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量清单(excel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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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范围及标段单元划分 1
(一)编制范围 1
(二)标段单元划分 1
二、编制依据 2
三、编制原则 5
(一)采用地方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5
(二)采用铁路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5
四、清单项目组成 5
(一)第六章 通信、信号及信息 6
(二)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6
(三)第八章 房屋 6
(四)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6
(五)第十章 其他费用 6
五、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及费用标准 6
(一)采用地方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7
(二)采用铁路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9
(三)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14
(四)其他费 14
六、甲供物资报价说明 14

一、编制范围及标段单元划分
(一)编制范围
1、武隆站房、站房平台、雨棚(含地基处理)、地道(不含已招标的土建工程)、站台铺面、站台站房综合管沟、停车场(不含场坪土石方)工程和信息、电力、暖通、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2、彭水站房、站房平台、雨棚(含地基处理)、地道(不含已招标的土建工程)、站台铺面、站台站房综合管沟、停车场(不含场坪土石方)工程和信息、电力、暖通、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3、酉阳站房、站房平台、雨棚(含地基处理)、地道(不含已招标的土建工程)、站台铺面、站台站房综合管沟、停车场(不含场坪土石方)工程和信息、电力、暖通、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4、秀山站二站台的雨棚(含土建、照明及防雷)、站台面铺装(不含综合管沟),地道(只含装修、地道给排水及消防,不含地道土建、地道照明)及电扶梯等工程;
5、涪陵至秀山段增建二线其他信息系统工程,包含区间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货运管理信息系统等(不含秀山站客运信息系统、货运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标段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按5个单元进行编制。其中:
1、武隆站:
1.1单元:武隆站站房、站台雨棚及相关工程;
1.2单元:武隆站社会车停车场工程;
2、彭水站:
2.1单元:彭水站站房、站台雨棚及相关工程;
2.2单元:彭水站社会车停车场工程;
3、酉阳站:
3.1单元:酉阳站站房、站台雨棚及相关工程;
3.2单元:酉阳站社会车停车场工程;
4、秀山站:
4.2单元:秀山站站台雨棚及相关工程(不含先期实施部分工程);
5、其他信息系统工程:
5.1单元:涪陵站接轨相关工程,长1.875正线公里;
5.2单元:涪陵(不含)~黔江(不含),长179.239正线公里;
5.3单元:黔江枢纽(渝怀线、改建中石油专用线、黔张常工程左右联络线),长2.440正线公里;
5.4单元:黔江(不含)~成都局管界,长127.954正线公里。
二、编制依据
1、渝涪铁计财函〔2018〕157号《关于委托编制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成都局管内)武隆等3站房及相关工程招标资料的函》;
2、渝涪铁计财函〔2018〕260号《关于调整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成都局管内)武隆等3站房及相关工程招标资料的函》;
3、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3日《关于渝怀铁路增建二线涪陵至秀山段秀山站雨棚及相关工程施工界面的会议纪要》(第171期);
4、铁总鉴函〔2017〕70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二线工程武隆等3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
5、铁总办函〔2014〕149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6、工管设函〔2018〕14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武隆站等3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7、铁建设〔2007〕108号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的通知;
8、铁建设〔2009〕126号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四电部分)》的通知;
9、铁建设〔2007〕152号《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52号文”);
10、铁建设〔2008〕11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估算、设计概预算费税取值规定》(以下简称“11号文”);
11、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
12、铁建设〔2006〕129号《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和《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以下简称“129号文”);
13、铁建设〔2010〕196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196号文”);
14、铁建函〔2008〕105号《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以下简称“105号文”);
15、经规定额函〔2014〕91号《铁路工程建设2014年第二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以下简称“91号文”);
16、铁总运电〔2014〕28号《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以下简称“28号文”);
17、铁建函〔1998〕14号《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以下简称“14号设备价”);
18、铁建设〔2012〕230号文《关于补充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目录的通知》;
19、国铁科法函〔2016〕84号《国家铁路局关于营改增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相关造价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84号文”);
20、铁总建设函〔2016〕35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报送营改增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相关造价标准调整意见的函》(以下简称“359号文”);
21、中国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关于“营改增”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有关问题研讨会议记录》;
