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3028-2024 电机绝缘系统电场仿真分析技术规范.pdf
ICS29.160 CCS K 20 0814 山 西 省 地 方标准 DB14/T3028—2024 电机绝缘系统电场仿真分析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field simulation analysis of motor insulation systems 2024-06-12发布 2024-09-10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3028—2024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仿真分析基本原则与流程 2 4.1仿真分析基本原则... .2 4.2仿真分析流程,... 2 5绕组瞬态电压仿真分析 2 5.1分布参数计算..... 2 5.2 绕组等效电路模型搭建 ..4 5.3边界条件加载.......... . . 5 5.4电压分布分析, .5 5.5 结果评估 .....5 5.6结果输出. ....6 6绝缘结构电场仿真分析.. 6.1几何模型构建. .6 6.2有限元网格剖分 ..7 6.3材料性能设置... .7 6.4 边界条件加载. ..8 6.5电场分析. 6.6结果评估. .8 6.7结果输出. .....8 7报告编写.. .....8 附录A(资料性)电机绝缘系统电场仿真分析基本原理与流程9 附录B(资料性)某硅钢片B-H特性数据表. ......10 附录C(资料性)电机绝缘系统电场仿真分析报告格式11 图1绕组等效电路模型示意图 ..5 图2匝间绝缘电场分析几何模型示意图.. .6 图3槽口绝缘电场分析几何模型示意图......... ...7 DB14/T302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O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 公司、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永济通用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丹、刘冠芳、黄晓云、刘学忠、白崟儒、高生岚、李思思、景刚、杨杰、樊 洁心、吴有龙、郭大鹏. II DB14/T3028—2024 电机绝缘系统电场仿真分析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机绝缘系统电场仿真分析的基本原则与流程、绕组瞬态电压仿真分析、绝缘结构电 场仿真分析及报告编写. 本文件适用于变频电机成型绕组绝缘系统的电场仿真分析,其他类型电机可参考应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具有防晕结构的高压电机、散嵌绕组电机绝缘系统的电场仿真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T3102.5电学和磁学的量和单位 GB/T17948.4旋转电机绝缘结构功能性评定成型绕组试验规程电压耐久性评定 GB/T22720.2一2019旋转电机电压型变频器供电的旋转电机耐局部放电电气绝缘结构(Ⅱ型)的 鉴定试验 GB/T31054机械产品计算机辅助工程有限元数值计算术语 GB/T41635一2022高海拔电气设备电场分布有限元计算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T31054、GB/T17948.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机绝缘系统motor insulation system 电机中用于隔离导电部位的一种或多种电气绝缘材料的绝缘组合. 3.2 等效铜损电阻equivalent copper loss resistance 电机在空载或低功率运行中产生的铜耗所等效的电阻. 3.3 等效铁损电阻equivalent iron loss resistance 电机在空载或低功率运行中产生的铁耗所等效的电阻. 3.4 材料性能mater ial property 电机绝缘系统所用材料的电磁学等性能参数,如介电常数、电导率等. [来源:GB/T31054-2014 2.2.8 有修改] 3.5 分布电容distributed capacitance ...
DB14/T 3025-2024 超设计使用年限电站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安全评估要求.pdf
ICS23.020 CCS J74 0814 山 西 省 地 方标准 DB14/T3025—2024 超设计使用年限电站热力系统 压力容器安全评估要求 2024-05-29发布 2024-08-2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3025—2024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5评估程序. .....2 6评估步骤2 7评估结论及报告..... ..6 附录A(规范性)超设计使用年限电站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安全评估报告.7 I DB14/T302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 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浩、王兴义、高义斌、宋永刚、郭宇、黄纯德、付文华、钟黎明、冀晋川、 王晨宝、赵建忠、杜晓刚. II DB14/T3025—2024 超设计使用年限电站热力系统 压力容器安全评估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超设计使用年限电站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估程序、评 估步骤、评估结论和报告. 本文件适用的电站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包括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除氧器、连续排污扩容器和定 期排污扩容器. 电站内其他的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的安全评估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713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26610承压设备系统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导则 GB/T30579承压设备损伤模式识别 NB/T47008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DL/T674火电厂用20号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 DL/T773火电厂用12Cr1MoV钢球化评级标准 DL/T786碳钢石墨化检验及评级标准 DL/T787火电厂用15CMo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 DL/T999电站用2.25Cr-1Mo钢球化评级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设计使用年限电站热力系统压力容器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使用超过2年的电站热力系统压力容器. [来源:TSG21-2016 7.1.7 有修改] 4总则 ...
