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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7.220.20
CCS N 2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284-2022代替GB/T15284一2002
多费率电能表特殊要求
Multi-rate electricity meter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2022-04-15发布2022-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 15284,GB/T 15284-2022,多费率电能表,特殊要求,GB/T 15284-2022 多费率电能表 特殊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多费率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文件、包装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在电压不超过600V的50Hz或60Hz电网中测量和控制电能的仪表。
本文件仅适用于时间开关为数字显示,并用电池或电容等作为工作储备的仪表。
本文件不适用于时间开关为模拟标度盘的仪表,也不适用于机电式仪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5一2019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2423.43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
GB/T2423.56一2018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和导则
GB/T2900.77一2008电工术语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第1部分:测量的通用术语
GB/T13384一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6935.1一2008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17215.211一2021电测量设备(交流)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
GB/T17215.321一2021电测量设备(交流)特殊要求第2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A级、B级、C级、D级和E级)
GB/T17215.323-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3部分: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级和3级)
GB/T17215.324一2017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4部分:静止式基波频率无功电能表(0.5S级、1S级和1级)
JJF1245.2一2019安装式交流电能表型式评价大纲软件要求
DL/T1490一2015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IEC62052-31:2015电测量设备(交流)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31部分:产品安全要求和试脸[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AC)一General requirements,tests and test conditions-Part 31:Product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s]
3术语和定义
GB/T17215.211一2021、GB/T2900.77一2008、DL/T1490一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多费率电能表multi-rate electricity meter
具有1个或多个电能寄存器,且费率方案设置在本地攸表中或远方计费系统侧的仪表。
注:费率方案设置在仪表中或远方计费系统内,按时间基线或清费基线工作,或通过外都控制信号工作。
[来源:GB/T17215.211-2021,3.1.7,有修改]
3.2
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statie multi-rate electricity meter
测量单元由电流和电压作用于固态(电子)器件而产生与电能成比例的输出量,其费率电量计量功能由电子电路或远方计费系统实现的仪表。
3.3
本地多费率电能表local static multi-rate electricity meter
费率方案设置在仅表中,仅表按费书方案记录各费率电能数据,并存储于对应的寄存器的仪表。
3.4
远程多费率电能表remote static multi-rate electricity meter
费率方案设置在远方计费系统中,攸表按照预定时间间隔记录电能数据,由远方计费系统计算得到各费率电能数据的仪表。
3.5
分舞力resolution
导致标示值发生可观察到的被测量或供给量的最小变化。
[来源:GB/T2900.77一2008,311-03-10]
3.6
时钟/日历clock/.calendar
具有全部时间信总的装置。
3.7
冻结free
存储特定时刻数据的操作。
[来源:DL/T1490-2015,3.6]
3.8
时段time interval
将一天中的24小时划分成的若干时间段。
[来源:DL/T1490一2015,3.7]
3.9
费率rate
与电能消耗时段相对应的计算电费的价格体系。
挂:若仪表可支持#个费率,分别为T,一T。
[来源:DL/T1490一2015,3.8]
3.10
清零clear
清除仪表内存储的电能量,最大需量,冻结量、事件记录、负荷记录等数据的操作。
3.11
结算周期billing period
相继两个计费日期之间的时间。

3.12
HLV信号端口HLV signal port
电压标称值被视为危险带电的,轴助输人或输出电路和其他非电网电源辅助电路的端子。
注:出于本文件的目的,符合EC62052-31:2015中6,3.2规定的信号值视为危险带电,如额定工作电压被视为危险替电电压的电力线通信端子(PC),费率控制输人,控制输出。
[来源:GB/T17215.211-2021,3.3.5]
3.13
ELV信号端口ELV signal port
电压标称值被视为不危险带电的轴助输入或输出电路,通信电路和其他轴助电路的端子。
住:出于本文件的目的,ELV(知低电压)值在EC62052-31:2015中6.3的规定,本定文含PELV和SELV电路。
[米源:GB/T17215.211-2021,3.3.6]
4分类
4.1按接入电路的方式和测量电能量的类别
按接人电路的方式分直接接人式和经互感器接人式,按接线方式分为单相、三相三线和三相四线,按测量电能量的类别分为有功,无功或其组合,见表1。

4.2
按测量电能的准确度等级
按有功或无功电能的准确度等级分别分为:
一按有功电能准确度:A级,B级,C级,D级,E级;
—按无功电能准确度:0,5S级、1S级,1级,2级和3级。
4.3按费率方案设置的位置
按费率方案设置的位置分为:
一本地多费率电能表;
—远程多费率电能表。
4.4按有无双向测量电能的功能
按有无双向测量电能的功能分为:
一双向型多费率电能表;
一单向型多费率电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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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图解餐饮,空间设计,彩色高清PDF《图解餐饮空间设计》2018版

内容索引:

餐饮空间设计十大要点
1思考市场性并结合生活体验的商业空间008
2不只设计,更需功能与平效010
3餐厅定位及主题设定与成功息息相关012
4首先要实用,其次营造整体氛围014
5清楚的品牌经营理念与核心价值016
6设计还包含统筹整018
7当地饮食文化与空间主题相结合020
8针对餐厅定位及料理延伸设计
9自然绿生活及工业两大餐饮风格024
10回归自然,强调食物、人、空间的情感与纯粹026

Ⅱ餐饮空间设计基本篇
外观设计
入口设计
座位设计
吧台设计

·家具、器具、C设计、菜单066
·厨房设计076
·照明设计、其他设计088

Ⅲ餐饮空间设计需求篇
高级餐厅
Steirereck:私密又自然的米其林二星餐厅100
·G9 Shanghai结合灯光及艺术的迷幻、绚丽空间104
RAW不论料理或设计都是中国台湾之光108
茶六烧肉堂处处留意顾客感受,打造高级烧肉空间114
·泰钰丰(天津)古色古香中的创新设计120
聚会餐厅
D00r19悠游想象力之中的五感盛会124
Nozomi sushi Bar传统与现代的接轨128

·毛井MAODON Cuisine中国台湾老房子内享用日式料理132
·穗科hoshina
感动设计体现专业服务138
·富锦树台菜香槟尝一口静好时光144
休闲餐厅
·Kinova奔放随意的浓浓日本味150
·成家SEIKA(Mirrors)花见时光啜饮一杯好咖啡154
·Fujin Tree353Cafe复合式选品店延伸店面设计158
·AMP Cafe一如咖啡的质朴自然原味164
·上海囍旺咖啡成功是找到自己的品牌定位170
师园盐酥鸡新旧融合规划打造中国台湾TOP小吃174

特殊需求
·FOR亲子
X子意式亲子餐厅打造风和日丽的慢生活180
·FOR个人
Oyster Bar一个人大啖甘醇丝滑的优雅滋味188
·FOR宠物
猫咪先生的朋友猫奴宠爱主人的好去处196

2018版,产品标准体系及研究,基础设施,村镇房屋建筑,赵远清,高清PDF《村镇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产品标准体系及研究》市政西南院 赵远清 2018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缩小城乡差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已进入快速城镇化时期,实现城镇化和城市协调发展,对农村领域科技提出了更高需求。农村作为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能更好地协调资源环境冲突,促进可持续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可持续城镇化的目的与归宿。
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村镇规划建设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的引导和支持,保障村镇规划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加强对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及关键技术的研究。我国现行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产品标准体系主要针对城镇建设制定,专门针对村镇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的产品标准体系之前尚未建立。尽管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了城乡建设技术的不断融合,城镇建设中开发使用的很多产品在村镇建设中都具有通用性,但在我国乡村存在众多历史绵长、应用广泛、品质出众、赋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土”产品因标准严重缺失而未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另外,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这些“乡土”产品在保留传统元素的同时理应融人现代科技元素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可见,在现行城镇产品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村镇适用的产品标准体系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课题任务开展了如下研究:
1.标准体系层级划分
通过村镇建设产品标准体系现状分析及层级划分技术研究,形成了标准体系框架结构,竖向原则上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3个层次。
2.标准项目的生成技术
进行村镇标准项目的内容识别技术、覆盖范围界定技术和特征属性确定方法研究,总结标准体系中标准的种类、各标准包含的技术内容。
3.标准体系的建立方法
研究村镇建设产品标准体系涵盖的专业门类,以及标准的对应关系,建立完成村镇产品标准体系。

4.标准项目重要度分级
通过研究村镇建设产品标准体系内标准项目的分级原则,确定标准体系内标准项目的分级方法,对村镇建设产品标准体系内标准项目进行重要度分解,确定各标准的重要度。
本产品标准体系的编制将在我国村镇建设产品标准和工程标准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在我国村镇建设产品标准与城镇建设产品标准之间建立内在的协调,建立一个分类科学、结构优化、数量合理的村镇建设产品标准体系,避免标准之间的矛盾、重复或疏漏,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秩序,实现科学管理。本标准体系可以在今后一定时期内指引村镇建设产品标准的编制与发展,引导和规范村镇建设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提高我国村镇建设水平。