22、国铁科法〔2018〕39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调整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增值税税率的公告》;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GB50500—2013)(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24、渝建发〔2008〕17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25、渝建发〔2008〕18号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26、渝建发〔2014〕2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渝建发〔2014〕26号文”)(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27、渝建发〔2014〕27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渝建发〔2014〕27号文”)(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28、渝建〔2016〕7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以下简称“渝建 〔2016〕71号文”),(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29、渝建发〔2014〕25号文《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简称“渝建发〔2014〕25号文”) (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30、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5期)(仅适用于武隆、彭水、酉阳3站);
31、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32、铁总物资〔2015〕11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
33、其他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等有关文件;
34、本次招标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数量。
三、编制原则
(一)采用地方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主要包括武隆、彭水、酉阳3站站房、站台、雨棚(含地基处理)、地道(不含已招标的土建工程)以及相关配套的电力、暖通、消防、室内给排水等工程,采用重庆市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进行编制,并按“营改增”体系有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工程所在地2016年第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4月),并根据“渝建〔2018〕195号文”有关规定按扣税系数方法进行扣税分析计列。
(二)采用铁路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主要包括武隆、彭水、酉阳3站电力工程中的变电所、信息等站后工程;秀山站站台、站台站房综合管沟、雨棚(含地基处理)、地道(不含已招标的土建工程)、配套信息、电力及消防等工程;涪陵至秀山段增建二线其他信息系统工程,包含区间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货运管理信息系统等。按铁总办函〔2014〕149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原则进行编制,并按“营改增”体系有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经规定额函〔2014〕91号《铁路工程建设2014年第二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营改增版),按扣税后的价格分析计列。
四、清单项目组成
包括信息、电力、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其他费用等章节工程费用。
具体项目组成如下:
(一)第六章 通信、信号及信息
1、武隆、彭水、酉阳站
包含与武隆、彭水、酉阳站站房、雨棚等相关配套的客运各应用系统信息等工程。
2、涪陵至秀山段增建二线其他信息系统工程
包含区间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货运管理信息系统等(不含秀山站先期实施客运信息系统、货运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包含与武隆、彭水、酉阳站房、雨棚等相关配套的低压电力和低压布线配套等工程。
(三)第八章 房屋
包含武隆、彭水、酉阳站站房及附属工程,以及相关配套的电力照明、通风、室内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四)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包含武隆、彭水、酉阳站站场雨棚(含地基处理)、地道(不含已招标的土建工程)、站台铺面、站台站房综合管沟、停车场(不含场坪土石方)工程和信息、电力、暖通、给排水等配套工程;秀山站二站台的雨棚(含土建、照明及防雷)、站台面铺装(不含综合管沟),地道(只含装修、地道给排水及消防,不含地道土建、地道照明)及电扶梯等工程。
(五)第十章 其他费用
仅包含对应范围的安全生产费。
五、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及费用标准
(一)采用地方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主要包括武隆、彭水、酉阳3站站房、站台、雨棚、地道(装饰)以及相关配套的电力、暖通、消防、室内给排水等工程。
1、定额的采用
采用《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简称“08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以上定额不足部分,采用现行颁布的补充定额。
2、人工费
根据渝建〔2016〕7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原定额人工单价乘以调整系数进行计算。2008年计价定额,具体人工单价调整系数如下:
工 种 2008计价定额
土石方人工 2.41
建筑、市政、维修人工 2.48
装饰人工 3.04
安装、机械人工 2.39
仿古、园林绿化人工 2.39
3、材料费
工程项目按所采用定额的规定计算,材料价格基期材料单价为定额基价水平,编制期材料单价采用2016年第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4月)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单价计列。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序号 材料种类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的材料费用 2.91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9.09
3 苗木 7.27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 13.79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序号 材料种类 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13.79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1.1
1.2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 定额费用 10.80
合计
