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953-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20.01
Z04 DB53
云省地方标标准
DB53/T953-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09-23发布2019-12-23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根据HJ 945.2-2018《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要求制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祥华、金竹静、张春敏、谷唯实、孔德平、杨敏、张逸庭。
内容摘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500 m3/d以下规模(不含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500 m3/d以上规模(含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麟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3.3
直接排入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行为。
3.4
间接排入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流经自然湿地等间接排放的行为。
3.5
尾水利用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或要求后用于农田施肥或灌溉、渔业用水等行为。
3.6
环境敏感区
指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文化保护区,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本标准环境敏感区主要为九湖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达到本标准要求。
4.2 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将规模分成 5 m3/d 以下(不含 5m3/d)和 5 m3/d~500 m3/d 两种类型。
4.3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出水排入地表水的水环境功能、敏感程度等,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 A 标准和 B 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4.4 处理规模 5 m3/d 以上(含 5 m3/d),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不得设置排污口外;出水直接排入湖泊等封闭、半封闭等环境敏感区水域的,执行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出水直接排入 GB 3838 Ⅱ、Ⅲ类功能水域的,执行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出水直接排入 GB 3838 Ⅳ、Ⅴ类功能水域的,执行二级标准。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的,执行三级标准,应保证受纳水体不发生黑臭。
4.5 处理规模 5 m3/d 以下(不含 5 m3/d),执行三级标准。
4.6 出水间接排入水体的,执行三级标准,同时,自然湿地等出水应满足受纳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7 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尾水利用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或要求。其中,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应符合施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造成环境污染;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 GB 5084 规定;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 GB 11607 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 GB/T 18921 规定;用于其他用途的,执行国家或云南省相应尾水利用水质标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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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970-2020 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技术规范
ICS13.030.10
Z7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70-2020
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技术规范
2020-04-26发布 2020-07-26实施
云南省市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昆明理工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理工大学、中国农业 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民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瞿广飞、刘宏斌、钟顺和、冯玉杰、解若松、陈远翔、邓聪、李军燕、贾丽娟、王春荣、蔡营营。
内容摘抄:
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种植业、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农业固体废物和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 37515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CJJ 27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 52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
CJJ 9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T 134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NY/T 90 农村户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2371 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技术规范
NY/T 302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则
DB53/T 336.1 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第1部分:分类、收集、回收与清运
3 术语和定义
3.1
农业固体废物
指农业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种植业及养殖业。
3.2
农村生活垃圾
农村日常生活、农户家庭生活及生活性服务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3
家庭式堆肥
利用堆肥装置进行堆肥处理,或在田间、屋后分散式开展就地堆肥。家庭堆肥处理主要以无害化为目的,其产品可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等,以家庭自用为主。
3.4
集中式堆肥
在易腐废物集中后,将易腐废物和粪便、秸秆等有机物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其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和发酵腐熟的过程。除家庭式堆肥以外的堆肥均为集中式堆肥。
4 分类
4.1 分类原则
根据农村的社会经济特征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以及固体废物的来源和特性,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以农民可接受、易操作为导向,对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分类。
4.2 分类类别
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参见表1。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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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47013.5-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ICS77.040.20
H26 NB
中华人起共和国能原行业标准
NB/T47013.5-2015代替JB/T4730.5-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pressure equipments-Part 5:Penetrant testing
2015-04-02发布 2015-09-01实施
国家能原局 发布
1范围
NB/T47013的本部分规定了承压设备的液体渗透检测方法和质量分级。
本部分适用于非多孔性金属材料制承压设备在制造、安装及使用中产生的表面开口缺陷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
GB/T12604.3无损检测术语渗透检测
JB/T6064无损检测渗透试块通用规范
JB/T7523无损检测渗透检测用材料
NB/T47013.1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12604.3、NB/T4701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相关显示relevant indication
缺陷中渗出的渗透剂所形成的迹痕显示,一般也叫缺陷显示。
3.2
非相关显示non-relevant indication
与缺陷无关的外部因素所形成的显示。
3.3
伪显示false indications
由于渗透剂污染及检测环境等所引起的渗透剂显示。
3.4
评定assessment
对观察到的渗透相关显示进行分析,确定产生这种显示的原因及其分类过程。
4一般要求
4.1检测人员
4.1.1从事渗透检测的人员应满足NB/T47013.1的有关规定。
4.1.2渗透检测人员的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小数)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测试方法应符合GB11533的规定,且应一年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4.2检测设备和器材
4.2.1渗透检测剂
渗透检测剂包括渗透剂、乳化剂、清洗剂和显像剂。
4.2.1.1渗透剂的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每一批新的合格散装渗透剂中应取出500mL贮藏在玻璃容器中保存起来,作为校验基准;
b)渗透剂应装在密封容器中,放在温度为10℃~50℃的暗处保存,并应避免阳光照射。各种渗透剂的相对密度应根据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采用相对密度计进行校验,并应保持相对密度不变;
c)散装渗透剂的浓度应根据制造厂说明书规定进行校验。校验方法是将10mL待校验的渗透剂和基准渗透剂分别注人到盛有90L无色煤油或其他惰性溶剂的量筒中,搅拌均匀。然后将两种试剂分别放在比色计纳式试管中进行颜色浓度的比较,如果被校验的渗透剂与基准渗透剂的颜色浓度差超过20%时,应为不合格;
d)对正在使用的渗透剂进行外观检验,如发现有明显的混浊或沉淀物、变色或难以清洗,应予以报废;
e)各种渗透剂用试块与基准渗透剂进行性能对比试验,当被检渗透剂显示缺陷的能力低于基准渗透剂时,应予以报废;
f)荧光渗透剂的荧光亮度不得低于基准渗透剂荧光亮度的75%。试验方法应按B/T75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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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安装工程的脚手架搭拆费的项目特征需要把是哪一册的也描述出来吗-浙江
问题专业: 安装 预算
所属地区: 浙江
提问日期: 2022-12-11 21:45:12
提问网友: 诚诚
安装工程的脚手架搭拆费的项目特征需要把是哪一册的也描述出来吗,遇到审核的说叫我不用项目特征写明 脚手架发钗第四册 第十册 真的吗 坐标浙江湖州
解答网友: 大海
安装不是建筑装饰,是按费率计算的。哪一册都一样。
建筑装饰必须描述清楚,不然无法套子目计算。
DB53/T 974-2020 接地网接地电阻短距测量方法
ICS 19.020
K04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74-2020
接地网接地电阻短距测量方法