高性能减水剂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7.docx
附件3 高性能减水剂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2020-07)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高性能减水剂产品 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 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 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异议处 理、复查、附则及附录. 2产品种类 本规范涉及四个产品种类,具体如下: 1)标准型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2)缓凝型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3)减缩型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4)早强型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3.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重 1 新进行试验. 3.3复查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检验行为. 3.4备用样品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4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807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JT/T769公路工程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管理办法 5抽样 5.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JT/T769标准的有关要求. 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5.2.1抽样方法 在新建、改扩建及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或 经销企业随机抽取同一生产企业半年内生产的产品.抽查的 2 产品应具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不应少 于2人. 5.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一批号原材料、同一配方和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 规格的高性能减水剂为一批.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 的减水剂每一批号为100t 掺量小于1%的减水剂每一批号 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按一个批号计,同一批号的产 品必须混合均匀,作为监督总体.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 t水泥所需用的减水剂量.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二 等份,其中一份用作检验样品,另一份密封保存作为备用样 品.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粉状产品采用有塑 料袋衬里的编织袋包装,液体产品采用塑料桶包装. 5.3样品处置 5.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拆 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样人 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5.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拆 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5.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验 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3 5.4抽样文书 5.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 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书中 说明. 5.4.2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内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 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 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 5.4.3在工程现场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检验机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被抽查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抽 样文书一式七份,检验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被抽查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生产企业人员不在工程 现场时,由销售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人员将抽样文书转交生产 企业.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检验项目 4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1 减水率 2 泌水率比 JT/T769 3 含气量 4 氯离子含量 6.2试验方法 6.2.1减水率 按照GB8076规定执行.减水率为坍落度基本相同时, 基准混凝土和受检混凝土单位用水量之差与基准混凝土单位 用水量之比.计算结果应取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 6.2.2泌水率比 按照GB8076规定执行.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湿布 润湿的容积为5L的带盖筒,在振动台上振动20S 用抹刀 轻轻抹平,加盖.自抹面开始计算时间,在前60min 每隔 10min用吸液管吸出泌水一次,以后每隔20min吸水一次, 直至连续三次无泌水为止.将每次吸出的水都注入带塞量筒 最后计算出泌水率比.试验时,从每批混凝土拌合物中取一 个试样,泌水率取三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 6.2.3含气量 5 ...
航标灯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11.doc
附件7 航标灯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2020-11)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航标灯产品质量 行业监督抽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 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 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异议处理、复查、 附则及附录.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2.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 重新进行试验. 2.3复查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检验行为. 2.4备用样品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3检验依据 1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 范. GB/T2421.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 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 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 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2423.1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试验Ka: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 GB/T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 总则 JT/T761航标灯通用技术条件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管理办法 4抽样 4.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JTT761标准的有关要求. 2 4.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4.2.1抽样方法 在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随机抽取同一生产企业生 产的产品,抽查的产品应具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明.抽样人员不应少于2人. 4.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一个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批、同一型号规格的 产品为一批,作为监督总体.抽样基数大于等于3套,抽 样2套,一套样品用于检验,另一套样品用作备用样品.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4.3样品处置 4.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 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 样人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4.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 拆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4.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 验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4.4抽样文书 4.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 样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 3 书中说明. 4.4.2抽样文书应当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 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 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 样品包装中. 5检验要求 5.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灯光颜色 水平配光均匀度 1 50%峰值光强处的发散角 旋转转速和精度 2 电源适 交流电源供电 应性 直流电源供电 绝缘电阻 JT/T761 3 绝缘性 介电强度 高温 低温 4 环境适 应性 湿热 振动 盐雾 4 5.2试验方法 5.2.1产品性能 5.2.1.1灯光颜色 采用分度精度为1°的三维卧式分布光度计测量,并计 算被测航标灯的颜色坐标. 5.2.1.2水平配光均匀度 采用分度精度为1°的三维卧式分布光度计,连续检测 航标灯水平360°方向上的各点光强值,并在坐标纸上打印 出连续的水平配光曲线.试验时,转动步进角度不大于 1°,且匀速转动. 5.2.1.350%峰值光强处的发散角 采用三维卧式分布光度计先测量出航标灯的峰值光强, 然后在50%峰值光强处观察其垂直发散角或水平发散角. 5.2.1.4旋转转速和精度 使用精度为0.01S的秒表测量航标灯的转速.给航标 灯做上辨认旋转的标记,任意指定五种转速使其工作、其 中包含最小转速和最大转速.测量小于或等于4r/min的 转速,采用测量旋转五周时间的方法;测量大于4r/min 的转速,采用测量旋转十周时间的方法.测量三次取其算 术平均道,并计算出转速与额定转速的误差. 5.2.2电源适应性 5 ...
焊接网型隔离栅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9.doc
附件5 焊接网型隔离栅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2020-09)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焊接网型隔离栅产 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 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 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异议处理、复查 附则及附录.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2.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重新 进行试验. 2.3复查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检验行为. 2.4备用样品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3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 法 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26941.1隔离栅第1部分:通则 GB/T26941.2隔离栅第2部分:立柱、斜撑和门 GB/T26941.3隔离栅第3部分:焊接网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管理办法 4抽样 4.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GB/T26941.2和GB/T26941.3标准 的有关要求. 4.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4.2.1抽样方法 在新建、改扩建及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或 销售企业随机抽取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的产品应 具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 4.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一批原材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焊接网 型隔离栅网片、立柱各为一批,作为监督总体.从监督总体 中随机抽取3片网片、3根立柱.从1片网片上截取40 cm×40cm网片3片,并从1根立柱上截取40cm立柱3 段,作为一组,合计三组.其中一组作为检验样品,另外两 组作为备用样品.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4.3样品处置 4.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拆 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样人 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4.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拆 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4.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验 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4.4抽样文书 4.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 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书中 说明. 4.4.2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内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 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 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 4.4.3在工程现场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检验机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被抽查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抽 样文书一式七份,检验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被抽查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生产企业人员不在工程 现场时,由销售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人员将抽样文书转交生产 企业. 5检验要求 5.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钢丝抗拉强度 1 网片 焊点抗拉力 GB/T26941.3 涂塑层附着性能 2 立柱 涂塑层附着性能 GB/T26941.2 5.2试验方法 5.2.1钢丝抗拉强度 按GB/T228.1的规定执行.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 作为测量结果. 5.2.2焊点抗拉力 焊点抗拉力的拉伸卡具如图1所示.在网上任取3个焊 点,按图1方式进行拉伸,拉伸试验机拉伸速度为5 mm/min 拉断时的拉力值计算平均值. 单位为毫米 18 吊 d1 业 T 0 40 图1焊点抗拉力测试装置 5.2.3涂塑层附着性能 热塑性粉末涂层采用剥离试验;热固性粉末涂层采用划 格试验. 剥离试验: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塑层上划出两条平行的长 度为5cm的切口,切入深度应达到涂层附着基底的表面,板 状或柱状试样两条切口间距为3mm 丝状试样的两条切口 位于沿丝的轴向180°对称面.在切口的一端垂直于原切口作 一竖直切口,用尖锐的器具将竖直切口挑起少许,用手指捏 紧端头尽量将涂层扯起.以扯起涂层状态将涂层附着性能区 ...