内容索引:

第1章综述1
1.1概述1
1.2现行标准关键技术的适用性2
1.2.1国内外产品标准现状及对比研究2
1.2.2城乡产品标准对比研究2
1.2.3村镇关键技术标准技术适用性研究2
1.3标准体系层级划分及框架建立…3
1.3.1制定标准体系目的、作用和原则3
1,3.2标准体系的适用范围、确定标准项目的原则3
1.3.3标准体系结构3
1.4标准体系内标准项目的生成技术5
1,4,1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内标准内容识别技术5
1.4.2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内标准覆盖范围界定技术5
1,4.3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内标准项目的特征属性确定方法
1.5标准体系内标准重要度分级方法6
1.6标准项目说明6
第2章村镇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7
2.1建筑围护结构7
2.1.1概述7
2.1.2标准体系框图8
2.1.3标准体系表9
2.1.4标准项目说明16
2.2建筑结构……18
2.2.1概述18

2.2.2标准体系框图20
2.2.3标准体系表21
2.2.4标准项目说明25
2.3建筑给水排水26
2.3.1概述26
2.3.2标准体系框图27
2.3.3标准体系表28
2.3.4标准项目说明31
2.4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2
2.4.1概述32
2.4.2标准体系框图+……34

2.4.3标准体系表…34
2.4.4标准项目说明38
2.5建筑电气…40
2.5.1概述40
2.5.2标准体系框图41
2.5.3标准体系表…42
2.5.4标准项目说明49
2.6建筑燃气…49
2.6.1概述49
2.6.2标准体系框图51
2.6.3标准体系表51
2.6.4标准项目说明58
2.7施工机具与加固58
2.7.1概述58
2.7.2标准体系框图59
2.7.3标准体系表60
2.7.4标准项目说明66
第3章村镇基础设施产品标准体系68
3.1村镇道路桥梁69
3.1.1概述70
3.1.2标准体系框图73
3.1.3标准体系表…73
3.1.4标准项目说明75
3.2室外给水…78
3.2.1概述79

3.2.2标准体系框图80
3.2.3标准体系表…81
3.2.4标准项目说明84
3.3室外排水…85
3.3.1概述85
3.3.2标准体系框图88
3.3.3标准体系表…89
3.3.4标准项目说明93
3.4室外然气…95
3.4.1概述95
3.4.2标准体系框图…96
3.4.3标准体系表…97
3.4.4标准项目说明103
3.5室外供热103
3.5.1概述103
3.5.2标准体系框图106
3.5.3标准体系表106

3.5.4标准项目说明110
3.6环境卫生111
3.6.1概述111
3.6.2标准体系框图114
3.6.3标准体系表115
3.6.4标准项目说明117
3.7风景园林…119
3.7.1概述119
3.7.2标准体系框图120
3.7.3标准体系表121
3.7.4标准项目说明123
附录村镇污水处理技术概要及一体化污水净化装置应用调查研究125

ICs29.160.30
CCS K 2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350-2022代替GB/T12350-2009
小功率电动机安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of small power motors
2022-04-15发布2022-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 12350,GB/T 12350-2022,安全要求,小功率电动机,GB/T 12350-2022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5171,1所规定的小功率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其他类似电动机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1971旋转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2423.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十12h循环)
GB/T2423.5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环境测试试验Eh:锤击试验
GB/T2900.25电工术语旋转电机
GB/T2900.27电工术语小功事电动机
GB/T3667.1一2016交流电动机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额定值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
GB/T3667.2一2016交流电动机电容器第2部分:电动机起动电容器
GB/T4207固体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
GB4343.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4942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P代码)分级
GB/T5169.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5部分:试验火焰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
GB/T5169.1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
GB/T5169.1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GB/T5169.2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1部分:非正常热球压试验方法
GB/T5171.1小功率电动机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5171.21小功率电动机第2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GB/T5171,22小功率电动机第22部分:永磁无刷直流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9651单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9816.1一2013热熔斯体第1部分:要求和应用导则
GB/T12113一2003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
GB/T12665电机在一觳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湿热试验要求
GB/T1453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4536.3一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电动机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
GB/T16842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检验用试具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948.1旋转电机绝缘结构功能性评定散绕绕组试验规程热评定和分级
GB/T17948,2旋转电机绝缘结构功能性评定散绕绕组试验规程变更和绝缘组分替代的分级
JB/T6742小功率电动机用换向器
JB/T9547一2011单相电动机起动用离心开关技术条件
JB/T13609单相电动机起动用电子开关技术条件
IEC6038414:2016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电磁干扰和供电主线连
接用固定电容器(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一Part 14:Sectional specification Fixed capacitors for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suppression and conncction to the supply mains)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25,GB/T2900.27,GB4706.1和GB/T517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作。
3.1
爬电距离creepage distance
在两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导电部件与易触及表面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路径距离。
3.2
电气间隙clearance
在两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导电部件与易触及表而之间的最短空间距离。
3.3
外壳enclosure
易触及的电动机表面,包括电动机的接线盒等部件表面。但不包括不易触及的部件。
3.4
元件component
电动机专用配套件
示例,离心开关,电容器、热保护器等。
3.5
绝缘子insulator
用来绝缘并支撑导体的部件。

3.6
电动机的直径diameter of motor
在电动机定子机壳外切圆上测得的直径,但不包括电动机的散热筋,接线盒和焊缝等尺寸。
3.7
污染等级pollution degree
用数字表征的微观环境受预期污染程度:
注:污染等级1,无污染或仅有干燥的,事导电性的污染,该污棠设有任何影响。
污染等级2,一般仅有非导电性污染,然而必须预期到凝露会偶然发生短督的导电性污兔。
污朵等级3:有导电性污染或由于预期的凝露使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变为导电性污染。
污染等领4:造成持久的导电性污染,例如由于导电尘埃或丽或雪引起的。
3.8
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
施加于带电部件对电击提供基本防护的绝缘。
3.9
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万一基本绝缘失效,为了对电击提供防护而对基本绝缘另外施加的独立绝缘。
3.10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构成的绝蠊系统。
3.11
加强绝缘reinforced insulation
在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下,提供与双重绝缘等效的防电击等级而范加于带电部件的单一绝缘。
3.12
功能性绝缘functional insulation
仅为电动机的固有功能所需,面在不同电位的导电部件之间设置的绝缘。
3.13
最大损耗点maximum loss point
电动机从空载到额定负载点运行的过程中,产生最大损耗的运行点。
3.14
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
电动机以额定电压正常运行时,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最高电压。
注1:考患控制器和开关装置不同位置的影响。
注2:工作电压考虑了清振电压。
注3:在确定工作电压时,可忽略瞬间电压的影响。
3.15
成批定向供货designated suppl小in batches
电动机制造商所生产的成批货物定向供给整机厂商。
4标志与说明
4.1每台电动机应在其明显位置上有标明电动机的额定数据和其他必要事项的华固的铭牌。电动机的铭牌应包含下述内容:
a)电动机名称;
b)电动机型号或规格;
c)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V);
d)额定领率(单位:Hz);
e)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f)额定电流(单位:A);
g)额定输出功率或额定输出功率范围(单位:W或kW),转矩定额的电动机仅标出额定输出转矩或者额定输出转矩范围;
一与其他设备,装置完全嵌合而不能单独分离的电动机,如吸尘器电动机,排水泵电动机允许标输人功率,铭牌上应注明该功率为输入功率;
一额定输出功率范围或额定输出转矩范围仅适用于具有无级调速功能的电动机;
一对于有级制速功能的电动机应分级标识额定输出功率或额定输出转矩;
h)额定转速或额定转速范田(单位:r/min)。注:额定转速范围仅适用于有无领满速功能的电动机。
i)效率(对于有能效标识要求的电动机);
j)工作制(非S1工作制时);
k)电容器的电容量与额定电压(适用时);
l)接线图(在机壳或说明书等其他位置另有接线图标牌时,可不必标明);
m)热分级;
n)防护等级(IPO0时可以不标出);
o)制造商名称;
p)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可在机壳上单独标明)。
各类电动机如因特殊需要或受铭牌位置的限制,需对本文件以上项目有所增减时,应在各类电动机标准中定,并在说明书中对其他项目进行详细说明,但是a),b)、c)、g),h),j),k),m),o)和p)应在铭牌上标明。铭牌上的计量单位应符合有关标准或法规的规定。通过视检来确定其是否合格。对于成批定向供货的产品,允许果用喷码或其他类似方式标识铭牌内容,当制造商与生产厂为不同企业时,铭牌应标制造商名称,但应保证完整的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可追湖性。
4.2电动机的元件应标有元作的类型和类别的标惠,并应有制造商名或商标或其他类似标志,以区别于其他元件及其制造商
4.3如果有专供电源中线的接线端,则应标以字母“N”,除不报坏电动机就不能更换接地线的情况外,接地线端应标以符号“”,这些标志不应放在螺钉,可拆卸的垫图或用作莲接导线的可能拆卸的零部件上。对于接地软线,应为绿,黄双色绝缘线,其他导线不得采用此色标。
4.4电动机出线端标志应符合GB/T1971的规定,刻在出线端或用标号片(管)标明,对于有接线板的电动机,其标志应同时刻在接线板上,不得用单独悬挂标号片(管)来代替,电动机的出线端标志可用与接线图一致的色线来表示。电动机上的电容器,离心开关等引出线应有出线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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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丁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用,节能改造技术,重庆市,高清PDF《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与应用 以重庆市为例》丁勇 2019版