2020-04-26发布2020-07-26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电力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越秀供电局、重庆大学、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重庆普尔斯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分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普洱供电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上海鸿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昆明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景森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上海大帆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昆明盛润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庆军、白洋、袁涛、周仿荣、马仪、钱国超、周兴梅、姜雄伟、谭坚文、沈志、黄修乾、陈二华、刘希银、孙自乔、高波、杨汉松、段军鹏、廖益发、伍鸿飞、蒋体浩、冯锋锋、李晓婷、刘劲松、许学勤、潘晓娟、洪志湖、杨阿娟、廖圣、李国彬、邵建康、刘丽琴、青言、游书均。
内容摘抄:
接地网接地电阻短距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工程中接地网接地电阻短距测量的术语和定义、测量基本要求、测量回路设备条件、短距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判断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配电所等场景下的接地网接地电阻测量,计算机辅助短距测量法仅适用于平原地区,而电流极电位短距测量方法则在平原和丘陵地区皆适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73 电工术语 接地与电击防护
GB/T 17949.1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第 1 部分:常规测量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475-2017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
DL/T 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73、GB/T 17949.1、GB 50169、DL/T 475 和 DL/T 88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接地体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
3.2
接地电阻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
[DL/T 887-2004,定义 3.5]
3.3
自然接地体
可利用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体。
[GB 50169-2016,定义 2.02]
4 测量基本要求
4.1 定位装置的测量条件
4.1.1 定位测量装置测量精度应达到分米(dm)级。
4.1.2 定位测量装置应便于携带,且电池续航时间不应低于 4h。
4.2 测量装置的工作要求
4.2.1 测量装置应能够稳定输出 3A 以上电流, 300V 以上电压。
4.2.2 测量装置宜选择变频电源,频率 40 ~ 60Hz,异于工频而又接近工频,步进频率 1Hz。
4.2.3 测量装置应当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 带宽应不小于 3dB。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测量基本要求 ...................................................................... 3
5 测量回路设备条件 .................................................................. 3
6 短距测量方法 ...................................................................... 4
7 测量结果判断原则 .................................................................. 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接地网短距测量典型实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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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1024-2021 再生微表处施工技术规范
ICS93.080.99
R18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024一2021
再生微表处施工技术规范
2021-04-08发布 2021-07-08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标准时,可能涉及到附录C和附录D相关专利的使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本文件的其他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长安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国锋、郝培文、蒋鹤、唐江、李树繁、王春、李昌洲、严恒、李佳佳、沈盼、王小明、郁彩霞、叶六地、常睿、张德鹏、王寓鹏。
内容摘抄:
再生 微表处施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微表处的材料、再生微表处混合料设计、再生微表处施工、施工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的沥青路面采用再生微表处混合料罩面层的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E20-2011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 E42-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H30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3450-2019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T 5521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
《微表处和稀浆封层技术指南》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主编 2006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RAP
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eclaimed Asphalt Pavement)的缩写,是指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沥青混合料。
3.2
再生微表处
采用专用机械设备将一定比例的聚合物改性乳化沥青、RAP、粗集料、细集料、填料、水和添加剂等,按照设计配合比在常温下拌和成稀浆混合料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封层。
3.3
矿料
包括填料在内的集料、RAP拌和均匀后的混合物,不含乳化沥青和水。
4 代号
4.1 BCR
拌和用改性乳化沥青。
4.2 MS-2
微表处矿料级配Ⅱ型。
4.3 MS-3
微表处矿料级配Ⅲ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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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1026-2021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功能要求
ICS35.020
L73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026-2021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功能要求
2021-04-08发布2021-07-08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文件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理工大学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丹晖、朱道飞、李平、吴佩林、杨波、陈雪雷、李志娟、徐万成、吴玉鲲、杨志嘉、孙晓明、李沛昇。
内容摘抄:
重点用能单位 能耗端系统功能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端系统功能相关术语和定义、端系统软件功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规范端系统的软件功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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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749 企业能量平衡网络图绘制方法
GB/T 33656 企业能源计量网络图绘制方法
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 1051 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端系统
又称接入端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转换、输配、利用和回收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分析、汇总、上传等功能。
3.2
数据上传
重点用能单位通过所有功能模块产生的数据由端系统根据《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接口规范》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
3.3
能耗实绩
重点用能单位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分别消耗(产出)各种能源的实物量和折标准煤量。
4 端系统软件功能
4.1 端系统结构示意图
端系统软件的主要功能模块应包括:能耗实绩、计量管理、能源平衡网络监测、能源计量网络监测、重点用能设备管理、能耗预警、能耗分析、能源统计与报表管理、能源计量审查、数据上传、节能诊断与对策等,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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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1027-2021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接口规范
ICS35.020
L73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027-2021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接口规范
2021-04-08发布2021-07-08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文件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理工大学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波、朱道飞、普麟、徐万成、周晓春、吴佩林、陈雪雷、吴玉鲲 、陈丹晖、李志娟 、尹建川、孙晓明。
内容摘抄: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接口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重点用能单位与省级平台数据交换相关术语与定义、数据接口授权、数据接口规范都能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与省级平台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内容包括重点用能单位基本信息、能源计量器具信息、计量数据、能耗统计数据、能效指标数据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点用能单位
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含一万吨)的用能单位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含五千吨)、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3.2
省级平台
省级平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是部署在省级节能相关部门,接收、存储、汇总、分析本地内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为本地相关政府部门、重点用能单位提供服务的系统。
3.3
端系统
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转换、输配、利用和回收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分析、汇总、上传等功能。
3.4
JSON