混凝土防冻剂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8.docx
附件4 混凝土防冻剂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2020-08)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混凝土防冻剂(简 称防冻剂)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 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 果告知、异议处理、复查、附则及附录. 2产品种类 本规范涉及四个产品种类,具体如下: 1)强电解质无机盐类(氯盐类、氯盐阻锈类、无氯盐 类); 2)水溶性有机化合物类; 3)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类; 4)复合型防冻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3.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重 新进行试验. 3.3复查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检验行为. 3.4备用样品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4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807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JC/T475混凝土防冻剂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管理办法 5抽样 5.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JC/T475标准的有关要求. 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5.2.1抽样方法 2 在新建、改扩建及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或 销售企业随机抽取同一生产企业半年内生产的产品.抽查的 产品应具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不应少 于2人. 5.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一批号原材料、同一配方和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 类别的防冻剂为一批,每批不大于50t 作为监督总体.每 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 量计).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 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液体防冻剂取样时应注意从容器的上 中、下三层分别取样.每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匀,分为2 组.其中1组作为检验样品,另外1组作为备用样品.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5.3样品处置 5.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拆 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样人 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5.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拆 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5.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验 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3 5.4抽样文书 5.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 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书中 说明. 5.4.2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内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 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 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 5.4.3在工程现场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检验机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被抽查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抽 样文书一式七份,检验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被抽查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生产企业人员不在工程 现场时,由销售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人员将抽样文书转交生产 企业.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A 固体含量(液体防冻剂) 1 含水率(粉状防冻剂) 2 水泥净浆流动度 JC/T475 3 氯离子含量 4 含气量 6.2试验方法 6.2.1固体含量(液体防冻剂) 按照GB/T8077规定执行.从试验样品中抽取3.0000 g~5.0000g制备样品.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6.2.2含水率(粉状防冻剂) 按照JC/T475规定执行.含水率试验结果以三个试样测 试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 6.2.3水泥净浆流动度 按照GB/T8077规定执行.表示净浆流动度时,应注明 用水量,所用水泥的强度等级标号、名称、型号及生产厂和 外加剂掺量. 6.2.4氯离子含量 按照GB/T8077规定的电位滴定法进行测定.试验重复 进行3次,取3个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 6.2.5含气量 按照GB8076规定执行.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满并稍 5 ...
救生衣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12.doc
附件8 救生衣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2020-12)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救生衣产品质量 行业监督抽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 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 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异议 处理、复查、附则及附录. 2产品种类 本规范涉及三个产品种类,具体如下: 1)YB-背心式救生衣; 2)YTD-套头式单面救生衣; 3)YTL-套头式带领子救生衣; 4)YTP-套头式普通救生衣.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3.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 重新进行试验. 1 3.3复查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检验行为. 3.4备用样品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4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 范. GB4303船用救生衣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管理办法 5抽样 5.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GB4303标准的有关要求. 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5.2.1抽样方法 在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随机抽取同一生产企业生 产的产品.