本书根据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重点城市示范的实施经验,结合公共建筑能源监测平台的应用,分析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分布、能耗分项占比以及用能特征:结合建筑能耗设备、室内环境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对公共建筑运行现状进行实测诊断分析:结合节能改造工作,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途径和效果进行分析总结:通过分析国内外节能量测量与验证的计算方法,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估方法进行梳理和分析:结合国内外既有建筑改造的实施管理,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进行归纳分析。本书较为全面地对既有建筑改造的全过程进行梳理,对于指导、研究、探索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分析原理、技术策略、管理方法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
本书可供从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技术人员使用,也可以作为技术应用的科学教育用书,同时还可以为设计、科研技术人员在进行相关技术实施时提供参考。

为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物理环境,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2011年,重庆市被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截至2017年12月,重庆市已顺利完成两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示范任务,共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180个,共计改造面积758.3万m。以上项目实现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的目标,每年可节电1.56亿kW、节约标煤4.67万t、减排二氧化碳12.65万t、节约能源费用1.29亿元,有效改善了室内的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和空气质量等功能品质,用能单位对改造效果表示满意的比例达98%以上。同时,重庆市为国家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走市场化道路进行了有益探索,并一直坚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确保取得新突破。
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凝练成果、强化推广,作为公共建筑能源监管体系国家示范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示范城市的技术支撑单位,重庆大学通过总结梳理能耗数据分析、用能现场测试、改造技术分析、节能效果评价、推广机制探索等方面的经验与成果,撰写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与应用一以重庆市为例》。书中分析重庆市公共建筑用能现状、运行现状,总结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途径及效果,梳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估方法及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最后并结合典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案例分析。
本书写作过程中得到了研究生同学的积极参与:王雨、吴佐和唐浩分别参与了第1章、第2章和第6章相关内容的整理:胡熠、袁振乾等参与了第3章内容的整理:刘学参与了第4章和第5章内容的整理。

内容索引:

前言
第1章公共建筑实际用能特征分析1
1.1用能数据收集1
1.2建筑能耗数据分布…3
1.3能耗分项占比分析5
1.4建筑用能特征分析6
1.5本章小结21
第2章公共建筑运行现状实测分析22
2.1建筑基本信息22
2.1.1建筑基本情况22
2.1.2建筑能耗设备信息24
2.2建筑室内环境分析25
2.3空调系统运行分析28
2.4主要问题分析36
参考文献37
第3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途径和效果分析38
3.1照明插座系统节能改造39
3.1.1照明光源改造39
3.1.2照明控制改造47
3.2空调系统节能改造48
3,2.1集中空调水系统变流量改造48
3.2.2集中空调风系统变流量改造57
3.2.3集中空调主机改造…59
32.4集中空调冷却塔改造…61

3.2.5分体式空调改造…62
3.3动力系统节能改造…63
3.3.1电梯改造64
3.3.2锅炉改造65
3.4特殊用能系统节能改造66
3.4.1燃气设备改造…67
3.4.2抽排风机改造67
3.5建筑用能分项计量...68

3.5.1分项计量系统组成68
3.5.2分项计量系统设计70
3.6围护结构72
3.6.1外墙72
3.6.2外窗…75
3.6.3遮阳77
3.7可再生能源79
3.7.1空气源热泵79
3.7.2太阳能热水84
3.7.3总结90
参考文献…91
第4章节能改造效果评估92
4.1国内外节能量测量与验证的计算方法92
4.1.1相关标准指南…92
4.12国际性能测试与评价协议…92
4.13相关文献研究…97
4.2不同用能系统的节能量计算方法适用性98
4.2.1照明系统节能量计算方法98
4.2.2空调系统能耗修正影响因素101
4.3我国节能量核定方法106
4.3.1国家节能量核定导则106
4.3.2重庆市节能量核定办法…107
4.3.3重庆市节能改造技术效果112
参考文献…117

第5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分析……118
5.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118
5.2改造技术经济性分析…12
5.2.1各单项节能改造投资及回收分析
122
5.2.2三大类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益分析124
第6章工程案例……128
6.1重庆某酒店节能改造项目…128
6.1.1工程概况…128
6.1.2改造内容……129
6.1.3改造效果133
6.1.4经济性分析134
6.2重庆某医院节能改造项目135
6.2.1工程概况135
6.2.2改造内容…136

6.2.3改造效果138
6.2.4经济性分析139
6.3重庆某办公大楼节能改造项目139
6.3.1工程概况…139
6.3.2改造内容140
6.3.3改造效果…143
6.3.4经济性分析144
6.4重庆某商场节能改造项目…144
6.4.1工程概况144
6.4.2改造技术144
6.4.3改造效果147
6.4.4经济性分析148
6.5重庆市某大学节能改造项目148
6.5.1工程概况…148
6.5.2改造技术148
6.5.3改造效果150
6.5.4经济性分析151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   SJG119-2022
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运维应用标准
Standard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in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22-06-10发布2022-07-15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发布

SJG 119,SJG 119-2022,信息模型,城市道路工程,运维应用标准,SJG 119-2022 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运维应用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深圳市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在运维阶段的应用,提高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城市道路工程运维信息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
1.0.3城市道路工程运维信息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缩略语
2.1术语
2.1.1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urban road engineering
在城市道路工程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1.2城市道路工程运维信息模型BIM in urban road engincering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成用于云准阶段的成市道路工程信息草型,简称云维速型。
2.1.3模型元素BIM element
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基本组成单元。
2.1.4模型精细度level of model development(L)
摸型元茶组织及几何信悬、非几儿何信悬的详细程度。
2.1.5BIM协同平台BIM collaboration platform
支持摸型及数据共享、协同工作的平台系统及硬件环境。
2.1.6城市道路空间urban road space
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以内的地上及地下空间。
2.1.7工程对象engincering object
构成城市道路工程的建(构)筑物、功能系统(子系统)、构件、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及其集合。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运维模型应用目标和范围应根据城市道路特点、合同要求及运维阶段BM应用水平等综合确定。
3.1.2运维模型应用前应进行运维应用策划。
3.1.3运维模型应用宜包括空间管理、资产管理、养护管理、运行管理和应急管理,贯穿运维阶段全过程,也可根据运维阶段的实际需要应用于某些环节或任务。
3.1.4城市道路大修和改扩建的BM应用,可参照新建城市道路有关规定执行。
3.1.5运维模型宜在竣工验收摸型基础上创建,也可根据竣工图纸或采集数据进行创建。
3.1.6城市道路运维阶段的管理、检测、监测、设计、施工、监理等BM应用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
3.1.7运维摸型应用宜与GS、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技术进行融合。
3.2应用策划
3.2.1运维应用策划成与运维管理目标协调一致。
3.2.2运维成用策划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应用总体目标;
3组织架构和职责;
4应用重点、难点分析;
5应用范用、深度和流程;
6统一的空间、资产、评定单元划分原则;
7基础技术条件需求;
8协同机制;
9信息交换要求;
10应用成果交付及版本管理要求;
11应用实施计划;
12应用保障措施;
13评价体系。
3.2.3运维摸型应用流程宜分为整体流程和分项流程。整体流程应描述不同应用之间的逻辑关系、信息交换、协同要求及责任主体等。分项流程应描述应用的详细工作顺序、参考资料、信息交换、成果输出及每项任务的责任主体等。
3.2.4运维模型成用整体流程图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图A.1.1的规定。

