)100mL加入到100mL纯水中。
4.3 氢氧化钠溶液[c(NaOH)-2molL]:称取氢氧化钠40g溶于煮沸并冷却的纯水中,稀释至500mL。将溶液贮存在聚乙烯塑料瓶中。
4.4 钡镁混合溶液[c(BaCl2:)0.01molL,c(MgC20.005molL]:称取氯化钡BaC22H2O)2.44g和氯化镁MgCl260)1.02g共溶于纯水中,稀释至1000mL,摇匀。

4.5 氨缓冲溶液(pH=10):称取氯化铵67.5g溶于200mL纯水中,加入氨水(p2o=0.89gmL)570mL,再用纯水稀释到1000mL,摇匀。
4.6 钙标准溶液d(Ca2F=0.010moL]:称取经120℃烘干并在干燥器中冷却的高纯碳酸钙1.0090g于250mL烧杯中,加少量纯水湿润,盖上表面皿,从烧杯珑逐滴加入盐酸溶液(4.2),边加边摇动烧杯,直到碳酸钙完全溶解。然后,加入100L纯水,将溶液煮沸,逐去二氧化碳。冷却后用少量纯水冲洗表面。向溶液中投入一小片刚果红试纸,用氢氧化钠溶液(4.3)滴至刚果红试纸由蓝变红,再滴加盐酸溶液42)至刚果红试纸由红恰变蓝。将溶液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4.7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c(DTA-2Na=0.01molL]
4.7.1 配制:称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CnHN2O,N22HO)3.72g溶于1000mL纯水中,摇匀。
4.7.2 标定:吸取钙标准溶液(4.6)10.0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纯水50mL、氢氧化钠溶液(4.32mL、酸性铬蓝K-茶酚绿B混合溶液(4.8)3滴一4滴,立即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滴定到试液由酒红色变为蓝色即为终点。
4.7.3按公式(1)计算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的浓度:(略)
4.8酸性铬蓝K-茶酚绿B混合溶液:称取酸性络蓝K0.2g和茶酚绿B0.5g共溶于100mL纯水中,摇匀。
注:由于酸性铬K与茶酚B二种式剂的出厂质量不同,最好通过试验再确定合适的混合比例,或者分别配2L酸性铬蓝K溶液与5gL慕酚B溶液,在滴定时分别加入,两者的加入量可根据滴定终点是否清晰来确定。
4.9甲基红溶液(0.5gL)。
5 仪器设备
5.1 调温电热板(40℃一200℃)。
5.2 滴定管,25mL。
6 试验步骤
6.1 吸取水样50.0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甲基红溶液(4.9)1滴,用盐酸溶液4.2)滴定至红色,再过量1滴一2滴。将试液于调温电热板(5.1)上加热煮沸,趁热加入钡镁混合溶液(4.4)10.00mL,边加边摇动将试液再加热煮沸,并在近沸的温度下保温1。取下静置,冷却,向试液中加入氨缓冲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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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064.64-2021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64部分:硫酸盐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钡滴定法已关闭评论

ICS 35.040
L70
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756-2018
信息安全技术虹膜识别系统 活体识别技术要求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iveness detection of inis recognition system
2018-12-05  发布
2019-02-05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1756-2018,信息安全技术,技术要求,系统活体识别,虹膜识别,DB14/T 1756-2018 信息安全技术 虹膜识别系统活体识别技术要求.pdf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本标准由山西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上海电力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启川、冷霜、沈文忠、芦效东、张默男、宁静。

内容目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2
5虹膜识别系统的活体识别功能单元3
6虹膜识别系统活体识别技术要求4
7虹膜识别系统活体识别技术测试方.5
参考文献8

内容摘抄:

信息安全技术虹膜识别系统活体识别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虹膜识别系统中有关活体识别的术语和定义、功能组件、技术要求以及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虹膜识别系统中活体识别功能的设计和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979信总安全技术虹膜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IS0/IEC30107-1:2016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呈现攻击检测第1部分:框架(Information
technology-Biometric presentation attack detection-Part 1:Framework)
IS0/IEC30107-3:2017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呈现攻击检测第3部分:测试和报告
Information technology-Biometric presentation attack detection-Part 3:testing andreporting)
3术语和定义
GB/T20979、IS0/IEC30107-1:2016以及IS0/IEC30107-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活体liveness
通过解剖学特征、非自主反应或生理功能、自主反应或主体行为等显示出的有生命的性质或状态。
3.2虹膜活体识别iris liveness detection
测量和分析解剖学特征、非自主或自主反应,以确定样本虹膜特征是否从位于采集点的有生命的主体处采集获得。
3.3非活体虹膜non-living iris
不具有活体虹膜解剖学特征、非自主和自主反应、呈现复制的或合成的虹膜特征的人造物或表示物。
3.4静态图像攻击still image attack

利用打印在不同材质上或使用电子显示设备显示的虹膜图像攻击虹膜识别系统,以期获得与活体虹膜相同的识别效果。
3.5视频攻击video attack
利用预先录制好的人眼虹膜视频攻击虹膜识别系统,以期状得与活体虹膜相同的识别效果。
3.6美瞳攻击patterned contact|enses attack
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利用美瞳的纹理图案攻击虹膜识别系统,以期获得与他人活体虹膜相同的识别效果,或者达到隐藏自身真实虹膜身份的目的。
3.7人造假眼攻击artificial eyes attack
利用人造三维假眼攻击虹膜识别系统,以期获得与活体虹膜相同的识别效果。
3.8死者虹膜攻击cadaver iris attack
利用从死亡人体上获得的虹膜攻击虹膜识别系统,以期获得与活体虹膜相同的识别结果。
3.9软件模型假眼攻击software-modeled eyes attack
利用计算机软件建立人眼模型,并根据某些参数实时变化,在光传感器的捕助下模拟人眼的活体特性,以期达到与活体虹膜相同的识别效果。
3.10呈现攻击分类错误率attack presentation classification error rate;APCER
在特定的情景下,使用同一种类非活体虹膜攻击被错误地归类为真实呈现的比例。
3.11真实呈现分类错误率bona fide presentation classification error rate;BPCER
在特定的情景下,真实呈现活体虹膜被错误地归类为非活体虹膜呈现攻击的比例。
3.12呈现攻击无响应率attack presentation non-response rate;APNRR
使用同一种非活体虹膜进行攻击时,虹膜识别系统出现无应答响应的次数的比例。
3.13真实呈现无响应率bona fide presentation non-response rate;BPNRR
对虹膜识别系统进行真实呈现但无应答响应的次数的比例。
4缩略语