抽查的产品应具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明.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 5.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工艺、同材料、连续生产的救生衣为一批,每 批为2000件,不足2000件仍可计为一批,作为监督总体. 2 每批随机抽取3组,每组6件.其中一组作为检验样品, 另外两组作为备用样品.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5.3样品处置 5.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 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 样人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5.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 拆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5.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 验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5.4抽样文书 5.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 样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 书中说明. 5.4.2抽样文书应当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 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 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 样品包装中.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3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1 耐高低温循环 2 浮力损失 3 耐燃烧 GB4303 4 耐油 5 强度 6.2试验方法 6.2.1耐高低温循环 将试样交替地放置在最低温度为65℃的高温试验环 境下和最高温度为-30℃的低温试验环境下历时8h 但交 替循环无需一个接一个进行,按下述程序为重复一个高低 温循环试验: a)将救生衣放入温室,在最低温度为65℃的高温环 境中,连续8h; b)8h后,将试样从温室中取出,并在20℃±3℃的 常温条件下敞开放置24h; C)将救生衣放人冷室,在最高温度为-30℃的低温环 境中,连续8h; d)8h后,将试样从冷室中取出,并在20℃士3℃ 的常温条件下敞开放置24h. 重复10个高低温循环试验后,检查救生衣外观. 6.2.2浮力损失 4 设备:淡水槽1个、通用质量量具1台(精度0.02 kg)、不吸水网篮1个、重物1块(其重量应使挂重物的 网篮在装人救生衣后不露出水面). 将救生衣刚好浸没在淡水水面以下,分别测量在浸入 时及浸入24h后的浮力.试验按下列步骤进行: a)将秤悬放于水槽正上方.网篮挂好重物,悬于水槽 中部,浸没水中并挂在秤上,此时记下重量W1. b)将救生衣放在网篮里,重复步骤a) 救生衣浸水 5min后,记下重量W2. c)保持24h后,再记下重量W3. 按式(1)和式(2)计算救生衣浮力损失: W=W1-W2 (1) W3-W2 S= 2×100 W (2) 式中: W一救生衣的浮力,单位为千克(kg); W1一网篮和重物在水中的重量,单位为千克(kg); W2一网篮、重物和救生衣在水中的重量,单位为千克 (kg); Ws一浮力损失的比率,%(取两位有效数字); W3一浸没于水中24h后,网篮、重物和救生衣在水 中的重量,单位为千克(kg). 6.2.3耐燃烧 5 ...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20.pdf
国海事局★ 2 CHINA MSA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船 舶 国 内 2020 ★中国“海事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2020年第1号文公布 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总目录 总则 第1篇 检验与发证 第2篇吨位丈量 第3篇载重线 第4篇船舶安全 第5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 第6篇高速船 第7篇船员舱室设备 第8篇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 第9篇客滚船附加安全要求 第10篇近海供应船附加要求 第11篇其他附加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20 总则 总则 1目标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障船 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船舶和相关海上设施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并促进 我国航运业和造船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本法规”). 2适用范围 2.1除本法规各篇另有规定外,本法规适用于船长为20m及以上的国内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船舶. 就本法规适用范围而言,对排水型船舶,上述船长系指:沿相应于核定夏季干舷的水线由首柱前缘 量至舵柱后缘的长度;对无舵柱的船舶,由首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线的长度;对箱形船体船舶,为自船 首端壁前缘量至船尾端壁后缘的长度;对于无舵杆的船舶(如设有全回转推进器的船舶),为夏季载重水 线总长的97%.对高速船,上述船长系指第6篇定义的船长. 2.2除另有规定外,本法规不适用于下列船舶: (1)军用舰艇、公安船艇; (2)体育运动船艇; (3)游艇; (4)渔船. 3检验申请 3.1船舶人或经营人,应按本法规的规定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法定检验,并确认船舶和/或相 关项目(如适用)经自检符合本法规适用要求且提供必要的检验条件,包括相关的安全措施. 4免除 4.1对于通常从事国内特定航区/航线航行的船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一次超出原定航区/ 航线航行时,本局可以免除本法规中的有关要求,但该船应符合本局认为适合于预定航次的安全要求. 4.2对于具有新颖特征的任何船舶,如应用本法规有关篇章的任何规定会严重妨碍对发展这种特 征的研究和在从事国内海上航行的船舶上对这些特征的采用时,本局基于技术评估的结果可免除这些要 求,但该船应适合于预定的用途,并能保证其全面安全. 5等效与替代设计 5.1对本法规要求船上所应装设或配备的专门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型式,或本法规要求 应设置的任何专门设施,本局可准许该船上装设或配备任何其他的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型式, 或设置任何其他的设施,但应通过试验或其他方法认定这些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型式,或其 他设施,至少与本法规所要求者具有同等效能. 5.2可准许本法规要求之外的新能源的应用,但应经船舶检验机构评估认为其安全与环保水平不 低于本法规要求,并经本局同意. 5.3在应用本法规相关篇章时,如采用替代设计方法,应执行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 规则》总则中的“附录船舶替代设计实施要求”,并考虑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相 关篇章引用的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指南,确保满足相关篇章规定的替代设计的要求. 6解释 6.1本法规由本局负责解释. 6.2除另有规定外,本法规所述的“本局”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6.3除另有规定外,本法规所述的“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系指经省级船检机构或中国船级社总 部同意. 6.4除另有规定外,本法规所述的“经同意”,系指经船舶检验机构具体实施机构同意. 6.5除另有规定外,本法规所述的“经认可”,系指需经产品检验认可. 1 ...
化妆品中激素类成分的检测方法.pdf
