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 31-465392-2013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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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AC220V、频率50Hz交流供电的用于次干道和支路的LED道路照明产品以及 LED隧道照明产品的节能认证。
2.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4.认证申请 4.1产品要求 4.1.1产品的基本要求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检验),产品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595-2001《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4.1.2产品的性能和能效要求 节能认证产品在符合本规则4.1.1条要求后,其性能和能效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CQC3127-201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4.2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照认证单元申请认证,1个型号为1个认证单元。
不同生产厂的同型号产品应作为不同认证单 元申请认证。
产品检验仅在一个生产厂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厂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CQC 进行一致性核查。
4.3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 c)工厂检查调查表(同类产品未获证时): d)产品描述信息,包括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其制造商等信息,填写"LED道 路/隧道照明产品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见CQC31-465392.01-2013): e)额定寿命承诺书(见CQC31-465392.01-2013): f)品牌使用声明: (3已获得过的CQC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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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h)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i)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申请):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同类产品获证)。
5.产品检验 5.1产品检验样品 样品应是已完成设计定型并形成批量生产的合格产品。
5.1.1送样原则 产品检验样品应在所申请认证的生产场所加工生产而成。
申请人在收到送样通知单后,应在15天内将样 品送至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并对样品负责。
5.1.2样品数量 按认证单元送样。
每个认证单元同一生产批号送样2台,1台进行光、电、色等检验项目的测试,1台进 行适用工作电压和适用环境温度项目的测试。
5.1.3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样品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5.2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5.2.1依据标准 CQC3127-201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5.2.2检验项目及要求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的型式试验按照CQC3127-201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安全(包括电 磁兼容)型式试验应参照道路照明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规则及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其余型式试验项目按照 CQC3127-201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详见表1。
表1型式试验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数量判定
(Ac,Re) 1早期失效CQC3127-2013§5.1.1.1(0,1) 2初始光通量CQC3127-2013§5.1.2.1(0,1) 3初始光效CQC3127-201345.1.31(0,1) 4光通维持率CQC3127-20135.1.4.1(0,1) 5初始相关色温CQC3127-2013§5.1.5.1(0,1) 6功率CQC3127-2013§5.1.7.1(0,1) 7功率因数CQC3127-20135.1.8.1(0,1) 8标记CQC3127-2013§5.2.11(0.1) 9喜CQC3127-20135.2.2.1(0,1) 01外形尺寸CQC3127-201345.2.3.1(0,1) 11适用工作电压CQC3127-2013§5.4(0,1) 12适用环境温度CQC3127-2013§5.41(0,1) 注1:无论标称的是额定频率或频率范围,标称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应控制在电压220V~,频率 50Hz的交流电源条件下进行测试: 注2:初始参数是指经过1000h老炼后的光电参数: 注3:对于具有调光功能的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申请节能认证应符合以下规定: 0在电压220V~,频率50Hz的交流电源条件下,调光器调至最大调节状态,产品应完全满足 CQC3127-201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 0产品在调光过程中,应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允许出现熄灭的情况: 通过调光至最低光输出条件下,LED道路照明产品仍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45照 明设计要求,LED隧道照明产品仍应符合《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I026.1照明设计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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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5.2.3检验时限 产品检验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40天(因检验项目不合格,申请方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验 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包括标记、重量、外形尺寸、初始光通量、初始光效、初始相关色温、功率、功率 因数、3000h光通维持率、适用工作电压和适用环境温度。
第二阶段为135天(收到第二阶段检验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是6000h光通维持率,第一阶段检测合 格的样品进行该阶段试验。
5.2.4判定 当试验样品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指标要求时,则判定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
5.2.5检验报告 由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
认证评定合格后,检测机构负 责给申请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1)一般要求 测试报告应由测试依据、测试结论、样品描述、测试状态描述、测试图表和数据等部分组成,样品描述 应至少包含2)中规定的内容,光电性能测试时应对测试状态进行描述,应至少包含3)中的内容,测试图表和 数据应至少4)中规定的内容。
制造商明示的安装条件是测量空间光度分布数据的重要依据,应在报告中明确描述。
2)样品描述 样品描述应能提供产品的外部特征、关键零部件清单和光学系统特征。
其中外部特征要用照片或图片表 达,关键零部件清单、光学系统特征的描述应至少包括CQC31-465392.01-2010《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描 述》中规定的内容。
3)测试状态描述 在测试光电参数时,测试状态描述应至少包括表2的内容。
表2测试状态描述 试验设备 试验条件: 室温试验电压测试距离 相对湿度电源电流电源频率 说明: 安装角位置 仰角 备注 4)测试图表和数据 测试结果的表达应至少包括光效、输入功率、光强分布和常用的电子格式数据等内容。
光强分布图中应 至少包括的C平面光强分布曲线有0°、90°、180°、270°和通过最大光强的C平面以及通过最大光强的圆锥 面光强分布曲线。
5.3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原材料要求 关键原材料零部件见CQC31-465392.01-2010《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描述》。
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 性,关键原材料零部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送样 进行检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需经CQC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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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6.初始工厂检查 6.1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能耗指标/效率为核心、以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一 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能效的关键部件/材料进行 现场一致性确认,并对工厂的生产设备、检测资源配置以及人力资源(人员能力)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6.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表3进行检查。
表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依据标准试验要求频次操作方法例行检验确认检验 外观检查100%对照描述报告和目测和按标准要求√ 功率100%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 功率因数%001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因数 初始光效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光通量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相关色湿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光通维持率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标志注2对照描述报告和按技术规范要求 外形尺寸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重量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注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确 认检验的频次可按生产批次进行,也可按一定时间间隔,但最长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
确认检验 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
6.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应至少选取一个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描述中一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产品和加工场所。
6.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4。
表4工厂检查人-日数(初始检查/监督检查) 生产规模100人以下101~300人301人以上 人日数4/25/2.56/3 6.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
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
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 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 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7.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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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CQC组织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合格后,按认证单元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7.2认证时限 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完成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30天内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7.3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工厂检查不通过或整改不通过,CQC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
终止认证后如要 继续申请认证,需重新申请认证。
8.获证后的监督 8.1监督检查时间 8.1.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每12个月应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认证机构可根据产品生产的实际情 况,按年度调整监督检查的时机。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 合性或一致性时。
8.1.2监督检查人日数见表4 8.2监督的内容
6、9及1中2)、3)标志的使用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
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3年内应覆盖CQC/F 001-2009的全部内容。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
T/ZGWJHXH 58-2023 气腿式凿岩机噪声测量方法工程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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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 31-465392-2010 LED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pdf