4、施工机械台班费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规定标准计列;机械人工费根据渝建〔2016〕7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原定额人工单价乘以调整系数进行计算调整;燃油单价根据2016年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及“渝建〔2018〕195号文”进行调整;水电单价采用重庆市最新施工用水、电单价及“渝建〔2018〕195号文”调整。
5、水、电单价
水编制期单价(扣税价):武隆4.65元/m3,彭水4.29元/m3,酉阳4.36元/m3;
电编制期单价:0.784元/kw.h。
6、运输及装卸单价
采用地方定额编制部分的材料价格按信息价及市场价计算,运杂费不再单独计列。
7、其他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的计取标准
(1)组织措施费:包括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护费、包干费(不计列)、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其费率根据工程类别按“渝建发〔2014〕27号文”和“渝建〔2018〕195号文”规定费率计列。
(2)企业管理费:根据工程类别按“渝建发〔2014〕27号文”和“渝建〔2018〕195号文”规定费率计列。
(3)规费:根据“08费用定额”标准计列。
(4)利润:根据“08费用定额”标准计列。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根据“渝建发〔2014〕26号文”和“渝建〔2018〕195号文”计列
(6)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渝建发〔2014〕25号文”和“渝建〔2018〕195号文”计列。
(7)税金:根据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按税前工程造价的10%计列。
(二)采用铁路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主要包括武隆、彭水、酉阳3站电力工程中的变电所、信息等站后工程;秀山站二站台的雨棚(含土建、照明及防雷)、站台面铺装(不含综合管沟),地道(只含装修、地道给排水及消防,不含地道土建、地道照明)及电扶梯等工程;涪陵至秀山段增建二线其他信息系统工程,包含区间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货运管理信息系统等(不含秀山站先期实施客运信息系统、货物运输管理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
(1)定额的采用
采用铁建设〔2010〕223号文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二十九项定额标准的通知进行编制;
以上不足部分,采用现行颁布的补充定额。
(2)人工单价
基期人工单价:按“113号文”规定的综合工资标准计列。
编制期人工单价:根据铁建设〔2010〕196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调差。
单位:元/工日
综合工费类别 工 程 类 别 综合工费标准
基期
工费 编制期
工费 工费差
Ⅰ类工 Ⅰ-1 路基(不含路基基床表层及过渡段的级配碎石和砂砾石)、小桥涵、一般生产及办公房屋和附属、给排水、站场(不含旅客地道、天桥、雨棚)等的建筑工程,取弃土(石)场处理,临时工程 20.35 43 22.65
Ⅰ-2 路基基床表层及过渡段的级配碎石和砂砾石 20.35 44 23.65
Ⅱ类工 Ⅱ-1 特大桥、大桥、中桥(不含箱梁的预制、运输、架设、现浇、桥面系),机务、车辆、动车、工务等工程的建筑工程 24 45 21
Ⅱ-2 箱梁(预制、运输、架设、现浇)、钢梁、钢管拱架设、桥面系、粒料道床,旅客地道、天桥、雨棚 24 47 23
Ⅲ类工 Ⅲ-1 隧道,设备安装工程(不含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的设备安装) 25.82 46 20.18
Ⅲ-2 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的设备安装 25.82 50 24.18
Ⅳ类工 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 43.08 67 23.92
轨道(不含粒料道床) 24 50 26
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建筑工程 25.82 45 19.18
站房(含站房综合楼) 20.35 47 26.65
(3)材料价格
1)基期材料费
基期材料费以“129号文”《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扣除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作为编制计算依据。
2)编制期材料费
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花草苗木、土工材料、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管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排水管材等主材,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编制期价格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其中,水泥、木材、钢材、土工材料、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管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排水管材等主材,编制期价格综合现场调查价、经规定额函〔2014〕91号《铁路工程建设2014年第二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均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二○一四年二季度价格水平。
砖、瓦、砂、石、石灰、黏土、花草苗木等材料,编制期价格按现场调查价(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计列,采用二○一四年二季度价格水平。
3)以上主材外的辅助材料,根据铁建设函〔2008〕105号《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以基期年价格为基数,按工程类别乘以相应的价差系数。其中“四电工程”不计列辅材系数调差
(4)机械台班单价
基期机械台班单价按“129号文”《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扣除可抵扣进项税额后分析,其中人工、水、电、燃料单价按“113号文”、“129号文”、“359号文”规定计列。编制期机械台班按编制期综合工费标准、水电价格、油燃料价格按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确定计算,编制期的折旧费以基期折旧费为基数乘以1.128的系数计算。
(5)水、电单价(扣税价)
工程用水基期单价:0.35元/吨 编制期单价:0.35元/吨
工程用电基期单价:0.47元/kwh 编制期单价:0.625元/kwh
(6)特殊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根据“11号文”规定计列。
(7)施工措施费
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费;工具、用具及仪器、仪表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该项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基期人工费与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113号文”规定,按Ⅰ类地区,并按“359号文”表3所列费率计算。
施工措施费费率
序号 工程类别 Ⅰ类地区费率(%) 附注
1 人力施工土石方 15.06 包括人力拆除工程、绿色防护、绿化、各类工程中单独挖填的土石方、爆破工程。
2 机械施工土石方 7.66 包括机械拆除工程,填级配碎石、砂砾石、渗水土、公路路面,各类工程中单独挖填的土石方