附件1 化妆品中激素类成分的检测方法 Determination of Hormone Components in Cosmetics 1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化妆品中的激 素类成分,包括定性与定量. 本方法适用于膏霜乳液类、液态水基类、液态油基类、凝胶 类、面膜类等化妆品中激素类成分的定性与定量. 2方法提要 样品以乙腈为溶剂提取,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分离,质谱检 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对的相对丰度比定性、定量 离子对峰面积定量,以标准曲线法计算含量. 本方法对63种激素类成分的检出限、定量下限和取样量为 0.2g时的检出浓度、最低定量浓度见表1. 表163种激素类成分的检出限、定量下限、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检出浓度最低定量浓检出限 定量下限 (g(g) 度(ug(g) (ng/mL) (ng/mL) Triamcinolone 1 曲安西龙 0.03 0.1 0.6 2 Prednisolone 2 泼尼松龙 0.03 0.1 0.6 2 Prednisone 3 泼尼松 0.03 0.1 0.6 2 1 序号 检出浓度 最低定量浓 检出限 定量下限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4g(g) 度(ugg) (ng/mL) (ng/mL) 9-fluoroprednisolone 4 异氟泼尼松 0.03 0.1 0.6 2 Hydrocortisone 5 氢化可的松 0.03 0.1 0.6 2 Cortisone 6 可的松 0.03 0.1 0.6 2 Methylprednisolone 7 甲基泼尼松龙 0.03 0.1 0.6 2 Betamethasone 8 倍他米松 0.03 0.1 0.6 2 Dexamethasone 9 地塞米松 0.03 0.1 0.6 2 Flumethasone 10 氟米松 0.03 0.1 0.6 2 Beclomethasone 11 倍氯米松 0.03 0.1 0.6 2 Triamcinolone acetonide 12 曲安奈德 0.03 0.1 0.6 2 Desonide 13 地索奈德 0.03 0.1 0.6 2 Flunisolide 14 氟尼缩松 0.03 0.1 0.6 2 Fluocinolone acetonide 15 氟轻松 0.03 0.1 0.6 2 Triamcinolone diacetate 16 曲安西龙双醋酸酯 0.03 0.1 0.6 2 17 氟氢缩松 Fludroxycortide 0.1 0.3 2 6 Prednisolone 21-acetate 18 泼尼松龙醋酸酯 0.03 0.1 0.6 2 Fluoromethalone 19 氟米龙 0.03 0.1 0.6 2 Hydrocortisone 21-acetate 20 氢化可的松醋酸酯 0.03 0.1 0.6 2 氟氢可的松醋酸酯 Fludrocortisone 21-acetate 21 0.03 0.1 0.6 2 Deflazacort 22 地夫可特 0.03 0.1 0.6 2 2 序号 检出浓度 最低定量浓 检出限 定量下限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4g(g) 度(ugg) (ng/mL) (ng/mL) Prednisone 21-acetate 23 泼尼松醋酸酯 0.03 0.1 0.6 2 Cortisone 21-acetate 24 可的松醋酸酯 0.03 0.1 0.6 2 Halometasone 25 卤美他松 0.1 0.3 2 6 Methylprednisolone 甲基泼尼松龙醋酸 21-acetate 26 0.03 0.1 0.6 2 酯 Betamethasone 21-acetate 27 倍他米松醋酸酯 0.03 0.1 0.6 2 Testosterone 28 睾酮 0.03 0.1 0.6 2 Dexamethasone 21-acetate 29 地塞米松醋酸酯 0.03 0.1 0.6 2 Budesonide 30 布地奈德 0.03 0.1 0.6 2 31 Hydrocortisone 17-butyrate 氢化可的松丁酸酯 0.03 0.1 0.6 2 Gestrinone 32 孕三烯酮 0.03 0.1 0.6 2 Fluorometholone 17-acetate 33 氟米龙醋酸酯 0.03 0.1 0.6 2 Methyltestosterone 34 甲基睾丸酮 0.03 0.1 0.6 2 Hydrocortisone 17-valerate 35 氢化可的松戊酸酯 0.03 0.1 0.6 2 Triamcinol...
化妆品中抗感染类药物的检测方法.pdf
3.2乙腈,色谱纯; 3.3甲酸,色谱纯; 3.4氯化钠. 3.5饱和氯化钠溶液:称取40g氯化钠,置于250mL磨口 锥形瓶中,加入100mL水,超声15分钟,即得. 3.6含0.5%甲酸的乙腈溶液:量取200mL乙腈于500mL容 量瓶中,加入2.5mL甲酸,用乙腈稀释并定容至刻度,摇匀. 3.75mmol乙酸铵缓冲溶液(pH4.0):称取0.3854g乙酸铵 于1000mL容量瓶中,加水980mL溶解后,用甲酸调节pH至 4.0 加水定容至刻度,混匀,过0.22um微孔滤膜. 3.8氯霉素标准储备溶液[p(氯霉素)=1.0mg/mL]:精确称 取10mg(精确至0.01mg)的氯霉素对照品,置10mL棕色容量 瓶中,加入甲醇(3.1)充分溶解后,用甲醇(3.1)定容至刻度, 摇匀.该储备液质量浓度为1.0mg/mL.置于-18℃冰箱中贮存. 3.9其他组分标准储备溶液[p(待测组分)=0.1mg/mL]:分 别精确称取附表1中除氯霉素外其他待测组分对照品各10mg (精确至0.01mg)置于100mL棕色容量瓶中,加甲醇(3.1)使 溶解(对于溶解性差的物质可加入少量甲酸或水促进溶解),并 用甲醇(3.1)定容至刻度,摇匀,即得质量浓度为0.1mg/mL的 标准储备溶液.置于-18℃冰箱中贮存. 3.10混合标准储备液:分别精确移取各待测组分标准储备溶 液(3.8和3.9)1.0mL于100mL容量瓶中,用甲醇(3.1)稀释 并定容至刻度,作为混合标准储备液.置于-18℃冰箱中贮存. 4仪器 4.1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2— 4.2分析天平:感量0.0001g和0.00001goo 4.3超声波清洗仪. 4.4冷冻离心机. 4.5涡旋混合仪. 5测定步骤 5.1筛查用混合标准溶液的制备 分别取混合标准储备液(3.10)适量,用初始流动相进行稀 释配制成氯霉素浓度为200ng/mL 其他组分浓度为20ng/mL的 筛查用混合标准溶液. 5.2基质标准工作溶液的制备 取与待测化妆品配方相同或相近的基质空白样品5份于 15mL离心管中(0.2g/份),分别加入标准品储备溶液适量,按 照样品处理操作步骤处理,配制成氯霉素浓度为200、400、600、 800、1000ng/mL 其他组分浓度为20、40、60、80、100ng/mL的 系列溶液(浓度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3样品处理 准确称取化妆品样品(实际样品或空白样品)0.2g(精确到 0.0001g) 置于15mL离心管中,准确加入3mL饱和氯化钠溶液 (3.5) 涡旋30s 分散均匀,加入含0.5%甲酸的乙腈溶液(3.6) 5mL 涡旋30s 超声提取30min 涡旋混合摇匀,以8000r/min 转速0℃冷冻离心5min 吸取上清液于10mL容量瓶中,加水定 容至10mL 混匀,经0.22um滤膜过滤后,滤液作为供试品溶 液备用. 5.4仪器参考条件 5.4.1色谱条件 色谱柱:C1:柱(100mmx2.1mm 1.7um)或等效色谱柱; -3 流动相:溶液A:5mmol乙酸胺缓冲溶液pH4.0(3.7) 溶 液B:乙腈(含0.1%甲酸),梯度洗脱程序见表1; 表1流动相的梯度洗脱程序 时间(min) 溶液A(%) 溶液B(%) 0 98 2 14 1 99 17 1 99 17.1 98 2 20 98 2 流速:0.3mL/min; 柱温:40℃; 进样量:5uL. 5.4.2质谱参考条件 离子源:电喷雾离子源(ESI源); 监测模式:正离子、负离子多离子反应监测模式,监测离子 对及相关参数设定见附表3(可根据仪器情况调整); 0-2min:不进入质谱仪分析,2-20min:进入质谱仪分析. 5.5定性判定 取供试品溶液与相应标准品溶液,在相同试验条件下测定, 样品中如呈现定量离子对和定性离子对的色谱峰,被测组分的特 征离子峰保留时间与标准溶液对应的保留时间一致,且选择的定 性离子的相对丰度比与相当浓度对照品溶液的定性离子的相对 丰度比的最大偏差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则可以判定样品中存 在对应的抗感染类药物成分. 4 表2定性确证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离子丰度(k) k>50% 50%≥k>20% 20%≥k>10% k<10% 允许的最大偏差 20% 125% 30% 土50% 5.6定量测定 取基质标准工作溶液依次测定,以待测组分的系列浓度为横 坐标,待测组分的峰面积为纵坐标,进行线性回归,建立基质标 准曲线,其线性相关系数应不小于0.99.取供试品溶液测定, 将对应的定量离子色谱峰面积代入线性回归方程,按“计算”项下 公式,计算样品中各组分的含量. 6计算 错误!未找商用源XADX V X D m 式中:0——化妆品中的抗...