ceC CQC31-465392-2010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AC220V、频率50Hz交流供电的用于次干道和支路的LED道路照明产品以及 LED隧道照明产品的节能认证。
2.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4.认证申请 4.1产品要求 4.1.1产品的基本要求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检验),产品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595-2001(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4.1.2产品的性能和能效要求 节能认证产品在符合本规则4.1.1条要求后,其性能和能效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CQC3127-2010《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4.2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照认证单元申请认证,1个型号为1个认证单元。
不同生产厂的同型号产品应作为不同认证单 元申请认证。
产品检验仅在一个生产厂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厂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CQC 进行一致性核查。
4.3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c)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d产品描述信息,包括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其制造商等信息,填写“LED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见CQC31-465392.01-2010): e)品牌使用声明: f)已获得过的CQC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g)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第1页共1页
CQC31-465392-2010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h)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5.产品检验 5.1产品检验样品 样品应是已完成设计定型并形成批量生产的合格产品。
5.1.1送样原则 产品检验样品应在所申请认证的生产场所加工生产而成。
申请人在收到送样通知单后,应在15天内将样 品送至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并对样品负责。
5.1.2样品数量 每个认证单元均送样检验。
每个认证单元同一生产批号送样≥2个,1个做安全和EMC测试,1个做光电性能测试。
5.1.3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样品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5.2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5.2.1依据标准
5.2.2检验项目及要求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的型式试验按照CQC3127-201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安全(包括电 磁兼容)型式试验应参照道路照明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规则及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其余型式试验项目按照 CQC3127-201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详见表1。
表1型式试验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数量判定
CQC3127-2010 5.1.1. 初始光通量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1(0,1) 通量的120% CQC3127-2010 5.1.2. 2初始光效额定相关色湿≤3500K时,初始光效应不低于85lm/W;1(0,1) 3500K<额定相关色温≤6500K时,初始光效应不低于 90lms/W. CQC3127-2010 5.1.3 3光通维持率燃点3000h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6%,6000h光通维1(0,1) 持率不低于92%,10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86% CQC3127-2010 5.1.4. 4初始相关色初始相关色温和额定相关色温(T)的最大偏差(△T)1(0,1) 满足如下条件: T0.×T2+0.0262×T+8 5功率CQC3127-20105.1.6.功率应不超过额定功率10%1(0,1) 6功率因数CQC3127-2010 5.1.7.(0,1)
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实测值不应低于标称值0.05. 7标记CQC3127-2010 5.2.11(0,1) 8重量CQC3127-20105.2.2。
不超过表2的限值。
1(0,1) 9外形尺寸CQC3127-20105.2.2.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1(0,1) 10电磁兼容抗CQC3127-2010 5.2.31(0,1) 扰度 5.2.3检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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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 CQC31-465392-2010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产品检验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40天(因检验项目不合格,申请方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验 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包括标记、重量、外形尺寸、初始光通量、初始光效、初始相关色温、功率、功率 因数、3000h光通维持率。
第二阶段为135天(收到第二阶段检验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是6000h光通维持率,第一阶段检测合 格的样品进行该阶段试验。
第三阶段为180(收到第三阶段检验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是10000h光通维持率,第二阶段检测合格 的样品进行该阶段试验。
5.2.4判定 当试验样品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指标要求时,则判定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
5.2.5检验报告 由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
认证评定合格后,检测机构负责 给申请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1)一般要求 测试报告应由测试依据、测试结论、样品描述、测试状态描述、测试图表和数据等部分组成,样品描述 应至少包含2)中规定的内容,光电性能测试时应对测试状态进行描述,应至少包含3)中的内容,测试图表 和数据应至少4)中规定的内容。
制造商明示的安装条件是测量空间光度分布数据的重要依据,应在报告中明确描述。
2)样品描述 样品描述应能提供产品的外部特征、关键零部件清单和光学系统特征。
其中外部特征要用照片或图片表 达,关键零部件清单、光学系统特征的描述应至少包括CQC.01-2010《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描述》中规定 的内容。
3)测试状态描述 在测试光电参数时,测试状态描述应至少包括表2的内容。
表2测试状态指述 试验设备 试验条件: 室温试验电压测试距离 相对湿度电源电流电源频率 说明: 安装角位置 仰角 备注 4)测试图表和数据 测试结果的表达应至少包括光效、输入功率、光强分布和常用的电子格式数据等内容。
光强分布图中应 至少包括的C平面光强分布曲线有0°、90°、180°、270°和通过最大光强的C平面以及通过最大光强的 圆锥面光强分布曲线。
5.3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原材料要求 关键原材料零部件见CQC31-465392.01-2010《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描述》。
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 性,关键原材料零部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送样 进行检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需经CQC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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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65392-2010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6.初始工厂检查 6.1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能耗指标/效率为核心、以研发/设计一采购一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一 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能效的关键部件/材料进行 现场一致性确认,并对工厂的生产设备、检测资源配置以及人力资源(人员能力)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6.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表3进行检查。
表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依据标准试验要求频次操作方法例行检验确认检验
功率100%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 功率因数100%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因数 初始光效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光通量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CQC3127-2010初始相关色温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光通维持率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标志及外观检查100%对照描述报告和目测和按标准要求 外形尺寸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重量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电磁兼容抗扰度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注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 外,不再进一步加工,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注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 认检验的频次可按生产批次进行,也可按一定时间间隔,但最长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
确认检验 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
6.1.2产品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描述中一致。
6.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4。
表4工厂检查人日数(初始检查/监督检查/复审检查) 生产规模100人以下101~300人301人以上 人日数4/2/35/2.5/46/3/5 6.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
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
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 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 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7.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组织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合格后,按认证单元向申请人额发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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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 CQC31-465392-2010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7.2认证时限 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完成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30天内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7.3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工厂检查不通过或整改不通过,CQC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
终止认证后如要 继续申请认证,需重新申请认证。
8.获证后的监督 8.1监督检查时间 8.1.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12个月内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12个 月。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 合性或一致性时。
8.1.2监督检查人日数见表4 8.2监督的内容 CQC根据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4、5、 6、9及1中2)、3)标志的使用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
其他项目可以选查,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覆盖 CQC/F002-2009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8.3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
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
监督检查存在不 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 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 8.4监督抽样 对获证产品,CQC每年进行一次产品抽样检验...
