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
海域使用分类
Sea area use classification
国家海洋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海城与海岛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司、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刘百桥、阿东、李文君、李巧雅、张绍丽、徐伟、朱凌、毛会悦、刘利东.
海域使用分类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海域使用权取得、登记、发证、海域使用金征缴、海域使用执法监察以及海籍测查、统 本标准规定了海域使用的分类原则以及分类体系的划分,计分析、海域使用论证、海域评估、海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对海城使用类型和用海方式的界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1海域使用seaareause 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2. 2根据不同的海域使用方式和特点所形成的海域差异性划分的海城类别, 海域使用类型type ofseaarea use
2.3用海方式seausepattern根据海域使用特征及对海城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划分的海域使用方式,
2. 4有效岸线effectivecoastline能被认定为海岸线的海陆分界线.
2.5填海造地fillingsea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土地,井形成有效岸线的用海方式.
2.6 围海enclosing sea通过筑堤或其他手段,以完全或不完全闭合形式围割海城进行海洋开发活动的用海方式.
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不形成围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码头、突堤、引是、防波堤、路基等构筑物的用海方式,
2.9开放式用海using sea area with open water不进行填海造地、围海或设置构筑物,直接利用海域进行开发活动的用海方式.
3分类原则
3.1以海域用途为主要分类依据,并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及相关产业等的分类相协调.
HY/T 123-2009
3.2区分海城使用的具体用海方式,反映用海活动特征及其对海城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 3.3在海域使用类型划分上保持项目用海的完整性,反映项目用海的总体特征.
4分类体系
4.1海域使用类型体系
4.1.1海域使用类型体系结构
海域使用类型采用两级分类体系,共分为9个一级类和31个二级类.
海域使用类型采用阿控伯数字编码,一级类用1位数字表示,二级类用2位数字表示.
海域使用类型名称和编码表见附录A.
4.2用海方式体系
4.2.1用海方式体系结构
用海方式采用两级层次体系,共分为5种一级方式和21种二级方式.
4.2.2用海方式编码
用海方式采用阿控伯数字编码,一级方式用1位数字表示,二级方式用2位数字表示.
用海方式名称和编码表见附录B.
5海域使用类型与用海方式
5.1渔业用淘
5.1.1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是指渔船停靠、进行装卸作业和恶风,以及繁殖重要首种等所使用的海域,包括渔业码头、引桥、堤坝、渔港港滤(含开散式码头前沿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渔港航道、附属的仓储地、海水育苗设施及陆上海水养殖场延伸人海的取排水口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如下:
a)填成土地(形成有效岸线)后用于建设顺岸渔业码头、渔港仓储设施和海水育苗设施等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b)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不形成酬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渔业码头、提坝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c)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渔业码头、引桥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d)陆上海水养殖场延伸人海的取排水口等所使用的海城,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e)有防浪设施圈围的渔港港池、开教式渔业码头的港池(船舶事泊和国旅水城)等所使用的海域,)渔港航道等所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
5.1.2围海养殖用海
海养殖. 围海养殖用海是指通过筑堤,以闭合或部分闭合方式进行养殖生产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围
5.1.3开故式养殖用海
殖及无人工设施的海底人工投苗或自然增殖生产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 开放式养殖用海是指无须筑堤,在开散条件下进行养殖生产所使用的海城,包括校式养殖、网箱养
5.1.4人工鱼础用海
人工鱼础用海是指通过构筑人工鱼德进行增养殖生产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5.2工业用海
5.2.1盐业用海
盐业用海是指用于盐业生产的海域,包括盐田、盐田取排水口、蓄水池、盐业码头、引桥及港池(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如下:
a)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不形成围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盐业码头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b)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盐业码头、引桥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c)盐业生产用取排水口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 d)盐田、盐业生产用蓄水池等所使用的海城,用海方式为盐田:c)盐业码头的港池(船舶靠泊和回款水城)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范池、蓄水.
5.2.2固体矿产开采用海
固体矿产开采用海是指开采海砂、底土及其他因体矿产资源所使用的海域,包括海上以及通过陆地挖至海底进行固体矿产开采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海砂等矿产开采.
5.2.3油气开采用海
油气开采用海是指开采油气资源所使用的海域,包括石油平台、浮式储油装置、油气开采用人工岛及其连陆或连岛道路,以及油气开采用码头、引桥、栈桥、电缆、管道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如下:
a)石油平台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含立管和系治系统)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平台式油气b)油气开采用人工岛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人工岛式油气开采: 开采:c)油气开采用人工岛的连陆或连岛道路(含涵润式)、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登岛码头等所使用d)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油气开采用码头、引桥、栈桥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
5.2.4船舶工业用海
船舶工业用海是指船舶(含渔船)制造、修理、拆解等所使用的海域,包括船厂的厂区、码头、引桥、平台、船坞、滑道、堤坝、港池(含开散式码头前沿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船坞、滑道等的前治水域)及其他设施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如下:
a)填成土地(形成有效岸线)后用于建设船舶工业广区等的海城,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 b)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不形成图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船厂码头、堤坝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c)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船广码头、引桥、平台、船坞及滑道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 筑物:d)有防浪设施圆围的船厂港池、开散式船厂码头的港池(船舶靠泊和回能水域),以及船坞、滑道等的前沿水域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港幽、蓄水.
5.2.5电力工业用海
电力工业用海是指电力生产所使用的海域,包括火电厂、核电站、风电场、潮汐、潮流、温差及波浪发架、水下发电设施、风电场电缆、取排水管道、取排水口、蓄水池、沉淀池及温排水区等所使用的海域,用 电站等的厂区、码头、引桥、平台、港池(含开散式码头前沿船舶靠泊和国旋水域)、堤坝、风机座墩和塔海方式如下:
a)填成土地(形成有效岸线)后用于建设电力工业厂区等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b)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不形成围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电厂(站)专用码头、提坝等所使用的海 域,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c)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电厂(站)专用码头、引桥、平台、风机座缴和塔架、水下发电设施及潜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