JSON(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 是一种轻量级的数据交换格式。它基于ECMAScript(欧洲计算机协会制定的js规范)的一个子集,采用完全独立于编程语言的文本格式来存储和表示数据。
3.5
XML
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可扩展标记语言,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子集,是一种用于标记电子文件使其具有结构性的标记语言。它可以用来标记数据、定义数据类型,是一种允许用户对自己的标记语言进行定义的源语言。它被设计用于存储和传输数据。
3.6
AK
AK(Access Key)是省级平台生成的一串字符串,用作端系统进行请求的一个令牌,当端系统申请AK后,省级平台生成一个AK(Token),并将此AK返回给端系统,端系统只需带上这个AK来请求接口,而无需带上用户名和密码。
3.7
SM4 算法
SMS4分组加密算法是中国无线标准中使用的分组加密算法,在2012年已经被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局确定为国家密码行业标准,标准编号GM/T 0002-2012并且改名为SM4算法,与SM2椭圆曲线公钥密码算法,SM3密码杂凑算法共同作为国家密码的行业标准,在我国密码行业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SMS4算法的分组长度为128bit,密钥长度也是128bit。加解密算法均采用32轮非平衡Feistel迭代结构,该结构最先出现在分组密码LOKI的密钥扩展算法中。SMS4通过32轮非线性迭代后加上一个反序变换,这样只需要解密密钥是加密密钥的逆序,就能使得解密算法与加密算法保持一致。SMS4加解密算法的结构完全相同,只是在使用轮密钥时解密密钥是加密密钥的逆序。
3.8
PIN
PIN(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端系统使用该个人鉴别码访问省级平台。
3.9
PINBLOCK
对PIN进行加密时,由于PIN长度一般不符合加密算法的固定分组长度要求,对PIN进行填充,使之达到一个分组的长度,填充后的PIN的分组数据块,称之为PINBLOCK。
3.10
IV
IV(Initialization Vector),初始化向量或译初向量,又称初始变量(Starting Variable,缩写为SV),是一个固定长度的输入值。一般的使用上会要求它是随机数或拟随机数(pseudorandom)。
4 数据接口授权
为保证数据在网络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接口采用省级平台交互身份认证的令牌AK进行接口授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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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1044-2021 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ICS 27.010
CCS F0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044-2021
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2021-05-25发布 2021-08-2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DB53/T 1045《党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53/T 1046《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53/T 1047《医疗卫生单位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共同构成了支撑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工作的云南省地方标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丹晖、聂晶、李沛昇、杨敏、郑瑜、陈雪雷、杨波、徐万成、杨志嘉、李志娟、李丹、阮俊、聂曦。
内容摘抄:
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能源资源消费计算方法、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计算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12206 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馆机构 venue organization
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场馆机构,分为科技场馆、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和其他场馆机构。其中,科技场馆包括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场馆包括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青少年宫、图书馆等;体育场馆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等;其他场馆包括档案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等。
3.2
统计报告期 statistical report period
进行统计的具体时间期限,即一个自然年。
3.3
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场馆机构正常运行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单位为kgce/a。
注: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以实测为准。煤、石油产品和燃气的折标准煤系数按照GB/T 213、GB/T 384、GB/T 12206规定的方法实测低位发热量后计算。若无条件实测,可采用参考折标准煤系数,见附录A。
3.4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除公务用交通工具用能之外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费的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m2•a)。
3.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power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费的电耗。单位为(kW•h)/(m2•a)。
3.6
人均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capita
平均每人消费的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p•a)。
3.7
人均水耗 water consumption of per capita
平均每人消费的新水量。单位为m3/(p•a)。
3.8
约束值 constraint value
保障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3.9
基准值 reference value
保障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
3.10
引导值 leading value
保障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
4 能源资源消费的统计范围
4.1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4.1.1 场馆机构正常运行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实物量(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通过规定的方法折算为标准煤进行综合计算后所得的能源消费总量。
4.1.2 单独计量数字中心机房、监控中心及非场馆功能区域用能可不计入统计范围,如商铺设施、职工宿舍或住宅、食堂等。
4.2 综合电耗的统计范围
4.2.1 统计报告期内,场馆机构正常运行所需照明、空调、电梯、动力、办公设备等用电设备和系统消费的电量总和。
4.2.2 单独计量数字中心机房、监控中心及非场馆功能区域用电可不计入统计范围,如商铺设施、职工宿舍或住宅、食堂等。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场馆机构 ...................................................................... 1
3.2 统计报告期 .................................................................... 1
3.3 综合能耗 ...................................................................... 1
3.4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 2
3.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 2
3.6 人均综合能耗 .................................................................. 2
3.7 人均水耗 ...................................................................... 2
3.8 约束值 ........................................................................ 2
3.9 基准值 ........................................................................ 2
3.10 引导值 ....................................................................... 2
4 能源资源消费的统计范围 ............................................................ 2
4.1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 2
4.2 综合电耗的统计范围 ............................................................ 2
4.3 综合水耗的统计范围 ............................................................ 2
4.4 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 3
4.5 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 ............................................................ 3
5 能源资源消费的计算方法 ............................................................ 3
5.1 综合能耗的计算 ................................................................ 3
5.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计算 ........................................................ 3
5.3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的计算 ........................................................ 3
5.4 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 ............................................................ 4
5.5 人均综合水耗的计算 ............................................................ 4
6 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 .............................................................. 5
7 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 5
7.1 节能管理措施 .................................................................. 5
7.2 节能技术措施 .................................................................. 5
附录 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6
附录 B (资料性) 用能人数统计示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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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1045-2021 党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ICS27.010
CCS F0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045-2021