下列缩路语适用于本文件。
APCER:呈现攻击分类错误率(Attack Presentation Classification Error Rate)
APNRR:呈现攻击无响应率(Attack Presentation Non一Response Rate)
BPCER:真实呈现分类错误率(Bona Fide Presentation Classification Error Rate)
BPNRR:真实呈现无响应率(Bona Fide Presentation Non-Response Rate)

(略)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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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 ICS27.140 P59

备案号J2043—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35048——2015代替DL/T5123——2000

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15-04-02 发布2015-09-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35048-2015,NB/T 35048-2015 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 水电工程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0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32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截流验收、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特殊单项工程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修订了规程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内容;

——修订了验收依据的规定;

——修改了验收工作组织的规定;

——修订了验收申请的规定;

——修订了截流、蓄水、机组启动验收、特殊单项工程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增加了截流、蓄水、机组启动验收、特殊单项工程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和方法的规定;

——修订了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的规定;

——增加了验收工作大纲和验收鉴定书的编制规定;

——修订了验收有关依据资料清单目录。

1.0.1 为规范和加强水电工程验收管理,保障工程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满足工程任务要求,实现项目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要求,编制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的验收。其他建设工程中的大型水电厂(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启动验收也应按本规程的要求执行。其他水电工程亦可按本规程执行。

1.0.3 水电工程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1 阶段验收。包括工程截流验收、蓄水验收和机组启动验收。截流验收和蓄水验收前应分别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应阶段验收。

2 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以及特殊单项工程验收通过后进行。特殊单项工程验收不影响枢纽工程等专项验收。

1.0.4 水电工程在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以及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进行验收。

1.0.5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水电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负责和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水电工程验收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1.0.6 工程截流、蓄水、机组启动、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特殊单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应做到科学、客观、公正、规范。

1.0.7 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2 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与技术标准。3 项目核准(审批)文件。4 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原初步设计);经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审查通过的专题报告、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概算调整及相应的审查、批复意见,以及相应设计文件与图纸。5 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文件及合同中明确采用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

1.0.8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由项目法人按相关法规和规定办理。

1.0.9 水电工程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1.0.10 水电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工程蓄水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委托有业绩、能力单位作为技术主持单位,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并邀请相关部门、项目法人所属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担任,亦可委托技术主持单位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技术主持单位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担任。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工程蓄水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由所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2.1.2 工程截流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并邀请相关部门、项目法人所属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项目法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担任。

2.1.3 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并邀请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相关部门、项目法人所属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项目法人与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协商确定,但副主任委员应包括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

其他工程大型水电厂的机组启动验收组织可执行相关行业规定,但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应包括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电网经营管理单位。

2.1.4 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特殊单项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必要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组织特殊单项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2.1.5 验收委员会下设专家组,专家组由技术主持单位组织,承担技术预验收工作和验收委员会授权的工作。

2.1.6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工作,并协助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2.2.1 工程截流验收,项目法人应在计划截流前6个月,向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工程截流验收申请。

2.2.2 工程蓄水验收,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在计划下闸蓄水前6个月,向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蓄水验收申请。工程蓄水验收申请报告应同时抄送技术主持单位。

2.2.3 机组启动验收,项目法人应在第一台水轮发电机组进行启动验收前3个月,向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报送机组启动验收申请,同时抄送电网经营管理单位。

2.2.4 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在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计划前3个月,向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报送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申请。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应同时抄送技术主持单位。

2.2.5 特殊单项工程验收,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在特殊单项工程验收计划前3个月,向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报送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申请。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应同时抄送技术主持单位。

2.2.6 竣工验收,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基本完工或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后的12个月内,开展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按相关法规办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可单独或与枢纽工程专项一并报送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申请。单独报送的,向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同时抄送技术主持单位。

2.3.1 验收主持单位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与会同验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成立验收委员会。

2.3.2 验收委员会应制定并印发验收工作大纲,验收工作大纲主要编写内容见本规程附录A。

2.3.3 技术主持单位应组织专家组开展工程现场检查和技术预验收,听取有关单位汇报,评审验收资料。

2.3.4 验收委员会召开工程验收会议,研究确认验收条件。

2.3.5 提出验收工作成果。

2.4.1 工程验收的主要成果是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应由验收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签字,并附验收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名单、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名单。验收委员会专家组的技术预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鉴定书附件。验收鉴定书主要编写内容见本规程附录B。

2.4.2 验收结论必须经 2/3 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验收委员会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2.4.3 验收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协调、裁决,并将验收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涉及重大问题的保留意见列入备忘录,作为验收鉴定书的附件。主任委员裁决意见有半数以上委员反对或难以裁决的重大问题,应由验收委员会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验收主持单位的裁决文件应作为验收鉴定书的附件;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

2.4.4 其他建设工程中的大型水电厂(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启动验收中,项目法人与电网经营管理单位持有疑义的,应将验收意见及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2.4.5 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八份,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验收鉴定书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2.5.1 验收所需的资料,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各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验收所需提供资料和备查资料清单见本规程附录C。

2.5.2 验收资料正本应加盖单位公章。

2.5.3 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主要资料应按规定归档。

1 总则…………………………………………………………………………1

2 基本规定 ……………………………………………………………3

3 截流验收 ……………………………………………………………………7

4 蓄水验收………………………………………………………………………10

5 机组启动验收…………………………………………………………………14

6 特殊单项工程验收…………………………………………………………18

7 枢纽工程专项验收……………………………………………………………21

8 竣工验收…………………………………………………………………………24

附录A 验收工作大纲(主要编写内容)…………………………………26

附录B 验收鉴定书(主要编写内容)……………………………………28

附录C 验收应提供的依据性文件、资料……………………………………30

本规程用词说明………………………………………32

附∶条文说明………………………………………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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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2044—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35049——2015代替DL/T5089—1999

