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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257-2014 代替GB21257—2007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austic soda 2014-04-2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1257-2014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257一2007《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21257一2007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修订了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 先进值指标; ——参照GB/T2589一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修订了能耗数据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 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荣、唐必勇、黄华军、张鑫、李素改、朱建平、李永亮、孙伟善、张文雷、 周俊华、刘立初、干成军、武法军、周雄、周军、尹健、刘东升、陈正刚、邹志晶. I GB21257-2014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烧碱(离子膜法、隔膜法)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 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烧碱(离子膜法、隔膜法)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09—2006工业用氢氧化钠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497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13462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13466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15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术语和定义 GB/T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烧碱产品综合能耗the 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product caustic soda 报告期内,烧碱产品生产全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 注:能源消耗总量指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之和,不包括基建、技改 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3.2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the 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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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256—2013 代替GB21256—2007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 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major individual- process of crude steel manufacturing process 2013-10-10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1256—2013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256一2007《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21256一2007相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球团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取消了电炉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限额指标类别名称由“限额限定值、限额准人值和限额先进值”修订为“限定值、准人值和先进 值”; 一电力当量值折算系数下的限定值和准人值改为强制性条款,并修订指标值; —一取消了电力等价值折算系数下的限定值和准入值,保留电力等价值折算系数下的先进值,并修 订指标值; —明确了烧结矿和球团矿产量的取值要求; —将“6节能管理与措施”的内容修订为“6节能措施”; 一提出了能源及主要耗能工质折算系数的取值原则,并修订相应的推荐值.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钢铁研究总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霞、郦秀萍、周继程、黄导、王宝军、陈丽云、梁凯丽、马彦珍. I GB21256—2013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 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限定值、准入 值和先进值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节能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进行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和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统计计算、 评价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1368一2008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28662一201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1272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the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product of sintering process 报告期内,烧结工序每生产一吨合格烧结矿,扣除回收的能源量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2 球团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the 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product of pelletizing process 报告期内,球团工序每生产一吨合格球团矿,扣除回收的能源量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3 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the energy 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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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251-2014 代替GB21251—2007 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nickel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2014-04-2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1251-2014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251一2007《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21251一2007相比,本 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更新了引用标准; —补充了镍冶炼综合能耗的术语解释; ——加严了镍冶炼企业综合能耗限定值、准人值和先进值的要求; 一一明确了统计方法,对原标准5.1.1内容做了补充; 一对原标准附录A和附录B新增了能源品种,并做了补充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和中 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启保、赵洪、魏文斌、姚辉、赵永善、吴亚辉、季玲、姚广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1251-2007. I GB21251-2014 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 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硫化镍精矿的镍熔炼、镍精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 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氧化镍矿为原料的镍冶炼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和GB/T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镍冶炼综合能耗consumption energy consumption of nickel smelting 统计报告期内,镍冶炼企业从处理镍精矿到产出合格阴极镍的生产过程的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 产品产量的比值. 