党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2021-05-25发布2021-08-2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里局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DB53/T 1044《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DB53/T 1046《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53/T 1047《医疗卫生单位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共同构成了支撑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工作的云南省地方标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燃气计量检测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沛昇、杨波、郑瑜、杨敏、聂晶、陈丹晖、韩晓箴、陈雪雷、徐万成、杨志嘉、阮俊、李丹、李志娟。
内容摘抄:
党政机关 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能源资源消费计算方法、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党政机关日常办公过程中能源资源消费的计算与管理,亦可供与党政机关用能特点类似的其他机构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12206 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9118 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DBJ 53/T-39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党政机关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指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部门、机关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部门、机关以及其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部分被授有授予一定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的总称。
3.2
统计报告期 statistical report period
进行统计的具体时间期限,即一个自然年。
3.3
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在保障正常办公前提下,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单位为kgce/a。
注: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以实测为准。煤、石油产品和燃气的折标准煤系数按照GB/T 213、GB/T 384、GB/T 12206规定的方法实测低位发热量后计算。若无条件实测,可采用参考折标准煤系数,见附录A。
3.4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费的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m2•a)。
3.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power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费的电耗。单位为(kW•h)/(m2•a)。
3.6
人均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capita
平均每人消费的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p•a)。
3.7
人均水耗 water consumption of per capita
平均每人消费的新水量。单位为m3/(p•a)。
3.8
约束值 constraint value
保障正常办公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3.9
基准值 reference value
保障正常办公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
3.10
引导值 leading value
保障正常办公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
4 能源资源消费的统计范围
4.1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4.1.1 保障正常办公前提下,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实物量(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通过规定的方法折算为标准煤,进行综合计算后所得的能源消费总量。
4.1.2 公务用交通工具以及可以单独计量的数据中心机房、监控中心等区域的用能可不计入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4.2 综合电耗的统计范围
保障正常办公前提下,由照明、空调、电梯、动力、办公设备等用能设备和系统消费的电量总和。
4.3 综合水耗的统计范围
保障正常办公前提下,实际消费的新水总量。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党政机关 ...................................................................... 1
3.2 统计报告期 .................................................................... 1
3.3 综合能耗 ...................................................................... 1
3.4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 1
3.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 2
3.6 人均综合能耗 .................................................................. 2
3.7 人均水耗 ...................................................................... 2
3.8 约束值 ........................................................................ 2
3.9 基准值 ........................................................................ 2
3.10 引导值 ....................................................................... 2
4 能源资源消费的统计范围 ............................................................ 2
4.1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 2
4.2 综合电耗的统计范围 ............................................................ 2
4.3 综合水耗的统计范围 ............................................................ 2
4.4 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 2
4.5 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 ............................................................ 3
4.6 党政机关类型划分 .............................................................. 3
5 能源资源消费的计算方法 ............................................................ 3
5.1 综合能耗的计算 ................................................................ 3
5.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计算 ........................................................ 3
5.3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的计算 ........................................................ 3
5.4 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 ............................................................ 4
5.5 人均综合水耗的计算 ............................................................ 4
6 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 .............................................................. 4
7 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 5
7.1 节能管理措施 .................................................................. 5
7.2 节能技术措施 .................................................................. 5
附录 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6
附录 B (资料性) 用能人数统计示例.................................................. 7
附录 C (资料性) 党政机关类型划分.................................................. 8
资源链接 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点此一键登录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DB53/T 1046-2021 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ICS27.010
CCS F0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046一2021
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2021-05-25发布 2021-08-2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埋局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DB53/T 1044《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53/T 1045《党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53/T 1047《医疗卫生单位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共同构成了支撑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工作的云南省地方标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丹晖、聂晶、李沛昇、郑瑜、杨敏、陈雪雷、杨波、徐万成、杨志嘉、李志娟、阮俊、聂曦、李丹。
内容摘抄:
教育机构 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能源资源消费计算方法、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计算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12206 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教育机构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指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机构,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学前教育机构包括托儿所、幼儿园等;初等教育机构即小学;中等教育机构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进修学校等。
3.2
统计报告期 statistical report period
进行统计的具体时间期限,即一个自然年。
3.3
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从事教育活动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单位为kgce/a。
注: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以实测为准。煤、石油产品和燃气的折标准煤系数按照GB/T 213、GB/T 384、GB/T 12206规定的方法实测低位发热量后计算。若无条件实测,可采用参考折标准煤系数,见附录A。
3.4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除公务用交通工具用能之外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费的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m2•a)。