T/ZBH 018-2020 晶硅光伏组件用材料 第2部分:背板玻璃.pdf
iCS81.034.030 CCS Q 34 团体标准 准 t/H0182020 晶硅光伏组件用材料第2部分:背板玻璃 Materials for 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modules - Part 2 :Rear cover glass 2020-10-30发布 2020-12-01实施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发布 t/ZBH018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 璃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索拉特特种 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太阳能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建 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陕西拓日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淄博福禄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茂刚、彭寿、张佰恒、全小飞、阮洪良、李友情、王文华、陈友实、林金锡、张冲、 吴文超、韦志明、徐小明、刘务银、田永刚、陈协民、章榕、杨京安、王年孝、雷晓全、朱晓岗、陈田、李晓波、 王冬。 ...
CQC 31-465391-2010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规则.pdf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465391-2010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Luminaries System for Road Lighting 2010年3月15日发布 2010年3月1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松李锴 Q31-465391-2010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道路照明灯具系统的节能认证,适用于使用荧光灯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的道路照明 灯具系统 本规则不适用于隧道道路照明灯具系统和LED照明灯具系统。 术语说明: (1)道路照明灯具系统:本技术规范的道路照明灯具系统包括灯具、灯、灯的控制装置、灯具安装条 件。 (2)路面平均亮度Lav: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亮度的算术平均值。 (3)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老化造成效率下降 等因素(即维护系数)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亮度值。 (4)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U:计算路面上车行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 (5)路面平均水平照度Enav: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水平照度的平均值。 (6)路面平均水平照度维持值: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老化造成效率 下降等因素(即维护系数)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水平照度值。 (7)路面水平照度均匀度UEh:计算路面上最小水平照度与平均水平照度的比值。 (8)阅值增量T:失能眩光的度量。表示为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 其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要增加的百分比。 (9)亮度总均匀度Uo:计算路面上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的比值。 (10)环境比SR:环境比是道路外、与道路两边邻接的两纵带的平均水平照度除以道路上、与道路两 边邻接的两纵带的平均水平照度。 2.认证模式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的节能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3.认证申请 3.1认证单元划分 同系列的灯具系统作为一个认证单元。同系列灯具系统应具有下述相同因素: a)灯具光学系统,并具有相同的光度分布曲线; b)灯型号和规格 c)灯的控制装置和灯具功率因数 d)光源设计工作位置 e)制造商和生产厂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第1页共6页 ...
T/ZBH 016-2020 耐火型建筑门窗用防火玻璃制品.pdf
is81.040.30 Q34 团体标准 准 t/zbH0162020 耐火型建筑门窗用防火玻璃制品 Fire-resistant glass glazing for fire-resistant windows and doors in building 2020-05-18发布 2020-07-01实施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发布 t/zH016-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东莞市银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碧海安全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市于氏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北京格林京丰防火玻璃有限公司、南京安达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河南诚信密 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晶盾耐火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福坤玻璃有 限公司、鹤山市博安防火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永惠玻璃有限公司、索奥斯(广东)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海阳顺达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河南金溢节能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河北阿克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卫屋防火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 百泰玻璃有限公司、北京冠华东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皓晶玻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菲沐盛(山西)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博信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市思特玻璃有限公司、肖特(上海)精密材料和设备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富力星辰玻璃有限公司、河北恒华昌耀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毅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珀力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山西鑫铭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峰海工贸 有限公司、宜兴市华丰特种玻璃装饰有限公司、武汉晶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崇泰防火材料 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平治密封材料有限公司、甘肃欣荣鑫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兴三维玻璃制造 有限公司、成都亨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华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恒保防火玻璃厂有限公 司广东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中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卫文、张佰恒、嵇书伟、王蕾、李会、张喜臣、刘耀文、曹耀强、杜顺华、于国玺、 宋丽、安永峰、施文福、张壮丽、逯芳、秦丽艳、赵建华、洪爱萍、胡海明、周杨、严春来、吴从真、于忠伟、 周军山、尤海阳、匡杰、时子卫、殷亮结、陶孟辉、周国伟、汪青松、马森源、谭国华、杨永权、Mr.Helmut Kugelmann 、张维琦、魏安亚、张明罡、宜英男、矫振清、沈立峰、奚欢生、杨长坤、尹书祥、朱杰明、王惠琴、 魏建军、余江、刘会清、陈沃林、李德鹏、郦江东。 ...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黔西南篇.pdf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General Atlas Of Rural Housing Construc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黔西南篇 3247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一黔西南篇 主持编制人员名单 主持编制单位: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 组负责人:何兰云 项 目负责人:周莹 梁天柱韦洪彪戴星罗家锋 编 组成 员: 洪雁周剑白德坤黄政齐 编制人员名单 编制单 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院 长:李洪 副总建筑师:蒋洪洋 副总工程师:刘盛 蒋洪洋、摆建宇 设计总负责人: 张静、谢萍、董林华、易应华、何建华 罗齐能、林杰、刘贤、张飞、陈伯金、 编制人员: 崔振辉、张天洋、张丽、赵文、张奎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 3248 黔西南篇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风貌篇 第二部分 黔西南施工图篇 3249 ...