刺钢丝网型隔离栅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10.doc
附件6 刺钢丝网型隔离栅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2020-10)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刺钢丝网型隔离栅产 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 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 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异议 处理、复查、附则及附录. 2产品种类 本规范涉及两个产品种类,具体如下: 1)普通型刺钢丝网型隔离栅; 2)加强型刺钢丝网型隔离栅.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3.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重 新进行试验. 3.3复查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检验行为. 3.4备用样品 1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4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 法 GB/T26941.1隔离栅第1部分:通则 GB/T26941.4隔离栅第4部分:刺钢丝网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管理办法 5抽样 5.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GB/T26941.4标准的有关要求. 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5.2.1抽样方法 在新建、改扩建及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或 销售企业随机抽取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的产品应 具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 5.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一批原材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刺钢丝 网为一批,作为监督总体,监督总体不大于250捆.每批随 机抽取3组(每组1捆),每捆截取连续刺钢丝5m.其中 一组作为检验样品,另外两组作为备用样品. 2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5.3样品处置 5.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拆 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样人 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5.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拆 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5.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验 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5.4抽样文书 5.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 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书中 说明. 5.4.2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内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 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 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 5.4.3在工程现场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检验机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被抽查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抽 样文书一式七份,检验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被抽查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3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生产企业人员不在工程 现场时,由销售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人员将抽样文书转交生产 企业.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1 刺钢丝直径 股线钢丝抗拉强度 2 原材料力学性能 整股破断拉力 GB/T26941.4 镀锌层附着量 3 防腐层质量 镀锌层均匀性 6.2试验方法 6.2.1刺钢丝直径 用分辨率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在三段1m长刺 钢丝的股线和刺线上量取,每段刺钢丝量取两根股线和两根 刺线钢丝,每根钢丝量取两个相互垂直方向的钢丝直径,分 别计算股线钢丝直径和刺线钢丝直径的平均值. 6.2.2原材料力学性能 按GB/T228.1的规定执行.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作 为测量结果. 6.2.3防腐层质量 4 6.2.3.1镀锌层附着量 采用重量法测定,按GB/T26941.1的规定执行. 6.2.3.2镀锌层均匀性 采用硫酸铜浸渍法进行测定,按GB/T26941.1的规定 执行. 6.3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6.3.1检验原始记录应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楚, 不得随意涂改.确需更改的,更改处应经检验人员和检验报 告签发人共同确认. 6.3.2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 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录,并保留充分的证据. 6.3.3检验机构检验后的试样应按规定进行保存,不合 格的试样应拍照留存. 7判定原则 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的监督总体不合格. 8检验结果告知 检验机构应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单送达生产企业,并报 交通运输部备案. 在工程现场进行的监督抽查,其检验结果通知单还应同时 送达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9异议处理 9.1对检验机...
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05.doc
附件1 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 (JDCC2020-05)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公路隧道LED照明 灯具(简称“灯具”)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地方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术 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 果告知、异议处理、复查、附则及附录.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2.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重 新进行试验. 2.3复查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检验行为. 2.4备用样品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1 3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1P代码) 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JT/T939.1公路LED照明灯具第1部分:通则 JT/T939.2公路LED照明灯具第2部分:公路隧道 LED照明灯具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管理办法 4抽样 4.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JT/T939.2标准的有关要求. 4.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4.2.1抽样方法 在新建、改扩建及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或 销售企业随机抽取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的产品应 具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不应少于2人. 4.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一个灯具生产企业采用同一批LED芯片、同一 批电源生产的、具有同一功率的灯具为一批,作为监督总体. 每批抽取灯具样品3套,其中1套作为检验样品,另外2套 2 作为备用样品.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4.3样品处置 4.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拆 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样人 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4.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拆 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4.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验 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4.4抽样文书 4.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 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书中 说明. 4.4.2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内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 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 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 4.4.3在工程现场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检验机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被抽查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抽 3 样文书一式七份,检验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被抽查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生产企业人员不在工程 现场时,由销售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人员将抽样文书转交生产 企业. 5检验要求 5.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表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1 初始光通量 2 绝缘电阻 3 电气强度 JT/T939.1、JTT939.2 4 接触电阻 5 电源适应性 6 IP防护等级 5.2试验方法 5.2.1初始光通量 灯具的初始光通量应采用分布式光度计按GB/T9468一 2008中第5章的规定执行. 5.2.2绝缘电阻 4 用精度1.0级、500V的绝缘电阻表在灯具电源接线端子 与机壳之间,电源接线端子与控制端子之间测量. 5.2.3电气强度 用精度1.0级的耐电压测试仪在灯具接线端子与机壳之 间施加频率50Hz、有效值15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 min. 5.2.4接触电阻 用精度0.5级、分辨力0.01Q的接触电阻测量仪在灯具 机壳金属部位与安全保护接地端子之间测量. 5.2.5电源适应性 用自耦变压器或可调交流电源给灯具供电,频率恒定在 50Hz 测试电压分别为187V→200V→220V→240 V→253V→230V→210V→187V.每调整到一档电压并稳 定后,都分别开启和关闭电源开关,检查灯具是否正常工作. 用变频交流电源对设备进行供电,电压恒定在220V 调整变频交流电源的输出频率分别为50Hz→51Hz→52 Hz→50Hz→49Hz→48Hz→50Hz.每调整到一档频率并 稳定后,都分别开启和关闭电源开关,检查灯具是否正常工 作. 5.2.61P防护等级 灯具的IP防护等级试验按GB/T4208的规定执行. 5 ...
