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J11747-2022荟DB32/T4359-2022
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ata monitoring system of civil buildings
2022-09-16发布2023-04-01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工程 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函科[2018] 110号)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参照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111一2010和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152- 2013进行合并修订。
本规程共7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 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设计;5施工与调试:6系统验收; 7系统运行维护:附录A~E 本标准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了部分术语。
(2)结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相关要求, 新增室内外环境、水质监测参数,修订了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 监测参数。
(3)调整了“应上传”数据和“宜上传”数据。
(4)更改了计量装置与数据采集器的性能参数要求。
(5)调整了“附录D数据编码方法”。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建科 鉴定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邮政编码: 21000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 修改意见或建议,请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 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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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建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盐城金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勤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锐泰节能系统科学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水刚尹海培季柳金冀红卫谢建华 吴志敏刘香宝王婷梅肖志徐晓荔 刘辉杨玥袁浩 主要审查人:陈振乾何晓燕王幸强方玉妹王卫平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4.2设备性能要求 4.3专业设计 4.4数据要求13 5施工与调试14 5.1一般规定14 5.2设备安装15 5.3安全施工17 5.4系统调试17 6系统验收19 6.1一般规定19 6.2系统检测20 6.3项目验收21 7系统运行维护23 附录A建筑基本信息表24 附录B数据监测支路信息表27 附录C监测参数表28 附录D数据编码方法31 附录E数据核验表39 本规程用词说明40 引用标准名录41 条文说明43
1总则 1.0.1为规范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工程的 实施,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 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 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可参照执行。
1.0.3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采集的数据应提供给 建筑权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可用于优化运维管理。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所采集数据应按本规程要求 远程传输给省、市级数据中心。
1.0.4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 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 苏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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