CQC 31-465315-2013 LED筒灯节能认证规则.pdf
cec CQC31-465315-2013
LED筒灯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家庭或类似场合使用的,采用额定电压AC220V、频率50Hz电源供电的整体式或LED控制 装置分离式LED筒灯。
本规则不适用使用LED灯的筒灯。
2.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4.认证申请 4.1产品要求 4.1.1产品的基本要求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检验),产品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4.1.2产品的性能和能效要求 节能认证产品在符合本规则4.1.1条要求前提下,共性能和能效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CQC3128-2013《LED简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4.2认证单元划分 同一单元LED筒灯应具有下述特征: a)控制装置的电路原理相同、线路板排列相似: b)调光和非调光的划分为不同单元: c)相同的光学系统,如LED模块的类型和数量,光学组件(反射器、透光罩、透镜、其它),出光口 面尺寸等相同: d)相同的相关色温区间,见表1: e)相同的制造商和生产厂。
原则上按照认证单元申请认证,不同生产厂的同型号产品应作为不同认证单元申请认证。
产品检验仅在 一个生产厂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厂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CQC进行一致性核查。
表1LED筒灯相关色温划分原则 产品名称划分原则 LED 简灯额定相关色温≤3500K
3500K<额定相关色温≤65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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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 CQC31-465315-2013
LED筒灯
4.3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 c)工厂检查调查表(仅针对未有同类产品获证时): 筒灯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见CQC31-465315.01-2013): (额定寿命承诺书(见CQC31-465315.01-2013): f)品牌使用声明: g)已获得过的CQC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h)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i)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申请): j)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同类产品获证) 5.产品检验 5.1产品检验样品 样品应是已完成设计定型并形成批量生产的合格产品。
5.1.1送样原则 产品检验样品应在所申请认证的生产场所加工生产而成。
申请人在收到送样通知单后,应在15天内将样 品送至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并对样品负责。
5.1.2样品数量 按认证单元送样。
每个认证单元同一生产批号主检规格送样15只,单元中其他规格补充差异试验,每个 规格送样5只。
同一单元中选择相关色温最低、功率最大、外形尺寸最小的产品为主检样品。
5.1.3样品及资料处置 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样品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5.2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5.2.1依据标准 CQC3128-2013《LED筒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5.2.2检验项目及要求 a)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 式试验及方法应参照相应实施规则及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其余型式试验项目按照CQC3128-2013中规定的方 法进行检验,见表2所示。
表2型式试验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数量合格判定
(Ac, Re) 1早期失效CQC 3128-2013 5.1.112(0, 1) 2初始光通量CQC 3128-2013 5.1.212(2, 3) 3初始相关色温CQC 3128-2013 5.1.312(2, 3) 4初始显色性CQC 3128-2013 5.1.312(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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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 CQC31-465315-2013
LED筒灯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数量合格判定
(Ac, Re) 5空间色品不一CQC 3128-2013 § 5.1.41(0, 1) 致性 6保护角CQC 3128-2013 § 5.1.5(0, 1) 7初始灯具效能CQC 3128-2013 5.1.612(2, 3) 8光通维持率CQC 3128-2013 § 5.1.710(2. 3) 9颜色漂移CQC 3128-2013 § 5.1.810(2, 3) 10光分布CQC 3128-2013 § 5.1.9(0, 1) 11功率CQC 3128-2013 5.1.1012(2, 3) 12功率因数CQC 3128-2013 5.1.1112(2, 3) 13标记CQC 3128-2013 5.2.1(0,1) 14尺寸CQC 3128-2013 5.2.21(0, 1) 15光生物安全要CQC3128-20135.2.131(0,1) 求 16适用工作电压CQC 3128-2013 5.43(0,1) 17适用环境温度CQC 3128-2013 5.4(0,1) 5DHz的交流电源条件下进行测试: 注2:初始参数是指经过1000h老炼后的光电参数: 注3:关于光生物安全,认可企业提供的LED芯片或LED模块的符合性证明文件。
注4:对于具有调光功能的LED简灯,中请节能认证应符合以下规定: 在电压220V一,频率50Hz的交流电源条件下,调光器调至最大调节状态,产品应完全满足 CQC3128-2013(LED简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 调光状态下的光通量应在标称范围内连续可调或均匀可调: 产品在调光过程中,应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允许出现熄灭的情况。
b)差异试验样品的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 补充差异的检验项目以及样品数量和判定如下: 1)早期失效、初始光通量、初始相关色温、初始显色性、初始灯具效能、功率、功率因数等检验项目 的样品4只,(0,1)判定: 2)光通维持率、颜色漂移等检验项目的样品3只,(0.1)判定: 3)标记、尺寸、适用工作电压、适用环境温度、空间色品不一致性、光分布、保护角等检验项目的样 品1只,(0,1)判定。
5.2.3检验时限 产品检验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35天(因检验项目不合格,申请方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验 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早期失效、初始光通量、初始相关色温、初始显色性、保护角、空间色品不一致 性、包括标记、尺寸、初始灯具效能、光分布、功率、功率因数、适用工作电压、适用环境温度、3000h光 通维持率。
第二阶段为130天(收到第二阶段检验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是6000h光通维持率和6000h颜色漂 移,第一阶段检测合格的样品进行该阶段试验。
5.2.4判定 当每个单元的主检规格样品和差异试验样品(若有)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指标要求时,则判定该单元所 有型号的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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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 CQC31-465315-2013
LED筒灯 若单元中的差异试验样品出现不合格时,判定该型号的产品不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不被列入产品认 证单元,其余型号的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
如果希望将不合格型号的产品纳入该申请单元,应整改后 重新提交样品,并按差异规格的要求进行重新检验和判定。
若单元中的主检规格样品出现不合格时,判定该型号的产品不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不被列入产品认 证单元,其余型号的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
如果希望将不合格型号的产品纳入该申请单元,应整改后 重新提交样品,并按主检规格的要求进行重新检验和判定。
5.2.5检验报告 由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
认证评定合格后,检测机构负责 给申请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5.3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原材料要求 关键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见CQC31-465315.01-2013《筒灯产品描述》。
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关 键原材料零部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送样进行检 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需经CQC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6.初始工厂检查 6.1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能耗指标/效率为核心、以研发/设计一采购一生产和进货检验一过程检验一 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能效的关键部件/材料进行 现场一致性确认,并对工厂的生产设备、检测资源配置以及人力资源(人员能力)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6.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表3进行检查。
表3LED筒灯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依据标准试验要求频次操作方法例行检验确认检验
外观100%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功率100%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 功率因数100%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因数 标识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尺寸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光通量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CQC3128-2013初始相关色温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显色性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空间色品不一致性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保护角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颜色漂移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灯具效能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光分布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光通维持率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注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 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注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确 认检验的频次可按生产批次进行,也可按一定时间间隔,但最长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
确认检验时, 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
6.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至少选取一个单元的一个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第4页共7页
CQC CQC31-465315-2013
LED筒灯 a)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c)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描述中一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产品和加工场所。
6.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4。
表4工厂检查人-日数(初始检查/监督检查) 生产规模100人以下101~300人301人以上 人日数4/25/2.56/3 6.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
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
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 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 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检查结论为不通过。
7.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组织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合格后,按认证单元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7.2认证时限 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完成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30天内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7.3认证终止 ...