3.3应用管理
3.3.1运维模型的应用应按照运维应用策划方案进行管理和协同。
3.3.2城市道路运维各参与单位应明确运维BM应用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工作进度、岗位职责、人员及设备配置等。
3.3.3运维模型创建或更新后应进行模型质量检查。模型质量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模型与工程实体的符合性检查;
2不同模型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检查;
3模型与相应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检查;
4摸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3.3.4运维模型交付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及其交付文件应通过审查和验收,并应提交审查和验收报告;
2交付的模型应符合本标准第4.5节版本管理的规定。
3.3.5运维模型信息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备份模型及相关的数据、文件;
2应根据业务和管理要求建立权限控制机制,访间和编辑记录可追湖;
3修改已交付模型的信息,成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3.6运维模型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应建立协同机制,明确人员结构和职责分工,确定工作范围和权限。
3.3.7养护管理单位宜建立统一的BIM协同平台。BM协同平台宜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处理大型模型及相关应用数据的能力;
2支持模型轻量化展示及应用功能,并具备支持多种类型用户瑞的能力;
3支持以开放数据交换标准进行数据交换,支持多源异构数据融合;
4支持多用户协作与权限管理;
5支持城市道路空间管理、资产管理、养护管理、运行管理、应急管理、合同和档案等业务协同管理;
6采用分布式架构;
7支持数据加密和自动备份;
8提供数据接口;
9预留二次开发接口。
3.3.8养护管理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开展城市道路运维管理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等工作,并宜将相关信息关联到模型元素。
3.3.9护施工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将业务数据、外部文件与相关模型元素关联。
3.3.10养护监理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养护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合同和档案等业务管理,审核养护施工资料,并宜将监理过程记录、验收记录等信息与相关模型元素关联。
3.3.11养护工程设计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运维模型的变更管理。
3.3.12各参与单位可根据运维模型应用目标和范围,选用BIM协同平台兼容的BM软件。
3.3.13运维模型交付宜分为过程交付和周期性交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养护管理单位或养护施工单位发生改变时,宜进行过程交付;
2城市道路进行大修或改扩建时,宜进行周期性交付;
3运维模型交付应符合本标准第33.4条的规定。

4模型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运维模型宜包括运维基础模型、运维过程模型和运维交付模型。
4.1.2运维摸型成根据BM应用的相关专业和任务的需要创建。摸型精细度应满足运维管理需求。
4.1.3运维摸型宜按统一的规则、要求在协同建摸环境进行创建。当按专业或任务分别创建时,模型应支持集成应用。
4.1.4运维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及交付应以模型元素作为基本单元,模型元素在增加、拆分、合并、集成等操作后应进行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1.5运维摸型精细度等级宜根据不同的运维管理需求选取。
4.2摸型创建
4.2.1新建城市道路的运维基础摸型宜在竣工验收摸型基础上,按照路段、建(构)筑物、功能系统、构件、零件等工程对象,通过模型优化、视图创建、属性优化、系统分类等进行创建。
4.2.2既有城市道路的运维基础模型宜在竣工图纸或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路段、建(构)筑物、功能系统、构件、零件等工程对象进行创建,并应对模型与工程实体进行一致性检验,同时宜将设计、施工及历史运维信息附加或关联到相关模型元素。
4.2.3运维过程模型宜基于运维基础摸型,按照空间管理、资产管理、养护管理、运行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业务需求,通过增加、拆分、合并或别除相关模型元素及信息创建。
4.2.4运维交付模型宜基于运维基础模型和运维过程模型,根据运维过程交付或周期性交付的要求,通过拆分、合并或别除相关信息创建。
4.2.5运维模型的模型元素交付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6运维模型创建过程中,各路段、各专业间、各专业内应协同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国家高程基准;
2各专业模型采用其他坐标系或高程基准创建时,应提供相对坐标系或高程基准与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或高程基准的转换关系;
3同类模型元素定位基点应相同;
4同类模型元素的同类属性信息应使用统一的参数类型与计量单位。
4.2.7城市道路工程对象增减、更换、移动及城市道路空间调整时,宜基于BM协同平台同步更新运维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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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  SJG118-2022
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in municipal tunnel engineering
2022-06-10发布2022-07-15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发布

SJG 118,SJG 118-2022,信息模型,市政隧道工程,施工应用标准,SJG 118-2022 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深圳市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阶段的应用,提高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的应用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市政隧道工程在施工阶段的模型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
1.0.3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缩略语
2.1术语
2.1.1城市道路工程urban road engineering
城市区域内,提供无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市政基础工程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及配建的综合管廊、市政管线、公共交通场站等工程。
2.1.2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urban road engineering
在城市道路工程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1.3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municipal tunnel engineering
在市政隧道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1.4市政隧道工程施工信息模型BIM in municipal tunne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施工阶段成用的市政道工程信息模型。
2.1.5工程对象engineering object
构成城市道路工程的建(构)筑物、功能系统(子系统)、构件、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及其集合。
2.1.6模型元素BIM element
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基本组成单元。
2.1.7模型精细度level of model development(L)
模型元素组织及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
2.1.8BIM协同平台BIM collaboration platform
支持模型及数据共享、协同工作的平台系统及硬件环境。
2.1.9交付deliver
根据工程项目的应用需求,将模型和相关应用成果传递给需求方的行为。
2.1.10交付物deliverable
在摸型的应用中,工程各参与单位根据工程应用需求和工作流程所产生的经过审核或批准的成果。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的目标和范围应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要求及行业BM技术应用水平等综合确定。
3.1.2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宜覆盖市政隧道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施工全过程,也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应用于某些环节或任务。
3.1.3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前应进行施工应用策划,并应按策划方案开展应用。
3.1.4施工单位应根据应用策划方案分阶段制定应用计划,并应按规定共享或交付应用成果。
3.1.5市政隧道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宜在施工图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也可根据施工图、拗察资料等工程文件或采集数据进行创建。
3.1.6根据施工图、拗察资料、变更资料等工程文件或采集数据创建的摸型应符合设计交付标准的规定。
3.1.7工程发生变更时,相关模型元素、信息及相应的图纸应同步更新,并应进行版本管理。
3.1.8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宜与G引S、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技术应用进行融合。
3.2施工应用策划
3.2.1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策划应与工程整体实施计划协调一致。
3.2.2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宜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简介;
2成用总体目标;
3组织架构和职责;
4应用重点、难点分析;
5应用范围、深度和流程;
6统一的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和WBS分解原则;
7基础技术条件需求;
8协同机制;
9信息交换要求;
10用成果交付及版本管理要求;
11应用实施计划;
12应用保障措施;
13评价体系。
3.2.3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摸型施工应用流程编制宜分为整体流程和分项流程。整体流程应描述不同施工应用之间的逻辑关系、信息交换要求及责任主体等。分项流程应描述施工应用的详细工作顺序、参考资料、协同机制、输出成果及每项任务的责任主体等。

3.3共享与协同
3.3.1建设单位宜建立BIM协同平台,支持工程各参与单位基于统一的协同环境开展市政隧道工程信思模型的展示、管理、使用、审核与交付等业务。
3.3.2建设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开展工程管理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等工作,并宜将相应信恩关联到模型元素。
3.3.3施工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将业务数据、外部文件与相应模型元素关联
3.3.4监理单位宜基于BIM协同平台,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合同和档案等业务管理及施工资料审核,并宜将监理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信息与相应模型元素关联。
3.3.5设计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模型的变更管理。
3.3.6BIM协同平台宜包含下列专业特性:
1具备处理大型工程模型及相关应用数据的能力;
2支持模型轻量化展示及应用功能,具备支持各种类型用户端应用的能力;
3支持以开放数据交换标准进行数据交换,支持多源异构数据融合;
4支持多用户协作与权限管理;
5支持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合同和档案等业务协同管理;
6采用分布式架构;
7支持数据加密和自动备份;
8提供数据接口;
9预留二次开发接口。
3.3.7用于协同与使用的模型成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摸型质量检查的规定;
2模型应是经过确认的版本。