3 汽车运输土石方采用“增运”部分 4.23 包括隧道出碴洞外运输
4 特大桥、大桥 8.87 不包括梁部及桥面系
5 预制混凝土梁 26.03 包括桥面系
6 现浇混凝土梁 15.82 包括梁的横向联结和湿接蜂、分段预制后拼接的混凝土梁
7 运架混凝土简支箱梁 4.37
8 隧道、明洞、棚洞 10.25
9 路基附属及加固防护工程 15.00 不包括梁式中小桥梁部及桥面系
10 框架桥、中桥、小桥、涵洞、轮渡、码头、房屋、给排水、工务、站场、其他建筑物等建筑工程 14.93 不包括梁式中、小桥梁部及桥面系
11 铺轨、铺岔、架设混凝土梁
(简支箱梁除外)、钢梁、钢管拱 23.97 包括支座安装、轨道附属工程、线路备料
12 铺碴 8.93 包括线路沉落整修、道床清筛
13 无碴轨道 24.88 包括道床过渡段
14 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牵引变电、供电段、机务、车辆、动车,所有安装工程 19.59
15 接触网建筑工程 22.08
(8)间接费
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
本项费用以基期人工费和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采用“359号文”表3规定费率计算。
间接费费率
序号 工程类别 费率 (%) 附注
1 人力施工土石方 61.4 包括人力拆除工程、绿色防护、绿化、各类工程中单独挖填的土石方、爆破工程。
2 机械施工土石方 22.0 包括机械拆除工程填级配碎石、砂砾石、渗水土、公路路面、各类工程中单独挖填的土石方
3 汽车运输土石方采用“增运”部分 10.9 包括隧道出碴洞外运输
4 特大桥、大桥 26.9 不包括梁部及桥面系
5 预制混凝土梁 72.9 包括桥面系
6 现浇混凝土梁 41.9 包括梁的横向联结和湿接缝、包括分段预制后拼接的混凝土梁
7 运架混凝土简支箱梁 27.4
8 隧道、明洞、棚洞 32.4
9 路基加固防护工程 40.6 包括各类挡土墙及抗滑桩
10 框架桥、中桥、小桥、涵洞、轮渡、房屋、给排水、工务、站场、其他建筑物等建筑工程 55.7 不包括梁式中桥、小桥梁部及桥面系
11 铺轨、铺岔、架设混凝土梁(简支箱梁除外)、钢梁、钢管拱 107.9 包括支座安装、轨道附属工程、线路备料
12 铺碴 37.6 包括线路沉落整修、道床清筛
13 无碴轨道 79.6 包括道床过渡段
14 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牵引变电、供电段、机务、车辆、动车,所有安装工程 82.5
15 接触网建筑工程 76.3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按表列同类正式工程的费率乘以0.8的系数计列。
(10)设备购置费
基期设备原价采用铁建函〔1998〕14号文《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为依据,编制期设备原价采用调查价(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其差额按价差处理列入设备购置费中(不计取运杂费)。缺项设备直接采用现行调查价(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再计列设备价差。
设备运杂费: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及“359号文”规定,按3.20%计列。
(11)税金
根据“国铁科法〔2018〕39号文”规定,按税前费用(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列。
(三)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不计列。
(四)其他费
1、安全生产费
(1)采用地方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根据渝建发〔2014〕25号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并结合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执行,该项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2)采用铁路造价标准体系编制的工程
根据铁建设〔2012〕245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2.0%计列。
六、甲供物资报价说明
1、甲供材料价格计算
所有甲供材料,由建设单位供应至武隆、彭水、酉阳站,甲供材料价格=编制期单价+运杂费+税金(税率10%)。
2、甲供设备价格计算
所有甲供设备,由建设单位供应至武隆、彭水、酉阳、秀山站,甲供设备价格=编制期单价+运杂费(费率3.2%)+税金(税率10%)。

 

└── 渝怀铁路技术标工程量清单
├── 0-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武隆、彭水、酉阳、秀山及其他信息系统2018.11.8).doc
├── 1-武隆站
│ ├── 0-内封面.docx
│ ├── 1-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02).xls
│ ├── 1-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46).xls
│ ├── 3-1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站房及配套)1.xlsx
│ ├── 4-1自购设备数量价格表(站房及配套)1.xlsx
│ └── 4-2自购设备数量价格表(停车场)1 .xlsx
├── 2-彭水站
│ ├── 0-内封面.docx
│ ├── 1-1(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04).xls
│ ├── 1-2(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47).xls
│ ├── 2-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2.xls
│ ├── 3-1甲供设备数量价格表(站房及配套)2.xlsx
│ ├── 3-2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停车场)2 .xlsx
│ ├── 4-1自购设备数量表(站房及配套)2.xlsx
│ └── 4-2自购设备数量表(停车场)2 .xlsx
├── 3-酉阳站
│ ├── 0-内封面.docx
│ ├── 1-1(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09).xls
│ ├── 1-2(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48).xls
│ ├── 2-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3.xls
│ ├── 3-1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站房及配套)3.xlsx
│ ├── 3-2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停车场)3 .xlsx
│ ├── 4-1自购设备数量表(站房及配套)3.xlsx
│ └── 4-2自购设备数量表(停车场)3.xlsx
├── 4-秀山站
│ └── 2-秀山站(不含先期实施)
│ ├── 0-内封面.docx
│ ├── 1-(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05,不含先期实施).xls
│ ├── 3-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站台雨棚及配套,不含先期实施).xlsx
│ └── 4-自购设备数量表(站台雨棚及配套,不含先期实施).xlsx
└── 5-其他信息系统
└── 2-其他信息系统(不含秀山站)
├── 0-内封面.docx
├── 1-(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涪陵至梅江_ZGS_02,不含秀山站)5.xls
└── 4-自购设备数量表(不含秀山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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