3.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power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费的电耗。单位为(kW•h)/(m2•a)。
3.6
人均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capita
平均每人消费的综合能耗。单位为kgce/(p•a)。
3.7
人均水耗 water consumption of per capita
平均每人消费的新水量。单位为m3/(p•a)。
3.8
约束值 constraint value
保障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3.9
基准值 reference value
保障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
3.10
引导值 leading value
保障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
4 能源资源消费的统计范围
4.1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4.1.1 从事教育活动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实物量(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通过规定的方法折算为标准煤进行综合计算后所得的能源消费总量。
4.1.2 单独计量数字中心机房、监控中心及非教育活动区域用能可不计入统计范围,如宾馆、商铺、教职工住宅以及校办工厂、对外开放的游泳池、健身中心、医院、体育场馆等。
4.2 综合电耗的统计范围
4.2.1 从事教育活动所需的照明、空调、电梯、动力、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科研设备等用电设备和系统消费的电量总和。
4.2.2 单独计量数字中心机房、监控中心等非教育活动区域用电可不计入统计范围,如宾馆、商铺、教职工住宅以及校办工厂、对外开放的游泳池、健身中心、医院、体育场馆等。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教育机构 ...................................................................... 1
3.2 统计报告期 .................................................................... 1
3.3 综合能耗 ...................................................................... 1
3.4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 2
3.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 2
3.6 人均综合能耗 .................................................................. 2
3.7 人均水耗 ...................................................................... 2
3.8 约束值 ........................................................................ 2
3.9 基准值 ........................................................................ 2
3.10 引导值 ....................................................................... 2
4 能源资源消费的统计范围 ............................................................ 2
4.1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 2
4.2 综合电耗的统计范围 ............................................................ 2
4.3 综合水耗的统计范围 ............................................................ 2
4.4 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 3
4.5 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 ............................................................ 3
5 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计算方法 .................................................... 3
5.1 综合能耗的计算 ................................................................ 3
5.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计算 ........................................................ 3
5.3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的计算 ........................................................ 3
5.4 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 ............................................................ 4
5.5 人均综合水耗的计算 ............................................................ 4
6 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 .............................................................. 4
7 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 5
7.1 节能管理措施 .................................................................. 5
7.2 节能技术措施 .................................................................. 5
附录 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6
附录 B (资料性) 用能人数统计示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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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1049-2021 高海拔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系统作业导则
ICS29.240.20
CCS K09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049-2021
高海拔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系统作业导则
2021-05-25发布2021-08-2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埋局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云南省电力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农业大学、天津航天中为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虹、马仪、沈志、黄俊波、张欣、李靖、王静、钟剑明、黄然、李瑞海、张贵峰、张巍、杨鹤猛、付吉清、张永刚、陈炯、徐吉用、高波、杨阿娟、李申鹏、吕毅、皮坤、许斌。
内容摘抄:
高海拔架空输电线路 无人机巡检系统作业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海拔架空输电线路多旋翼无人机巡检系统、固定翼无人机巡检系统和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的巡检方式、巡检内容、巡检作业流程、巡检前准备、巡检作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1 000m ~ 3 500m 高海拔地区 35 kV 及以上交直流架空输电线路采用多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和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对架空输电线路进行巡检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85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DL/T 741-2010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1482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导则
DL/T 1578-2016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DL/T 1578-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控通信设备 telemetry & control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用于遥控、遥测、跟踪定位和任务载荷信息传输的整套设备,包括链路设备和测控站。其中测控站是实现任务规划、链路控制、飞行控制、载荷控制、航迹显示、参数显示和载荷信息显示以及记录和分发等功能的设备,链路设备是实现测控站与无人机之间数据收发和跟踪定位的设备。
3.2
地面站 ground control station
是整个无人机系统的指挥控制中心,专用于对无人机系统进行地面控制和管理的基站,是在地面实现无人机发射和回收、航迹规划和调整、飞行作业、飞机监测、任务载荷监测、通信链路监测等一体化综合能力的管控和保障中心。
4 巡检方式
4.1 多旋翼无人机巡检系统
多旋翼无人机巡检作为人工巡检的辅助工具,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常规巡检:按照多旋翼巡检计划对架空输电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线路通道等进行的常规巡检作业;
2)故障巡检:运行单位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等所组织的线路巡检作业;
3)特殊巡检: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特殊需要对架空输电线路进行的巡检作业,包括:夜间巡检、灾情巡检等。
4.2 固定翼无人机巡检系统
固定翼无人机系统作为一种专项巡检手段,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常规巡检:按照巡检计划对架空输电线路本体、线路通道进行的常规巡检作业;
2)故障巡检:运行单位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等所组织的线路巡检作业;
3)特殊巡检: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特殊需要对架空输电线路进行的巡检作业,如灾情巡检等。
4.3 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
无人直升机巡检作为一种专项巡检手段,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常规巡检:按照巡检计划对架空输电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线路通道等进行的常规巡检作业;
2)故障巡检:运行单位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等所进行的巡检作业;
3)特殊巡检: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特殊需要对架空输电线路进行的巡检作业,如夜间巡检、灾情巡检等。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巡检方式 .......................................................................... 1
5 巡检内容 .......................................................................... 2
6 巡检作业流程 ...................................................................... 3
7 巡检前准备 ........................................................................ 3
8 巡检作业要求 ...................................................................... 4
