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第31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 标准《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为江苏省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84-2016,自2016年12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1、6.4.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1日
前言
为推进江苏省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进程,完善江苏省建 筑工业化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工业化建筑工程验评工作,促 进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印发(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 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4)256号)的要求,江苏省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人员深人调查研究,先后对多个构件 生产厂家和施工现场进行调研,了解预制装配式构件的生产制作 工艺和工地现场的施工安装、已投人使用的工程,并听取相关企 业的经验介绍,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了 本规程。
本规程共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 本规定;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5装配式钢结构;6模块(单元 房)建筑体系;7装配式木结构;8装配式结构其他相关工程; 9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附录A。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5.2.1、6.4.13条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
其中,第5.2.1条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4.2.1条等效,第6.4.13条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12.5.6 条等效。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 的解释,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 大街88号;邮政编码:21003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 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至江苏省工程建 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 政编码: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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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 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旭建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方建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皇家整体住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溧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华韵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元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赛特钢结构有限公司 徐州市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徐州中煤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金少军金孝权顾颖唐祖萍杨晓虹 杨安东冯成吕如楠刘亚非孙小曦 孙维新刘志东吴文平苏炳正苏炳卫 刘明亮唐国才魏晓斌陈福宁李勇智 潘伟张海生主金瑞娟董年才孙海龙 唐倩张显光黄新刘再喜潘伟忠 卜青青赵苏明蒋柏先 主要审查人:郭正兴陆伟东陈贵陆金方丁志诚 汪凯王群依鲁开明张卫国 2
目次
1总则 2术语2 3基本规定5 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9 4.1一般规定6 4.2混凝土构件.10 4.3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15 4.4钢筋套筒灌浆和钢筋浆锚连接,17 4.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19 5装配式钢结构23 5.1一般规定23 5.2主结构构件的进场验收24 5.3主结构现场安装28 5.4围护结构进场验收及安装32 6模块(单元房)建筑体系35 6.1一般规定..35 6.2模块进场验收36 6.3模块安装38 6.4补正收口.42 7装配式木结构47 7.1一般规定47 7.2材料及构件进场验收47 7.3木结构安装51 8装配式结构其他相关工程57 8.1一般规定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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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室内给水排水工程57 8.3建筑电气工程59 8.4智能建筑工程61 8.5绿色建筑工程.62 9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64 附录A淋水试验方法66 本规程用词说明67 条文说明....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