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941-2000
进出口铬(蓝)湿革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et blue chrome leather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00-09-15发布2000-12-3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SN/T0941-200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 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
目前进出口铬(蓝)湿革品质很不稳定,且没有一个统-一的检验方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便 于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国内外技术交流,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莫建畅、沈其林、叶达成。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铬(蓝)湿革检验规程SN/T0941--2000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et blue chrome leather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铬(蓝)湿革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铬(蓝)湿革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4692-1984皮革成品缺陷的测量和计算 QB/T3812.1-1999皮革试验室样品部位和标志(原GB/T4689.1-1984) QB/T3812.2-1999皮革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原GB/T4689.2--1984) QB/T3812.3-1999皮革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原GB/T4689.3-1984) QB/T3812.4--1999皮革物理性能测试厚度的测定(原GB/T4689.4--1984) QB/T3812.5-1999皮革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原GB/T4689.5--1984) QB/T3812.6-1999皮革撕裂力的测定(原GB/T4689.6-1984) QB/T3812.7--1999皮革米粒面强度和伸展高度的测定崩裂试验(原GB/T4689.7-1984) QB/T3812.8-1999皮革收缩温度的测定(原GB/T4689.8--1984) QB/T3812.9--1999皮革耐折牢度的测定(原GB/T4689.9--1984) QB/T3812.10-1999皮革视密度的测定(原GB/T4689.10--1984) QB/T3812.11--1999皮革化学试验样品的制备(原GB/T4689.11--1984) QB/T3812.12--1999皮革水分及其他挥发物的测定(原GB/T4689.12--1984) QB/T3812.13--1999皮革二氯甲烷萃取物的测定(原GB/T4689.13--1984) QB/T3812.14--1999皮革硫酸盐总灰分和硫酸盐水不溶物灰分的测定 (原GB/T4689.14--1984) QB/T3812.15-1999皮革氧化铬的测定(原GB/T4689.15-1984) QB/T3812.16-1999皮革水溶物、水溶无机物、水溶有机物的测定(原GB/T4689.16一1984) QB/T3812.17-1999皮革含氮量和“皮质"的测定滴定法(原GB/T4689.17-1984) QB/T3812.18--1999皮革颗透度、革质及结合颗质的计算(原GB/T4689.18-1984) QB/T3812.19-1999皮革pH值的测定(原GB/T4689.19-1984) QB/T3813-1999皮革成品厚度的测定(原GB/T4691--1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2000-09-15批准2000-12-3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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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0941-2000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检验批 以同一合同、提单、同一品种为一检验批,简称批。
3.2蓝湿革 已经初步制的皮革。
3.3抵补法 是指多余部分补齐缺少部分的计算方法。
4抽样 4.1感官样品 在完好的包装件中1000张以下按10%抽取。
1000张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20张,抽1张,不足 20张,以20张计。
4.2理化样品 按QB/T3812规定进行,在感官样品中抽取。
5检验 5.1仪器和工具 5.1.1物理、化学检验的仪器和工具,见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