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
前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标准化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部修订完成了2021年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
列入本《体系表》的水利技术标准主要包括由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组成,不包括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本《体系表》共收录水利技术标准504项,删除了2014年版《体系表》中过时、老旧且不适应水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标准,新增了水利发展急需制定的标准.本《体系表》补充增加了南水北调工程专项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等2个附表,可供相关技术工作参考.
《体系表》由修订说明,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结构框图,关于专业门类、功能序列的说明,体系结构统计表,标准体系项目表和附表构成.
《体系表》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期间如遇急需制定标准,可申请特批程序.
《体系表》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函告水利部国科司.
目次
前言.、修订说明..(一)修订目的(三)修订依据. (二)修订原则(四)框架结构. 1(五)其他.. 2三、关于专业门类、功能序列的说明 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结构框图. 3(一)专业门类 4 4(二)功能序列 5四、体系结构统计表. 6五、标准体系项目表. A水文(47项) 7B水资源(47项). .10 7C水生态水环境(37项) .12D水利水电工程(250项) .14E水土保持(23项) F农村水利(27项) .26 28G水灾害防御(30项)H水利信息化(34项) .32附表一南水北调工程专项标准. I其他(9项). .34 . 35附表二计量检定规程 36附表三标准物质. 37
一、修订说明
(一)修订目的
按照建设标准化强国的要求,满足水利改革发展对水利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新要 1.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劳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求,在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水利技术标准在水利中心工作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精简整合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扩大标准覆盖面,提升标准质量, 2.适应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逐步清理和缩减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标准数量和规模,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制定的标准留出发展空间.
部分水利业务领域标准数量不足、标准间逻辑关系不清,以及局部标准过多、过 3.适应标准体系不断优化的需要.有效解决2014年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中细、过散、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二)修订原则
有需要,管用实用”,合理确定标准需求,并与2014年版《体系表》有效衔接, 1.实用性: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保标准项目“确为水利技术管理提供依据.
2.系统性:科学界定水利技术标准的内涵与外延,在水利部职责内的业务领域制定标准,全面优化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全方位提供标准化工作支撑,服务水利中心工作.
3.协调性:与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体系相一致:与生产实践以及科技创新成果相协调:理顺标准相互之间、标准内部之间的逻辑关系:处理好标准与行政文件、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的关系.
4.时效性: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对过时、老旧的标准予以删除,将水利发展急需制定的标准纳入体系.
(三)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2.《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57号)、《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水国科(2019)112号)等.
3.《标准体系表构建原则和要求》(GB/T13016-2018)等.
(四)框架结构
根据2014年版《体系表》使用情况、标准体系内在特征和水利行业具体特点,以及标准体系框架的传承性,经论证和比选,2021年版《体系表》框架结构由专业门类、功能序列构成.
专业门类一与水利部政府职能和水利专业分类密切相关,反映水利事业的主要对象、作用和目标,体现了水利行业的特色,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灾害防御、水利信息化、其他等9个专业门类.
功能序列一为实现上述专业目标所开展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等,反映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包括通用、规划、勘测、设计、施工与安装、监理与验收、监测预测、运行维护、材料与试验、仪器与设备、质量与安全、计量、监督与评价、节约用水等14个功能序列.
(五)其他
1.标准的编制状态分为已额、修订、制订和拟编四种,说明如下:已额:已发布实施,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修订:已发布实施,正在修订还未修订完成的现行有效技术标准. 制订:正在制订的技术标准.拟编:拟新制订的技术标准.
2.标准编号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推荐性行业标准.示例如下:
推荐性国家标准:GB/TXXXXX一年份 强制性国家标准:GBXXXXX一年份强制性行业标准:SLXXX一年份推荐性行业标准:SL/TXXX一年份
利行业标准编号统一为“SLXXX一年份”. 其中,《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水国科(2019)112号)发布前的水
3.备注栏所列信息为下一步标准编制工作中需重点落实的有关事项.
4.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是水利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和财务司是水利标准化项目的经费主管机构,水利部有关业务司局等单位是有关水利技术标准的主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