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T6114-2023
锰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green factory in manganese ore indus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生铁与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通化建新科技有限公司、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北京七典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矿东方矿业有限公司、中创蓝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文胜、刘炳宇、柳小波、熊宏启、丛峰武、孙晓刚、杨禹、柴青平、韩智勇、邱景平、仇金辉、黄贵臣、傅国辉、楚长青、孙健、盖俊鹏、张宝金、王生勇、张楠、孙明达、祝贺超、刘小刚、张羽翔、隋显俊、代俊杰、陆占国、路明、任江涛、牛文杰、任泽龙、马波、曹建刚、宁辰禹、张军、侯立成、王连成、 周浩、王怀远、冯惠彬、段国英、张若鹏、张兴帆、苏大林、傅彩明、董书革、唐懿、冯庚寅、张军生、王俊鹏.
锰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锰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要求、评价程序.本文件适用于锰矿行业绿色工厂的创建与评价,其他矿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可参照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21341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256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9115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33635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GB/T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YB/T051电解金属锰DZ/T0319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YB/T 6114-2023
DB43/T401电解金属锰单位产品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50/T996锰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T943行业用水定额
3术语和定义
GB/T3613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锰矿行业manganese ore industry
锰矿行业指从事锰矿石生产相关企业的集合,包括锰矿的开采、选矿和电解锰的生产及渣场锰渣的综合处理.
3.2
绿色工厂green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来源:GB/T36132-2018,3.1]
3.3
绿色产品green product
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品质高的产品.
[来源:GB/T33761-2017 3.1]
3. 4
土地复垦率rate oflandreclamation
复垦的土地面积占复垦责任范围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4总则
4.1评价原则
4.1.1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2018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则要求保持一致.
4.1.2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可以量化的指标宜采用定量评价.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绿色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不宜量化的内容,采用定性评价.
4.1.3行业性原则
在GB/T36132-2018的基础上突出锰矿行业的特性,提出符合锰矿行业的评价要求.
4.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包括应满足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管理体系、强制性能源环保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指标应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人、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六类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设置若干个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 2
要求.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工厂努力宜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3评价方法
a)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 b)评价中基本要求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c)评价指标得分依据符合程度对照标准中具体评价要求取值.计人分值,最终根据该一级指标中参评二级指标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记为该一级指标得分.
4.4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锰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一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5.2)20%;-管理体系(5.3)15%;能源与资源投人(5.4)15%; -生产过程及产品(5.5)10%;-环境排放(5.6)15%;绩效(5.7)25%.各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对应分数见附录A.
5评价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合规性要求
a)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实际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b)工厂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c)对利益相关方环境、能效、碳排放等相关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要求.d)工厂未列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1.2最高管理者要求
a)应通过下述方面证实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1)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负责;2)确保建立绿色工厂建设、运维的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3)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人组织的业务过程; 一致;4)确保可获得绿色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资源;5)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b)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低碳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的职责和权限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