4模型创建和管理
4.1一般规定
4.1.1市政隧道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宜包括深化设计模型、施工过程模型和竣工验收模型。
4.1.2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及交付应以模型元素作为基本单元。
4.1.3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应能通过模型元素命名、分类编码和颜色快速识别模型元素所表达的工程对象。
4.1.4摸型元素宜根据工程对象的功能分类设置颜色,颜色设置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T448的规定执行。
4.1.5模型或摸型元素在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操作后应进行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2摸型创建
4.2.1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宜按统一的规则、要求在协同环境创建:当按专业或任务分别创建时,模型应支持集成应用。
4.2.2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摸型创建与施工应用总体流程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图A.1.1的规定。
4.2.3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创建过程中,同一工程各专业间、专业内应协同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统一采用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国家高程基准;
2各专业模型创建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统一的工程原点,并应使用统一的单位与度量制;
3相同类型的模型元素,定位基点的相对位置应相同;
4模型的版本管理应符合本标准第45节版本管理的规定。
4.2.4市攻隧道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创建后应进行模型质量检查。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模型与工程项目的符合性检查;
2不同模型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检查;
3模型与相应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检查;
4模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2.5深化设计摸型的创建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市政隧道工程专业和结构特点选择相适应的深化设计软件,并宜按施工应用策划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模型创建和深化设计应用;
2宜在施工图设计摸型基础上,根据统一的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对模型元素进行必要的拆分或合并处理后,再通过增加或细化摸型元素等方式创建;
3宜包括永久工程模型和临时工程模型,部分临时工程模型可转化成永久工程摸型。
4.2.6施工过程模型的创建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深化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并宜在施工过程中附加或关联施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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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117-2022
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in municipal bridge engineering
2022-06-10发布2022-07-15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

SJG 117,SJG 117-2022,信息模型,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应用标准,SJG 117-2022 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深圳市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阶段的应用,提高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的应用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市政桥梁工程在施工阶段的模型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
1.0.3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缩略语
2.1术语
2.1.1城市道路工程urban road engineering
城市区域内,提供无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市攻基础工程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及配建的综合管廊、市政管线、公共交通场站等工程。
2.1.2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urban road engincering
在城市道路工程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1.3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municipal bridge engincering
在市政桥梁工程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1.4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信息模型BIM in municipal bridge engincering construction
施工阶段应用的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
2.1.5SI程对象engineering object
构成城市道路工程的建(构)筑物、功能系统(子系统)、构件、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及其集合。
2.1.6模型元素BIM element
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基本组成单元。
2.1.7模型精细度level of model development(L)
模型元素组织及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
2.1.8BIM协同平台BIM collaboration platform
支持摸型及数据共享、协川同工作的平台系统及硬件环境。
2.1.9交付deliver
根据工程项目的应用需求,将模型和相关应用成果传递给需求方的行为。
2.1.10交付物deliverable
在模型的应用中,工程各参与单位根据工程应用需求和工作流程所产生的经过审核或批准的成果。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摸型施工应用的目标和范用应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要求及行业BM技术应用水平等综合确定。
3.1.2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宜覆盖市政桥梁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施工全过程,也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应用于某些环节或任务。
3.1.3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前应进行工应用策划,并应按策划方案开展应用。
3.1.4施工单位应根据应用策划方案分阶段制定应用计划,并应按规定共享或交付应用成果。
3.1.5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宜在施工图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也可根据施工图、拗察资料等工程文件或采集数据进行创建。
3.1.6根据施工图、勘察资料、变更资料等工程文件或采集数据创建的模型应符合设计交付标准的规定。
3.1.7工程发生变更时,相关模型元素、信息及相应的图纸应同步更新,并应进行版本管理。
3.1.8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宜与G引S、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技术应用进行融合。
3.2施工应用策划
3.2.1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策划应与工程整体实施计划协调一致。
3.2.2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宜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简介;
2应用总体目标;
3组织架构和职责;
4应用重点、难点分析;
5应用范用、深度和流程;
6统一的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和WBS分解原则;
7基础技术条件需求;
8协同机制;
9信息交换要求;
10成用成果交付及版本管理要求;
11应用实施计划;
12应用保障措施;
13评价体系。
3.2.3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摸型施工应用流程编制宜分为整体流程和分项流程。整体流程应描述不同施工应用之间的逻排关系、信息交换要求及责任主体等。分项流程应描述施工应用的详细工作顺序、参考资料、协同机制、输出成果及每项任务的责任主体等。

3.3共享与协同
3.3.1建设单位宜建立BM协同平台,支持工程各参与单位基于统一的协同环境开展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的展示、管理、使用、审核与交付等业务。
3.3.2建设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开展工程管理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等工作,并宜将相应信息关联到模型元素。
3.3.3施工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将业务数据、外部文件与相应摸型元素关联。
3.3.4监理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合同和档案等业务管理及施工资料审核,并宜将监理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信息与相应模型元素关联。
3.3.5设计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模型的变更管理。
3.3.6BIM协同平台宜包含下列专业特性:
1具备处理大型工程模型及相关应用数据的能力;
2支持模型轻量化展示及应用功能,具备支持各种类型用户瑞应用的能力;
3支持以开放数据交换标准进行数据交换,支持多源异构数据融合;
4支持多用户协作与权限管理;
5支持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合同和档案等业务协同管理;
6采用分布式架构;
7支持数据加密和自动备份;
8提供数据接口;
9预留二次开发接。
3.3.7用于协同与使用的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模型质量检查的规定;
2模型应是经过确认的版本。模型创建和管理
4.1一般规定
4.1.1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宜包括深化设计摸型、施工过程模型和竣工验收摸型。
4.1.2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及交付应以模型元素作为基本单元。
4.1.3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应能通过模型元素命名、分类编码和颜色快速识别模型元素所表达的工程对象。
4.1.4模型元素宜根据工程对象的功能分类设置颜色,颜色设置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448的规定执行。
4.1.5摸型或模型元素在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操作后应进行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2模型创建
4.2.1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宜按统一的规则、要求在协同环境创建:当按专业或任务分别创建时,模型应支持集成应用。
4.2.2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创建与施工应用总体流程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图A.1.1的规定。
4.2.3市政桥梁工程信息模型创建过程中,同一工程各专业间、专业内应协同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统一采用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国家高程基准;
2各专业模型创建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统一的工程原点,并应使用统一的单位与度量制;
3相同类型的模型元素,定位基点的相对位置应相同;
4摸型的版本管理应符合本标准第45节版本管理的规定。
4.2.4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信息摸型创建后,应进行模型质量检查。检查成包含下列内容:
1模型与工程项目的符合性检查;
2不同模型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检查;
3模型与相应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检查;
4模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2.5深化设计模型的创建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市政桥梁工程专业和结构特点选择相适成的深化设计软件,并宜按施工成用策划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模型创建和深化设计应用;
2宜在施工图设计摸型基础上,根据统一的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对摸型元素进行必要的拆分或合并处理后,再通过增加或细化摸型元素等方式创建;
3宜包括永久工程模型和临时工程模型,部分临时工程模型可转化成永久工程模型。
4.2.6施工过程模型的创建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深化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并宜在施工过程中附加或关联施工信息;
2施工过程模型中超出拗察模型范围的地形地貌、场地道路和建(构)筑物模型,可通过正射影像、倾斜摄影、激光点云等技术采集的数据进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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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J45/003-2015
备案号:J13143-2015
广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foundation in Guangxi
2015-12-2发布
2016-6-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DBJ45/003-2015,广西,广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45/003-2015 广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本规范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由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广西区内有关勘察、设计、施工、高等院校等8个单位编制而成。
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和总结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研究成果,对重要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论证,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修改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5.地基计算:6.软弱地基的利用和处理:7.特殊地质条件地基:8.浅基础:9.桩基础:10.边坡及基坑工程:11.检验与监测。
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华东路39号,邮政编码:5300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
南宁市建筑设计院
广西大学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总则
1.0.1为了在广西地区的地基基础设计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提高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T396)、结合广西地区的岩土特性及地方工程经验而制定。
1.03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地区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1.0.4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的原则。设计时应依据勘察资料,结合结构特点、使用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条件、材料情况、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切实做到精心设计,以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
1.0.5广西建筑基础工程设计除遵循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广西地方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地基ground,foundation soils
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l3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soil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抗浮设防水位groundwater level for prevention of up-floating
抗浮评价计算所需要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设计水位。
2.1.7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ground improvement
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略)
2.1.9复合地基composite ground,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0膨胀土expansive soil
是指土中黏粒成分主要由亲水性矿物组成的黏性土;它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而往复变形的特性。
2.1.11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
2.1.12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筏板基础raft foundation
支承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大面积整体钢筋混凝土板式或梁板式基础。
2.1.14桩基础pile foundation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5墩基础short pile foundation
埋深大于3.0m、直径不小于800mm、墩身有效长度L与墩扩大头直径D的比值LD≤3的独立刚性基础,墩身有效长度不宜大于6米。
2.1.16嵌岩桩rock-socketedpile
桩端嵌入中风化、微风化岩层的钻(冲)孔或人工挖孔等方法成孔的灌注桩。
2.1.17
灌注桩后注浆post grouting for cast--in-situ pile
灌注桩成桩后一定时间,通过预埋在桩身内的注浆管和桩端、桩侧注浆器对桩端、桩侧进行高压注浆,使桩端、桩侧土体(包括沉渣和泥皮)得到加固,从而提高单桩承载力,减小沉降。
2.1.18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
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兴建的结构物。
2.1.19建筑边坡building slope
在建(构)筑物场地或其周边,由于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和对建(构)筑物安全或稳定有影响的自然边坡。
2.1.20基坑工程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2.1.21沉降后浇带post-cast strip for settlement controlling
为了减少基础之间的差异沉降对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影响而设置的施工后期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施工预留带。
(略)
3基本规定
3.0.1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
表3.0.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略)
3.0.2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
4.1岩土的分类
4.11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
4.1.2岩石的坚硬程度和完整程度可按本规范第4.1.34.1.4条划分。
4.13岩石的坚硬程度应根据岩块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按表4.13.1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和极软岩。广西新近系、古近系泥岩为半成岩,其坚硬程度应根据天然状态单轴抗压强度,按表4.1.3.2进行划分。根据岩石的野外特征和风化程度参数指标,岩石的风化程度可按表4.1.3.3划分为未风化、微风化、中等风化、强风化和全风化和残积土。新近系、古近系泥岩的风化程度划分可按表4.1.3.4划分。
表4.1.3.1岩石坚硬程度的划分
(略)