4要求 4.1现有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现有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能耗限定值/(kgce/t)≤ 工序、工艺 工艺能耗 综合能耗 高镍镜工艺(镍精矿-高镍流) 920 980 电解工序(阳极镍-电解镍) 1250 镍精炼工艺(高镍镜-电解镍) 1900 2000 镍冶炼工艺(镍精矿-电解镍) 4900 5200 ...GB21251-2014 E—企业计划统计期内能源消耗量; E1一—购入能源量; E2——库存能源增减量; E2—外销能源量; E一一生活用能源量; E企业工程建设用能源量.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和诸产品能源消耗的关系,应符合式(2). E=Ex:Ez=Ezz (2) E一一企业计划统计期内能源消耗量; E2G——诸产品工艺能源消耗总量; Ezr—间接辅助生产部门用能源量及损耗; Ez——诸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存在供需关系时,能源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时量值上应保持 一致.设备年度大修的能源消耗量,应计入产品工艺能耗,按检修后设备的运行周期逐月平均分摊.企 业综合能耗的计算按GB/T2589的规定进行. 5.1.3能源实物量的计量 能源实物量的计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GB17167的规定. 5.1.4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 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如下: —一企业生产能耗量、产品工序能耗量、产品工艺能耗量(或称产品直接综合能耗)以及产品综合能 耗量的单位:kgce(千克标煤)、tce(吨标煤); —煤、焦炭、重油的单位:kg(千克)、t(吨)、10t(万吨); 电的单位:kWh(千瓦时)、10kWh(万千瓦时); —蒸汽的单位:kg(千克)、t(吨)或kJ(千焦)、GJ(吉焦); 一煤气、压缩空气、氧气的单位:m(立方米)、10ma(万立方米); 一一水的单位:t(吨)、10t(万吨). 5.1.5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煤量的方法 应用基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6MJ(兆焦)的燃料称为1kg(千克)标准煤. 外购燃料能源可取实测的低(位)发热量或供货单位提供的实测值,或用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折算 系数折算,参见附录A.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的能源等价值折算;企业能源转换自产时,按实 际投人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煤量;由集中生产单位外销供应时,其能源等价值应经主管部门规定;外购 外销时,其能源等价值应相同;当未提供能源等价值时,可按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 录B. 5.1.6单位产品能耗的产品产量的规定 计算备料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应采用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焙砂(干精矿)产量. 计算熔炼、吹炼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应采用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高镍锍产量. 计算高镍锍磨浮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应采用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镍精矿产量. 计算熔铸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应采用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高锍阳极板产量. 计算电解精炼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应采用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电解镍产量.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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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250-2014 代替GB21250—2007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lead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2014-04-2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1250-2014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250一2007《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21250一2007相比,本 标准主要变动如下: 一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不再适用于铅锌混合精矿熔炼.将铅锌混合精矿熔炼内容并 人《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中,铅作为综合回收产品. —删除了能耗特殊计算公式. 在“铅、金、银混合熔炼能耗计算原则”中增加了银精矿的能耗分摊. ——对金银物料定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增加了铅、金、银能耗分摊的计算公式. 一对“粗铅生产工艺的计算范围”进行了修订. 一一对现有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由650kgce/t修改为540kgce/t 新建铅冶炼企业单 位产品能耗准人值由540kgce/t修改为370kgce/t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由 470kgce/t修改为355kgce/t.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和中 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 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飞轮有色冶炼厂、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 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贵、赵永善、李泽、侯晓波、赵波、谭仪文、吴建华、孔祥征、谭善沛、何瑞凤、 韩鹰、张蕴、王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1250—2007. I GB21250-2014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铅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 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铅精矿、粗铅为原料的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 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也适用于以粗铅为原料的铅电解精炼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和GB/T1272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现有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现有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工序、工艺 综合能耗限定值/(kgce/t) 粗铅工艺 ≤400 铅电解精炼工序 140 铅冶炼工艺 540 4.2新建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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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249-2014 代替GB21249—2007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ur unit product of zinc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2014-04-2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1249-2014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249一2007《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标准与GB21249一2007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加严了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的要求; —增加了火法炼锌工艺粗锌(精矿粗锌)综合能耗的要求; 一一修改5.1.8“多金属混合熔炼能耗计算原则”为“关于密闭鼓风炉炼锌(ISP法)粗锌综合能耗的 计算说明”; 一—简化了5.2.1“通用计算公式”; 一修改5.2.2“特殊计算公式”为“密闭鼓风炉炼锌(ISP法)工艺计算公式”; —一修改了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折算标煤量方法中的部分内容; 一一修改了5.3中锌冶炼工艺及工序划分条款和内容; 一一将密闭鼓风炉炼(铅)锌工艺修改为密闭鼓风炉炼锌(ISP法)工艺(综合回收铅).