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地 方标 准
DB4403/T433-2024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
Grade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EV super charging equipment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目次
前言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技术评价指标6分级评价方法附录A(规范性) 超级充电设备基本要求评价表附录B(规范性) 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评分表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电气科学研究院、深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分中心、深圳金奇辉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深圳 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绿电直流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深圳普瑞赛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深圳研究院)、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技术大学、深圳蔚来能 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康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恒、王益群、肖敏英、匡猛、李志刚、王赞、冯志敏、陈泽亮、朱明、张兢兢、李达、李峰、邓超群、谢永斌、赵利宏、闫学兵、朱俊辉、刘贻新、王文伟、邱熙、肖鸿霞、陈国芬、谭卓辉、洪诚睿、张玉喜.
引言
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市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打造世界一流“超充之城”,建设世界领先的城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 发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打造数字能源先锋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6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实施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专项规划(2023一2025年)》,加快落实“打造超充标准体系”的工作措施,特制定本文件,指导运营企业科学开展超充设备选型、高质量建设超充设施、主动提升运营管理水平.