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其它货物采购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说明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0年版)等示范文本实施以来,对规范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结合近年来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六类示范文本(以下筒称示范文本)修订工作.示范文本修订期间,广泛征求了各级主管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完成了示范文本的审查定稿工作.
示范文本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和通用合同条款均应不加修改的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及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示范文本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惯例进行了约定,招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该部分的内容;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及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内容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应在招标备案中予以说明,并经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相关使用说明如下:
一、《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其它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依据《标准设备来购招标文件》以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20号令)等编制,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其他货物采购招标(主要指水泵、电机等设备).
二、《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其它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时,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填写,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时,可在空格中用“/”标示.
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其发布所在的媒介名称.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使用.
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办法”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招标人司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投资控制.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八、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九、《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其它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中有关招标人的约定除特别声明外,同时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十、各章节中用加粗斜体编写的“说明”内容,仅用于指导编制招标文件,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正式编制和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
十一、示范文本中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等条款是基于使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而设定的,如使用其他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