T/ZBH 015-2019 加工玻璃材料平台.pdf
is81.040.30 Q33 团体标准 团 准 t/ZBH0152019 加工玻璃材料平台 Platform requirements for materials used in glass processing 2019-09-04发布 2019-10-08实施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发布 t/zH015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碧海安全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 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冠华东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国家玻璃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泰诺风泰居安 苏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威海宇光施尔乐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思蓝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凌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宝龙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坚朗春光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林诺 德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银泰玻璃有限公司、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依恩胶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蓝实工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力玻璃有限公司、无锡 赛利分子筛有限公司、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嵇书伟、李会、张佰恒、杜顺华、孙大海、陈晓宁、吴文超、王跃翔、盛雪强、曾裕斌、 刘明、刘军、刘振、张燕红、屠军刚、曾庆铭、刘玉申、曾叶、曾小绵、汤占刚、杨凯、叶润康、兰杰、汤传兴、 沈孝祺、周灿伟、张冠琦、丁孝昌、王蕾、林庆中、刘国东、刘耀文。 T/ZBH0152019 引言 玻璃进行深加工是玻璃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玻璃加工所用的材料种类繁多,性能各异,产品 标准或技术要求的数量很大、信息来源不同同时材料的生产又涉及建材、轻工、化工、冶金等多个领域, 因此,对于材料的应用方来说,材料的选择和信息的收集比较困难,质量判别的尺度难以统一;对于玻璃 行业来说,也为实现扶优限劣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基于以上情况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设立“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目的是通过统一的行业公 告平台,以推出优质加工玻璃材料目录的方式,为玻璃加工企业选择材料提供指引为设计施工部门提 供基础数据、为政府采购提供依据 本标准是该平台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制定统一的规则,对所有加入平台的材料在产品质量水平、生 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为申请加入平台的材料进行评价时提供系统性、指 导性、引领性的技术性指导依据。 为保证“加工玻璃材料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管理,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了加工玻璃材 料平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版本的发布情况为: HBZ0022009中空玻璃材料平台; ...
CQC 31-465192-2011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规则.pdf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465192-2011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Rulesfor Non-directionalSelf-ballastedLED Lampsfor General LightingServices
2012年01月11日发布2012年01月11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制定、发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松,郑雪生,解志军
CQC
CQC CQC31-465192-2011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产品为:额定电压AC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额定 功率为60W及以下,采用GB24906规定的灯头,用于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用的、用于替代普通 照明用钨丝灯或其他传统光源产品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2.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4.认证申请 4.1产品要求 4.1.1产品的基本要求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检验),产品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产品还须符合:IEC62471 Photobiological safety of lamps and lamp systems。
4.1.2产品的性能和能效要求 节能认证产品在符合本规则4.1.1条要求后,其性能和能效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CQC3130-2011《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4.2认证单元划分 同一认证单元的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应具有下述特征: a)控制装置的电路原理相同: b)LED模块的类型、规格和数量相同: c)外形尺寸相同: d)光学部分相同(包括光源部分的LED模块的排列、透光罩的材料和形式、透镜材料和形式等): e)配光类型相同: f)按照相关色温进行划分,见表1: g)相同的制造商和生产厂。
在一个生产厂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厂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CQC进行一致性核查。
表1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相关色温划分原则 产品名称划分原则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额定相关色温≤3500K 灯3500K<额定相关色温≤65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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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65192-2011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4.3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c)首次申请时提供工厂检查调查表:
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见CQC31-465192.01-2011): c)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f)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有): g)品牌使用声明: h)产品铭牌: i)已获得过的CQC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j)已获得的同类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k))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1)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5.产品检验 5.1产品检验样品 样品应是已完成设计定型并形成批量生产的合格产品。
5.1.1送样原则 产品检验样品应在所申请认证的生产场所加工生产而成。
申请人在收到送样通知单后,应在15天内将样 品送至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并对样品负责。
5.1.2样品数量 按认证单元送样。
每个认证单元主检规格送样12只,单元中其他规格补充差异试验,每个规格送样4 只。
同一认证单元中,选取相关色温最低的规格作为主检规格,其它规格进行差异试验。
5.1.3样品及资料处置 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样品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5.2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5.2.1依据标准 CQC3130-2011《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5.2.2检验项目及要求 a)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见表2。
表2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数量判定
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 1初始光通量120%:对于标准型全配光非定向自镇流LED灯,额...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黔南篇.pdf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General Atlas Of Rural Housing Construc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黔南篇 2952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黔南篇 主持编制人员名单 持编制 位: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组 负 责 人:陈昌远 胡志 项 责人:罗加建、韦正雕、张德 目负责 责 编 组 成 员: 安星、白帆、王苹、石兴婕、陈娜、 赵子峰、杨松登 编制人员名单 编 制单 位:黔南州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院 长:杨光明 副总建筑 师:黄正德 副总工程师:陆仁 副 韦程剑、姚钦、毛国松、潘程俊、刘晓军、 设计总负责人 吴佐龙、刘文治 熊鹰、张永波、农正春、李紫阳、王鹏、 编制人员: 潘广军、何福、顾正龙、王于恒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 2953 黔南施工图篇 位:黔南州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954 ...