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 Code for sediment design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15-04-02 发布2015-09-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35049-2015,NB/T 35049-2015 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NB/T 35049-2015 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1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入库泥沙计算、水库泥沙设计、枢纽防沙设计、枢纽下游河道冲淤变化预测、泥沙观测规划设计。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补充完善了入库泥沙计算、水库泥沙设计、枢纽防沙设计、泥沙观测规划设计的规定;增加了潮汐电站的泥沙设计、设计水沙组合系列、水库特征水位的泥沙设计、枢纽下游河道冲淤变化的预测方法、水库泥沙调度对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1.0.1 为适应水电工程设计需要,统一水电工程泥沙设计的原则、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修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潮汐电站)的泥沙设计。

1.0.3 本规范设计范围包括水电工程水库区、枢纽区和下游受影响河段。

1.0.4 泥沙设计应重视基本资料和调查研究;根据河流及海区输沙特性和工程特点,研究水库泥沙调度方式,合理选用计算方法和有关参数,研究工程泥沙防治措施;通过方案比较和综合分析,提出符合工程特点的设计成果。

1.0.5 水电工程的泥沙问题应根据泥沙对工程、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程度,分为严重和不严重两类,区别对待。应对泥沙问题严重的水电工程的主要泥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必要时应进行泥沙物理模型试验。泥沙物理模型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河工模型试验规程》SL99的规定。

1.0.6 水电工程泥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悬移质 suspended sediment

悬浮在河道水流中、随水流运动的泥沙颗粒。

2.0.2 推移质 bed load

在河床表面附近以滑动、滚动、跳跃或层移方式运动的泥沙颗粒。

2.0.3 入库输沙量 sediment inflow to a reservoir

进入水库周界的总输沙量。

2.0.4 含沙量历时曲线 sediment concentration-duration curve

年内日平均含沙量大于或等于某级含沙量出现天数与该级含沙量的关系。

2.0.5 流量与累积输沙量曲线 the curve of discharge versus cumulative sediment load

年内日平均流量大于或等于某级流量的输沙量累积值与该级流量的关系。

2.0.6 级配曲线 the particle size distribution curve

沙样中泥沙的粒径与小于该粒径的沙量占全部沙量比值的百分数之间的关系曲线。

2.0.7 拦门沙坎 mouth bar

水库区干、支流汇口处分隔库容的泥沙淤积体。

2.0.8 水库泥沙调度 reservoir sedimentation regulation

通过对水库水位、泄流量及泄流方式的运用控制,达到排沙、减淤目的所进行的水库调度。

2.0.9 排沙运行控制水位 control operation stage for sand-flushing

水库在排沙期间允许的兴利蓄水上限水位。

2.0.10 调沙库容 storage capacity for regulation of sediment

水库中供泥沙冲淤调节设置的库容。

2.0.11 泥沙数学模型 sediment mathematical model

用来模拟泥沙运动规律,反映其数量关系的数学方程式及其数值求解方法。

3.0.1 泥沙设计应了解工程所在流域的以下情况∶

1 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

2 河流和湖泊特性。

3 气象、水文、泥沙的测站情况及其特性。

4 水土流失和人类活动概况。

3.0.2 应根据工程和泥沙设计的需要,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1 水库区、枢纽工程区及坝(闸)址下游受影响河段的地形图和纵、横断面资料,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 000,横断面包括水下部分。

2 水库区的城镇、工矿企业、重要文物和重要设施的分布位置及其高程,坝(闸)址下游受影响河段的水电水利工程和重要设施的分布位置及其高程。

3 水库区和坝(闸)址下游受影响河段的天然水面线、历史洪水水位及流量、床沙颗粒级配和河道演变资料。

4 水库区和坝(闸)址下游受影响河段的滑坡、塌岸、泥石流沟的分布及活动性等资料。

5 设计依据水文站及参证水文站历年逐月和逐日的平均流量、悬移质含沙量、输沙率,历年实测洪水含沙量要素,历年逐月颗粒级配和水温,历年推移质输沙率及颗粒级配,历年资料整编说明等资料。

6 悬移质泥沙矿物组成和硬度资料。对推移质泥沙问题严重的工程,必要时应收集推移质泥沙矿物组成和硬度。

7 工程所在流域有关水文站的水文、泥沙、水温资料,相关地区水文手册。

8 工程上、下游有关水电水利工程的特性、运行方式和水文、泥沙资料。

9 对通航河流,应收集航运要求的航宽、航深及最大、最小通航流量(水位)等相关资料。

10 潮汐电站水文泥沙资料应收集潮汐、潮流、波浪、含沙量和颗粒级配、床沙颗粒级配及盐度等资料。

3.0.3 对泥沙问题严重的大、中型工程,所在河流或河段及海区无泥沙测验资料时,应设站或在已有水文站进行泥沙测验。

3.0.4 收集的基本资料应查明资料来源,并进行可靠性分析和评价。

3.0.5 应在了解测验、整编情况的基础上,对收集的水文泥沙资料进行合理性检查,对不合理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资料 ………………………………………………………4

4 入库泥沙计算………………………………………………6

4.1 基本要求…………………………………………………6

4.2 流域产沙分析…………………………………………6

4.3 悬移质…………………………………………………6

4.4 推移质……………………………………………………8

4.5 设计水沙系列……………………………………………9

5 水库泥沙设计………………………………………………10

5.1 设计要求……………………………………………………10

5.2 水库泥沙调度方式………………………………………11

5.3 水库特征水位泥沙设计…………………………………12

.4 水库泥沙冲淤计算…………………………………………13

7 枢纽下游河道冲淤变化预测……………………………17

8 泥沙观测规划设计…………………………………………18

本规范用词说明…………………………………………19

引用标准名录…………………………………………………20

附∶条文说明……………………………………………………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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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2048—2015

NB/T 35053——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layered water intake of hydropower station

