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12号】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实施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有关的事宜及附件.pdf

工程量,建设工程,施工,汇总表,结算,造价资料
文档页数:32
文档大小:660.21KB
文档格式:pdf
文档分类:造价资料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手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9本工程 量计算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第12号

为做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GB/T50500-2024)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5-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8-2024)、《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9-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0-20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2-2024)9本工程量计算标准(以下简称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在我省的落地实施,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的适用

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应符合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的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以参照使用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

二、调整部分清单项及附录表格

(一)为统一计价程序中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发税前扣除.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实际损耗率与有效损耗率的差额风险,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并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要求,为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治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增补“建筑垃圾外运”清单项,详见附件1.

(三)调整措施项目清单项

1.“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施工所需的措施费用”不单独列项,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2.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增补“按质论价”措施项目清单项,详见附件2.

3.为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增补“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项目清单项,详见附件2.

4.为适应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施工环境的特殊要求,增补“特殊

施工降效”、“交通组织维护”、“协管”措施项目清单项,详见附件2.

(四)建设工程计价以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形成单位工程费、单项工程费、项目工程费.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附录表格,详见附件3.

1.增加表D.1.1-1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说明.

2.表E.1.1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拆分为表E.1.1-1工程项目汇总表、表E.1.1-2单项工程汇总表、表E.1.1-3单位工程汇总表.

3.表E.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表格内容调整,增加“其中:材料暂估价”列表.

4.表E.6.1峻工(过程)结算工程项目汇总表拆分为E.6.1-1工(过程)结算工程项目汇总表、表E.6.1-2峻工(过程)结算单项工程汇总表、表E.6.1-3峻工(过程)结算单位工程汇总表.

三、需重点注意的事项

(一)按照《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要求,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其施工发承包的费用组成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规则》(附件4).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价格和消耗数量、费用计算的费率均由市

场主体根据市场价格水平自主确定.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可以参照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规则》.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安全生产”措施项目单独列项,安全生产费用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

(二)合同工期的确定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时,按合同工期考虑报价水平.合同工期与定额工期、类似工程工期存在差异的,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三)对比2013版计价和计算规范,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部分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需重点关注,主要包括:

1.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建设工程无论是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并要求承包人按图施工的措施项目,按相应计算标准的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2.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发包人提供材料需要承包人提供协助协调、材料保管等相应服务的,发生的费用在总承包服务费中计取.

3.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综合单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燃料动力费价差调整应计取增值税,不应计取管理费、利润.

4.钢筋定尺搭接、非设计要求的马凳筋、斜撑筋、抗浮筋、垫铁等措施钢筋不计入钢筋清单工程量,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5.通用安装工程,除有专项设计(或说明)要求外,支架、吊架、基础型钢的制作、安装及刷油,已包括在设备、管道和附件安装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凿(压、切割)槽、开孔打洞仅适用于改扩建及工程变更的项目,新建工程的此等项目均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6.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等清单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较2013版计算规范发生变化.

四、实施说明

(一)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与之配套实施的费用组成文件同时废止.

(二)根据实施情况,我厅将适时对本公告进行调整.实施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请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三江交汇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