T/ZBH 013-2019 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中间膜.pdf
iCs81.040.30 Q34 团体标准 团 准 t/zH0132019 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 乙烯酯共聚物(EVA)中间膜 Ethylene-vinyl acetate co-polymer ( EVA)interlayer for laminated glass 2019-06-16发布 2019-09-01实施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发 T/ZBH01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佛山市依恩胶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永 发塑胶加工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彩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南京谷尚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书灿、张佰恒、全杨、熊政政、李会、张秀红、王蕾、崔九峰、叶润康、杜波、 杨小林、刘耀文。 T/ZBH013—2019 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 乙烯酯共聚物(EVA)中间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中间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夹层玻璃、室内装饰及家居夹层玻璃淋浴房夹层玻璃、光伏组件封装用无色透 明EVA中间膜,其他夹层玻璃用彩色EVA中间膜可参照本标准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40.1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so527-1:1993.idt g/t1040.1 GB/T1040.3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ISO527-3: 1995,IDT) GB/T2410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GB/T2680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 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2790胶粘剂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挠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5137.3200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 试验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T29848光伏组件封装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膜 HG/T38622006塑料黄色指数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点crystal particle 中间膜内部存在的异色点状、条状、斑状等过度聚合熔体残留物。 3.2 水纹ripple 中间膜表面存在的波纹状印迹。 3.3 点状缺陷spot defect 生产过程中残留于中间膜中的气泡及其他可见的夹杂物、由过氧化合物过...
CQC 31-465137-2013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规则.pdf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465137-2013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Self-ballasted LED Reflector Lamps 2013年11月1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31-465317-2010,主要变化如下 1.修订适用范围,本规则的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60W及以下,采 用E27灯头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2.cqc3129-2013替代CQC3129-2010,GB17625.1-2012替代GB17625.1-2003 3.申请认证提交资料中增加《额定寿命承诺书》,并在产品描述中提供相应模板; 4.修订部分型式试验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增加早期失效、颜色不均匀度、中心光强维持率、颜色漂 移、适用工作电压、适应环境温度和光生物安全的检验要求,删除显色指数稳定性和10000h光通维 持率的检验要求; 5.修订认证的检验时限,由原来的三个阶段调整为两个阶段,并对应调整认证证书的发放; 6.减少获证产品监督抽样数量,调整监督检验项目; 7.明确证书到期后的复审要求; 8.调整了样品描述、关键零部件清单。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郑雪生、陈松。 本规则的历年修订情况如下: 2010年12月28日发布CQC31-465317-2010 cac CQC31-465137-2013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60W及以下,采用E27灯头的反射 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 2.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4.认证申请 4.1产品要求 4.1.1产品的基本要求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检验),产品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 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7249-2008《白炽灯的最大外形尺寸》 4.1.2产品的性能和能效要求 节能认证产品在符合本规则4.1.1条要求后,其性能和能效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CQC3129-2013《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
结构动力学题解.pdf
第一章结构动力学概论 1、图示结构系统,AB为刚性杆EI=∞,其单位质量m,系统所受载荷及约束如图。试 求该系统的广义质量m*,广义劲度k*,广义载荷F*(t),广义几何劲度k*,组合广义 劲度k*,欧拉临界力F,写出此广义单自由度系统的运动方程。 E=∞ ↑↑↑↑↑↑↑B C2 解] 取B处的竖向位移Y为基本未知量,则其他各个力处相应的位移均可以用Y及其导数 进行表示。如图。 ==-cY() 2 dt 2 =.3/-Y()=-mlY(t) 4m - ml2Y(t) F2=c2=) F =kY(t) 利用虚位移原理,设B处产生竖向虚位移8Y = --cY(O-8Y--mlY(-8Y--ml2Y(-c2Y(+l8Y-kY(=0 考虑到Y的任意性,上式可以简化为: 运动方程:3m()+(+c2)()+k(() F力所作的虚功: = ==*Y8 广义质量m*=m 广义劲度k*=k 广义阻尼c*= 广义载荷F*(t)= 广义几何劲度k= 组合广义劲度k*=k*-k=k- 欧拉临界力F=2k 2、图示L型刚架,其单位质量m,BA、BC两杆的E=∞,刚架所受的载荷以及约束 见图。试求广义单自由度系统的m*、k*、c*、F*(t),写出其运动方程。 E=∞ 解] 取B处的竖向位移Y为基本未知量,则其他各个力处相应的位移均可以用Y及其导数 进行表示。如本题解图 ==()F =kY(t) dt ==-mlY() M ,= _(1m1-Y ()=M 利用虚位移原理,设B处产生竖向虚位移δY =-cY()8Y-kY()6Y--mlY()x2-ml2Y()x2+(Y=0 mlY ()+cY()+kY()=-pf() 广义质量m*= 广义劲度k*=k 广义阻尼c*=c 广义载荷F*(t)=pf(t) 3、图示结构系统,AB、CD两杆E1=∞0,略去AB的质量,CD杆的总质量为m,系统 所受载荷及约束如图,试求此广义单自由度系统的m*、k*、c*、F*(t),写出其运动 方程。 (x,)=) [解] 取D点向上的位移为Y (x,)=) =∞ 设y1为中间变量。k弹簧的力为ky 梁AB∑ 0f3-k 梁D:M=0ky-3-m2m3c2 由上两式消去中间变量y1 mY +-cY+3k,=-af()/ 广义质量m*=m广义劲度k*=3k2 ...