规范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主要符号4
3基本规定
4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11
4.1岩土的分类.....11
4.2工程特性指标17
5地基计算19
5.1基础埋置深度..19
5.2承载力计算...21
5.3变形计算.....28
5.4稳定性计算.......31
6软弱地基的利用和处理.....35
6.1一般规定…....35
6.2换填垫层法..37
6.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39
6.4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43
6.5刚性桩复合地基46
6.6建筑措施48
6.7结构措施…50
6.8大面积地面荷载...52
7特殊地质条件地基53
7.1一般规定...53
7.2岩溶地基54
7.3膨胀土地基57
8浅基础59
8.1一般规定..59
8.2无筋扩展基础60
8.3扩展基础61
8.4柱下联合基础..65
8.5柱下条形基础..68
8.6筏形基础70
8.7墩基础73
8.8地下室外墙及构造底板设计75
8.9抗浮设计78
9桩基础82
9.1一般规定82
9.2桩基承载力计算84
9.3桩基础沉降计算...88
9.4桩基础的设计.90
10边坡及基坑工程....108
10.1一般规定108
10.2边坡工程设计原则...110
10.3基坑支护设计原则..112
10.4混凝土灌注支护桩的构造要求.....116
10.5锚杆的构造要求...118
10.6地下连续墙构造要求..119
10.7逆作法构造要求....120
11检验与监测…122
11.1一般规定122
11.2基槽检验与基坑及边坡监测......123
11.3桩基础检验与监测.......124
11.4地基处理检验126
11.5建筑物沉降观测........127
11.6地下水监测128
附录A土(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表130
附录B新近系、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139
附录C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估算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140
附录D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142
附录E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144
附录F岩石地基载荷试验要点.145
附录G附加应力系数ɑ,平均附加应力系数147
本规范用词说明.161
引用标准名录162
条文说明..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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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   SJG116-2022
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in municipal road engineering
2022-06-10发布2022-07-15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

SJG 116,SJG 116-2022,信息模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应用标准,SJG 116-2022 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深圳市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阶段的应用,提高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应用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市政道路工程在施工阶段的模型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
1.0.3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和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缩略语
2.1术语
2.1.1城市道路工程urban road engineering
城市区域内,提供无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柄或行人通行的市政基础工程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及配建的综合管廊、市政管线、公共交通场站等工程。
2.1.2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urban road engincering
在城市道路工程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1.3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municipal road engincering
在市政道路工程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1.4市攻道路工程施工信息模型BIM in municipal roa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施工阶段成用的市政道路工程信悬模型。
2.1.5工程对象engincering object
构成城市道路工程的建(构)筑物、功能系统(子系统)、构件、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及其集合。
2.1.6模型元素BIM element
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基本组成单元。
2.1.7模型精细度level of model development(L)
模型元素组织及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
2.1.8BIM协同平台BIM collaboration platform
支持摸型及数据共享、协川同工作的平台系统及便件环境。
2.1.9交付deliver
根据工程项目的应用需求,将模型和相关应用成果传递给需求方的行为。
2.1.10交付物deliverable
在摸型的双用中,工程各参与单位根据工程说用需求和工作流程所产生的经过审市核或批准的成果。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的目标和范应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要求及行业BM技术应用水平等综合确定。
3.1.2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宜覆盖市政道路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施工全过程,也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应用于某些环节或任务。
3.1.3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前应进行施工应用策划,并应按策划方案开展应用。
3.1.4施工单位应根据应用策方案分阶段制定应用计划,并应按规定共享或交付应用成果。
3.1.5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宜在施工图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也可根据施工图、拗察资料等工程文件或采集数据进行创建。
3.1.6根据施工图、拗察资料、变更资料等工程文件或采集数据创建的模型应符合设计交付标准的规定。
3.1.7工程发生变更时,相关模型元素、信息及相应的图纸应同步更新,并应进行版本管理。
3.1.8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宜与G引S、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技术应用进行融合。
3.2施工应用策划
3.2.1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策划应与工程整体实施计划协调一致。
3.2.2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策划方案宜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简介;
2成用总体目标;
3组织架构和职责;
4应用重点、难点分析;
5应用范围、深度和流程;
6统一的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和WBS分解原则;
7基础技术条件需求;
8协同机制;
9信息交换要求;
10应用成果交付及版本管理要求;
11应用实施计划;
12应用保障措施;
13评价体系。
3.2.3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流程编制宜分为整体流程和分项流程。整体流程应描述不同施工应用之间的逻辑关系、信息交换要求及责任主体等。分项流程应描述施工应用的详细工作顺序、参考资料、协同机制、输出成果及每项任务的责任主体等。

3.3共享与协同
3.3.1建设单位宜建立BM协同平台,支持工程各参与单位基于统一的协同环境开展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展示、管理、使用、审核与交付等业务。
3.3.2建设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开展工程管理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等工作,并宜将相应信息关联到模型元素。
3.3.3施工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将业务数据、外部文件与相应模型元素关联。
3.3.4监理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合同和档案等业务管理及施工资料审核,并宜将监理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信息与相应模型元素关联。
3.3.5设计单位宜基于BM协同平台,进行模型的变更管理。
3.3.6BM协同平台宜包含下列专业特性:
1具备处理大型工程模型及相关应用数据的能力;
2支持模型轻量化展示及应用功能,具备支持各种类型用户瑞应用的能力;
3支持以开放数据交换标准进行数据交换,支持多原异构数据融合;
4支持多用户协作与权限管理;
5支持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合同和档案等业务协同管理;
6采用分布式架构;
7支持数据加密和自动备份;
8提供数据接口;
9预留二次开发接口。
3.3.7用于协同与使用的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摸型质量检查的规定;
2摸型应是经过确认的版本。

4模型创建和管理
4.1一般规定
4.1.1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宜包括深化设计模型、施工过程模型和竣工验收模型。
4.1.2模型的创建、管理、使用及交付应以模型元素作为基本单元。
4.1.3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应能通过模型元素命名、分类编码和额色快速识别模型元素所表达的工程对象。
4.1.4模型元素宜根据工程对象的功能分类设置颜色,颜色设置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多JGJT448的规定执行。
4.1.5模型或模型元素在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操作后应进行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2模型创建
4.2.1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宜按统一的规则、要求在协同环境创建:当按专业或任务分别创建时,模型应支持集成应用。
4.2.2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创建与施工应用总体流程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图A.1.1的规定。
4.2.3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创建过程中,同一工程各专业间、专业内应协同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统一采用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国家高程基准;
2各专业模型创建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统一的工程原点,并应使用统一的单位与度量制;
3相同类型的模型元素,定位基点的相对位置应相同;
4摸型的版本管理应符合本标准第45节版本管理的规定。
4.2.4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创建后,应进行模型质量检查。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模型与工程项目的符合性检查;
2不同模型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检查;
3模型与相应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检查;
4模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2.5深化设计模型的创建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市政道路工程专业和结构特点选择相适应的深化设计软件,并宜按施工成用策划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模型创建和深化设计应用;
2宜在施工图设计模型基础上,根据统一的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对模型元素进行必要的拆分或合并处理后,再通过增加或细化模型元素等方式创建;
3宜包括水久工程模型和临时工程模型,部分临时工程模型可转化成永久工程模型。
4.2.6施工过程模型的创建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深化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并宜在施工过程中附加或关联施工信息;
2施工过程摸型中超出炒察摸型范围的地形地貌、场地道路和建(构)筑物摸型,可通过正射影像、倾斜摄彩、激光点云等技术采集的数据进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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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SJG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115-202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delivery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in public transportation stop
2022-06-10发布2022-07-15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

