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件
编 号:SC-25-034日 期:2022-09-04
局长授权颁发:
侧杆控制器
本专用条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背景
C919型飞机采用侧杆取代传统的驾驶盘和驾驶杆进行俯仰和滚转操纵.现行有效的《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4)仅适用于传统的驾驶盘和驾驶杆,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使用侧杆控制器进行俯仰和滚转操纵,比如飞行员操纵力和飞机操纵性,对使用侧杆控制器的飞机不直接适用.另外,由于侧杆控制器之间不同于传统盘杆式控制的机械连接,因此飞行员的操纵权限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第21.16条的要求制定专用条件,明确补充安全要求以提供与C919型飞机适用的适航规章等效的安全水平.
3.适用范围
C919型飞机.
4.专用条件
在对侧杆控制器没有特定要求的情况下,以下要求适用:
1)飞行员操纵力:替代CCAR25.143(d)中对俯仰和滚转“飞行员操纵力”限制的要求,并且替代CCAR25.145(b)和25.175(d)中对俯仰操纵力的特定要求,必须表明对于预期的工作状态和构型,无论是正常模式控制律、辅助模式控制律还是直接模式控制律,侧杆控制器的短时和最大持久操纵力水平是合适的.
2)飞行员操纵权限:侧杆控制器的关联设计必须能满足任一飞行员进行纠正和/或超越控制而不会有不安全的特性.必须通告侧杆控制器的状态并且不会引起机组的困惑.
3)飞行员操纵:必须通过飞行试验表明,在考虑进行精确的航迹控制/任务时和素流条件下,使用侧杆控制器不会产生不适当的飞行员在环的操纵特性.另外,俯仰和滚转的操纵力及位移敏感度必须是协调的,无意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