T/ZBH 012-2019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透明部分用玻璃.pdf
is81.040.10 Q34 团体标准 准 t/ZH0122019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透明部分用玻璃 Glass for the transparent part of passive ultra-low energy consumption building 2019-02-28发布 2019-05-01实施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发布 t/zbH012-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阳顺达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奥博泰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阿克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冠华东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思蓝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恒华昌耀建材 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海凤、张佰恒、李会、赵雁、李彦兵、尤海阳、解文旭、黄达泉、时子卫、孙海东、 王跃翔、邢凤群、魏安亚、丁孝昌、刘国东 ...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黔东南篇.pdf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General Atlas Of Rural Housing Construc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黔东南篇 (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地组织图集的审查工作) 3881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黔东南篇 主持编制人员名单 编制单位: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 编组 负责人杨昌智 吴宇仕 项目负责人:陈 项 陈妮妮、唐正、杨宗豪 编 组成 成 员: 段黎翀、吴明和、龚明文、吴森明、吴家懋、 吴洋 编制人员名单 编 位:贵州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院 长:钟羽 副 总建筑师:钟 副总工程师:朱伟民 段雷 设计总负责人 叶莺、吴筑溪、龙剑、薛超红 田维琴、皮贵发、叶青、马宇鹏、钱声元、 编制人员: 刘辉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 3882 黔东南风貌篇 (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地组织图集的修编和审查工作) 3883 ...
CQC 31-465137-2010 反射型自镇流LED 灯节能认证规则.pdf
CQC31-465137-2010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
适用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产品包括:额定电压 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60W及以下,采用GB24906规定的灯头,外形类似于带有碗碟 状反射罩的PAR灯,含有LED光源和保持其稳定燃点所必需的元件并使之为一体的、用于替换传统PAR系 列卤钨灯的射灯。
2.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的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的监督 f.复审 4.认证申请 4.1产品要求 4.1.1产品的基本要求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检验),产品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7249-2008(白炽灯的最大外形尺寸》 4.1.2产品的性能和能效要求 节能认证产品在符合本规则4.1.1条要求后,其性能和能效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4.2认证单元划分 同一认证单元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应具有下述特征: a)控制装置的电路原理相同: b)LED模组的类型和数量相同: c)相同的外形尺寸,例如PAR20、PAR30、PAR38; d灯前面的透光罩材料、形式应一致: e)按照相关色温进行划分,见表1: f相同的制造商和生产厂。
原则上按照认证单元申请认证,不同生产厂的同型号产品应作为不同认证单元申请认证。
产品检验仅在 一个生产厂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厂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CQC进行一致性核查。
表1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相关色温划分原则 产品名称划分原则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额定相关色温≤3500K 3500K<额定相关色湿≤65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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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65137-2010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4.3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c)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d)产品描述信息,包括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其制造商等信息,填写“反射 型自镇流LED灯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见CQC31-465137.01-2010): e)品牌使用声明: f)已获得过的CQC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8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h)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i)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5.产品检验 5.1产品检验样品 样品应是已完成设计定型并形成批量生产的合格产品。
5.1.1送样原则 产品检验样品应在所申请认证的生产场所加工生产而成。
申请人在收到送样通知单后,应在15天内将样 品送至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并对样品负责。
5.1.2样品数量 按认证单元送样。
每个认证单元主检规格送样12只,单元中其他规格补充差异试验,每个规格送样4 只。
同一认证单元中,选取相关色温最低、功率最大的规格作为主检规格,其它规格进行差异试验。
5.1.3样品及资料处置 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样品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5.2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5.2.1依据标准 CQC3129-2010《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5.2.2检验项目及要求 a)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见表2。
表2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数量判定
CQC 3129-2010 5.1.1 1初始光通量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2,3) 120%: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CQC3129-2010表1中的限定值。
2初始光效CQC 3129-20105.1.212(2. 3)
初始光效应不低于CQC3129-2010表2的限定值。
3初始色度CQC3129-20105.1.3.色度应符合CQC3129-2010表3的要求。
12(2.3) 4初始显色性CQC3129-20105.1.4.初始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5.12(2.3) CQC 3129-2010 5.1.5 5光通维持率燃点3000h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6%,6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10(2.3) 92%,10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86% 6显色指数稳CQC 3129-2010 5.1.610(2.3) 定性3000h显色指数相对于初始显色指数的衰减不应高于3. 7中心光强CQC 3129-20105.1.7(0,1)
中心光强最低要求见CQC3129-20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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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 CQC31-465137-2010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序号检验项目指标要求数量判定 8光束角CQC3129-20105.1.7。
光束角应不高于60°(0.1) 9功率CQC3129-20105.1.8.功率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12(2.3) 10功率因数CQC3129-20105.1.9.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70.12(2.3) 11标记CQC 3129-2010 5.2.4(0.1) 12外形尺寸GB/T7249-2008的相关规定。
1(0.1) 注1:无论标称的是额定频率或频率范围,标称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应控制在电压220V~,率50Hz的交流电 源条件下进行测试; 注2:初始参数是指经过1000h老练后的光电参数。
b)差异试验样品的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 补充差异的检验项目以及样品数量和判定如下: 1)初始光通量、初始光效、初始色度要求、初始显色性、灯功率、功率因数的检验项目按GB/T2829 的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不合格质量水平RQL25,样品4只,(0,1)判定: 2)光通维持率和显色性稳定性检验项目按GB/T2829的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不合格质量 水平RQL30,样品3只,(0,1)判定。
5.2.3检验时限 产品检验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35天(因检验项目不合格,申请方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验 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包括标记、外形尺寸、初始光通量、初始光效、初始色度要求、初始显色性、中心 光强、光束角、灯功率、功率因数、3000h光通维持率和显色性稳定性。
第二阶段为130天(收到第二阶段检验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是6000h光通维持率,第一阶段检测合 格的样品进行该阶段试验。
第三阶段为175天(收到第三阶段检验费用起计算),检测项目是10000h光通维持率,第二阶段检测合 格的样品进行该阶段试验。
5.2.4判定 当每个单元的主检规格样品和差异试验样品(若有)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指标要求时,则判定该单元所 有型号的产品符合节能认证要求。
若单元中的差异试验样品出现不合格时,判定该型号的产品不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不被列入产品认 证单元,其余型号的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如果希望将不合格型号的产品纳入该申请单元,应整改后 重新提交样品,并按主检规格的要求进行重新检验和判定。
