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 标 電准
DB31/T 1586-2025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服务规范
Establishment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 on minors protectionworkstations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I引言. IV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 4.1儿童优先、保护权利4.2整合资源、协同共建 24.3因地制宜、属地处置5空间建设, 4.4功能健全、服务专业.5.1场所选址5.2统一标识5.3面积要求5.4功能分区 5.5设施设备6服务内容..6.1福利保障与分类处置6.2信息排查与预防监测6.3伤害评估与维权服务 6.4紧急干预与协助安置6.5心理辅导与监护指导6.6重建生活与专业服务6.7宣传教育与指导支持7服务流程... 7.1首间接待7.2危机评估7.3回应报告,7.4干预服务 7.5协助安置7.6跟进转介8服务方法8.1动态探访8.2建立关系. 8.3结构化评估8.4危机干预
8.5家庭辅导,8.6协助决策.8.7资源整合.8.8个案管理.9运行与管理. 9.1人员配置.9.2运行模式. 7 89.3制度建设. 89.5档案管理. 9.4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89.6项目管理. 8 89.7安全管理.10评价与改进, 610.1评价主体.. 10.2评价内容. 910.3服务改进 9附录A(资料性)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日常登记表. 10附录B(资料性) 上海市未成年人危机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11附录C(资料性)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转介记录表. 13参考文献. 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黄浦区民政局、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大学、上海东方社会工作事务所、上海市阳光善行公益事务中心.
方琦、童雪红、秦天栋、张天明、郎思成、赵阳、曹亮、宋罐萌.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静、陶继民、娄国剑、孔翼菁、范斌、股玲玲、王小尚、杨慧玲、应晶晶、
引言
未成年人即“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未成年人保护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明确规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内容,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是未成年人保护(尤其是特殊儿童关爱保护)中政府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保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函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本文件的制定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基本原则、空间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运行与管理、评价与改进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技术依据,以保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