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1 ICS 13.310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1016-2012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 与安全防范要求
Level of risk and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guns (ammunition) depot/ storage room
2012-12-26发布2012-12-2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1016-2012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本标准起草人:钱熊飞、何力、董传华、郭怡林、唐克敏、冯志强。
GA1016-2012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 与安全防范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和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是枪支(弹药)库室安全 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弹药)制造、配售、配备、配置单位和配置 科研、展览、道具枪支(弹药)单位的库室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003一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8--20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一2007人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一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73-1994机械防盗锁 GA374-2001电子防盗锁 3术语和定义 GB50348一2004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涉枪单位guns-relateduni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弹药)制造、配售、配备、配置单位和配置科研、展 览、道具枪支单位以及承担枪支(弹药)临时储存保管职责的单位。
3.2 枪支(弹药)库guns(ammunition)depot 涉枪单位设置的用于储存枪支、弹药的专门场所。
3.3 枪支(弹药)室guns(ammunition)storageroom 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法院、检察院、监狱、劳动教养等执法部门设置的用于存放日常勤务使用枪支、 弹药的专门场所。
3.4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uns(ammunition)specialsafe 专门用于存放枪支或/和弹药的防盗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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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016-2012 3.5 永久性去功能处理permanent dismantling treatment 通过损毁枪支主要零部件的方式使其失去射击功能,且不能通过简单修复予以恢复的技术处理 方法。
3.6 临时性去功能处理temporary dismantling treatment 通过拆除、更换枪支零部件或增加附件的方式使其临时失去射击功能,但经逆向处理后可以恢复的 技术处理方法。
3.7 双人双锁double persons with double locks 由两人同时到场,分别独立操作,方能开启、关闭枪支(弹药)库室和专用柜的制度要求与技术措施。
3.8 保卫值班室securitydutyroom 涉枪单位为监控和处置枪支(弹药)库室安全风险的专门人员设置的值守场所。
4风险等级的划分及防护级别的确定
4.1风险等级及防护级别的分级与核定 4, 1.1风险等级的分级与核定 风险等级依据枪支(弹药)库室所储存保管枪支(弹药)的性能、规模和管理人员素质等情况分为三 级,按风险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核定。
4.1.2防护级别的确定 枪支(弹药)库室的防护级别应与其风险等级相适应,按其防护能力由高到低分为一级防护、二级防 护、三级防护。
4.2风险等级的划分 4.2.1一级风险 下列单位设置的枪支(弹药)库应定为一级风险: a)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的枪支(弹药)库; b)枪支(弹药)教学、科研、制造单位的枪支(弹药)库; c)省级及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枪支(弹药)库; d)省级及以上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枪支(弹药)库; e)专门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企业的枪支(弹药)库; f)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或猎枪的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