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低碳学校(高等学校)建设与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of low carbon schools (colleges anduniversities)
浙江省教育后勤基建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 4.1统筹性4.2全员性4.3持续性5建设要求,5.1基本要求.5.2管理机制. 5.3低碳育人与创新.5.4基础设施建设5.5能源与资源管理5.6碳排放与碳中和管理6评价要求 6.1评价方式与原则6.2评价内容.6.3评价流程.6.4评价结果, 绩效指标计算方法.附录A(规范性) A.1碳排放量,A.2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A.3人均碳排放量 6A.4碳中和率. A.5可再生能源及绿色电力利用率 10 10附录B(规范性)低碳学校评价要素和内容. 11B.1低碳学校基本要求评价 11B.2低碳学校管理水平评价 11附录C(资料性) B.3低碳学校等级确定, 12碳排放因子缺省值, 13参考文献,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准化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国家标
本文件由浙江省教育后勤基建协会归口.
浙江理工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科技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宁波工程学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大学、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西湖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院、浙江万里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俊、王晟康、余松骏、谢金鹏、熊小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立民、张引龙、黄兆林、王跃光、黄刚、周领、姚辉、王志仿、陈建新、李
低碳学校(高等学校)建设与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碳学校(高等学校)建设与评价的基本原则、建设要求、评价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低碳建设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114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DB33/T737普通高等院校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DB33/1092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T2284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 DB33/T2157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DB33/T2422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103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3/T2515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碳学校lowcarbon school
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学校教育体系,通过多种主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减少资源与能源投入,建立低碳管理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的校园文化,开展低碳创新研究,建立低碳保 障机制,定期评估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持续推进学校减碳工作,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3.2
碳排放量carbonemissions
一定时期内,核算边界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来源:DB33/T 2515-2022,3.4]
3.3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
一次能源的一类,在一定程度上,地球上此类能源可在自然过程中再生.
注:此类能源包括例如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
[来源:GB/T 32910.4-2021 3.3]
3.4
碳中和carbonneutralization
在核算边界内一定时间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自身减排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排放量被核算边界外相应数量的碳信用额度、碳汇量等完全抵消,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