附录 A (资料性)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系统作业流程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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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2019-2017 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DB 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2019-2017
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2017-10-31发布2017-12-01实施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月IJ 青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YNTC1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云南省公路工程监 理咨询公司、重庆蒙韬交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跃 马德芳 资新 杨俊毅 陆荣安 王 海惠 王逸庶 徐光政刘惠兴 苏瑜 周洪 王文义 姚红云 马毅 曾丽萍 白继明
吴军 罗斌 毛云峰 谢德昌 翟翔 廖旭初 宋永朝 涂强 谢威
内容摘抄:
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 设置技术规范
1 范 围
为规 范云南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制定本规范。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等级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及公路两侧建筑控 制区内,除《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所规定的交通标志以外的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应执行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的术语、一般规定、设置位置、 版面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检查维护、审批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35 高耸式结构设计规范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 149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DZO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6O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TDsl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D8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JTGF7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非公标志
公路沿线非 公路交通标志的简称,特指设置于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除《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所规定的交通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3.2
柱式非公标志
安装于单柱、双 柱、多柱或析架支撑结构物上的非公标志。
3.3
底座式非公标志
标志板直接支撑于 底座上的非公标志。
4一般规定
4.1非公标志设置应遵循安全、规范、协调、美观的原则。
4.2非公标志不得影响行驶安全、公路畅通和路容路貌。
4.3非公标志设置不得影响公路标志的辨识。
4.4公路上严禁设置跨路龙门架广告。
4.5景区公路沿线不宜设置大型非公标志。
4.6广告类非公标志不宜跨越公路设置。
4.7非公标志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 ··················································································································1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 ···············································································································1
4 一般规定 ·········································································································2
5 设置位置 ········································································································· 3
6 版面设计 ········································································································· 5
7 结构设计 ········································································································· 8
8 施工及验收 ······································································································8
9 检查维护 ········································································································· 8
ro 审批与管理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公路沿线小型非公标志规格尺寸·········································ro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 12
1 范围 ········································································································1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3 术语 ·········································································································14
4 一般规定 ···································································································16
5 设置位置 ···································································································16
6 版面设计 ···································································································18
7 结构设计 ·································································································· 19
8 施工及验收 ································································································20
9 检查维护 ···································································································20
10 审批与管理 ································································································20
参考文献 ·······································································································22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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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01/T 0024-2022 传统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ICS07.060
CCS A47 DB1501
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
DB1501T0024-2022
传统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inspection of light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traditional building
2022-08-02发布2022-09-02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呼和浩特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呼和浩特市气象局、呼和浩特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师、马召伟、王海平、阿木尔萨那、王丹萍、李轩、张岚晶、耿奇峰、朝鲁、张克文、贺雪峰。
内容摘抄:
传统建筑雷电防护装置 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传统建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检测要求及程序、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传统建筑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古建筑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431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1017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GB/T 51330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57—2010、GB/T 51330—2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传统建筑 traditional building
在外观造型、结构和装饰特征、材料使用以及营造做法等方面,具有传承性、普遍性和演进性的建筑。
[来源:GB/T 51330—2019,2.0.1]
3.2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5]
3.3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8]
3.4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来源:GB 50057—2010,2.0.9]
3.5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来源:GB 50057—2010,2.0.10]
3.6
防雷等电位连接 lightning equipotential bonding(LEB)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来源:GB 50057—2010,2.0.19]
3.7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来源:GB 50057—2010,2.0.29]
4 检测要求及程序
4.1 基本要求
4.1.1 资质与人员要求
4.1.1.1 检测单位应具备由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一级传统建筑的检测活动需甲级资质单位实施,二级传统建筑的检测活动需乙级资质以上单位实施。
4.1.1.2 检测过程应至少由两名以上检测人员承担。
4.1.2 作业环境要求
4.1.2.1 检测土壤电阻率和接地电阻值宜在每年 4 月中旬至 10 月下旬的非雨天进行。
4.1.2.2 登高检测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m 以上时,应遵守相应高处作业安全的规定。
4.1.3 测量仪器要求
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应完好、可靠,并经法定计量认证机构检定或校准在有效期内。
4.2 检测周期
传统建筑检测间隔时间为 12 个月。
4.3 检测程序
4.3.1 首次检测应查阅防雷工程设计技术资料,了解检测目标的防雷装置基本情况。
4.3.2 非首次检测时,应查阅最近一次的检测记录,了解防雷装置运行情况。
4.3.3 制定检测方案时应考虑建筑的结构、布局等,减少检测对建筑及人员的影响。
