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S 90 ICS 03.220.3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5112-202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 Safety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rail transit during operation
2025-04-16发布2025-05-16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 5112-2025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缩略语. 5基本要求 6网络化运营 7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8行车组织 9客运组织10 10设施设备运行维护-13 11线路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29 12运营险性事件31 13应急管理31 附录A(规范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用表 参考文献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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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 司、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现代公共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平、李先友、施泉、赵振江、王立辉、耿逊、张攀、戴荣武、张小军、王国晓、 唐超、张猛、方漫然、李金强、谈灏、张永林、沈平、堵建中、郭一凡、王静媛、李泽州、明沁璃、束佩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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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的基本要求和网络化运营、运营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与隐惠排查治理、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线路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运营险性事 件、应急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T40484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1298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CJ/T30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工程技术标准 CJ/T41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CS:门禁系统Access Control System AFC:自动售检票系统(AutomaticFare Collection) ATO:列车自动运行系统(Automatic Train Ooperation) ATP: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utomaticTrain Protection) ATS:列车自动监控系统(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 B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 CCTV: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System) FAS:火灾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 HMI;人机交互界面(Human Machine Interface) IBP:综合后备盘( Integrated Backup Panel) ISCS ; ( Integrated Supervisory Control System( )
DB32/T 5112-2025 PIS :乘客信息系统(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 UPS ;不间斯电 苏( 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5基本要求
5.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对投入运营(含初期运营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线路每3年~ 5年组织开展一次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5.2开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提前1个月通知线网、线路各运营单位。
各运营单位应按要求准备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材料。
5.3线网、线路各运营单位提交的评估准备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上一次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来运营总体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基本情况;运营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行车组织、客运组织、应急管理等情况:对所辖全 部线路安全管理水平的自我评价: b)上一次运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