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166.4-2010代替Q/GDW166.4-200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 内容深度规定 第4部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
Codeof content profundityforpreliminary designfor transmissionand distribution projects of STATE GRID
Part 4: Optical Fiber munication of electric power
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
目次
前言 II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4设计说明书. 25设计图纸 97概算部分 6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128附件 12 13编制说明 15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工程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基建新技术应用,适应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要求,对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电力系统光纤通信)》(Q/GDW 166.4-2007)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紧紧围绕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强设计管理,强化应用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三个目录”(标准化建设成果目录、基建新技术研究目录、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提高“三通一标”应用率,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的精益化、标准 化水平.
本次修订,为适应电网建设新的要求,认真总结了目前输变电工程设计经验,广泛征求了网省公司、建设管理、设计、设计评审等单位的意见,深化和细化了通信系统方案等相关内容.对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已确定的结论,如工程建设必要性部分,本次修订进行了简化.
料清册、概算部分、附件.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强孙竹森张强王玉东刘丽榕田璐刘志强杨哲刘稳坚赵晋生张颖王根华尤天晴杜明军陈红艳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第4部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光纤通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其它电力系统光纤通信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针对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及非金属自承式光缆(ADSS)通信工程初步设计做出内容深度要求,对于其他型式光纤通信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定.
本标准只对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做出要求,不作为各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卷册划分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GDW248-2008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及编制说明
3总则
3.1.1国家各项技术方针、政策、法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上级部门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3.1应遵守的规定和程序3.1.2国家及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3.1.3“三通一标”和“两型三新”建设原则.3.1.4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文物保护及劳 动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
3.2初步设计文件内容
a)文件总目录b)设计说明书 c)设计图纸d)主要设备材料清册e)概算书f)专题报告g)勘测报告
3.3设计说明书内容
a)概述b)工程建设综述c)通信系统部分 d)光缆线路部分e)通信中继站土建及电气部分
3.4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
a)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宜按A4版面出版.b)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