SJG 115,SJG 115-2022,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 115-202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深圳市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设计阶段的交付行为,提高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摸型的应用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交场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模型成果交付。
1.0.3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设计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BIM in public transportation stop
在公交场站工程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0.2工程对象engineering object
构成公交场站工程的建(构)筑物、功能系统(子系统)、构件、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及其集合。
2.0.3模型元素BIM element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基本组成单元。
2.0.4模型精细度level of model development(L)
模型元素组织及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

3基本规定
3.0.1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创建、交付应满足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和应用需求。
3.0.2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由模型元素组成,交付过程应以模型元素作为基本对象。
3.0.3摸型创建前,设计单位成结合合同要求和摸型成用需求,编制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摸型执行计划。
3.0.4模型创建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设计需要进行模型拆分,并应考忠模型的续用性和扩展性。
3.0.5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应能够通过模型元素命名、分类编码和颜色快速识别模型元素所表达的工程对象。

4协同管理
4.0.1建设单位宜建立协同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各参与单位人员结构和职责分工,确定工作范和权限,并宜建立基于摸型的沟通协调规则。
4.0.2模型创建过程中,同一工程各设计阶段在专业间、专业内应基于协同管理平台进行模型共享和协同沟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统一采用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国家高程基准;
2各专业模型创建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确定统一的工程原点,并应使用统一的单位与度量制;
3相同类型的模型元素,定位基点的相对位置应相同;
4模型的版本管理应符合本标准第5.4节版本管理的规定。
4.0.3工程各参与单位宜基于协同管理平台进行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审核、交付与使用。
4.0.4协同管理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保证数据安全的功能;
2宜具有工程信息实时同步的功能;
3宜具有辅助制定业务流程的功能;
4宜具有分配参与者分级权限的功能;
5宜具有成果归档与管理的功能。
4.0.5建设单位应协调各参与单位商定模型信息互用协议,明确模型互用的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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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   SJG114-2022
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
Standard for Data Storage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2022-05-25发布2022-06-15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SJG 114,SJG 114-2022,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SJG 114-2022 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建筑信悬爽型数据的统一表达方式,保证建筑信悬息摸型应用效率,指导工程建设过程中采集、管理、分析、应用完整数据,形成工程建造和使用期的数据资产,为全生命周期提供数据服务,为深圳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规划报批、施工图抽查、竣工验收、归档、城市可视化管理等过程的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存储与交换,并适用于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软件输入和输出数据通用格式及一致性的验证。
1.0.3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的提交与存储,应在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存储标准GBT51447和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符合本标准各章的有关规定。

2术语
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是对设施物理和功能特征的数字表示,是关于设施信息的共享知识资源,在其从概念到拆除全生命周期内形成可靠的数字化决策基础。简称BM。
2.0.2数据摸式data schema
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结构、属性、联系和约束的描述。
2.0.3怕斯卡命名法pascal case
是一种编程命名约定,其中变量中每个复合词的首字母均大写。
2.0.4材质material appearance
用于表现物体外观的各种颜色、纹理和着色参数集合,可以让外观看起来有光泽、明暗、透明、不透明、发光等要素。
2.0.5光照模型lighting model
用于描述对光的物理特性而建立的数学摸型。
2.0.6渲染信息分级endering infommation classification
指按照应用场景,设定不同的显示渲染优光级,并利用算法实现渲染资源的优化。
2.0.7对称加密symmetrical encryption
指采用单钥密码系统的加密方法,即同一个密钥可以同时用作信息的加密和解密。
2.0.8非对称加密a5 ymmetrical encryption
指采用公钥密码系统的加密算法,即采用公钥和私钥两个不同的密钥来进行加密和解密,安全性较对称加密更高。
2.0.9冯氏光照模型phong lighting model
指一种简化的光照模型,仅考患物体对直接光照的反射作用,并将环境光视为常量,不考虑物体之间光线的相互传播,由于高效的计算效率而在多数基本渲染工作中得以采用。简称PHONG。
2.0.10基于物理材质的渲染模型physically based rendering
指的是与现实世界物理原理更相符的基本理论所构成的渲染技术集合,目的是为了使用一种更符合物理学规律的方式来摸拟光线。简称PBR。
2.0.11金属度粗糙度渲染工作流PBR workflow metal/oughnes
指的是PBR模型的一种工作流,采用基础颜色、金属度、粗糙度三个分量以及对应的RGB或灰度贴图对摸型进行描述,同时应用通用的环境光遮蔽贴图、高度贴图和法线贴图进行环境和细节摸拟,是最主流的PBR工作流。简称Metal/Roughnes。
2.0.12镜面度光泽度渲染工作流PBR workflow specular/glossiness
指的是PBR模型的一种工作流,采用漫反射率、镜而度、光泽度三个分量以及对应的RGB或灰度贴图对摸型进行描述,同时应用通用的环境光遮蔽贴图、高度贴图和法线贴图进行环境和细节模拟。简称Specular/Glossiness.
2.0.13高级加密标准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
指一种用于保护电子数据的加密算法,核心算法是一种可以加密和解密信息的密码器。简称AES。

2.0.14超文本传输安全协i议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over secure socket layer
指一种透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安全通信的传输协议,经由HTTP进行通信,但利用SSL/TLS来加密数据包,以保护交换数据的隐私和完整性。简称HTTPS。

3基本数据框架
3.0.1建筑信息模型的基本数据框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存储标准GBT51447的有关规定。
3.0.2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标准在由核心层、共享层、专业领域层和资源层4个概念层(本标准第47章),以属性集与属性扩展的方式增加符合深圳市建筑信息摸型应用需要的通用及业务信息。(详见图3.0.2)。3.0.3应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及与其兼容的分类编码标准建立的模型,应按本标准第8章规定的方式在模型中表示标准对象分类信息。
3.0.4在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生产、存储、使用过程中,应按模型材质定义的完整性采用不同优先级的渲染样式,并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的规定。
3.0.5建筑信息模型数据以及关联的属性数据文件、样式数据文件等的生产、传输、存储等过程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
3.0.6在本标准数据模式架构暂未覆盖的领域生产、存储、使用建筑信息模型时,应采用建筑元素代理(IfcBuildingElementProxy)的方式描述实体对象,应采用属性集和属性扩展的方式描述实体特性。

4核心层数据模式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信息模型的核心层数据模式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存储标准GBT51447的有关规定。
4.1.2在建立建筑信息模型的过程中,对于本章节覆盖的部分核心层数据对象(详见表4.12),应按扩苑的数据对象属性集和属性定义规定增加模型内容(详见附录A)。

4.2内核
4.2.1项目(1 feProject)元素的特征标识应按表4.2.1的有关规定采用;

4.3产品扩展
4.3.1建筑(IfcBuilding)元素的特征标识应按表4.3.1的有关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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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DBJ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 43/T XXX-2021
备案号JXXXX-2021
路面基层再生集料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Recycled Aggregate to Pavement Base
2021-XX-XX发布2021-XX-XX实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DBJ43/T 378,DBJ43/T 378-2021,再生集料,应用技术标准,路面基层,DBJ43/T 378-2021 路面基层再生集料应用技术标准

1总则
1.0.1为适应城镇健康发展,提升建筑、道路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规范再生集料在道路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中的应用,确保路面基层、底基层质量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应用再生集料的各级城镇道路、广场及停车场基层与底基层的再生集料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与验收。
1.0.3再生集料路面基层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湖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再生集料recycled aggregate
由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石、砖瓦、砂浆、陶瓷等加工而成的粒料。
2.0.2再生集料混合料recycled aggregate mixture
由再生集料或与天然集料按一定比例组成,具有一定级配的混合料。
2.0.3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recycled aggregate cement-stabilized mixture
由水泥、再生集料、天然集料、水、添加剂等材料按一定掺配比例,且符合规定机拌要求集中拌和而成的混合料。
2.0.4杂物impurities
再生集料中除混凝土、石、砖瓦、砂浆、陶瓷之外的其他物质。
2.0.5基层base course
直接位于路面面层下的主要承重结构层。
2.0.6底基层subbase
位于基层以下、路床以上的次要承重结构层。
2.0.7水泥用量cement content
水泥用量是指水泥与总集料的质量比。
2.0.8松铺系数loose paving coefficients
松铺系数指材料的松铺厚度与达到规定压实度的压实厚度之比值。

3基本规定
3.0.1应用再生集料的路面基层或底基层的设计和构造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的规定。
3.0.2路面基层或底基层中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结构层宜在气温5℃一40℃施工,超出该温度范围应采取相应措施
3.0.3高填土路基与软土路基,应在路基沉降值符合设计规定且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3.0.4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结构层施工时,应在其处于含水量允许范围内进行碾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完工后及水泥终凝以前不得雨淋。
3.0.5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应采用集中厂拌生产。
3.0.6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基层、底基层施工、养护、检测符合规定后,应及时施工上面结构层。

