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875-2000 进出口板栗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chestnuts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00-06-22发布 2000-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 进出口板栗检验规程 SN/T 0875-200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剧 不得 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8千字 2000年9月第一版2000年9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3263定价6.00元
SN/T0875-2000 前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对原专业标准ZBX24008一1986《出口板栗检验规程》进行修订的。
本标 准在技术上与ZBX24008一1986基本一致。
为了向国际标准靠拢,对标准的扦样部分,引用了ISO951 《袋装豆类一一扦样标准》。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X24008一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禹峰、赵曙国、梁述亮、孟宪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875-2000 进出口板栗检验规程 代替ZBX24008-1986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chestnuts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板栗的检验方法及结果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板栗的扦样、包装、标志、品质、质量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SN/T0188-19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ISO951袋装豆类一扦样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规格 每千克规定的板栗果粒数。
3.2年产度 板栗收获的年度。
3.3外观 整批板栗的外观品质,包括色泽、气味、洁净、形状、饱满与整齐的程度。
3.4杂质 3.4.1一般杂质 板栗成品以外的植物性物质。
3.4.2有害杂质 有毒、有害及其他有碍安全卫生的物质,如禽、畜粪便、毛、羽、金属物、玻璃等。
3.5变质粒 3.5.1霉坏粒 因发霉、受冻、受热致使果皮乌暗无光,果仁变色、变味、腐烂变质,以及虫蛀和其他受损严重失去食 用价值的果粒。
3.5.2发芽粒 胚芽已明显突出果皮的果粒。
3.6缺陷粒 3.6.1损伤粒 3.6.1.1果仁受损变质变色,其体积不超过本果粒的十分之一,剩余部分尚有使用价值的果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2000-06-22批准 2000-11-01实施 1
SN/T 0875-2000 3.6.1.2果皮已明显发霉,尚未损及果仁的果粒。
3.6.2虫蛀粒 果皮被害虫驻蚀,已伤及果仁的果粒。
3.6.3不熟粒 果皮颜色浅、无光泽、条斑明显、果仁发育不成熟的果粒。
3.6.4裂嘴粒 因生理作用、机械损伤、风干致使果皮破裂,果仁外露且正常的果粒。
3.6.5风干粒 果粒风干失水,果皮退色,果仁收缩,果仁与果皮分离者。
3.6.6其他缺陷粒 不属上述各项的有缺陷果粒。
3.7均匀度 果粒大小均匀的程度。
4抽样 4.1检验批:以不超过20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识、加工 产地、规格和等级。
4.2抽样用具:取样铲、勺、盛样袋。
4.3抽样方法和数量 4.3.1现场抽样前,根据报验单与合同,就商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标记、袋数、堆垛位置等逐一核对。
4.3.2抽样数量 10袋以下,逐袋抽取。
10~100袋,随机抽取10袋。
超过100袋,按货物件数的平方根抽取。
所抽样袋应均匀地分布在堆垛内外和四周,从每袋中取样约500g。
在抽样过程中,应依品质状况, 随机按10%或更大比例倒袋取样,同时查视外观品质。
4.3.3抽样也可在标包过程中,随机按上述应抽比例甩袋取样。
4.4实验室样品 5检验 5.1室内品质检验流程图见图1。
5.2仪器用具 刻度5g案秤、感量0.01g天平、切栗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