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 2066--94 象限杆度盘秤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0IML)R76一1号国际建议一《非自动衡器》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象限杆度盘秤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象限杆平衡,在满量程内指针示值的江I级和I级象限杆度盘秤产品。
2引用标准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4250衡器术语 QB 1075杠杆式地上衡 QB 1563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术语、符号、代号 术语、符号、代号按GB/T14250的规定。
产品分类 4.1产品型号按QB1563的规定编制。
4.2准确度等级及计量特征参数见表1。
表1 准确度计量特征参数 等级最大秤量分度值分度数最小秤量
(max)(e)(n)(min) 10kg<max≤100t10g≤e≤10kg1000<n≤1000050e 级20t<max20kg≤e1000"<n≤100001000kg") 2kg<max≤10t5g≤e≤10kg400<n≤100010e 级8t<max20kg≤e4001000kg,则min=10e。
中国轻工总会1995-01一05批准1995-08--01实施
QB:2066-94 4.3.最大秤量应优先从R×10kkg中选取,其中k为整数,R=1,1.5,2,2.5,3.5。
5技术要求 5.1允许误差 首次检定允许误差见表2。
表2 载荷(m) 允许误差
级级
±0.5e000 ±1.0e500e<m≤2000e50e<m≤200e ±1.5e2000e<m≤10000e200e4个承重点的产品,每个承重点所加的载荷应等于1的最大秤量
i-1 (其中i为每台秤的承重点个数),放于承重台面的不同位置,示值误差不得大于该载荷的, 允许误差。
5.2.3加载与减载准确度 从空秤至最大秤量,对加载或减载,每一载荷的示值误差应符合表2规定。
5.2.4灵敏度 当载荷改变一个d的量值时,指针产生的恒定位移不小于一个刻度间隔的4/5。
5.2.5重复性 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载荷连续进行3~5次测试,测试结果之间的差值应不大于该载 荷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3最大安全载荷 最大安全载荷为125%最大秤量。
5.4示值装置 5.4.1度盘 5.4.1.1刻度由同宽的线组成:线宽要均匀,其宽度为刻度间隔的1/10~1/4,但是不小于 0.2mm
QB 2066-94 最短的刻线的长度至少要等于刻度间隔,刻度标记的排列应符合下列图形之一。
1 x10k
2×10k5 ×10k
注:k为整数。
5.4.1.2度盘应有最大秤量、最小秤量、分度值等说明性标记。
5.4.2指针 指针端部的宽度接近于刻度标记的宽度,指针尖端的回转半径应与度盘最短刻度标记的 中部半径相等,指针端部的回转平面与度盘间距为1~3mm。
5.4.3变圈指示装置 对于多圈回转的秤,应有变圈指示装置。
5.5调零装置 应有调零装置,该装置应灵活、可靠。
5.6锁紧装置 应有锁紧装置,该装置锁紧时钢带应不受力。
5.7阻尼装置 应有阻尼装置,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指针摆动三至五个周期应停稳。
5.8影响量 度盘秤在-10~40℃的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5.9保障性 凡用户不得拆卸或调整的部位,必须做出用户不得拆卸或调整的规定,必要时应配备密 封装置。
5.10零部件 杠杆、承重梁、刀、刀承、减磨片、挡刀板、铸件、锻件、冲压件、焊接件、电镀件、 氧化件、油漆件等,按QB1075的要求。
5.11移动式度盘秤除应符合上述相应条款技术要求外,尚须符合下述技术要求。
a.移动式度盘秤应有调整水平装置,在试验和使用前必须调水平; b.移动式度盘秤应有水平指示器,水平指示器应牢固地安装在使用者易于看清的部位; c.水平指示器的活动指示部分对2/1000的倾斜至少位移2mm; d.移动式度盘秤秤体倾斜45°时,液体阻尼介质不应泄露; e,移动式度盘秤试验前,应允许做推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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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方法 6.1整机计量性能试验原理 通过与标准砝码直接比较的结果来评定秤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