4.3.4 检测完成后应提供检测报告,报告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给出检测数据的评定结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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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01/T 0003-2020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
ICS03.080.99
A10 DB1501
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
DB1501/T0003-2020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Grade assessment for Home-based senior care organi zation
2020-04-15发布2020-05-15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臀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4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呼和浩特福源社区服务信息中心、托克托县民政局、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托克托县商务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珂、刘彦辰、刘利平、云利兵、陈立宇、蔡艳茹、吴红莲。
内容摘抄: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术语和定义、必备条件、等级划分与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一般养老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家养老服务 elderly home care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home-based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养老机构。
3.2
等级 rank
在综合考察养老机构的建筑、功能、环境、设施设备、服务、人员配备和运营管理的基础上所做的分级。
4 必备条件
参与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a) 未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b) 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对服务的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时间性、舒适性和文明性的明确需求;
c) 三年内无重大护理事故和安全事故;
d) 依法取得设立许可,在民政部门登记并接受管理和指导,有完善的章程和管理规定;
e) 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满一年以上;
f) 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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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01/T 0003-2021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级评定规范
ICS03.080.01
CCS A12 DB1501
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
DB1501/T0003一2021代替DB1501T0003-2020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级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home elderly care service center
2021-12-22发布 2022-01-22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 1501/T 0003—2020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准》,与DB1501/T 0003—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文件名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准”更改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站)等级评定规范”;
b) 将 5.1 《等级划分》中“二星级(700~790 分)、三星级(800~890 分)”更改为“二星级(700~799 分)、三星级(800~899 分)”;
c) 将表 A.1《建筑要求》考核内容第四项“两层及以上建筑应设无障碍坡道或电梯”更改为“两层及以上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评定标准“无无障碍设施不得分”更改为“无无障碍电梯不得分”
d) 将表 A.1《功能分区—老人用房》考核内容第一项“接待服务厅、入住登记室、总值班室(含监控室)”更改为“接待服务厅、总值班室(含监控室)”;第二项“居室(含卫生间)、沐浴间(含更衣室)、配餐间、餐厅、护理员值班室(兼公共活动室)”更改为“保健康复室、娱乐室、休息室、餐厅、多功能室等基本功能室,配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无障碍设施和技防、照明、防滑、紧急呼叫、卫生消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等”;
e) 将表 A.1《环境》考核内容第六项“室内噪音昼间不应高于 50 dB,夜间不应高于 40 dB”更改为“室内噪音昼间不应高于 40 dB,夜间不应高于 30 dB”;
f) 删除表 A.1《设施设备》中《洗衣房》条款及考核内容;
g) 在表 A.1《设施设备》中增加《日间照料服务》条款及考核内容“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有 6 张以上日间照料床位(可以是折叠床、沙发床、躺椅等)”;
h) 将表 A.1《设施设备—居室》考核内容第一项“单人、双人、三人间分别不小于 10 ㎡、14 ㎡、18 ㎡”更改为“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应低于 6 ㎡,单人居室可使用面积不低于 10 ㎡”;第二项“床和家具符合 JGJ 122 中老年人设施基础参数要求”更改为“床和家具符合 JGJ 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i) 将表 A.1《医疗保健区》考核内容第一项“有救护车,配备配套的医疗设备,应有急救药箱、轮椅车、吸氧装置、血压计、听诊器、输液设备”更改为“配备配套的医疗设备,应有急救药箱、轮椅车、吸氧、血压计、听诊器”;第二项“有心电图机、B 超机、抢救床、吸痰器、无菌柜等”更改为“有健康管理项目及服务设备、有持证专业人员”;
j) 删除表 A.1《服务—生活照料服务》中《个人护理》、《护理质量》条款及考核内容;
k) 在表 A.1《服务—生活照料服务》中增加《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条款及考核内容;
本文件由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4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呼和浩特福源社区服务信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珂、刘彦辰、刘利平、邓志。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0年首次发布为DB 1501/T 0003—2020《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准》;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内容索引: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级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参与等级评定的必备条件、等级划分及等级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一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家养老服务 home elderly care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home elderly care service center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养老机构。
3.2
等级 rank
在综合考察养老机构的建筑、功能、环境、设施设备、服务、人员配备和运营管理的基础上所做的分级。
4 必备条件
参与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l) 未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m) 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对服务的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时间性、舒适性和文明性的明确需求;
n) 三年内无重大护理事故和安全事故;
o) 依法取得设立许可,在民政部门登记并接受管理和指导,有完善的章程和管理规定;
p) 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满一年以上;
q) 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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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749-2022 碳纤维 浸胶纱拉伸性能的测定
ICS 59.100.20
CCS Q 5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749-2022
代替GB/T26749-2011
碳纤维 浸胶纱拉伸性能的测定
Carbon fibre-Determination of tensile properties of resin-impregnated yarn
2022-07-11发布 2023-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符号1
5原理1
6仪器设备和材料2
7试样3
8试验条件4
9试验步骤4
10试验数据处理5
11试验报告6
附录A(资料性) 热固性树脂体系及手工浸胶方法 8
附录B(资料性) 浸胶设备示例10
附录C(资料性)引伸计12
附录D(资料性)加强片和加强片制备装置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6749一2011《碳纤维浸胶纱拉伸性能的测定》,与GB/T26749一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3章);
c)增加了最大载荷时应变的符号(见第4章),
d)删除了方法B(见.2011年版的第5章、10.2.2);
e)增加了固化炉控温精度要求(见6.3);
D增加了夹具要求(见6.4.3):
g)更改了试样数量(见7.1,2011年版的7.1):
h)更改了试样长度要求(见7.2,2011年版的7.2);
i)更改了树脂含量要求(见7.5.3,2011年版的7.5.2);
j)增加了树脂含量样品测定数量要求(见7.5.3);
k)更改了试验速度相关内容(见9.1,2011年版的9.1):
l)增加了试验预载荷相关要求(见9.4):
m)增加了试样破坏形式、无效试验判定相关规定和示意图(见9.7);
n)增加了试验报告中试验速度、是否去除上浆剂等记录要求(见第11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碳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安徽佳力奇先进复
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启赋安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集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郑涛、马丹、崔军、黄英、孙闪闪、师卓、方允伟、路强、陈博武、侯伟、张晋华、周妍、文治天、李俊、陈建明、冯冠铭、铁建成。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内容摘要:
碳纤维 浸胶纱拉伸性能的测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碳纤维浸胶纱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和拉伸应变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碳纤维纱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40.1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
GB/T7690.1增强材料纱线试验方法第1部分:线密度的测定
GB/T29761碳纤维上浆剂含量的测定
GB/T30019碳纤维密度的测定
GB/T40724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1040.1和GB/T407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A:纱线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E:拉伸弹性模量,单位为吉帕(GPa)。
F:最大拉仲载荷,单位为牛顿(N)。
L。:引伸计标距,单位为毫米(mm).