若单元中的主检规格样品出现不合格时,即便差异试验样品全部检验均符合指标要求,也不能判定其他 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要求。
应整改后重新提交主检规格样品重新检验,待其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指标要求 后进行判定,原差异试验样品的检验机构视为有效。
5.2.5检验报告 由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
认证评定合格后,检测机构负责 给申请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5.3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原材料要求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零部件见CQC31-45137.01-2010《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产品描述》。
为确保 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关键原材料零部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 更申请,并送样进行检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需经CQC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6.初始工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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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65137-2010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6.1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能耗指标/效率为核心、以研发/设计一采购一生产和进货检验一过程检验一 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能效的关键部件/材料进行 现场一致性确认,并对工厂的生产设备、检测资源配置以及人力资源(人员能力)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6.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表3进行检查。
表3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依据标准试验要求频次操作方法例行检验确认检验 标志及外观检查100%对照描述报告和目测和按标准要求 功率100%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 功率因数100%用数字式仪表测量功率 初始光通量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光效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CQC3129-2010初始色度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初始显色性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中心光强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光束角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星色指数稳定性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光通维持率注2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 GB/T7249-2008外形尺寸注2按GB/T7249-2008的相关规定√ 注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 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注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确认 检验的频次可按生产批次进行,也可按一定时间间隔,但最长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
确认检验时, 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
6.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至少选取一个单元中的一个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a)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c)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描述中一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产品和加工场所。
6.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4。
表4工厂检查人日数(初始检查/监督检查/复审检查) 生产规模100人以下101~300人301人以上 人日数4/2/35/2.5/46/3/5 6.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
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
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 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 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7.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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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 CQC31465137-2010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CQC组织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合格后,按认证单元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7.2认证时限 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完成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30天内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7.3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工厂检查不通过或整改不通过,CQC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
终止认证后如要 继续申请认证,需重新申请认证。
8.获证后的监督 8.1监督检查时间 8.1.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
结构动力学试题及答案(2018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课程).doc
结构动力学试题 (2018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课程) 参考公式:(式中为阻尼比,B为频率比) (1)单自由度体系动力放大系数R -(B)]+[25( (2)单自由度体系传递率TR 1+(25B) TR = 1-B2)+(25B) 1(15)建立题1图所示的三个弹簧-质点体系的运动方程。 (t) k 77777777777 P (t) m3 题1图 2(20)汽车在多跨连续梁桥梁上行驶,桥梁跨度均为L=32m,桥面由于长时 徐变效应而产生12cm的挠度(如题2图所示)。桥面可以用振幅为12.0cm的 正弦曲线来近似,汽车可以用一个单质点体系模拟,如果汽车重m=2.8tf,等 效弹簧刚度k=280E3N/m,等效阻尼比5=0.5,求 (1)汽车以 =72km/h 行驶时,汽车的竖向运动 (2)发生共振时汽车的行驶速度(此处指使振幅最大时的速度)。 E m 32m 32m 题2图 3(15)如题3图所示,一总质量为m的刚性梁两端由弹簧支撑,梁的质量均 匀分布、两弹簧的刚度分别为k和2k。定义的两个自由度u1和u2示于图中,建 立结构体系的运动方程,并求出的振型和自振频率。 2 总质量m 刚性梁 题3图 4(15)题4图所示动力体系为:AB、BC杆件都为均布质量刚杆,单位均布 质量分别为m1、m2,M为集中质量,C1及C2为阻尼系数,K1及K2为刚度 系数,在C点作用有压力N以B点竖向位移为广 为广义坐标,试求: = (1)列出体系的运动方程 (2)求出体系的自振频率 (3)求出临界压力N mi m2 2a a a 题4图 5(15)工程场地竖向加速度为=0 =0.10g 振动频率为 质量 m 50kg 的敏感仪器。仪器固定在刚度 = 14kN/ m 阻尼比 5=10% 胶隔振垫上,求: (1)传递到仪器上的加速度是多少? (2)如果仪器只能承受0.0038g的加速度,给出解决方案。 ...
T/ZBH 010-2019 中空玻璃用反应型热熔密封胶.pdf
iC91.100.50 Q24 团体标准 准 t/ZBH0102019 中空玻璃用反应型热熔密封胶 Reactive hotmelt sealants used insulating glass unit 2019-02-12发布 2019-05-01实施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发布 t/ZBH01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南宝树脂(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诚信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嵇书伟、张佰恒、李会、夏栋俊、施文福、张薇、贾鼎伟、刘耀文。 ...
CQC 31-439137-2010 水源热泵机组节能认证规则.pdf
caC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439137-2010 水源热泵机组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Water-source Heat Pumps 2010年4月21日发布 2010年4月21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JY208-2008。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主要起草人:袁雅青戴世龙 qc31-439137-2010 水源热泵机组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以电动机械压缩式系统,以水为冷(热)源的户用、工商业用和类似用途的水源热泵机 组的节能认证。 2.认证模式 水源热泵机组节能认证模式: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监督 f.复审 3认证申请 3.1认证单元划分 根据产品的额定制冷量范围在基础型号(制冷量最小的机组)的+10%以内、冷(热)源类型(水环、 地下水、地下环路)、使用侧换热型式(冷热水、冷热风)、结构类型(整体式、分体式)、压缩机规格 型号等参数差异划分单元,各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单元。 对于一种机型可适用多种冷(热)源类型(水环、地下水、地下环路)的产品,根据使用侧换热型式 (冷热风、冷热水)、结构类型(整体式、分体式)、受控部件/材料(压缩机、风机、电机、换热器) 等参数划分单元,各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单元。 不同的生产场地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申请资料(CQC提供表格文件)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水源热泵机组产品描述(CQ31-439137.01-2010) d.品牌使用声明 3.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 c.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d.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e.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f.其他需要的文件 4产品检验 4.1样品 4.1.1送样原则 Qc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同一单元内热泵机纽覆盖单冷机组同一单元 内型号超过10个时,选择2个不同型号的样品,其中一台是基础型号。 4.1.2样品数量 第1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