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铜锌业股 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天立、刘斌莲、赵波、侯晓波、杨如中、李良东、赵永善、谭仪文、谢天泉、 张小国、杨国木、杨士跃、张杰、谭善沛、王明辉、刘贵德、马岩丰、胡杰、梁春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1249—2007. I GB21249-2014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 及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锌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原料生产锌锭的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 评定,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21250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和GB/T1272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现有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现有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生产工艺 限定值/(kgce/t) 粗锌(精矿-粗锌) ≤1650 火法炼锌工艺 精馏锌(精矿-精馏锌) ≤2100 电锌锌锭(有浸出渣火法处理工艺)(精矿-电锌锌锭) ≤1300 湿法炼锌工艺 电锌锌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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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248-2014 代替GB21248—2007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opper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2014-04-2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1248-2014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248一2007《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标准与GB21248一2007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了含铜电子废料、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的术语解释; —对第4章中的表1、表2、表3按铜精矿冶炼工艺和粗、杂铜冶炼工艺进行了重新归类列表; ——加严了对铜冶炼企业能耗限定值、准入值及先进值的要求; 一在原标准第5章增加了统计方法,对原标准5.1.1增加了内容,对5.1.3、5.1.4进行了合并 修改; 一新增“5.2.3辅助能耗及损耗分摊量的计算”及公式; ——对原标准6.2.2及6.2.4部分作了修改与补充; 一对原标准附录A和附录B新增了能源品种并作了补充说明; 一删除了原标准5.3.3.1.2和5.3.3.1.3条款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杭州富春江冶炼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卫民、高淮昆、张旺、赵永善、尹宏、李东林、严敏、周松林、张琳、李潇慧、 于冰新、陈迎武、朱启保、董效林、刘招平、徐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1248—2007. I GB21248-2014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 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铜精矿、粗铜、废杂铜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 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处理含铜电子废料的粗铜冶炼工艺及含铜矿石直接堆浸工艺,能耗指标不适用于 企业内部含铜废料的综合回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和GB/T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铜冶炼综合能耗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opper smelting 统计报告期内,铜冶炼企业从处理铜精矿到产出合格阴极铜的生产过程的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 产品产量的比值. 3.2 含铜电子废料cop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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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3.020 T4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997—2015 代替GB20997—2007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Limits of fuel consumption for light-duty mercial vehicles 2015-12-31发布 201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0997-2015 目 次 前言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1 4型式认证的申请 5燃料消耗量的测定 1 6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1 7燃料消耗量限值 8生产一致性 9更改和认证扩展 3 10执行日期.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申请报告4 I GB20997-2015 前言 本标准第4~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997一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与GB20997一2007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加严了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以整备质量代替最大设计总质量与排量作为燃料消耗量评价参数.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公 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上海 机动车检测中心、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第一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集团商用车技术中心、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兆、保翔、郑天雷、金约夫、巫绍宁、陈文波、张远松、张明、张敬、刘强、叶红宇、 谢占国、胡振涛、杨国栋、崔庆贤、卢金莲、饶洪宇、邓振斌、荣雪东、蒋国汉、冯高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997—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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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943—2013 代替GB20943—2007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 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single voltage external AC-DC and AC-AC power supplies 2013-09-18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0943-2013 前 言 本标准的4.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943一2007《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 值》.本标准与GB20943一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4706.18一2005: ——提升了原3.1“能效限定值”、原3.2“节能评价值”的能效指标要求; —删除了原3.3“目标能效限定值”; 补充了A.1.4 适用于输出功率标称值小于1W的产品的测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赛宝实验室、上海市质量 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 司、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罗勇进、赵文婷、黄昌宾、陈永强、姜卫红、周兴华、宋丹玫、 忻龙、艾林华、孙慧芬、王宝红、薛琳、郭强. I GB20943-2013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 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220V、50Hz供电条件下将交流电压转换为固定的、单路低压直流(不大于36V) 或低压交流(不大于36V)输出电压的外部电源(以下简称:产品)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 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50W的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流-直流的电源,也不适用于给工业用设备、医疗器械等供电的特殊用途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06.18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外部电源single voltage external AC-DC power supply 具有以下特征的产品:a)将交流电网电压转换为直流低电压;b)每次使用时只提供一个固定的直 流输出电压;c)与用电负载配套使用;d)可与用电负载分离;e)通过电线、电缆或其他永久性连线与终 端产品相连接;f)不配备任何电池. 