T:纱线的线密度,单位为特克斯(tCx)。
T:浸胶纱的线密度,单位为特克斯(tex)。
a4:拉伸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4:纱线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
cc:计算得到的最大载荷时拉伸应变.
eE:引伸计测得的最大载荷时拉伸应变
△F:对应于标距间试样的变形量△L的载荷变化值,单位为牛顿(N),
△L:标距间的试样对应于载荷变化△F的变形量,单位为毫米(mm),
5 原理
纱线均匀浸胶并固化后,在适当的机械装置的匀速加载下,拉伸至断裂。根据拉伸应力应变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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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01/T 0004-2020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规范
ICS03.080.99
A10 DB1501
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
DB1501/T0004一2020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of Life care service for Patient (Old age)
2020-04-15发布2020-05-15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4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呼和浩特福源社区服务信息中心、托克托县民政局、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托克托县商务局、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珂、刘彦辰、刘利平、云利兵、陈立宇、蔡艳茹、杨玉旺。
内容摘抄: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 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要求、生活护理员要求、服务流程、服务技术、生活护理服务等级设置及服务要求、生活护理服务相关方权利及纠纷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 life care service for patient (old age)
由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在家庭或医疗、养老机构为病员、老人提供的专业生活照料、医疗辅助性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服务。
3.2
生活护理员 life nurse
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为病员、老人提供医疗辅助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的人员。
3.3
生活护理服务客户 life care service customers
接受生活护理服务的对象。
3.4
生活护理服务合同 life care service contract
生活护理服务单位为确立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服务报酬相关方权利义务等,依法协商达成约定,签订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相关的合同(协议)。
3.5
转案 transfer to another hospital
服务对象出现异常情况,超过了生活护理员的工作能力与范围,由生活护理员或服务单位管理人员通知相关人员提交给专门医疗机构接案。
4 服务机构要求
4.1 基本条件
4.1.1 依法成立并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管理场所、人员和设施且具有相适应资质的机构。
4.1.2 经营场所悬挂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投诉监督电话等。
4.1.3 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 的要求。
4.2 信息管理
4.2.1 建立基本档案,包括单位形成的管理文件、上级来文、企业(机构)间往来文件等。
4.2.2 建立生活护理员档案,包括生活护理员登记表、用工合同(协议)、培训记录、奖惩记录。
4.2.3 建立与客户档案,包括客户资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质量反馈、投诉及处理文件。
4.2.4 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包括服务动态记录表、意见回访表、质量检查记录表、考核记录表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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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01/T 0005-2020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ICS03.080.99
A10 DB1501
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
DB1501/T0005-2020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0ld-age home care service
2020-04-15发布2020-05-15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4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凯恩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呼和浩特福源社区服务信息中心、托克托县民政局、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托克托县商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珂、刘彦辰、刘利平、云利兵、陈立宇、蔡艳茹。
内容摘抄:
居家养老服务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服务范围及要求、服务管理及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呼和浩特市为居家的老年人举办的养老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MZ 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家养老服务 old-age home care service
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4 服务范围及要求
4.1 生活照料服务
4.1.1 用餐
4.1.1.1 配餐应安全﹑卫生,营养搭配﹑符合老人的饮食特点;需要送餐的,应按要求及时送达,送餐用具应清洁﹑卫生﹑保温,防止污染。
4.1.1.2 老人需要上门料理膳食的,服务人员应尊重老人饮食习惯,按照老人的要求料理,料理后应将用品和场地清理干净。
4.1.1.3 协助老人进餐时,助餐方式应符合老人实际生理状况,助餐用具卫生、进餐速度适当。
4.1.2 排泄照料
排泄照料应尊重老人人格,选择适当的排泄方式和用具,避免排泄物污染老人身体、衣裤及周围环境。使用助便器的应及时倾倒排泄物,并对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4.1.3 身体清洁
4.1.3.1 在公共场所洗浴前应对老人进行安全提示,视老人身体状况,掌握洗浴时间,如遇老人身体不适,应及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4.1.3.2 上门助浴时应根据气候状况和洗浴条件,注意为老人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做好安全防护。
4.1.3.3 理发和修剪修剪指(趾)甲时,应按照老人意愿进行。
4.1.4 协助用药
4.1.4.1 服务人员应详细了解老人病情,遵照医嘱协助老人用药。
4.1.4.2 协助老人服药前应仔细辨别药物种类,了解用药方法,防止误服、漏服、错服。
4.1.4.3 协助用药后,服务人员应将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按顺序放置,方便识别和取用,做好用药记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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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31/T 33-2021 公务用车数据信息系统管理规范
ICS 25.240.99
CCS L 78 DB5331
德宏州地方标准
DB 5331/T33-2021
公务用车数据信息系统管理规范
2021-1-10发布 2021-01-20实施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3.1数据元1
3.2数据类型1
4基础数据1
4.1单位信息系统管理见表1
4.2车辆信息系统管理见表2 3
4.3驾驶员信息系统管理见表3 5
4.4车辆编制信息系统管理见表4 5
5数据信息运行管理6
5.1车辆调度信息系统管理见表5 6
5.2车辆使用信息系统管理见表6 7
5.3车辆维修信息系统管理见表77
5.4车辆然油信息系统管理见表8 8
6监督维护管理数据8
6.1车辆位置信息系统管理见表9 8
6.2报警信息见表10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数据类型和说明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数据格式11
附录C-1(资料性附录)车辆信息图片12
附录C-2(资料性附录)车辆调度信息13
附录C-3(资料性附录)车辆年度运行费用分析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以晨、康丽珍、杨赵英。
本标准于2020年首次发布。
公务用车数据信息系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数据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数据信息、数据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德宏州公务用车数据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以及数据交换共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发狗岳所有散修改单)远用于本文件。
GB/T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享特集基本集
GB/T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橙修
息交换日期利时间表示法
GB/T19488.2-2008电子政务数据元第2部分公共数提元目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数据元
指赋予数据项的单个或多个中文字词的指称。
3.2 数据类型
用于表示数据项类型的符号、字符。详规见专附录A
4 基础数据
4.1单位信息系统管理见表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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