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好房子的战略部署,推动辽宁省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指导和规范辽宁省好房子工程的监理工作,全面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与监理服务水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本《辽宁省好房子监理工作导则》.
本导则以《辽宁省好房子技术指南(试行)》及《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版)》为核心技术依据,同时结合国家“好住宅、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立足辽宁省地域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居住需求特点编制而成.导则聚焦“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目标,明确了监理工作在好房子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技术要点和工作方法,旨在为监理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系统、明确、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本导则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辽宁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辽宁省建设监理协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2申号中建东北院总部大厦31层;电子邮箱:Insjsjlxh@).
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编制人员:宋建辉李牧野陈永乐高宇航张生杨威李晓林王林李昊鹏张跃琦赵婷婷李娜
审核人员:刘亚臣田天葛臻王万敢蔚筱潘宏婷
目录
1总则...2基本规定 23监理工作要点 53.1建筑与结构 53.2建筑安装. 83.3配套设施 123.4施工过程监理 153.5多阶段协同监理..17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20
1总则
1.0.1为规范辽宁省好房子工程监理服务行为,提升监理工作水平,保障“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目标实现,本导则以国家“好住宅、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相关标准与政策文件为导向,依据《辽宁省好房子技术指南(试行)》、《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版)》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好房子工程监理服务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本导则,结合工程实际与设计要求,编制针对性的监理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
1.0.3好房子工程监理服务宜积极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智慧工地等智能技术与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监理工作的精准性和效率.
1.0.4项目监理机构宜参与好房子工程的过程评价与品质评估工作.
1.0.5好房子工程的监理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辽宁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