3.2 单路输出式交流-交流外部电源single voltage external AC-AC power supply 具有以下特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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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054—2015 代替GB20054—2006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metal-halide lamps 2015-12-10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0054-2015 前 言 本标准的4.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054一2006《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本标准与GB20054一200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钪钠系列双端金属卤化物灯和陶瓷金属卤化物灯; —扩展了航钠系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的功率范围; —一规定了表中未列出标称功率的灯的各等级初始光效取值方法; ——提高了能效1级、2级和3级的指标.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 限公司、飞利浦电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 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江苏亚示照明集团、鹤 山市广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秀英、张俊斌、裘继红、虞玥姣、魏彬、张顺康、林继钢、杨静华、殷金兴、 程泰松、赵跃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054—2006. I GB20054-2015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透明玻壳的钪钠系列金属卤化物灯(单端50W~1500W 双端70W~250W) 陶 瓷金属卤化物灯(20W~400W). 本标准不适用于涂粉泡壳或防爆型金属卤化物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65电工术语照明 GB/T13434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特性测量方法 GB/T18661金属卤化物灯(钪钠系列) GB19652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 GB/T24458陶瓷金属卤化物灯性能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效initial luminous efficacy for metal-halide lamps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通量与实测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m/W). 3.2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minimium allowable vaul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metal-halide lamps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效应达到的最低允许值. 3.3 金属卤化物灯节能评价值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meta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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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053-2015 代替GB20053—2006 金属卤化物灯镇流器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ballasts of metal-halide lamps 2015-12-10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0053—2015 前 言 本标准4.3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053一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GB20053一 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20W~150W的金卤灯用镇流器(见第2章); ——能效评价指标由原“镇流器能效因数”改为目前国际标准规定的“镇流器效率”(见4.2); ——规定了表中未列出标称功率灯的能效等级取值方法(见4.2); ——对于带自动控制的镇流器,增加了待机功耗的评价指标(见4.5); ——增加了电子镇流器的测试方法和能效计算方法(见5.3).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集团有限公司、芜湖 市富达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上海时 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跃进、张俊斌、张波、毛孝君、梁秀英、殷金兴、杨静华、裘之青、李妹、柯柏权、 朱庆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053—2006. I GB20053—2015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以下简称:镇流器)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测试 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为20W~1500W 独立式、内装式 电感和电子镇流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9周期检验技术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15042灯用附件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 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9510.10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19510.10一 2009 IEC61347-2-9:2003 IDT) GB19510.13灯的控制装置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 要求(GB19510.13-2007 IEC61347-2-12:2005 IDT) GB/T26697金卤灯用低频方波电子镇流器 QB/T2511单端金属卤化物灯用LC顶峰超前式镇流器性能要求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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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30 Y8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594—2015 代替GB19594—2004 烟花爆竹礼花弹 Fireworks-Display shell 2015-02-04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烟花爆竹礼花弹 GB19594-2015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gb168.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010-68522006 2015年2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1-50884 GB19594-2015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是烟花爆竹产品的通用要求,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19594一2004《烟花爆竹礼花弹》. 本标准与GB19594一2004相比,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如下: 一完善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花束和水上礼花弹的规格和要求; ——增加了礼花弹药量的要求; 一增加了礼花弹最低爆炸高度和最高爆炸高度的要求; —完善了礼花弹包装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轻工业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东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颐 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桐庐县花炮厂、浏阳金意烟花有限公司、浏阳市河口烟花集团、湖南省浏 阳市国泰出口花炮厂、浏阳市中洲烟花有限公司、湖南景泰烟花有限公司、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浏阳市官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东方红烟花制造艺术燃放有限公司、浏阳世纪红烟花制造销售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茶香、张继云、黎仲畦、黎升甫、黎升旭、王贤震、欧代红、刘益中、李曙光、 朱玉平、曾小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594-2004.