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4501-2019
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Criterion for major hidden danger of safety incidents in shipyard
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行业企事业单位(简称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通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标准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2686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50016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8 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1 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9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CB3381船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CB 3660 )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要求CB 3785 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CB3786 船厂电气作业安全要求CB 4204 船用脚手架安全要求CB 4270 船舶修造企业明火安全规程CB 4286 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CB 4288 船厂起重设备安全技术要求CB/T4297船舶行业企业放射性检验作业安全管理规定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B/T8856溶解乙炔设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7年12月28日发布第16号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年4月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3月9日发布第90号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2017年11月13日第121号
《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2015年11月11日发布第301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majorhiddendangerofsafetyincidents
事故后果严重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通则
4.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a)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b)国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
c)国家级标准、规范;d)行业级标准、规范;e)地方省级人大及政府发布的法规、规章;f)国际公约;g)各类设计规范;h)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程度.
4.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方法
4.2.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用直接判定法或综合判定法进行定性判定.4.2.2同一次隐患排查过程中,符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标准中任意一项隐患内容的,可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2.3同一次隐患排查过程中,符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据的,可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2.4隐惠内容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判定.
4.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编号方法
4.3.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编号格式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