2015-04-02 发布2015-09-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35053-2015,NB/T 35053-2015 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规范,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规范,NB/T 35053-2015 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工程实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包括水库及下泄水温计算、建筑物布置、水力设计、结构设计、金属结构、监测与运行管理。

1.0.1 为减缓水电工程下泄水温的影响,规范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的设计,统一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常规水电站的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

1.0.3 具有水温分层现象的水电站水库,应研究下泄水温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分层取水对减缓水温影响的效果。

1.0.4 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实现下泄水温调控目标。

1.0.5 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的有关规定。

1.0.6 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应收集相应地形、地质、地震、水文、泥沙、气象、水温、漂污、冰情、水电站运行等基本资料,以及环境敏感目标对水温的要求。

1.0.7 应分别对采取分层取水设施前后的水库水温分布和下泄水温进行数值模拟计算,论证分层取水设施的效果。

1.0.8 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内容包括拦污栅段、入口段、闸门段、渐变段及上部结构。有压引水系统的进水口还应设有充水设施和通气孔。多泥沙、多污物或多漂浮物河流以及严寒地区水电站,还应设置专门的防沙、防污、排漂及防冰建筑物或设施、设备。

1.0.9 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水库水温分层 water temperature stratification of reservoir

受以年为周期的水温、气候规律性变化的影响,水库沿水深方向呈现出具有相同周期特征的水温分层现象。

2.0.2 下泄水温 discharge temperature

水库水通过水轮机下泄后的水温。

2.0.3 水电站进水口 intake of hydropower station

以引水发电为主要用途的进水口。按工程布置划分为整体布置和独立布置两种整体布置是与枢纽挡水建筑物组成整体结构的进水口,包括坝式进水口、河床式水电站进水口;独立布置是布置于枢纽挡水建筑物之外的进水口,包括岸式进水口、塔式进水口以及岸塔式进水口。按水流条件,分为开敞式进水口、有压式进水口。

2.0.4 分层取水进水口 layered water intake

针对水温分层型水库,为获取水库不同高程水体以达到控制下泄水温目的而设置的进水口建筑物。

2.0.5 多层进水口 multilevel intake

通过设置不同高程的多个进水口,以达到分层取水的目的。

2.0.6 叠梁门式进水口 stoplog gate intake

通过在进水口前端设置叠梁门,控制取水高程,以达到分层取水的目的。叠梁门一般为平板钢闸门结构,也可使用混凝土结构。

2.0.7 翻板门式进水口 flap gate intake

通过在进水口前端设置多层翻板门,根据不同取水高程要求,旋转相应高程门叶以达到分层取水的目的。

2.0.8 套筒式进水口 muff intake

通过在进水口前端设置不同管径套接的圆筒,提拉圆筒改变取水高程,以达到分层取水的目的。

2.0.9 通仓流道 through flow passage

多个进水口单元前缘互为连通的流道,流道内的水体可供每个进水口引取。

2.0.10 汇流竖井 compound shaft

用于多层进水口的分层取水中,连通各层取水口的竖井结构,底部与引水道连接。

3.1.1 应根据环境敏感目标、水库水温结构,确定水库水温及下泄水温计算方法与要求。

3.1.2 水温计算应收集工程枢纽、水库、水文气象等相关基础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和可靠性;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应插补延长系列。水库水温数值计算工况一般包括丰、平、枯水典型年。

3.1.3 水温数值模拟应进行验证。

3.1.4 水温计算成果应作为指导分层取水设计的依据。

3.2.1 水库水温计算应进行水库水温结构类型判别,判别方法一般采用α-β法,过渡型水库宜进一步采用密度佛汝德数法。

3.2.2 分层型水库水温的初步估算可在经验公式法的基础上,视需要采取垂向一维水温模型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3.2.3 对需要采取分层取水设施的水库,宜采取立面二维模型计算水温分布。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3.2.4 在计算精度要求较高情况下,可采用三维数值模型计算水库水温分布。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3.2.5 根据采取分层取水设施前、后的下泄水温计算成果,判断分析分层取水设施效果。

1总则………………………………………………………………1

2术语………………………………………………………………2

3水库及下泄水温计算……………………………………………4

3.1一般规定………………………………………………………4

3.2水温计算及效果分析……………………………………………4

4建筑物布置………………………………………………………5

4.1一般规定…………………………………………………………5

4.2分层取水进水口选型原则………………………………………5

4.3分层取水进水口布置及结构……………………………………6

4.4分层取水进水口设置高程………………………………………8

4.5防沙、防污、防冰………………………………………………8

5水力设计………………………………………………………10

5.1水力计算………………………………………………………10

5.2模型试验………………………………………………………10

6结构设计与地基处理…………………………………………13

6.1一般规定………………………………………………………13

6.2结构设计基本原则……………………………………………14

6.3作用及其组合…………………………………………………15

6.4进水口整体稳定和地基承载力计算……………………………17

6.5进水口基础上、下游面拉应力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19

6.6结构设计………………………………………………………19

6.7地基处理………………………………………………………20

7金属结构………………………………………………………21

7.1一般规定………………………………………………………21

7.2分层取水闸门及启闭机…………………………………………21

7.3分层取水拦污栅………………………………………………22

8监测……………………………………………………………23

8.1一般规定………………………………………………………23

8.2分层取水进水口安全监测设计…………………………………23

8.3分层取水运行水温监测设计……………………………………24

9运行管理………………………………………………………25

附录A水温计算方法及适用条件………………………………26

附录B分层取水进水口水力计算………………………………34

附录C抗震计算…………………………………………………39

附录D结构计算…………………………………………………40

本规范用词说明……………………………………………………42

引用标准名录………………………………………………………43

附:条文说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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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5053-2015 水电站分层取水进水口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已关闭评论

NB ICS27.140 P59

备案号J2129—2016

NB/T 35071——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规范Code for hydropower planning of 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

2015-10-27 发布2016-03-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35071-2015,NB/T 35071-2015 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规范,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规范,NB/T 35071-2015 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326 号)的要求,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资料收集与分析、供电范围与电力市场分析、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论证、电力电量平衡、水库蓄能量计算、洪水调节、水源分析、水库泥沙冲淤及水库回水计算、方案比较、装机容量选择、水库特征水位选择、机组机型与台数比较、水轮机额定水头选择、输水道尺寸经济比较、初期蓄水计划、运行方式和效益分析。

