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FL 0102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规定
Standardization examination rules for design documents of space products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QJ/G22-1985《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条例》. 本标准与QJ/G22-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增加了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的基本要求,删去了任务和目的:b)对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c)增加了更改单和技术通知单标准化审查:d)增加了电子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的程序和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永刚、吴淑贞.本标准于1985年10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规定
1范围
法、内容以及标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产品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以下简称标审)的基本要求、范围、依据、程序、方
本标准适用于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的标审,其它文件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1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GB/T4458(部分)机械制图GB/T4459.1机械制图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GB/T4728(部分)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GB/T5465.1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绘制原则GB/T5465.2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13911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表示方法QJ13A-1997设计文件的分类编号 GB/T14690技术制图比例QJ547A-1998材料标注方法QJ893A-1999标准选用及更新代替的有关规定QJ1325A-2001机械图样绘制规则QJ1714.3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标题栏和明细栏QJ1714.4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格式QJ1714.5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编号QJ1714.7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表格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 QJ1714.6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完整性QJ1714.8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QJ1714.9A-1998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QJ1714.11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更改规定QJ1714.12A-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偏离设计文件的规定QJ1931(部分)电气简图绘制规则
3基本要求
QJ
3.1设计文件的标审是设计文件编制的重要环节,从初样阶段开始,设计文件均应按本标准进行标审,未经标审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使用和归档.3.2设计文件的标审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又要宽严适度、灵活掌握,对不同产品、不同研制阶段以及不同性质的问题应区别对待.3.3设计文件标审工作是产品设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确保设计文件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单位应权限,开展设计文件的标审工作.
安排足够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设计总工时的百分之十),提供必要的条件,赋予标审人员相应的职责和
3.4提交标审的设计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设计文件应图面清晰、完整无损:b)设计文件已按QJ1714.9A-1998的规定,完成了“标审”以前的各级签署:c)设计人员应提供进行标审所必需的成套设计文件,根据情况也可以以组(整)件为单位送审:d)设计文件若选用型号选用范围以外的标准、标准件、元器件和原材料时,应提供符合QJ893A一1999要求的超范围选用标准申请表:e)更改单和技术通知单送审时,根据需要应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复印图.
3.5经过标审的设计文件应达到以下要求:
a)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规定: b)符合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及有关文件的规定:c)引用的设计文件的代号和名称准确:d)选用的标准、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符合选用范围的规定,超出选用范围的项目已履行完相应的手续:e)贯彻的标准正确、完整、协调和统一,且现行有效:f)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的结构要素,如螺纹、锥度、标准尺寸、表面粗糙度和结构件及其它要素:g)优先选用定型的设计方案,采用典型电路、典型结构,并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通(借)用件,h)最大限度地压缩标准件的品种规格. 使所设计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继承性和标准化程度:
3.6设计人员应根据标审人员提出的意见,修改设计文件.修改设计文件所用的时间不计入标审时间之内.修改工作应由设计人员完成,标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4标审范围和依据
4.1标审范围
标审的范围包括:
a)图样:b)简图:c)表格内容设计文件:d)文字内容设计文件:c)更改单:f)技术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