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一、总体要求
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主管部门应监督建设单位开展绿色建筑建设条件查验,内容包含绿色建筑执行等级、装配式建筑占比、建筑节能执行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等实施情况.
二、核验程序
(一)方案制定.建设单位在峻工验收备案前,应提前7日制定绿色建筑建设条件查验方案及形成相应支撑材料(具体材料见“三、绿色建筑建设条件核验材料清单”),并告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建设条件进行核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在《聊城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核验.
(二)召开建设条件核验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专家召开绿色建筑建设条件核验会,提出核验总体要求.
(三)资料核验.专家对绿色建筑执行等级、建筑节能执行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装配式建筑占比等逐一核验.属地主管部门重点监督组织形式、核验程序、核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明确项目现场抽查重点.
(四)现场核验.资料核验后,建设单位应按属地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现场核验,其中,绿色建筑抽检至少2个不同楼号的房间且不得为同一楼层;装配式建筑抽检至少2个不同楼号的房间且不得为同一楼层.
(五)核验情况.完成资料与现场核验后,属地主管部门应监督核验情况,符合要求的,出具《聊城市绿色建筑建设条件核验意见表》(附件9);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予以核验.
三、绿色建筑建设条件核验材料清单
(一)绿色建筑等级执行方面.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资料;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绿色建筑专项监理方案、绿色建筑性能评价报告(见《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附件);室内噪声检测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地面防滑值检测报告;电磁辐射检测报告;室内热湿环境检测报告;照明质量(功率密度)检测报告等检测资料.
(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方面.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计算书;碳排放计算书;建筑能耗降低比例计算书;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计算书;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核查表及相应检验报告(见《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属于甲类公共建筑的,还应重点查看节能监测系统安装、验收等情况.
(三)实施装配式建筑实施方面.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装配率计算书;预制部品部件进场验收记录及质量证明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装配式建筑专项监理方案;预制部件安装施工记录;“主体结构阶段评估报告工程峻工阶段装配式实施情况评估汇总报告”(见《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附录C).
(四)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方面.绿色建材应用专项说明(含绿色建材设计依据、绿色建材种类及用量、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表,参见《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附录D);绿色建材专项会审纪要;绿色建材应用清单(进场专项台帐)及质量证明文件;绿色建材应用专项验收报告(见《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附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