1.0.1 为统一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的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

1.0.3 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应根据经济社会、能源及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经济、社会、环境总体最优和技术可行原则,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景、局部与整体、开发与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1.0.4 工程规模及特征值应进行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并考虑社会、环境等因素,经综合分析论证后选择,必要时应进行专题研究。

1.0.5 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 with daily regulation

承担日内电力供需不均衡调节任务,其上、下水库水位变化的循环周期为一日的抽水蓄能电站。

2.0.2 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 with weekly regulation

承担周内电力供需不均衡调节任务,其上、下水库水位变化的循环周期为一周的抽水蓄能电站。

2.0.3 年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 with yearly regulation

承担年内丰、枯季节之间电力供需不均衡调节任务,其上、下水库水位变化的循环周期为一年的抽水蓄能电站。

2.0.4 调节库容 regulation storage

为正常蓄水位至死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调节库容一般包括发电库容、综合利用库容、水损备用库容和冰冻备用库容等。发电库容为满足电站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事故备用等任务而设置的库容;综合利用库容为满足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要求而设置的库容;水损备用库容为当正常运行期入库径流无法满足蒸发、渗漏等水量损失时,为弥补该损失而设置的备用库容;冰冻备用库容为弥补正常运行期因水库结冰占用库容而设置的备用库容。

2.0.5 最大水头 maximum head

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与下水库死水位的差值,扣除单台机组空载运行时相应水头损失后的水头。

2.0.6 最小水头 minimum head

上水库死水位与下水库正常蓄水位的差值,扣除同一水力单元全部机组发出预想出力时相应水头损失后的水头。

2.0.7 最大扬程 maximum lift

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与下水库死水位的差值,加上同一水力单元全部机组水泵工况抽送最大流量时相应扬程增加值后的扬程。

2.0.8 最小扬程 minimum lift

上水库死水位与下水库正常蓄水位的差值,加上单台机组水泵工况抽送最小流量时相应扬程增加值后的扬程。

2.0.9 水库蓄能量 reservoir stored energy

上水库发电库容相应水量可发出的电量。

2.0.10 连续满发小时数 continuous full output power hours

水库蓄能量与装机容量的比值。

2.0.11 静态效益 static benefit

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发挥调峰、填谷、储能等作用所产生的效益,一般包含容量效益、电量效益、节能效益等。

2.0.12 动态效益 dynamic benefit

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承担调频、调相、事故备用、黑启动等任务所产生的效益。

2.0.13 循环效率 cycle efficiency

抽水蓄能电站抽水发电系统能量转换效率。该技术指标反映了机组和变压器效率、上水库和输水系统水量损失、输水系统水头损失和扬程增加值等因素产生的能量损耗。

2.0.14 节能系数 energy saving coefficient

无、有设计抽水蓄能电站电力系统耗能量差值与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抽水耗能量的比值。

3.1.1 应调查研究相关地区社会经济、电力系统等基本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进行合理性分析。

3.1.2 社会经济资料,应主要包括工程所在地区及可能供电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资源、国内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的现状及发展规划资料。

3.1.3 电力系统用电现状及负荷预测资料,应主要包括最高用电负荷、用电量、分产业用电量、分地区用电负荷、最大峰谷差、负荷特性等。

3.1.4 各类电源、区外送电现状及发展规划资料,应主要包括电源的地理位置、装机规模、能量指标及与区外电力电量交换等。

3.1.5 电网现状及发展规划资料,应主要包括网架结构、线路条数和长度、变电站的地理位置和容量、地理接线图等。

3.1.6 各类电源的运行技术特性,应主要包括启停速度、跟踪负荷能力、最小技术输出功率,火电的燃料消耗特性,新能源电源运行特性等。

3.1.7 电源和电网经济指标,应主要包括各类电源的电价水平,火电的燃料价格,各类拟建电源的投资及运行费用,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工程的投资、运行费用及线损率等。

3.2.1 应收集相关地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工程所在流域的开发及综合利用情况资料。

3.2.2 选点规划资料,应主要包括工程所在地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资料和可能供电地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资料。

3.2.3 流域开发及综合利用情况资料,应主要包括工程所在流域有关防洪、供水、灌溉、发电、航运、水产养殖、生态与环境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及相关要求的资料,以及工程所在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水电规划资料。

3.3.1 应了解设计电站前期工作过程及有关情况,提出相关专业需配合提供的设计资料内容和精度要求。

3.3.2 电站前期工作过程及有关情况资料,应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达成的协议等。

3.3.3 水文泥沙资料应包括气象、径流、洪水、水位流量关系、冰情和泥沙资料等,具体如下∶

1 气象资料∶应包括气温、降水、蒸发等主要气象要素的统计成果。

2 径流资料∶应包括长系列或代表年逐月(日)径流资料等。

3 洪水资料∶应包括洪峰、洪量、设计洪水过程线等。

4 水位流量关系∶应包括坝址、水库回水区控制断面和下游河道有关断面等天然情况下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5 冰情资料∶应包括结冰河段、冰厚、冰量、封河与开河时间、水库结冰范围及形态等。

6 泥沙资料∶应包括泥沙来源与组成,悬移质含沙量和输沙量系列,推移质输沙量,颗粒级配及矿物组成分析成果。

3.3.4 地形资料,应包括库区地形图、库区和下游有关河段的纵剖面资料、横断面资料及平面位置图。

3.3.5 地质资料,应包括库区地形地貌特征、低矮垭口、塌岸、滑坡、渗漏、地下水位、浸没、矿产压覆等资料,以及坝址、输水发电系统等的工程地质条件。

3.3.6 枢纽布置资料,应包括工程等别、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的型式及布置方案、厂房及机组布置方案、进/出水口布置方案、挖填平衡成果、工程量、泄流曲线、水头损失和扬程增加值资料等。

