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274-2026代替GB/T33274-2016
燃香类产品分类及术语
Classification and terminology of burnable incense product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GB/T33274-2016《燃香类产品分类及术语》.与GB/T33274-2016相比,除结构调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燃香产品的术语(见3.1.1);-增加了制香原料的术语(见3.1.2);增加了燃香用具的术语(见3.1.3); 更改了线香的术语(见3.2.1.2016年版的3.1.1);更改了竹枝香的术语(见3.2.2.2016年版的3.1.2);增加了篆香的术语(见3.2.5):更改了香粉的术语(见3.2.7.2016年版的3.1.6);删除了镇静安神熏香的术语(见2016年版的3.1.19); 删除了提神醒脑熏香的术语(见2016年版的3.1.20);更改了无烟香的术语(见3.2.31.2016年版的3.1.31);更改了微烟香的术语(见3.2.32.2016年版的3.1.32):更改了黏合剂的术语(见3.3.3 2016年版的3.2.3); 更改了有烟香的术语(见3.2.33.2016年版的3.1.33);更改了植物胶的术语(见3.3.5,2016年版的3.2.5);更改了天然香料的术语(见3.3.8.2016年版的3.2.8):更改了合成香料的术语(见3.3.13 2016年版的3.2.13):增加了金属香器的术语(见3.4.2); 增加了陶瓷香器的术语(见3.4.1);增加了石材香器的术语(见3.4.3);-增加了竹木香器的术语(见3.4.4);增加了玻璃香器的术语(见3.4.5);增加了塑料香器的术语(见3.4.6); 增加了供奉用香器的术语(见3.4.7);增加了香道用香器的术语(见3.4.8);增加了香答的术语(见3.4.8.1);增加了火答的术语(见3.4.8.2); 增加了香灰压的术语(见3.4.8.3):增加了羽尘(香带)的术语(见3.4.8.4);增加了香匙的术语(见3.4.8.5);增加了香铲的术语(见3.4.8.6);增加了隔火片的术语(见3.4.8.7); 增加了银叶夹的术语(见3.4.8.8):增加了香篆(香印)的术语(见3.4.8.9);
增加了其他场景用香器的术语(见3.4.9):增加了燃烧香品用香器的术语(见3.4.10);增加了加热香品用香器的术语(见3.4.11):增加了艺术观赏用香器的术语(见3.4.12);增加了篆香(印香)的分类(见4.1.1); 删除了镇静安神熏香和提神醒脑熏香的分类(见2016年版的2.1.3):增加了陶瓷香器、金属香器、石材香器、竹木香器、玻璃香器、塑料香器的分类(见4.3.1):一增加了供奉用香器、香道用香器、其他场景用香器的分类(见4.3.2):(见4.3.2):
一增加了香箸、火著、香灰压、羽尘(香录)、香匙、香铲、隔火片、银叶夹、香篆(香印)的分类
一增加了燃烧香品用香器、加热香品用香器,艺术观赏用香器的分类(见4.3.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5)归口.
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永春县产品质量检验所(福建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燃香类产品质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馨盈轻工产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福建兴隆香业有限公司、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武汉天玺妙香科技有限公司、泉州永春达盛香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美真香佛具艺品有限公司、惠安联胜工艺有限公司、厦门琥珀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沉瑜香香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雪明、杨兰英、陈金风、区棋铭、魏长宇、刘胜蓝、林峰生、曾志彬、洪炜盛、彭弘延、张凯铭、曾阳平、曾铧增、周毅然、谢杰、刘爱莲.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GB/T33274-2016;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燃香类产品分类及术语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燃香产品,制香原料及配套用具的术语,给出了相应的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燃香类产品的研发,生产、检验、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一般术语
用于日常生活、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及休闲、康养等改善室内外环境使用的固态燃香.
3.1.2制香原料rawmaterials for incense manufacture生产燃香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3.1.3
燃香产品配套使用的具有盛放、容纳、固定、装饰,点燃、加热香品等作用或应用于香道文化活动、艺术观赏等场合的器具.
3.2燃香产品术语
3.2.1线香incense sticks卧香lyingincense
不带竹枝或木条,外观呈直条形的香品.
3.2.2
将制香原料黏附于竹枝或木条表面制成,外观呈直条形的香品.
3.2.3盘香coilincense以直线香条制成圆盘形的香品.
以直线香条制成多层塔状形的香品或以直线香条环绕呈圆盘形,使用时呈螺旋形塔状的香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