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F-2007-010 合同编号:
种植人(甲方): 签订地点:收购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申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承诺在本村地块种植 直种烟叶亩株,并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和要求进行选地、种植,在年二月_日以前,共向乙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烟叶千克(公斤).在完成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标准收购并无偿提供由间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条烟叶的等级、标准及收购价格见合同附件一.收购时,若烟叶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格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第三条如乙方需统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化肥 ,农药
第四条烟叶由甲方送货到乙方 收购点,双方当面验收.乙方承诺在收购点公布烟叶收购价格、生产投入补贴标准、收购
仿制样品,并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烟叶收购价格,不压等、压级.
第五条货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由甲方所在村统一结算),现金当场结算(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乙方不得欠款或代扣各种税费.
第六条烟叶的生产投入补贴标准及其兑现时间、地点、方式和收购点的具体收购时间见合同附件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烟叶的,应向甲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值(5%一25%)的违约金.
2.乙方应根据自身的日收购能力制定有利于双方的收货安排计划,并提前告知甲方.因乙方安排不当造成甲方不能当日交货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因乙方技术指导失误或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申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部分价值的(1%一20%)支付违约金.
5.甲方不按乙方提出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和要求进行选地、种植及由于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霍、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种植人(甲方)签章: 收购人(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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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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