3.3.7 机组资料,应包括机组制造水平、大件运输条件、水泵水轮机机组参数、水头变幅控制条件等。

3.3.8 接入系统资料,应包括输变电工程的电压等级、回路数、长度、投资和运行费等。

3.3.9 施工资料,应包括对外交通、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施工条件,以及渣场布置、下闸蓄水时间、发电工期、总工期等。

3.3.10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料,应包括可能涉及的重要淹没对象、敏感区域的位置和控制性高程,水库淹没和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征地拆迁实物指标,移民安置方案等。

3.3.1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资料,应包括可能涉及的生态与环境敏感因素及影响,预防或减轻不利影响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对策与措施等。

3.3.12 工程投资资料,应包括枢纽工程投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独立费用、预备费、工程静态投资、建设期利息、工程总投资、工程影子投资,以及分项、分年投资计划等。

3.3.13 当利用已建工程作为上水库或下水库时,应收集已建工程相关资料。

3.3.14 当水源不足,需要采取补水措施时,应收集补水工程规划设计相关资料。

前言…………………………………………………………………Ⅱ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资料收集与分析……………………………………………4

3.1社会经济及电力系统资料………………………………………4

3.2选点规划及综合利用资料………………………………………4

3.3工程设计资料…………………………………………………5

4供电范围与电力市场分析………………………………………7

4.1设计水平年……………………………………………………7

4.2供电范围分析……………………………………………………7

4.3负荷预测………………………………………………………8

4.4电力市场分析…………………………………………………8

5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论证…………………………………10

5.1工程任务……………………………………………………10

5.2建设必要性论证………………………………………………10

6电力电量平衡…………………………………………………12

7水库蓄能量计算………………………………………………15

8洪水调节………………………………………………………16

9水源分析………………………………………………………18

10水库泥沙冲淤及水库回水计算………………………………19

10.1水库泥沙冲淤计算……………………………………………19

10.2水库回水计算………………………………………………20

11方案比较………………………………………………………21

12装机容量选择…………………………………………………22

13水库特征水位选择……………………………………………24

14机组机型与台数比较…………………………………………26

15水轮机额定水头选择…………………………………………27

16输水道尺寸经济比较…………………………………………28

17初期蓄水计划…………………………………………………29

18运行方式和效益分析…………………………………………30

18.1电站运行方式………………………………………………30

18.2水库运行方式………………………………………………30

18.3效益分析……………………………………………………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3

引用标准名录………………………………………………………34

附:条文说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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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5071-2015 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已关闭评论

ICS13.100
C52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24-2020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20-09-01发布 2020-12-0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24-2020,冶金工贸企业安全规范,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建国、解朝变、曹雄、崔超、高勇宏、刘艳、杨李根、马秀萍、王波、宋称心、程海明、张旭东。

内容摘抄: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治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术语和定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作业要求、安全管理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治金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4安全标志
GB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6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T4200高温作业标准
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4440低福作业分级
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治金工贸企业
治金、有色、建材、机栽、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统称工贸行业。
3.2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具体可分为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建(构)筑物和地上建(构)筑物三类。
3.3
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活动称为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探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包括:观察、测量、调试、清扫、砌筑、涂刷等常规作业及维护、检修、施工等非常规作业行为。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企业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2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a)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而引起中毒或室息的危险:
b)可燃气体、液体或可燃固体的粉尘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
c)液体水平位置升高而引起淹溺的危险:
d)固体坍蝎而引发掩埋或室息的危险
e)极端的温度、噪音、湿滑的作业面、坠落、尖锐锋利的物体及机械夹挤部位等物理危害:
f)吞没、腐蚀性化学品、带电、放射源等危险因素:
g)在炉窑类、料仓类、储罐类、设备类等有限空间内作业物体打击的危险。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知定义1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
5作业要求2
6安全管理7
7《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的管理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牌1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15
附录F(资料性附录)有限空间分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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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
A8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26-2020
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规范
2020-09-01发布 2020-12-0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26-2020,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规范,DB14/T 2126-2020 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建国、崔超、曹雄、尉存娟、胡立双、梁金虎、曹卫国、杨李根、刘艳、马秀萍、高勇宏、谢建林、王波、宋称心、程海明、张旭东。

内容摘抄:

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分析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规则、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规划、在建或建成的化工园区的风险评估工作。其它以化工企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参照本标准进行评估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36762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
GB3689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GB/T37243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48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AQ8001安全评价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工园区
依法设立的用于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工业区或集中区。

(略)

4管理规则
4.1人员与技术要求
4.1.1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应由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机构承担,风险评估技术人员应为化工相关专业人员,从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3年以上。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化工或安全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5年以上。
4.1.2承担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具有开展工作所必要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并具备正确使用必要仪器设备、软件工具进行测试分析、模拟计算的技术能力。
4.2委托与责任
4.2.1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与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2.2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为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3承担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并为其做出的评估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4承担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与该化工园区内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4.2.5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组织专家组对评估报告实施评审,并确认报告结论的可行性。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管理规则2
5风险评估分析程序4
6评估内容4
7风险评估报告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化工园区区域风险评估工作程序示意图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安全风险评估应获取的参考资料9
附录C(规范性附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10
附录D(规范性附录)风险基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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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20
A1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30-2020
物流园区仓卖运营规范
2020-09-22发布 2020-12-22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30-2020,物流园区仓卖运营规范,DB14/T 2130-2020 物流园区仓卖运营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亚平、畅秋菊、孙艳、刘艳、李秀文、王剑、石鑫、高文娟。

内容摘抄:

物流园区仓卖运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园区仓卖的术语和定义、运营原则、运营模式、基本要求、运营流程、消费者保护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物流园区开展的仓卖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2006物流术语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及防火规范
GA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SB/T11215-2018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18354-2006、SB/T11215-201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流园区
为了实现物流设施集约化和物流运作共同化,或者出于城市物流设施空间布局合理化的目的而在城市周边等各区域,集中建设的物流设施群与众多物流业者在地域上的物理集结地。
[GB/T18354-2006,定义2.15]
3.2
仓卖
在物流园区指定场所内,以园区内仓储的货物为主,通过实现商品仓储、标识展示、交易洽谈、资金结算、发货配送等功能,直接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略)

