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航行船舶检驗指南2020
本地航行船舶驗指南2020
總目錄
第1篇驗與發證
第2篇位丈量
第3篇载重線
第4篇船舶安全
第5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结構與設備
第6篇船員舱室設備
第7篇乘客定额及舱室設備
本地航行船舶检驗指南2020 總则
本地航行船舶检驗指南2020
總貝
目錄
第1節目的第2節 適用圍第3節 免除第4節 等效第5節 解 2第6節 生效與適用第7節申請驗第8節 责任第9節定羲
總则...
總
第1節目的
1.1制定本指南的目的,是為澳門登記的本地商船及本地辅助船,訂定關於保障其海上人命财產安全防止海洋環境污染保障船员工作和生活條件的相關技術標,確保船舶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續符合安全和環保技術要求.有關船舶的建造及营速须满足本指南各篇之规定.
1.2本地商船及本地辅助船的检驗按《本地航行船舶检驗指南2020)執行,但現行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2適用圍
2.1除特别指明外,本指南遥用於船长大於等於20m的本地商船及本地辅助船類别的澳門登記船舶,但高速船及帆船除外.
2.2海事及水務局另有规定的船舶愿按相愿规定執行.
2.3本指南未作规定者,海事及水務局将另作规定或给予特殊考.
第3節免除
3.1對於在特殊情况下申請進行一次超出原定航區航行,如該船符合海事及水務局韶為遥合於其所掩任航次任務所必须的安全條件時海事及水務局可按實際情况作墨讯特微的研究和在船舶上對這些特微的探用時,海事及水務局可基於對相關特性和措施所獲得的技術估如其结果表明該船舶遥合於预定的用途亚能保證其安全,期可免除本指南有關篇章的规定要求.
第4節等效
4.1船上設置不同於本指南要求的装置、材料、設備/器具或探用其他型式及設施時,愿通遇試驗或其他方法定:這些装置、材料、設備/器具或操用其他型式及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