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939.5-2025代替GB/T22939.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第5部分: 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
Package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 5: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washing machine and clothes drye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229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的第5部分.GB/T2293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一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第5部分: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 微波炉的特殊要求;电冰箱的特殊要求;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本文件代替GB/T22939.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3,与GB/T22939.5-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不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d)增加了背负试验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101、5.3.101). c)增加了顶部冲击试验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7.101、5.3.4.10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海信冰箱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苏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博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珊珊、刘尊安、张润、万学龙、刘炫池、高阳、张士锋、于宁临、夏燕、薛玉、张月、董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22939.5-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GB/T229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划分为若干部分,由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对于特殊要求范围涵盖的产品,其包装要求为通用要求与该特殊要求结合使用,在特殊要求中包括了对通用要求中对应条款的代替、修改和增加,以给出对每种产品的完整要求.GB/T22939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一第2部分: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吸油烟机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识等.-一第3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 洁器具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识等.一第4部分:微波炉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微波炉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识等.一第5部分: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洗衣机、干衣机、洗干一体机、一第6部分:电冰箱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电冰箱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 洗鞋机、洗鞋烘鞋机等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识等.识等.一第7部分:空调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空调器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识等.-一第8部分:集成电灶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集成电灶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 识等.
本文件与GB/T22939.1一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文“修改”的部分,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符合GB/T22939.1一2025中的相 应条款外,还符合本文件所增加的条款.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第5部分: 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
1范围
GB/T22939.1-202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文件规定了洗衣机、干衣机包装的技术要求和包装标识,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由电力驱动的洗衣机、干衣机的包装.本文件也适用于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洗干一体机、洗鞋机和洗鞋烘鞋机的包装.注:洗衣机、干衣机、洗干一体机、洗鞋机和洗鞋烘鞋机统称器具.本文件不适用于衣物护理机、电暖风干衣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2939.1-202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增加: GB/T22939.1-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2939.1-2025的该章适用.
4技术要求
GB/T22939.1-202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3机被环境试验要求
增加:
4.3.7.101顶部冲击
为验证包装件在装卸搬运、运输环节中经受冲击情况的适应性及对内装物的防护能力,应按5.3.4.101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
a)经视检,包装部件如包装纸箱、缓冲泡沫、包装袋等不应出现严重破损;b)经视检,产品外观和结构应正常,产品标贴不应出现起翘、脱落等情况,内部产品不应有套袋印、泡沫压印残留.
增加:
4.3.101背负
为验证包装件在装卸搬运、运输环节中经受冲击情况的适应性及对内装物的防护能力,应按5.3.101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