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1 ICS 87.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86-2006/ISO15528:2000代替GB3186-1982,GB9285-1988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Paints,varnishes and raw materials for paints and varnishes-Sampling (ISO15528:2000,IDT)
2006-09-01发布2007-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186-2006/ISO15528:2000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5528:2000《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英文版)。
本标准代替GB3186-1982(1989)《涂料产品的取样》和GB9285-1988《色漆和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本标准与GB3186和GB9285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一本标准将GB3186和GB9285的内容合并,增加了一些简单适用的取样器具,删除了一些不 适用的取样器具; 一本标准别除了对被取样品进行初检的程序。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宁。
GB3186于1982年首次发布,1989年确认;GB9285于1988年首次发布。
两标准本次均为第一次 修订。
GB/T 3186-2006/ISO 15528:2000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的几种人工取样方法,这些产品包括液体以及加 热时能液化却不发生化学变化的物料,也包括粉状、粒状和膏状物料。
可以从罐、柱状桶、贮榕、集装箱、 槽车或椭船中取样,也可以从鼓状桶、袋、大包、贮仓、贮仓车或传送带上取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idtISO3165:1976) GB/T4650-1998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词汇(idtISO6206:1979)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4650一1998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生产批batch 在同一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盘的物料。
3.2 (检查)批lot 需要取样的物料总量,可以由若干生产批或若干取样单元组成。
3.3 单一样品individual sample 从大量物料中通过一次取样操作所得到的那部分产品, 3. 4 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sample 在所选用的试验方法的精度范围内,具有被取样物料的特性的样品。
3.5 平均样品averagesample 等量的单一样品(3.3)的混合物。
3.6 上部样品top sample 从物料的表面或表面附近取得的单一样品。
3.7 底部样品bottomsample 从物料的最低处或最低处附近取得的单一样品。
3.8 复合样品posite sample 从物料的不同深度取得的单一样品。
GB/T:3186-2006/ISO 15528:2000 3.9 间歇样品intermittent sample 从物料流中间歇地取得的单一样品。
3.10 连续样品continuoussample 从物料流中连续地取得的样品。
3.11 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 已取得的并贮存了一定时间的用于参考且的的单糕品、平均样品或连续样品。
一般要求 样品的取样标识和贮以及相件的制定应由有经票验的人员进标。
取样前应选择适宜类型和 规格的清洁的取样器具,关的健康和安全法规,以尽可能减释放。
选择取样方法应考物料的物理和化学特性,例如光敏性和氧化性、岚生表面反应(形成结皮) 的趋势以及吸湿性、生和毒性 制定取得代表性样品纺案的前提是采用符合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要求的程虑,同时又要被有关各 方认可。
样品(包括参考样品)的贮存应符合质量管理的有标识、可追性和贮崔期的要求。
对特别敏感的物,应提供存条保件的说明书,以确保样品特别是参考样品在整个贮存期的 质量。
S 有关取样的和安全信息参见3723-1999 R 5取样器具P 5.1取样器 5.1.1总则 取样器的选择干被取物科的类型、聚集状态容器的类型、容器被填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