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安徽省地方 标 東准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规模核定指南
Guidelines for approval scale of temporary lan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市土地整治办公室、北京舜土规划顾问有限公司、安徽尚原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艳、李鹏、李佩佩、徐冰、孙莉莉、顾股蓉、支俊俊、王秉义、吴程龙、兰阳、郭岭、赵晓辉、吕定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伟、刘王兵、奚星伍、丁士龙、张龙裔、冯厚启、张高华、吴珊、兰春、李贾蔡、阮云峰、江宏、张婷婷、蔡华杨、朱婷、田誉.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规模核定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总体原则,并提供了对临时用地的功能分区和规模核定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规模核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T 19231土地基本术语
TD/T1031(部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19231、TD/T10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依法由国务院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
建设项目在勘探和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土地.
4总体原则
4.1临时使用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四年.
4.2可恢复性
临时用地保障建设项目的勘探和施工,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4.3保护耕地
临时用地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控制占用耕地:可利用非耕地的,不占用耕地:可利用劣质耕地的,不占用优质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恢复原种植条件.
4.4节约用地
DB34/T 4986-2025
临时用地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优化用地功能分区,减少用地面积:统筹考虑建设项目永久用地与临时用地相结合,优先选择使用未利用地或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5临时用地功能分区
临时用地依据其不同使用功能,主要分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取土场、弃土(渣)场等14个功能分区.
6临时用地规模核定
6.1一般规定
6.1.1参照现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行业技术设计规范、建设规范等,结合建设项目的地形地质、工程条件等因素进行核定临时用地规模.
6.1.2临时用地功能分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理设置,临时用地规模不超过各功能分区面积之和.
6.1.3除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外,一般建设项目使用的临时用地规模不超过建设项目永久用 地批准面积的30%,且单块临时用地规模不超过50亩.
6.1.4确需超出临时用地规模核定的建设项目开展临时用地节地评价论证.
6.2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临时用地规模根据建设项目高峰期管理及施工人数进行核定,用地指标见表1.
表1办公用房临时用地规模
人数 人均用地指标09 2550~200 25~22>200 22~20
6.3生活用房
生活用房临时用地规模根据建设项目高峰期管理及施工人数进行核定,用地指标见表2.
表2生活用房临时用地规模
人数 人均用地指标093 1550~200 15~12>200 12~10
6.4工棚
工棚临时用地规模根据建设项目高峰期工棚内管理及施工人数进行核定,用地指标见表3.
表3工棚临时用地规模
人均用地指标人数20 4020~50 40~3535~30
6.5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规模不超过临时占用农用地面积的15%.
6.6材料堆场
材料堆场临时用地规模不超过建设项目永久用地批准面积的10%.
6.7制梁场
制梁场临时用地规模根据建设项目的预制梁长及制梁台座等进行核定,用地指标见表4.
表4制梁场临时用地规模
预制梁长 制梁台座数量 单位用地指标台 m/台≤16 4~8 >8 1450~1150 ~1450>12 175016~24 6~12 2350~175093 2950~2350 265024~32 8~20 3250~26508 3750~3250>20 400032~40 8~20 83 4500~4000 4950~4500>12 4750>40 6~12 5350~4750≤6 0585~0589
6.8拌合站
拌合站临时用地规模根据建设项目的拌合站类型及拌和能力等进行核定,用地指标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