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乙二醇醚类物质含量的测定
Leather and fu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ethylene glycol ethers conten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嘉兴大学、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瑞德利校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市众标科技有限公司、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贺伟、桑军、叶永彬、陈佩佩、成业菊、丁沪闽、郑风琼、张大华、高雅.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乙二醇醚类物质含量的测定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测定皮革和毛皮中乙二醇二甲醚、乙二醇二乙醚、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二乙号29由2由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6种乙二醇醚类物质含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9364皮革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QB/T1267毛皮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QB/T1272毛皮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1273毛皮化学试验挥发物的测定 QB/T2716皮革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2717皮革化学试验挥发物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原理
将剪碎的皮革或毛皮试样采用超声波辅助甲醇进行萃取,萃取液经滤膜过滤或固相萃取柱净化后,通过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进行测定,外标法定量.
5试剂和材料
5.2甲醇,色谱纯. 5.1一般规定:除非另有规定,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5.3无水硫酸镁(MgSO).5.46种乙二醇醚类物质标准品,物质信息详见附录A.5.5乙二醇醚类物质标准储备溶液,质量浓度均为1000mg/L,采用甲醇(5.2)配制.5.6乙二醇醚类物质标准工作溶液,准确移取适量的乙二醇醚类物质标准储备溶液(5.5),用甲醇(5.2)稀释至合适的质量浓度(如0.5mg/L~50mg/L),供仪器分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