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共安全 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Public securityFlammable and explosive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devic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分类6试验方法 5技术要求118标志、包装 7检验规则 189随机技术文件 21 2110运输及贮存 22
表1易燃易爆气体种类表2易燃易爆气体探测限要求表3过负荷恢复时间要求表4工作温度和湿度适应性要求表5贮存环境适应性要求,表6振动试验要求 表7冲击试验要求表8撞击试验要求表9自由跌落试验要求 10 10表10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6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福建美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福州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冀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彩霞、黄庆程、孟晨、沈翔、邵选超、谢芳艺、董斌、黄衍堂、邢更力、李如意、陈冲、颜玉崇、吕晓军、张杰、李羽飞、张京、陈沐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