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5 ICS 71.100.99 备案号:63675-2018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315-2018
烃化催化剂
Alkylation catalystusedforpurificationprocess
2018-04-30发布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5315-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安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柏森化工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南化集团 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定中、戴丰育、李娇、张瑞华、周岳贤。
HG/T5315-2018
烃化催化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烃化催化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随行 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氨装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与氢气反应生成烃类和醇类的烃化催化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G/T2976化肥催化剂磨耗率的测定 HG/T5194烃化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3要求
烃化催化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烃化催化剂的技术要求 项目指标 耐热后活性(以出口CO+CO2体积分数计)20×10-6 磨耗率/%2.0
4试验方法 4.1耐热后活性的测定 按HG/T5194的规定。
4.2磨耗率的测定 按HG/T2976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表1中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HG/T 5315-2018
5.2组批规则 产品按检验批检验,每个检验批量不超过30t。
一个检验批可以是由相同的原料、工艺、设备等 条件下制造出来的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成。
或根据用户要求组批。
5.3抽样方案 产品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抽样单元数。
从随机选定的每个抽样单元中抽出不少于50mL样 品,每批产品抽出总量约2L的样品,充分混合均匀,以四分法分为试验样和保留样,分别装人两个 样品瓶内密封。
样品瓶上应贴标签,说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批量、采样日期、采样人等。
其中 保留样至少保留1年,以备查核。
5.4判定规则 5.4.1按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
5.4.2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5.5复检规则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的规定,允许按5.3的规定重新抽样进行复检,其中当总包装单元 数不超过22时抽样单元数为总包装单元数,当总包装单元数大于22时抽样单元数为GB/T6678规 定相应抽样单元数的2倍。
复检结果若仍有指标不符合表1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包装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以及
6.2包装 产品宜用铁桶或聚乙烯塑料桶包装。
用户对包装规格和包装材质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
6.3运输 产品运输装卸时严禁摔、滚和撞击,以免造成破包、散包。
运输过程注意防潮,运输工具应有防 雨设施。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防污染、受潮。
7产品随行文件
产品交付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其内容应包括: a)产品名称、批号、批量; b)执行的产品标准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