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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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30 Y8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593—2015 代替GB19593—2004 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 Fireworks-Batteries and binations 2015-02-04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593-2015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是烟花爆竹产品的通用要求,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19593一2004《烟花爆竹组合烟花》. 本次修订依据GB10631一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而编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修改和新增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药种、药量; 一完善了对引燃装置的要求; 一一修订了筒体的规格并增加了对材质和工艺的要求; 一修订了对主体稳定性的要求和检验规则: ——对产品标志做了更明确的规定; ——新增了燃放时安全距离及对燃放人员的要求; 一新增了附录B、附录C.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9)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 司、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东方红烟花制造艺术燃放有限公司、莱芜市花王出口礼花厂、江 西省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飞鹰烟花有限公司、安徽省翔鹰花炮有限公司、浏阳市金池出口烟 花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桐庐县花炮厂、浏阳美丹焰花有限公司、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大瑶棠花 出口花炮厂、四川什邡庆友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青神征辛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志盛 烟花制造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茶香、朱玉平、杨林、邱志雄、李曙光、王贤震、张姜、谢仕纯、危成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593—2004. I GB19593-2015 烟花爆竹组合烟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烟花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分类、安全与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 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组合烟花的制造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T10632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 GB/T15814.1烟花爆竹烟火药成分定性测定 GB/T21242烟花爆竹禁限用药剂定性检测方法 GB24426烟花爆竹标志 GB31368烟花爆竹包装 3术语和定义 GB106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组合烟花batteries and binations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小礼花、喷花、吐珠同类或不同类烟花组合而成的产品. 3.2 同类组合烟花batteries 由小礼花、喷花、吐珠同类烟花组合而成的组合烟花. 3.3 不同类组合烟花binations 由小礼花、喷花、吐珠不同类烟花组合而成的组合烟花. 3.4 圆柱型组合烟花cylinder type 发射升空的效果件为纸张或其他材料包裹成圆柱型的组合烟花. 3.5 圆球型组合烟花sphere type 发射升空的效果件为纸张或其他材料包裹成圆球型的组合烟花. 3.6 药柱型组合烟花grain type 发射升空的效果件为无任何包裹材料的裸露药柱的组合烟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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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415—2013 代替GB19415—2003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2013-12-18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415-2013 前言 本标准第4.2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9415一2003《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与GB19415一2003相比,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引用标准GB/T2828和GB/T2829 增加GB16843为引用标准; ——细化了单端荧光灯分类,并依次给出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 —2000h光通维持率从原80%提高到82%; ——删除了原第5章中色品坐标的测试方法; —一删除了原第6章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 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 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玉娟、魏彬、张铁黎、彭妍妍、秦碧芳、张俊斌、邓雪梅、郭朋鑫、陈颖、陈海红、 韦珍娣、赵跃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415—2003. I GB19415-2013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端荧光灯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预热式阴极的装有内启动装置或使用外启动装置的单端荧光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843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 GB/T17262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1726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端荧光灯初始光效initial luminous efficacy for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根据标准规定试验方法,单端荧光灯实测初始光通量与功率的比值. 3.2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根据标准规定试验方法,单端荧光灯初始光效的最低限值. 3.3 单端荧光灯节能评价值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根据标准规定试验方法,单端荧光灯初始光效达到节能要求的最低限值.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本标准所适用的单端荧光灯,其安全应符合GB16843的要求,性能应符合GB/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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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3.080.20 T4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60—2016 代替GB/T192602003 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 Structure requirements of low floor public bus and low entry public bus 2016-12-30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260—2016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4要求 1 4.1侧倾稳定性 4.2通过性能 4.3配置 1 4.4出口 2 4.5车内布置 3 4.6其他 4 I GB19260—2016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260一2003《低地板及低人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与GB/T19260一2003相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标准的属性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 标准的范围变动(见第1章,2003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3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强度、刚度要求(见2003年版的4.1); 修改了侧倾稳定性的要求(见4.1 2003年版的4.2.1.1、4.2.1.2); 一通过性能的纵向通过半径单列了对于铰接客车的要求(见4.2 2003年版的4.2.2); —增加了车长大于9m的低地板城市客车应配置空气悬架和车身升降系统的要求,车长大于 9m的低入口城市客车应配置空气悬架的要求(见4.3); 一修改了对出口数量的规定(见4.4.1.1~4.4.1.5 2003年版的4.3.1.1、4.3.1.2); 一修改了对出口最小尺寸的规定(见4.4.2 2003年版的4.3.2); —增加了出口位置及出口技术要求(见4.4.3); 增加了出口标志的要求(见4.4.4); 一修改了前轮罩间的通道宽、后轮罩间的通道宽的规定,增加了轮罩间的通道宽测量范围(见 4.5.1.1.1、4.5.1.1.2、4.5.1.1.3 2003年版的4.4.1.1.1、4.4.1.1.2); —增加了一级踏步离地高度的测量状态要求(见4.5.2.1); —删除了通道地板高度的规定、修改了一级踏步离地高度的规定(见4.5.2.2 2003年版的4.4.1.3); 一—修改了车厢内高规定的限值(见4.5.3 2003年版的4.4.3); —删除了顶窗设置轮椅或婴儿车停放区域的相关要求、扶手等条款(见2007年版的4.3.1.3、 4.4.2和4.4.4); 一一增加了低地板、低人口城市客车应满足GB13094对I级客车的结构安全要求(见4.6).