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 東准
DB31/T 1605-2025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 要求
Construction and fire 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bicycle charging and swapping cabinets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建设要求...4.1基本要求,4.2选址要求..4.3室外设置要求,4.4室内设置要求,4.5电气敷设要求5消防安全管理要求,5.1基本要求..5.2平台接入要求5.3运营管理要求5.4站点管理要求.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消防救援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消防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峰、黄昊、王鹏、曹建华、王德府、张策、钱勇生、张磊.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范围
气敷设要求,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平台接入要求、运营管理要求、站点管理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的基本要求、选址要求、室外设置要求、室内设置要求、电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提供运营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的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236.1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第1部分:技术规范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4385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4223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充电柜chargingcabinet
的设备. 采用柜体结构,通过充电控制器,提供多路220V交流电,为多个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组进行充电
[来源:GB/T 42236.1-2022 3.7]
3.2
换电柜battery swapcabinet
采用柜体结构,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具有为多个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进行充电,能实现蓄电池组租赁和交换的设备.
[来源:GB/T 42236.1-2022 3.6]
3.3
充换电柜charging and swapping cabinet
充电柜(3.1)和换电柜(3.2)的统称.
3. 4
充换电柜站点charging andswapping cabinetstation
设置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3.3)和有关配套设备的区域.
4建设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充换电柜站点(以下简称“站点”)的设置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合理、供需匹配的原则,设4.1.2设置在市政公共区域的站点应符合有关部门对公共空间的管理要求. 置区域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4.1.3充换电柜应符合GB/T42236.1的规定,并获得相应检验报告.4.1.4换电柜运营企业所投运的锂离子蓄电池应符合GB43854的规定.对已投运的锂离子蓄电池,换和集中处理. 电柜运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对不宜继续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换电柜运营企业应进行统一回收
4.2选址要求
4.2.1站点的选址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应选择交通便利、能够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4.2.2站点宜在室外场地独立设置,确需设在建筑物内时,应设置在建筑地面层的独立空间.单独设 展开的场所.置充电柜的站点可设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内.4.2.3站点不应设置在高温、易燃易爆场所内,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或加油加气加氢站的间距不应小于30m. 4.2.4站点不应设置在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建筑物内,且不应与其贴邻设置.4.2.5站点不应与外墙设有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物贴邻设置.4.2.6站点不应设置在架空燃气管道、电线电缆的下方,与燃气、电力、自来水、污水等地下设施的4.2.7站点不应占用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盲道等,不应遮挡水泵接合器、 管道和井盖应保持安全检修距离.消火栓或影响防火门开启.4.2.8站点应满足排水要求,设置防积水措施.
4.3室外设置要求
4.3.1充换电柜与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2m.当充换电柜与相邻建(构)筑物外墙2m范围内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充换电柜与建(构)筑物的间距不限.4.3.2充换电柜与建(构)筑物的安全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m.4.3.3充换电柜应分组设置,每组安装的数量不应超过5台,每台之间间隔不应小于0.2m,且每组之 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4.3.4充换电柜应安装于厚15cm以上的实心地坪或基座上,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在其正面应留有不小于1m的操作空间.4.3.6对于配置灭火器的站点,灭火器应按GB50140规定的中危险等级A类或E类火灾配置,宜选用 50个时,应配置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个站点配置不少于2具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