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3247-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毅、陈阵、张涛、舒晖翔、刘凯、崔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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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械产品检验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旧机械产品的检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旧机械产品”的进口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3766一2001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5226.1一2008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932一2003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8196一-200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1918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2265.3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分挤压的最小间距 GB15706.1一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799.4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标准 GB18209.2机械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部分:标志要求 GB/T21067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电磁兼容通用抗扰度要求 GB23313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电磁兼容发射限值 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3术语和定义
GB/T1570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旧机械产品usedmachine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械产品: 已经使用的仍具有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一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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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一新旧部件混装的或经过翻新的。
4技术要求
4.1总要求 进口旧机械产品应符合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及其他要求。
4.2机械安全要求 4.2.1旧机械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不得存在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开口等缺陷。
4.2.3防护装置安全要求包括: -冲击强度应能承受可预见的危险冲击,符答GB/T81962003中8.2规定; 一安全距离应符合GB12265.3和GB23821的要求; -密封性应能防止危险物质的泄露; 操作力应符合GB/T81962003中8.6规定。
一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修应便于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4.3电气安全要求 4.3.1电击防护应符合GB5226.1-2008中第6章的要求。
4.3.2控制电路和连锁保护应符合CB5226.1-2008中第9章的要求。
4.3.3控制器件和控制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电击防护应符合GB5226.1--2008中第10章和第11章的 要求。
4.3.4设备绝缘、耐压性能和保护连接QB5226.1-2008中第18章的要求。
4.3.5电机、电柜外壳应考虑便用求选用并标朗外壳防护等级。
必要时对关键 电气设备外壳依据GB4208对应条款规试条件进行防护等级检测。
4.3.6电源插头的形式应符合GB11918规定。
4.4环境保护要求 4.4.1加工机械噪声指标应低于85dB(A)。
或在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规定噪音限值。
4.4.2有害气体排放应符合GB3095规定。
4.4.3废液排放应符合GB8978规定。
4.4.4粉尘含量应符合GB3095、GB16297规定。
4.4.5机械运行产生电磁辐射时允许值、测量方法按GB17799.4,GB/T21067,GB23313规定。
4.4.6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控制的旧机械应经过环境监测部门检测, 证明环保项目合格。
在设备检验及后续监督管理环节中应进行资料审查。
4.5卫生要求 4.5.1旧机械应整洁卫生,不得携带泥土、植物性和动物性残留物等可能对卫生起到影响的有害物质。
4.5.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劳动卫生部门控制的旧机械应经过劳动卫生部门检测, 证明机械带来的工作环境劳动卫生项目合格。
在机械检验及后续监督管理环节中应进行资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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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其他要求 4.6.1旧机械性能应依据原生产企业生产该机械时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进行全 部项目检测。
当买卖双方对机械性能、精度等项目放宽要求时,应在合同或合同技术附件中做出明确规 定,这些规定不得低于旧机械正常使用的最低要求或与本标准中涉及的安全、环保、卫生等强制性标准 相违背。
4.6.2防爆设备应符合GB3836.1规定。
4.6.3各种控制源安全性检验要求应符合国家规定: 液压系统、电气系统、气动系统作为机械设备的控制系统设计回路时,应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 控制源事故。
元件的选择、应用、安装和调整应首先考虑在事故发生时能保证人员的安全,并 使设备、环境破坏最小。
液压控制系统安全性应符合GB/T3766一2001中4.3的要求。
气动控制系统安全性应符合GB/T7932-2003中4.3的要求。
4.6.4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规定。
且必须使用机械制造国和中文两种文字或直接使用中文。
5检验
5.1旧机械产品通用检验要求 未制定具体检验技术要求标准的旧机械产品,其检验要求可按照表1,检验时允许结合具体旧机械 产品实际情况,增减相应内容。
表1旧机械产品通用检验内容、对应检验依据、检验方式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对应检验依据检验方式
旧机械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不得存在易伤人的锐本标准4.2.1检视 角、利棱、开口等缺陷。
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安全标志本标准4.2.2检视 1机械安全要求
防护装置冲击强度、安全距离、密封性、操作力应符合 要求并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应便于设备的检查和本标准4.2.3检视/检测 维修 电击防护、控制电路和连锁保护、控制器件和控制设本标准4.3.1, 备的选用和安装电击防护、设备绝缘、耐压性能和保4.3.2,4.3.3,4.3.4检测 2护连接电路电击防护 电气安全要求电机、电柜外壳应考虑使用环境选用并标明外壳防护 等级本标准4.3.5检视 电源插头的形式应符合使用地区要求本标准4.3.6检视 加工机械噪声指标应低于85dB(A)。
或在相关技术本标准4.4.1检测 文件中明确规定噪音限值 旧机械有害气体排放、废液排放、粉尘含量、电磁辐射本标准4.4.2,检测 3环境保护要求不得超过限值要求4,4.3,4.4.4,4.4.5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控 制的旧机械应经过环境监测部门检测,证明环保项目本标准4.4.6资料审查 合格。
在设备检验及后续监督管理环节中应进行资 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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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续)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对应检验依据检验方式
旧机械应整洁卫生,不得携带泥土、植物性和动物性本标准4.5.1检视 残留物等可能对卫生起到影响的有害物质 卫生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属于国家劳动卫生部门控 制的旧机械应经过劳动卫生部门检测,证明机械带来本标准4.5.2资料审查 的工作环境劳动卫生项目合格。
在机械检验及后续 监督管理环节中应进行资料审查 旧机械性能应依据原生产企业生产该机械时采用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进行全部项目检 测。
当买卖双方对机械性能、精度等项目放宽要求本标准4.6.1功能试验 时,应在合同或合同技术附件中做出明确规定,这些 规定不得低于旧机械正常使用的最低要求或与本标 5其他要求准中涉及的安全、环保、卫生等强制性标准相违背 防爆设备、各种控制源安全性检验要求应符合国家本标准4.6.2,检测 规定4.6.3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规定,且应使用机械制本标准4.6.4检视 造国和中文两种文字或直接使用中文
5.2.具体旧机械产品检验要求 5.2.1制定具体旧机械产品检验技术要求标准时,其检验要求可参照表1设定。
5.2.2制定了具体检验技术要求标准的旧机械产品,其检验要求按具体检验技术要求标准规定执行。
书号:-24795 SN/T3247-2012定价: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