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827.4-2023
Industrial truck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verificationPart 4:Driverless industrial trucks and their systems
(ISO3691-4:2020 MOD)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安全要求和/或保护/降低风险措施5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6使用信息 21附录A(规范性)准备作业区域的要求 24附录B(资料性)重大危险列表 36附录C(规范性) 额定起重量的确定 0附录D(规范性)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的验证附录E(资料性)转移载荷的作业参考文献 1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0827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的第4部分.GB/T1082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
一第2部分: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
一第3部分: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
一第4部分: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及其系统:
第5部分:步行式车辆:
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3691-4:2020(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4部分: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及
其系统》.
本文件与ISO3691-4:2020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增加了表1的编号、表题及提及条款,其他表格编号顺延;
附录D对应1SO3691-4:2020中的附录E,附录E对应ISO3691-4:2020中的附录D.
本文件与ISO3691-4:2020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删除了1SO3691-4:2020中术语和定文的3.13、3.18、3.26、3.38和3.39,以符合GB/T1.1-
删除了ISO3691-4:2020中6.3.9的引用ISO/TS3691-8适用于ISO3691-4的有关车辆改装的非欧盟区域要求,因为这些要求是针对澳大利亚、北美以及日本的区域要求,不适用于当前中国制造工业车辆的技术水平;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ISO3691-6:2013适用于ISO3691-4的有关货物及人员载运车的倾斜平台 稳定性试验(见4.7.2)、操作者手动模式的一般功能要求(见4.9.3.1)、安全要求和保护措施(见5.1),将ISO3691-6:2013改为ISO3691-6:2021,其相关条款有变动且更适用于国内工业车辆发展水平.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安数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永恒力叉车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志杰、王丹、任海华、赵春晖、柯家昌、周敏龙、王胜乾、方悦、蒋华、黄松雷、傅敏、张汉章、徐佳敏、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