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通信工程建设标 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工信厅通[2010]47号)的要求,对原中华人 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5084一2005(交换设备抗地震性能检 测规范》进行了修订,并形成YD5084.1-2014《交换设备抗地震 性能检测规范第一部分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被测设备组成及要 求、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抗地震技术性能检测和评估标准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1.0.2条、1.0.5条、5.0.1条、5.0.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通信发 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市西 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原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抗震研究所 修订主编单位:保定泰尔通信设备抗震研究所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票吴长虹石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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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被测设备组成及要求3 4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抗地震技术性能检测 4.1电路板检查 4.2告警系统功能检查4 4.3公共控制设备倒换功能检查5 4.4再启动功能检查 4.5接续方式和复原控制方式检查6 4. 6接续故障率测试7 5评估标准.10 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11 表B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抗地震技术性能检测表12 引用标准名录14 条文说明15 修订、补充内容一览表
1总则
1.0.1为提高电信网络的抗震防灾能力,保障电信网络的安全性 和可靠性,减轻地震对电信设备的破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震减灾法和电信网络抗震防灾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公用电信 网中使用的主要电信设备必须经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
1.0.3本规范适用于进人抗震设防烈度为7~9烈度地区的程控 数字电话交换机抗地震技术性能的考核及评定。
1.0.4本规范规定了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抗地震技术性能检测 项目、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和评估方法。
地震性能应满足YD5083(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1.0.6被测设备还应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额发的有关标准和 规范。
1.0.7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回家标准和 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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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和符号
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program-controlleddigitaltelephone exchange) 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是计算机按预先编制的程序控制接续的 自动电话交换机,全称为存储程序控制电话交换机,程控数字电 话交换机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硬件包括话路部分、控制部分 和输人/输出部分:软件包括程序部分和数据部分。
3被测设备组成及要求
3.0.1提交检测的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应按设备型号分类和满 配置送检。
3.0.2被测设备的组成应以能独立工作的整机系统为单位,其包 括:处理机(如主处理机等)、用户电路及中继电路、通话交换网络、 接口电路、信号音设备,以及输人/输出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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