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JDCC 2020-6.doc
附件2 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 (JDCC2020-06)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公路桥梁预应力钢 绞线用锚具(简称“锚具”)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地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 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 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异议处理、复查、附则及附录. 2产品种类 本规范涉及锚具产品种类为张拉端锚具,具体如下: 1)圆锚; 2)扁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3.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重 新进行试验. 1 5.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抽样基数、抽样数量见表1. 表1抽样基数、抽样数量 抽样基 监督总 产品 产品种 产品规格 抽样数量 数 体 抽样方式 名称 类 (孔数) (组) (套) (套) 每个监督总体 在符合产品种 抽取一种样品 类、规格和抽样 2组,每组6 基数的前提下, 套.其中一组 从每个监督总体 (6套)作为 圆锚 ≥50且 锚具 ≥4 ≥50 (同一企业生产 检验样品,另 扁锚 ≤2000 的、同一规格 一组(6套) 的、同一批原材 作为备用样 料的产品)中随 品,每套为单 机抽取. 个锚板及配全 夹片. 2)对于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5.3样品处置 5.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封样时应有防拆 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品应由检验机构的抽样人 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5.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拆 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5.3.3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检验 3 机构退回非破坏样品. 5.4抽样文书 5.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 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书中 说明. 5.4.2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内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 业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 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 5.4.3在工程现场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检验机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被抽查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抽 样文书一式七份,检验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被抽查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生产企业人员不在工程 现场时,由销售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人员将抽样文书转交生产 企业.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 表2检验项目 4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圆锚 硬度 扁锚 JT/T 329 静载锚固性能 注:静载锚固性能试验用预应力钢绞线由检测单位提供. 6.2检验顺序 先进行硬度检验(分别检验锚板6个及夹片12片),再 进行锚固静载性能检验. 6.3试验方法 6.3.1硬度 在专用工装上对夹片锥面的硬度进行检测,检测时应使硬 度计压头施压方向与夹片外锥母线垂直,其他相关要求符合 GB/T230.1的规定. 在锚板锥孔小端平面上外圈的两孔之间,检测锚板的硬度, 检测前应磨去检测部位的机加工刀痕,露出金属光泽,其他相关 要求符合GB/T230.1或GB/T231.1的规定. 每件夹片或锚板硬度打三点第一点不计,检验结果取后 两点硬度的平均值. 锚板及夹片硬度试验其他要求按JT/T329有关规定执行. 6.3.2静载锚固性能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用预应力钢绞线应满足JT/T329有关 规定. 试样数量:组装件3个(6个锚板及相配套的夹片、钢绞 5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pdf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 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 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 分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2016年4月18日 一 1 一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31147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3术语和定义 3.1损伤 各种因素造成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 3.2残疾 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 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 4总则 4.1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 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3伤病关系处理 当损伤与原有伤、病共存时,应分析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损伤在残疾后果中 的作用力大小确定因果关系的不同形式,可依次分别表述为:完全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 要作用、轻微作用、没有作用. 除损伤“没有作用”以外,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程度等级,同时说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 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损伤“没有作用”的,不应进行致残程度鉴定. 4.4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 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 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5致残程度分级 5.1一级 一 2 一 5.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5.1.2颈部及胸部损伤 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5.1.3腹部损伤 1)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 2)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切除术后,需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术后肾衰竭. 5.1.4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 丧失均达90%. 5.2二级 5.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2)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偏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 5)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 5.2.2头面部损伤 1)容貌毁损(重度); 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完全缺损; 3)双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4)双眼盲目5级: 5)双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5.2.3颈部及胸部损伤 1)呼吸困难(极重度): 2)心脏移植术后; 3)肺移植术后. 5.2.4腹部损伤 1)肝衰竭晚期; 2)肾衰竭; 3)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5.2.5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一 3 一 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其余任二肢体各有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 达75%; 3)双上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2.6体表及其他损伤 1)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5.3三级 5.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
Z/ZJ XKZ52-2015 机电类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pdf
ZIZJ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标准 Z/ZJ XKZ52—2015 机电类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考核 发证办事指南 (试行) 2015-07-28发布 2015-08-01实施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Z/ZJ XKZ52—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姝、黄海燕、乔宝良、林霖、李嘉、陈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Z/ZJ XKZ52-2015 机电类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以下简称“金属焊接人员”)考核发证(以下简称“本 许可”)的办理须知、办理流程、举报与、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意欲合法从事特种设备金属焊接(以下简称“金属焊接”)的操作人员,申请取得相 应作业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办事指引. 2办理须知 2.1受理范围 珠海市行政辖区内从事金属焊接操作工作的人员. 2.2实施机关、受理地点和方式 本许可实施机关是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现场书面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现场受理地点 为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窗口(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网上受理地址 为:.zhwsbs.gov.cn/ 受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6)2661333. 2.3办理依据 本事项办理依据如下: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年第四号);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一《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号公告);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一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 一一《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 2.4申请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一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一一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一一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2.5办理流程图 流程图见附录A. 1 ...