4运营原则
4.1环节最少
应发挥物流园区仓储商品和物流资源丰富的优势,简化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
4.2质量可靠
应相应做好供货商商品质量核查工作,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可靠。
4.3成本降低
应有效减少商品在流通环节中的成本。
4.4诚信经营
仓卖运营方及供货商应做到诚信经营,接受各方监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前言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运营原则2
5运营模式2
6基本要求2
7运营流程3
8消费者保护4
9监督管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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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山东

提问日期:2022-11-26 14:26:22

提问网友:H


请问,系统图备注里说“视频监控系统仅做系统预留,其具体设计及深化设计由甲方另行委托厂家”“系统所有器件、设备均由承包商负责成套供货、安装、调试。系统的深化设计由承包商负责”。有这两句话我还需要计算工程量吗,如果需要计算的话要算哪些工程量,还有监控摄像头的平面图例是什么样子?

解答网友:


需要计算,就是以后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根据产品的特性重新布置和深化,计算主机、控制线、电源线、监控器。图纸暂时没有了,你再找找。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浙江

提问日期:2022-11-26 14:23:03

提问网友:加油


定额里写钢板止水带展开宽度为450mm,设计规格尺寸不同,钢板材料用量换算,其余不变。现在我需要改成450mm,4厚钢板是只把材料替换成4厚钢板吗?别的还需要调吗?1m4厚钢板的用量大于3厚的,需要调整系数吗?土建,浙江,答疑:如何换算钢板止水带?-浙江土建,浙江,答疑:如何换算钢板止水带?-浙江

2022-11-26 14:27:00 补充

如果是改成400mm,4厚的钢板呢?

解答网友:维达詹工


你好:这是按照重量换算的。调整消耗量。如果是450mm,更改为4mm,含量调整4/3=1.333,定额消耗量1.123*1.333=

ICS 03.220.01
A8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31-2020
城市共同配送服务规范
2020-09-22发布 2020-12-22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31-2020,城市共同配送服务规范,DB14/T 2131-2020 城市共同配送服务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秀文、王剑、张亚琴、智国、尹伟、孙艳、贺国庆、高文娟。

内容摘抄:

城市共同配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共同配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方案制定与组织形式、服务流程及要求、风险控制、投诉处理和评价及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城共同配送服务的管理,农村共同配送和企业内部及其他配送业务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4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GB/T16606快递封装用品
GB/T18354-2006物流术语
GB/T1901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GB/T22263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开发指南
GB/T24359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
GB/T29912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
GB/T31149汽车物流服务评价指标
GB/T31150汽车零部件物流塑料周转箱尺寸系列及技术要求
SB/T11069城市配送统计指标体系及绩效评估方法
SB/T11153-2016托盘共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8354-2006、SB/T11153-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共同配送
由多个企业联合组织实施的配送活动。
[GB/T18354-2006,定义3.31]

4基本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应加强城市共同配送设施规划布局,构建以物流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网点等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体系。
4.1.2宜以标准尺寸载具(托盘和周转箱)为抓手,推进仓库、货架、车辆、车位等城市共同配送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或改造。
4.2基本条件
4.2.1应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明及特定行业的经营许可。
4.2.2应具有覆盖客户服务要求的配送网络,并配备开展城市共同配送业务和辐射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4.2.3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程序和配送流程。
4.2.4应具备满足共同配送需求的信息管理系统。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方案制定与组织形式3
6服务流程及要求4
7风险控制4
8投诉处理4
9评价及改进5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服务评价指标计算方法6
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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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40.90
Q78 DBI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33-2020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
2020-09-01发布 2020-12-0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33-2020,杂物电梯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电梯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DB14/T 2133-2020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西兴申三菱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金科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成、姜勇、问来彦、李占林、赵广立、王雅琴、李晓静、赵世军、王旭辉、王向华、王斌、刘汉卿、周和。

内容摘抄: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操作安全应遵守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杂物电梯的维保。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5194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33579机械安全危险能量控制方法上锁/挂牌
TSG 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DB14/T1663曳引驱动电梯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维保单位
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单位,可以是电梯生产单位(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3.2
作业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与电梯维护保养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许可证的人员。
3.3
维护保养
对电梯定期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4基本要求
4.1作业前
4.1.1作业人员应经过适当的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许可证:拥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并得到其所在维保单位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且能够安全地进行所要求的维护保养操作。
4.1.2维护保养前,作业人员应对维保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等条件进行确认,并了解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方可实施维保作业。
4.1.3维护保养前,作业人员应配备满足维保要求的工具、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应确认携带的工具完好、检验仪器设备性能正常、计量器具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4.1.4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保持其清洁有效,以防护工作岗位上的各种危险情况。
4.1.5作业人员应依照维保计划准备好相应的技术资料与记录。
4.1.6作业人员到达维保现场后,应主动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了解设备近期运行状况,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如机房钥匙、维保告知等)。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重要区域和主要部件安全要求2
6电气安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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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A12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 2153-2020
养老机构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应用要求
2020-09-10发布 2020-11-10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53-2020,养老机构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养老机构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应用要求,DB14/T 2153-2020 养老机构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应用要求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老年公寓。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志国、薛舒欣、张青、武彩云、李萍。

内容摘抄:

养老机构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应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应用的基本要求、设置、安装、管理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131-2019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MZ/T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DB14/T1534老年人护理等级划分
3术语和定义
MZ/T131-2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Z/T131-2019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图形符号
以图形为主要特征,信息传递不依赖于语言的符号。
[Z/T131-2019定义3.2]
3.2
标志
由符号、文字、颜色和几何形状(或边框)等组合形成的传递特定信息的视觉形象。
[MZ/T131-2019定义3.4]