4材料
4.0.1再生集料应按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分析。用于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的再生集料的技术要求、级配、掺量应符合现行本省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DB43/T1798的规定。
4.0.2再生集料应以相同来源、相同级配的每600t物料为一个抽样检测分析批次,且同一来源和级配的物料不足600t视同为一个抽样检测分析批次。
4.0.3碎石宜采用各种硬质岩石或砾石加工成的碎石,应洁净、干燥、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
4.0.4碎石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的有关规定。
4.0.5砂应洁净、干燥、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
4.0.6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的有关规定。
4.0.7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应超过2%。
4.0.8集料中硫酸盐含量不应超过0.25%。
4.0.9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日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0.10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0.11水泥的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且不大于10h。
4.0.12宜选用强度等级为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当再生集料用于基层时宜选用42.5级的水泥,用于底基层时可选用32.5级、42.5级水泥。
4.0.13路面基层、底基层材料的拌和水、养护水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本省现行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DB43/T179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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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DBJ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 43/T XXX-2021
备案号JXXXXX-2021
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ld in-place recycling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asphalt pavements
2021-XX-XX发布2021-XX-XX实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DBJ43/T 377,DBJ43/T 377-2021,就地冷再生,技术规范,施工与验收,沥青路面,DBJ43/T 377-2021 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技术应用,提高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内外道路工程实践、研究成果与湖南省的地理气候条件,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规定了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施工与验收技术的适用条件、原路面调查与分析、材料、就地冷再生混合料设计、施工、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
1.03本标准适用于城镇道路就地冷再生的施工与验收,公路可照执行,并可供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及建设单位参考。
1.0.4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技术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湖南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eclaimed asphalt pavement(RAP)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沥青混合料,也称旧路面沥青混合料。
2.1.2无机回收料reclaimed aggregate or reclaimed inorganic binder stabilized aggregate (RAI)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道路上获得的旧的无机结合料稳定粒料或无机结合料粒料。
2.1.3沥青路面回收料reclaimed materials from asphalt pavement(RMAP)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料,包括RAP和RAI
2.1.4就地冷再生cold in-place recycling(CIR)
采用专用设备,对沥青路面进行现场冷铣刨、破碎、筛分(特殊情况需要时),摻入一定数量的新集料、结合料(包括乳化沥青、泡沫沥青、水泥)、活性填料、水,经过常温拌和、摊铺、碾压等工序,一次性实现沥青路面铺筑的技术。
2.1.5泡沫沥青foamed asphalt
将热沥青和水在专门的发泡装置内混合、膨胀,形成的含有大量均匀分散气泡的沥青材料。
2.1.6乳化沥青emulsified asphalt
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等的作用下,经机械乳化加工制得的水包油状的均匀沥青乳液。
2.1.7泡沫沥青膨张率maximum expansion ratio of foamed asphalt
泡沫沥青在发泡状态下的最大体积与未发泡时沥青体积的比值。
2.1.8泡沫沥青半衰期half life of foamed asphalt
泡沫沥青从最大体积衰减至最大体积的50%所用的时间。
2.1.9再生混合料含水率water content of recycled mixture
冷再生混合料中的水(包括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中的水、集料与RMAP中的水、外加水)占再生混合料干燥质量的百分比。
2.1.10RAP级配gradation of RAP
在60℃烘箱中将从现场取回的RAP烘干至恒重,进行筛分试验测得的级配。
2.1.11RAP矿料级配gradation of aggregate in RAP
用抽提或燃烧法除去RAP中的沥青材料后,进行水洗筛分测得的矿料级配。
2.1.12RMAP级配gradation of RMAP
在60℃烘箱中将从现场取回的的RMAP烘干至恒重,进行筛分试验测得的级配。
2.1.13RAI级配gradation of RAI
在105℃烘箱中将从现场取回的的RAI烘干至恒重,进行筛分试验测得的级配。
2.1.14再生沥青混合料级配gradation ofrecycled asphalt mixture
在60℃烘箱中烘干后的RAP与添加的新刊矿料的合成级配。
2.1.15再生沥青混合料刊矿料级配gradation of aggregate in recycled asphalt mixture
去除RAP中的沥青后的矿料与添加的新矿料的合成级配。
2.1.16RAP掺配比percentage of RAP in recycled asphalt mixture
RAP干燥质量占RAP与新加矿料(包括可能加入的集料、矿粉、水泥)之和的总干噪质量的百分此。
2.1.17RMAP掺配比percentage of RMAP in recycled asphalt mixture
RMAP干噪质量占RMAP与新加料(包括可能加入的集料、矿粉)之和的总干燥质量的百分比。
2.1.18回收沥青aged asphalt in RAP
也称作旧沥青,指RAP中所含的己经老化的沥青。
2.1.19RAP沥青含量aged asphalt content of RAP
回收沥青占RAP干燥质量的百分比。

3适用条件
3.1一般规定
3.1.1乳化沥青和泡沫沥青均适用于对沥青混合料结构层的就地冷再生。宜优先使用乳化沥青就地冷再生技术,在要求快速开放交通的中轻交通荷载道路中,可采用泡沫沥青就地冷再生技术。
3.1.2水泥稳定适用于含有粒料或无机结合料稳定类结构层的就地冷再生。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施工前,具备单独回收条件的RAP应回收利用。
3.1.3冷再生混合料宜在气温10℃以上施工,大风、下雨、下雪、冰雹等恶劣天气时不得施工。
3.2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就地冷再生
3.2.1原路路基整体稳定、基层未出现结构性破坏、路面结构强度较好,且仅对大、中修与改、扩建工程中的沥青结构层进行再生时,可采用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就地冷再生技术。
3.2.2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就地冷再生结构层可用于各类型城镇道路的柔性基层,也可用于城镇次干路、支路的沥青中、下面层。用于中、下面层时,应加铺20m(含)以上的密级配热拌沥青混合料表面层或沥青表处封层:加铺开级配或半开级配表面层时,应先在冷再生结构层上做热沥青封层。
3.2.3存在下列条件之一时,不宜采用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就地冷再生技术。
1道路基层出现结构性破损或路面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2原路面沥青层是沥青贯入式结构。
3原路面沥青面层总厚度少于80mm。
3.3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
3.3.1原路路基整体稳定,但路面破损严重的含有无机混合料结构层的道路,在大、中修与改、扩建时,可采用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技术。
3.3.2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可用于各类型城镇道路的底基层、下基层,也可用于城镇次干路、支路的上基层。
3.3.3存在下列条件之一时,不宜采用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技术。
1在预估的再生深度范围内,存在超粒径颗粒(237.5mm的砂砾、碎石或其他无机粒料)较多的道路结构层。
2存在大面积翻浆及沉陷、严重结构性车辙等严重变形的路段。

4原路面调查与分析
4.1一般规定
4.1.1就地冷再生工程实施前,应对原道路的历史信息、路面技术状况、交通流量、轴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全程调查与检测,历史信息包括原路面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各结构层配合比、交竣工资料、检测报告、养护维修数据等。
4.1.2原路面调查内容应完整,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小36、《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进行系统分析和准确评价,核实是否符合设计条件。
4.1.3应对沿线构造物进行检查,确定桥涵、管线项面以上结构层厚度,以便调坡顺接、确定重型机械通行方式。
4.1.4调查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及排水状况、安全隐患路段,提前做好施工方案。
4.2原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与评价
4.2.1对原路面竣工文件、历史维修数据进行调查、分析,根据材料、结构不同进行分类、分段。
4.2.2原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指标包括:路面结构强度指数PSSI、路面损坏状沉指数PC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路面车辙深度指数RDI以及下承层承载能力。检测频率和要求应符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的相关规定。

4.2.3对原路面材料进行取样,取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2.4通过对原路面技术状况调查、RAP或RMAP的取样与试验,分析路面病害成因。
4.2.5对上述数据进行系统分析、评价,评估其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为制定就地冷再生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3交通调查
4.3.1进行交通流量调查,验证是否与设计预估一致。调查内容应包括交通量大小与组成、轴载大小与分布情况等。
4.3.2通过交通流量与路网调查,为就地冷再生工程的施工及交通组织提供依据。
4.4下承层承载能力测试
4.4.1下承层承载能力测试可采用现场承载板法、落锤式弯沉仪法等方法。
4.4.2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情况,现场承载能力试验应在最不利季节工况下进行。
4.4.3承载能力试验需测定下承层项面的当量回弹模量,并验证路面结构设计参数取值。相关试验应按照《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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