Z/ZJ XKZ51-2015 承压类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pdf
ZIZJ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标准 Z/ZJ XKZ51--2015 承压类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 考核发证办事指南 (试行) 2015-07-28发布 2015-08-01实施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Z/ZJ XKZ5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赤权、陈振辉、乔宝良、林霖、李嘉、陈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Z/ZJ XKZ51-2015 承压类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金属焊接操作人员(以下简称“金属焊接人员”)考核发证(以下简称“本 许可”)的办理须知、办理流程、举报与、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意欲合法从事特种设备金属焊接(以下简称“金属焊接”)的操作人员,申请取得相 应作业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办事指引. 2办理须知 2.1受理范围 珠海市行政辖区内意欲合法从事金属焊接作业并需取得含有相应作业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 2.2实施机关、受理地点和方式 本许可实施机关是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现场书面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现场受理地点 为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窗口(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网上受理地址 为:.zhwsbs.gov.cn/ 受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暨各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756)2661333. 2.3办理依据 本事项办理依据如下: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一一《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 2.4申请条件 申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一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一一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一一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2.5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办理流程图见附录A. 1 ...
Z/ZJ XKZ38-2015 电梯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pdf
ZIZJ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标准 Z/ZJ XKZ38—2015 电梯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 (试行) 2015-07-28发布 2015-08-01实施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Z/ZJ XKZ38--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姝、黄海燕、乔宝良、林霖、李嘉、陈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Z/ZJ XKZ38-2015 电梯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以下简称“本许可”)的办理须知、办理流程、举报与、 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电梯作业工作,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 业人员证》)的办事指引. 2办理须知 2.1受理范围 珠海市行政辖区内从事电梯电气维修工作的人员. 2.2实施机关、受理地点和方式 本许可实施机关是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现场书面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现场受理地点 为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窗口(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网上受理地址 为:.zhwsbs.gov.cn 受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6)2661333. 2.3办理依据 本事项办理依据如下: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年第四号);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号公告); 一一《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号公告); 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49号);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一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一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 一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T6001-2007). 2.4申请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含55 周岁); 一一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电梯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1 ...
Z/ZJ XKZ35-201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pdf
ZIZJ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标准 Z/ZJ XKZ35—201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办事指南 (试行) 2015-07-28发布 2015-08-01实施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Z/ZJ XKZ35--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姝、黄海燕、乔宝良、林霖、李嘉、陈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Z/ZJ XKZ35-201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以下简称“本许可”)的办理须知、办 理流程、举报与、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工作,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办事指引. 2办理须知 2.1受理范围 珠海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 2.2实施机关、受理地点和方式 本许可实施机关是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现场书面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现场受理地点 为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窗口(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网上受理地址 为:.zhwsbs.gov.cn/ 受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6)2661333. 2.3办理依据 本事项办理依据如下: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年第四号);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号公告); 一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49号);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一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等4个考核大纲的通知》. 2.4申请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 一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一一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一一具有符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 1 ...
Z/ZJ XKZ34-2015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pdf
ZIZJ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标准 Z/ZJ XKZ34—2015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 (试行) 2015-07-28发布 2015-08-01实施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Z/ZJ XKZ34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姝、黄海燕、乔宝良、林霖、李嘉、陈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Z/ZJ XKZ34-2015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事指南(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以下简称“本许可”)的办理须知、办理流程、举报与 、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起重机械作业工作,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 称《作业人员证》)的办事指引. 2办理须知 2.1受理范围 珠海市行政辖区内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 2.2实施机关、受理地点和方式 本许可实施机关是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现场书面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现场受理地点 为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窗口(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网上受理地址 为:.zhwsbs.gov.cn 受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6)2661333. 2.3办理依据 本事项办理依据如下: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年第四号);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一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号公告); 一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49号);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一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 一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特〔2013) 680号). 2.4申请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一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一一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1 ...
Z/ZJ XFZ12-201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受理转报办事指南(试行).pdf
ZIZJ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标准 Z/ZJ XFZ12—201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志) 受理转报办事指南 (试行) 2015-07-28发布 2016-01-01实施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Z/ZJ XFZ12—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良钦、王雅玲、乔宝良、林霖、李嘉、陈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Z/ZJ XFZ12—201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志)受理转报 办事指南(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志)受理转报的办理须知、办理流程、举报与 、申请书及填写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珠海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需要办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志)受理转 报业务的办事指引. 2办理须知 2.1受理范围 珠海市行政辖区内办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志)受理转报的企事业单位. 2.2实施机关、受理地点和方式 本许可实施机关是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现场书面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现场受理地点 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十楼1003办公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网上受理地 址为: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6)2661213. 2.3办理依据 本事项办理依据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4申请条件 本事项申请条件如下: 一一符合受理辖区范围; 一一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 2.5办理流程图 流程图见附录A. 2.6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计算,专家评审时间、企业整改时间和考评组向计量 科提交资料时间及省局审批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2.7同意转报条件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志)受理转报无数量限制,予以转报的条件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一申请材料合格;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