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 械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技术中 心、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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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3.040.20 T3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152-2016 代替GB19152一2003,部分代替GB5948一1998 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 机动车前照灯 Motor vehicle headlamps emitting a symmetrical passing beam or a driving beam or both 2016-12-30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152-2016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中A级前照灯的技术内容代替GB19152一2003,B级前照灯的技术内容代替GB5948一 1998中关于使用S1、S2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的有关规定,与前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允许装用的光源种类,即增加了灯丝灯泡、气体放电光源或LED模块光源; 一相对于增加的光源种类,新增了多个级别的前照灯配光性能要求; —增加了反射镜可调节的半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性能试验方法; 一一增加了弯道照明相关内容; 测试电压由12V变更为13.2V; 一测量坐标系统由平面系统变更为球面系统,测量单位由勒克斯变为坎德拉; —增加附录A“电压标记”; 一增加附录B“基准中心的标志”; —增加附录C“LED模块和含LED模块前照灯的要求”; 一一增加附录D“前照灯的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 —增加附录E“塑料配光镜前照灯的要求一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 —增加附录F“明暗截止线的照准要求”; ——增加附录G“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的点亮方式示例”; 一一增加附录H“塑料配光镜前照灯的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程序”; —增加附录“漫射光和透射光的测量方法”; 一—增加附录J“机械磨损试验方法”; —增加附录K“粘胶带附着力试验”. 本标准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ECER113一2015《关于批准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并 装用灯丝灯泡、气体放电光源或LED模块的机动车前照灯的统一规定》编写,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 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管理条款; 一删除了“生产一致性控制方法的最低要求”附件; ——删除了“检验员抽样的最低要求”附件; —删除了不可更换光源的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内容.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广东 骑光车灯工业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利(丽水)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费音、何云堂、赵斌、李钢、蔡灿群、金红年、王洪斌、周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152—2003; GB5948—1986.GB5948—1998. I GB19152-2016 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 机动车前照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灯丝灯泡、气体放电光源或LED模块并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 灯的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L类机动车使用的装用灯丝灯泡、气体放电光源或LED模块并发射近光和/或远光 的前照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599汽车用灯丝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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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5.160.20 E3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147—2016 代替GB19147—2013 车用柴油 Automobile diesel fuels 2016-12-23发布 2016-12-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147-2016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9147一2013《车用柴油(V)》. 本标准与GB19147一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车用柴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醇”(见5.1 2013年版5.1); 一一删除车用柴油(Ⅲ)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3年版表1),增加了车用柴油(Ⅵ)的技术要 求和试验方法(见表3); —提高了5号、0号、一10号车用柴油的闪点至不低于60℃(见表1、表2 2013年版表2、表3); 一修改了10%蒸余物残炭值仲裁试验方法为GB/T17144; —修改了多环芳烃含量的仲裁试验方法为SH/T0806; —增加了脂肪酸甲酯含量测定方法NB/SH/T0916 并作为仲裁试验方法: —修改了第9章“标准的实施”(见第9章,2013年版第9章).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 TC280/SC1)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汽车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蓓、龙军、李文乐、张建荣、张彦、张国相、丁晓亮、张春龙、刘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147-2003、GB19147-2009、GB19147-2013《车用柴油(V)》、GB19147-2013 《车用柴油(V)》. I GB19147-2016 车用柴油 警告——一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 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 防范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安全及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本 标准不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为调合组分的车用柴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258轻质石油产品酸度测定法 GB/T260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261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265石油产品运动黏度测定法和动力黏度计算法 GB/T268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 GB/T386柴油十六烷值测定法 GB/T508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510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511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1884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1885石油计量表 