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
总部各部门、各机构,公司各单位:
公司组织制定、修订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技术创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机械化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前期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8项通用制度,经2023年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不公开发布,发至收文单位所属各级单位.未经公司许可,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外传播和发布,任何媒体或其他主体不得公布、转载,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固体废物 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防范环境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废旧物资处置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网固体废物是指在输变配电设施建设、运维、退役等过程中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放弃的、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报废物资.
电网固体废物按照环境危险特性,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电网固体废物(含液态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电网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锂电池、废绝缘子、废电缆盖板、废非金属表箱和废水泥电杆等.
对电网固体废物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以及其他防
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和遗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是指在电网固体废物收集(包括拆除、集中和内部转运)、暂存(包括存放在仓库、临时贮存场所或设施)和处置(包括竞价、合同签订、实物交接)等过程中,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为防范环境风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遵循全过程监督、专业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和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的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制定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2.负责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4.组织开展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的科研、新技术推广和专业培训;
5.组织研究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二)国网物资部、设备部、营销部、数字化部、后勤部、国调中心、特高压部和水新部等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专业管辖范围内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相关工作;
2.负责指导专业管辖范围内暂存电网固体废物的仓库、场所(或临时贮存设施)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相关措施;
3.负责指导专业管辖范围内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相关工作的统计和信息报送.
(三)国网发展部、财务部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有关直属单位职责分工
(一)国网新源集团、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国网中兴公司、国网信通公司和国网特高压公司等实物使用保管单位负责在管辖范围内电网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工作中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负责管辖范围内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工作的统计,并向国网基建部报送;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电网固体废物处置有关情况.
(二)国网物资公司负责在受托开展的电网固体废物竞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