4基本要求
4.1养老机构所使用的图形和标志应符合MZ/T131的要求。
4.2养老机构应根据实际场景、具体情况合理使用图形符号和标志。
4.3图形符号和标志应能体现养老机构的服务理念,符合老年人需求。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3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设置1
6安装12
7管理与维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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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 35.240
CCS L7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64-2020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指南公共安全领域
Guidelin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biometric recognition-Public security field
2020-09-28发布 2020-12-2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64-2020,公共安全领域,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指南,DB14/T 2164-2020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指南 公共安全领域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网络安全和大数据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科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平安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圣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山西省电子工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山西三友和智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行业技术中心、山西省国家保密局、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上海电力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恒鑫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云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雷、潘晓光、刘毓民、高育新、胡文矛、魏玲、郭欣、杨振佳、田启川、沈文忠、张默男、宁静、张燕斌、高俊峰、张娜、苏晓婷、郭涌、麻怀星、芦效东、王小华、杨晓琳、焦璐璐、赵亚丽、王斌、于琦。

内容摘抄: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指南公共安全领域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在公共安全领域中应用虹膜、人脸、指静脉、指纹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策略以及应用细则,包括通用框架、安全细则以及技术细则,并在附录中给出了典型应用场景下的解决方案。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公共安全领域应用虹膜、人脸、指静脉、指纹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规划、设计和实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979-2019信息安全技术虹膜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B/T26238-2010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术语
GB/T30267.1一2013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程序接口第1部分:BioAPI规范
GB/T31488-2015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B/T32629-2016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程序接口的互通协议
GB/T32903-2016信息技术指静脉识别系统指静脉图像数据格式
GB/T33135-2016信息技术指静脉识别系统指静脉采集设备通用规范
GB/T33767.4一2018信息技术生物特征样本质量第4部分:指纹图像数据
GB/T33767.5一2018信息技术生物特征样本质量第5部分:人脸图像数据
GB/T33767.6-2018信息技术生物特征样本质量第6部分:虹膜图像数据
GB/T35735一2017公共安全指纹识别应用采集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GB/T35742-2017公共安全指静脉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
GB/T35783一2017信息技术虹膜识别设备通用规范
GB/T36094一2018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嵌入式BioAPT
GB/T37076一2018信息安全技术指纹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B/T37742一2019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指纹识别设备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6238一201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安全public security
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2
生物特征识别biometric recognition
基于个体的行为特征和生物学特征,对该个体进行的自动识别,生物特征识别通常包括辨识和验证两种方式。
注:“个体”限指人。
[来源:GB/T26238一2010,2.1.2,有修改]
3.3
登记enrol lment
依据相关策略,生成并存储模板数据记录。
[来源:GB/T26238一2010,2.2.4.4.3,有修改]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I: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BioAPI: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程序接口(Biometric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ID:身份(Identity/Identification)
FAR:错误接受率(False Acceptance Rate)
FRR:错误拒绝率(False Rejection Rate)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3
5通用框架3
5.1基本结构3
5.2各模块的功能及作用3
6公共安全应用场景4
7安全细则5
7.1登记安全5
7.2数据安全5
8技术细则5
8.1功能5
8.2性能7
8.3接口8
附录A(资料性)虹膜识别技术应用案例9
附录B(资料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案例.11
附录C(资料性)指静脉识别技术应用案例13
附录D(资料性)指纹识别技术应用案例15
参考文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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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J09 DB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65-2020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2020-09-28发布 2020-12-2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65-2020,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DB14/T 2165-2020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阳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嘉祥、武文霞、温建平、陈新、赵广立、郑树峰、李斌、王旭辉、海曼、李晶、张骞、刘旭、尚德禄、荆恩芳、李晓东。

内容摘抄: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及隐患排查方法、隐患分级、隐患治理、验收评估、信息管理、持续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或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具体应按照TSG08-2017的规定进行判定。
3.2
特种设备隐患
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风险管控缺失、失效及其它因素导致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

4基本要求
4.1总则
使用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分级负责、重在治理”的原则,确保隐患得到治理。
4.2机构与职责
4.2.1使用单位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或机构,明确以下职责:
a)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b)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组织机械、电气、仪表、工艺技术等专业人员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c)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督促落实隐患治理工作。当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履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4.2.2使用单位可聘请、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技术专家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隐患排查3
6隐患治理4
7验收评估4
8信息管理5
9持续改进5
附录A(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6
附录B(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隐患治理记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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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40.90
Q78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66-2020
曳引驱动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2020-09-28发布 2020-12-2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2166-2020,曳引驱动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DB14/T 2166-2020 曳引驱动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阳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日立电梯(山西)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联诺电梯有限公司、太原市振华电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毕昌秀、陈新、武文霞、温建平、赵广立、尚鹏春、白冰、张斌、王嘉祥、海曼、李斌、郝飞、谢志民、张利青、李荣福。

内容摘抄:

曳引驱动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驱动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含下行制动工况曳引试验)的基本要求、准备工作、现场试验的流程及方法、紧急情况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曳引驱动电梯的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曳引驱动电梯
依靠摩擦力驱动的电梯。
3.2
额定载荷
电梯设计所规定的额定载重量。
3.3
平衡系数
由对重平衡额定载荷的量,其值等于电梯对重系统质量和轿厢系统质量之差与电梯额定载荷之比。
3.4
装卸层
往轿厢内搬入或搬出载荷时电梯所停靠的层站。

4基本要求
4.1试验内容概述
在电梯轿厢内装载125%额定载荷,从高层往底层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以验证电梯的制动与曳引能力。
4.2试验合格要求
4.2.1轿厢装载至125%额定载荷的情况下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
4.2.2轿厢装载125%额定载荷紧急制动时,其减速度的值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缓冲器(包括减行程的缓冲器)作用时减速度的值,同时符合GB7588中的相关要求。
4.2.3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试验后不应出现下列情况:
a)轿厢失控持续下溜至蹲底:
b)轿厢有明显的变形和损坏;
c)驱动主机移位、倾覆:
d)曳引钢丝绳绳头组合拉脱:
e)曳引钢丝绳断股、受损、脱槽:
f)导轨及其附属物扭曲、变形:
g)安全钳损坏、脱落、变形:
h)其他异常状况。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准备工作2
6现场试验4
7紧急情况处理5
附录A(资料性附录)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潜在风险与自检清单6
附录B(资料性附录)125%额定载荷制动距离参考因素8
附录C(资料性附录)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记录样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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