GB/T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5096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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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220 Y5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79.7—2013 代替GB19079.7—2005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Part 7:Figure skating area 2013-12-31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079.7-2013 前 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079.7一2005《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7部分:滑冰场所》,与 GB19079.7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名称”,“滑冰”变更为“花样滑冰”; 一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花样滑冰场所”的定义(见3.1); 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花样滑冰器材”的定义(见3.3); 一一修改了“花样滑冰技术指导人员”的定义(见3.4); 一一修改了“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见第4章); I GB19079.7-2013 一一增加了“从业人员资格”中“医务急救人员”资格内容(见4.2); —一增加了室内/室外花样滑冰场所人均活动面积的规定(见5.1、5.2); 一—增加了“场地、设施设备条件”中室内花样滑冰场所冰面裂缝不得大于1mm的规定 (见5.1.1.3); 一增加了“场地、设施设备条件”中室外花样滑冰场所冰层厚度的规定(见5.2.1.3); 一—增加了“场地、设施设备条件”的“辅助设施”中需设有医务急救点的内容(见5.3.3). 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东、韩世富、张之宇、沈新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079.7—2005.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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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220 Y5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79.6—2013 代替GB19079.6—2005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Part 6:Ski area 2013-10-10发布 201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079.6-2013 前 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079.6一2005《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6部分:滑雪场所》,与 GB19079.6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滑雪场所”的定义(见3.1); 一修改了“滑雪器材”的定义(见3.2); 一删除了“滑雪技术指导员”(见2005版3.3); 一一增加了“滑雪技术指导人员”(见3.3); 一一修改了“滑雪道”的定义(见3.4); I GB19079.6-2013 一一增加了“终点停止区”(见3.5); 一修改了“从业人员资格”(见第4章); —修改了室外滑雪场地的面积限制(见5.1.1); 修改了雪层压实的最低厚度要求(见5.1.2); 一增加了对雪层表面的要求(见5.1.2); —修改了终点停止区的面积(见5.1.3); 一一增加了对终点停止区的要求(见5.1.3); 修改了对索道使用和管理的要求(见5.2.1); —修改了滑雪道的安全防护要求(见5.2.2); —增加了配备滑雪道平整专用机械设备的要求(见5.2.3); —增加了对急救设施的要求(见5.2.4); —增加了配备滑雪器材维护、修理的专用设备的要求(见5.2.5); 一增加了对滑雪场所提供设施、设备器材质量的要求(见5.2.6); 一—修改了衣物存储的要求(见5.3.1); —修改了对滑雪场所的环境卫生的要求(见6.2); —修改了夜晚滑雪场地的限制和灯光照度的要求(见6.3); 修改了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见第7章). 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任洪国、高学东、魏庆华、李博雅、杨军、马丹丹、李旭东、宋力学、谢戴楠、郭军长、 李臻吾.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079.6—2005.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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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220 Y5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79.4-2014 代替GB19079.4—2005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4部分:攀岩场所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Part 4:Sport climbing place 2014-09-03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079.4-2014 目 次 前言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1 4从业人员资格1 5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6卫生、环境管理要求 2 7安全保障 GB19079.4-2014 前 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4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079.4一2005《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4部分:攀岩场所》,与 GB19079.4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将“攀岩场所”译成“sport climbing place” “人工攀岩场所”译成“artifical wall climbing place'” “自然攀岩场所”译成“natural wall climbing place'”(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 将“kg力”换算成“kN”(见5.1和5.2 2005年版的5.1、5.2和5.3); 一一对人工攀石场所的岩壁的高度、攀石垫的厚度及铺设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见5.1.8和5.3); 一一对攀岩场所的从业人员的资格作出了新的规定(见第4章).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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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220 Y5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79.3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Part 31:Mountaineering place 2013-12-31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9079.31-2013 前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3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致新、王勇峰、罗申、次落、周鹏. I GB19079.3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1范围 GB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山探险场所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高山探险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使用于本文件. GB/T23268.1运动保护装备要求第1部分:登山动力绳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山探险mountaineering 为实现一定的目标,高山攀登者徒手或使用专门装备,按照一定路线在海拔3500m以上(西藏自 治区海拔5000m以上)各种不同地形的山峰、山岭、雪坡等进行的攀登活动. 3.2 高山探险场所mountaineering place 能够满足人们进行高山探险活动的自然场所. 3.3 高山探险技术指导人员mountaineering instructor 传授高山探险理论和技术,指导开展高山探险活动的人员. 4从业人员资格 高山探险技术指导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5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5.1路线 5.1.1应根据攀登者的技术能力、体能和心理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攀登路线. 5.1.2攀登路线应避开有明显的雪崩、冰崩、滚石、裂缝等危险区域. 5.1.3在暗裂缝等危险区域的附近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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